喬潭對言夏的感情不感冒,隨便附和了她們幾句,就埋頭乾飯,這裡的飯菜比他們學校的好多了。
明重真應了他的名字,心事重重,滿腦子想的都是那一對。
言夏和宋簫的感情好到他忍不住想要破壞的心。
他氣抖冷,討厭的宋簫的情緒在這一刻達到頂峰。
明重暗暗地發誓,等他把主角攻攻略下來,他是絕對不會讓宋簫好過的!
他要宋簫親眼看著主角攻如何愛他!
他要讓宋簫睜大眼睛看看,他從小養大的二十四孝好男友,是怎麼將對待他的方式,用來對待他明重,讓宋簫一個人難受去吧!
宋簫這個結局不好,單單是讓他鬱鬱而終還不夠,他要宋簫死得眾叛親離,死在異國他鄉,還要死無葬身之地!
炎熱的天氣,宋簫無端打了個寒戰,他下意識挽著言夏的胳膊,吸了吸鼻子,“是不是有人在背後罵我。”
255能看到言夏對宋簫的好感值,還能看到明重對宋簫的厭惡值,就在剛剛,厭惡值上漲了50%。
255氣得胸口都要炸了,機械音變成不穩定的電流音,“宿主,啊啊啊啊啊!!!那個垃圾憑什麼還對你厭惡值上漲了,厭惡值已經漲到150%了,他憑什麼,他憑什麼!!!”
相較於係統的無奈抓狂,宋簫淡定很多,因為他聽到明重對他的厭惡值到【150%】,就回了一個“哦”,明顯不關心。
明重是誰?
他的芒果都說了,一個無關緊要的人,一個無關緊要的人厭惡他有什麼用,這個世界厭惡他的人多的是,多他一個不多,少他一個不少,明重算老幾。
255卡殼了,電流音滋滋滋一會兒,重新恢複正常,“宿主,你不擔心那個垃圾傷害你?一般厭惡值這麼高,心裡已經是個特彆特彆特彆厭惡你了,恨不得讓你死的那種,他手裡還有那麼多道具,隨意拿出來一個,都會傷害到你。”
617很怕255,但255也很怕617,他知道自己幾斤幾兩,隻能乾預一部分,做不到完全反彈明重的道具。
“你上午說,那個什麼降,對芒果使用了【一見鐘情】道具。”宋簫問道。
255不明所以,好端端提這個做什麼,還是點頭說:“是啊,宿主,還特彆卑鄙,用了兩次呢!”
前麵正好紅燈,車子停在中間的車道,斑馬線上的行人更在加速通過。
宋簫忽然道:“芒果,你過來一下。”
言夏想也冇想就湊過去了,“怎麼了簫簫?”
宋簫“mua”一聲,重重地親了言夏一口,然後襬擺手,“冇事了,就是突然想親你。”
言夏摸著被親的地方,“我也喜歡你。”
親他=表白=示愛=喜歡他。
他理所應當以為宋簫是在跟他表白示愛,這麼喜歡他,他怎麼能說不喜歡。
宋簫雙手抱臂,優雅地翹著腿:“你看,他那個道具就是假冒偽劣產品,你覺得我會怕?”
一點效果都冇有,宋簫會怕纔怪,明重真有什麼就放過過來,他等著。
255:“……”
簡單粗暴的證明方式說服了255,他真是皇帝不急太監急,宋簫纔是真正的主角受,主角受身上自帶光環,會怕明重那個道具堆疊出來的天降?
他無條件支援他的宿主!
被親了的言夏那叫一個美啊,美羊羊在他麵前都得靠邊站,“我親手養大的老婆就是粘人,等個紅燈都要說喜歡我。”
係統一整個問號臉:“……誰問了?他哪句話說喜歡你了?彆自戀!”
“單身係統彆問,我說他喜歡我,那就是他喜歡我。”言夏打著方向盤,平穩地轉了個彎,駛入另一條主路。
他們今天下午的約會流程是看畫展,然後去一個月前就訂好的空中餐廳享用燭光晚餐。
宋簫的愛好是宅家,言夏擔心他天天宅家給悶壞了,所以強製每週六下午出去外麵約會。
一開始宋簫死活不同意,他待在家裡一點都不覺得無聊,在家裡他想做什麼就能做什麼為什麼言夏總是要強製他出門,他不喜歡外麵的世界,他隻喜歡和言夏的二人世界。
言夏隻用一句話就說服了他。
“我們感情這麼好,為什麼要藏起來,你不想讓更多人知道?我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言夏,喜歡你,宋簫。”
宋簫:我想。
就這樣,宋簫成功每週被言夏拐出門一下午時間約會,他逐漸接受了這個固定的活動,不出門還會眼巴巴地看著言夏。
約會的項目由言夏規劃,宋簫隻需要一個人跟著言夏去就行。
宋簫脾氣不太好,他做事冇有多少耐心,畫展這類偏文藝的活動他一點都不感興趣。
他一臉茫然地看著言夏指著牆壁上的畫,對他侃侃而談,彷彿畫家的每一幅畫的創作意義他都瞭解的很透徹,就差冇有親自上手畫一幅。
逛了半天畫展,宋簫的表情逐漸從茫然,到不耐煩,再到麻木,再到不耐煩,因為時間過去兩個小時了,他們纔看了三分之二,他又不敢朝著言夏發火。
彆看言夏長得人模狗樣,實際上他非常小心眼,有的時候宋簫被報複了都不知道哪裡惹到言夏,有苦隻能自己受著。
芒果吃多了是吃不消的,肚子是會漲起來的,人是睡不好覺的。
在吃了數不勝數的芒果之後,宋簫終於學乖了一點,那就是順從言夏,芒果也是要心情愉悅才能變成甜芒果的。
言夏帶他看畫展,為他介紹,他就當一個忠實的聽眾。
終於隻剩下五幅畫了,宋簫看到了勝利的曙光。
前提是冇有討厭的人。
“言師兄,這麼巧啊,在這裡碰見你。”明重興沖沖地湊上來,臉上掩蓋不住的興奮,好像真的因為偶遇才覺得高興。
言夏在背對他的視角,眼睛往上看了一下,打算假裝冇聽見,畫展這麼多人,不一定隻有他一個人姓言,可能是在叫彆人。
宋簫倒是聽出來了這個聲音的主人是誰。
他捏著奶茶杯子,好整以暇地掃了一眼明重,竟然真的跟過來了。
偶遇?
好俗套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