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純愛耽美 > 娛樂:開局和大蜜蜜離婚 > 第123章 三家粉絲一起談彩禮

【吳限深夜攜新歡出入商場】

【深夜甜蜜!神秘女子挽手吳限進場高檔小區】

【離婚不足一年!新歡已經換了幾波】

【離婚後,吳限桃花不斷!】

新年的第二天,微博的熱搜上,到處都是吳限的緋聞熱搜。

看到熱搜的網友們,都紛紛過來圍觀,想看看什麼情況。

還有名偵探網友,更是對吳限的這個緋聞女友進行一個分析。

“從吳限的身高,不難分辨出來,這女的身高170左右。”

“從照片上來看,身材苗條、長得高挑,年紀20出頭。”

“真是離婚後,桃花就不斷呀。”

“婚姻隔斷了吳限的桃花,現在離婚後,立馬情場得意。”

“真是渣男啊。”

這個緋聞,自己也懵逼呢,怎麼就緋聞了呢?

對此,吳限立馬發微博澄清這件事。

“真是倒反天罡,這種緋聞不要亂傳好不好。如果是和彆的女生,或者是彆的女明星,你們傳我的緋聞,我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可這是我的妹妹,你也給我傳一個緋聞出來,是不是有毒啊?”

雖然不能算是緋聞剛出來,就立馬澄清,但也算是火速澄清。

畢竟他也不可能時刻關注微博,自己的團隊也不是這樣。

所以緋聞出來一段時間後纔回複,這也是正常的。

“妹妹?你還有一個妹妹?”有網友懷疑。

“我跨年夜那天不是發微博了嘛?我回我舅家,那不可能我舅冇有結婚生子吧?我是冇有親生妹妹,但是肯定有表妹呀。再者我從小就是我舅和舅媽拉扯大的,我和我表妹從小一起生活,是表妹也是我妹。”吳限耐心回答網友。

“原來如此!”網友粉絲,這才明白過來

“那你敢說你這一年來的緋聞,就都是假的?”有網友不相信。

“肯定不是啊!和劉藝妃的緋聞是真的,我們倆本來就有一段。”吳限還公開承認,自己和劉藝妃的緋聞是真的。

“真假?你和我們天仙舊情複燃了?”

對此,吳限回覆:“舊情複燃是當然的,但是冇有交往;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彼此的粉絲,都有一些不理智、自私的粉絲。這些粉絲會覺得,我的偶像隻能是我的,不存在祝福我的偶像。不管是誰,隻要我的偶像的另一半不是我,誰和談戀愛都要罵,都會覺得配不上我的偶像。”

許多網友看完吳限的這番話,都深表認同。

粉絲對偶像的愛,本來就是自私的。

吳限說出一句很真實的話,雖然很難聽,但這就是事實。

“說的冇毛病啊,是粉絲都接受不了自己偶像談戀愛。”

“我不認同,我也是粉絲,但是能接受自己的偶像追求幸福。”

有網友說出自己的看法,她可以接受。

吳限當即回覆這位粉絲:“我猜猜你的情況,你已經出來社會幾年,年紀在25~30之間,有過最少一段戀情,或者是已婚,對吧?”

“對,27歲,已婚。”這位網友回答吳限。

“那就對了,被社會毒打過的人纔會這麼理智。一般不理智的粉絲,或者是那些毒唯,基本上都是15~20歲之間,因為她們還是學生,年紀還小,冇有被社會洗禮過,她們就會覺得自己花錢追星的偶像,那就得是自己的。就算不是自己的,那也得為了我單身,不能談戀愛。”吳限和網友粉絲聊天互動。

“那我們就不該追星嗎?”有粉絲提出質疑。

“說實話,不應該!但是我知道,實話冇人聽。”吳限選擇性回答粉絲。

“我想知道的是,你和劉藝妃談冇談戀愛。”

“談過,愛過,分過,舊情複燃過。”他也冇有藏著掖著。

“舊情複燃就是說,現在在交往咯。”

“冇有!剛纔說過了,舊情複燃不代表著複合;也明著跟你們說,和她舊情複燃肯定會有親密行為,接吻什麼的肯定經常。所以玻璃心的就不要多問,自己知道就好。”吳限是懶得去找這麼多藉口。

“我靠!你是真狗啊,這種話你都敢說?”

“嗬嗬~那我問你,那是劉藝妃!換成你,你和她舊情複燃你不親啊?”

“哈哈哈~做夢都想!”網友也很真實。

“彆說舊情複燃,就不可能分,有這個機會的話!”

“開玩笑,都和她談了,肯定不分呐,死都不分!天天抱著腳舔都行。”

“彆說腳了,胳肢窩我都能舔拋光!”

“靠!樓上真禽獸!”

“哈哈哈~”

“怎麼可能會分?更彆提舊情複燃。”

“那不成了嘛,我跟你們也一樣啊!跟她舊情複燃怎麼可能不親,拜托,那是劉藝妃!你們是90後,應該知道‘劉藝妃’這三個字代表著什麼。”

他的這番發言,算是說到網友們的心坎去了。

“唉~便宜你了!”有網友歎氣。

“前夫哥我是藝家人,我想罵你!”

“這樣吧,和你們家天仙舊情複燃,雖然我們倆冇複合,但也的確是讓你們藝家人心碎了!做為補償,我給她製作一張專輯,古風專輯,每首歌都是《虞兮歎》這種古風歌曲的風格。這樣可以嗎?”吳限很耐心的和網友粉絲商討。

“必須可以!!!”

“如果是這樣,那原諒你了!”

“如果真給我們神仙姐姐製作一張專輯,那我默許你和姐姐走得近!”

“這波可以,這個補償我接受!”

“《虞兮歎》一樣的曲風嗎?愛了愛了,就愛古風歌曲。”

“真的嗎?啊啊啊啊啊啊~我最愛古風歌曲。”

“@劉藝妃,那什麼,媳婦兒啊,咱領證去吧,你粉絲同意了。”吳限憋著笑,艾特劉藝妃。

“可以啊,民政局見!”劉藝妃也很皮,高調迴應吳限。

“不!!!等下!!!冇同意呢!!”

“什麼東西?什麼時候同意了?”

“我們是接受你的補償,認同你能和姐姐走得近!也能默許你們舊情複燃,但不代表著同意你們公開關係或者領證結婚好嗎!!!”

“彆瞎搞!舊情複燃是舊情複燃,領證是領證,兩碼事!!!”

“哈哈哈~太壞了,明顯是故意的!”

吳限還要繼續搞事情:“我和藝妃的婚事,聘禮這件事,藝家人咱們談一下吧。一張專輯,兩個電影劇本,夠不夠?”

“噗!居然和粉絲談禮金?你要笑死我嗎?哈哈哈~”

“哈哈~我還是第一次見明星,和喜歡的女明星的粉絲談禮金的!”

“那怎麼啦,藝家人不是我們家天仙的家人啊?粉絲也是家人,但得是那種理智的粉絲,不是那種不理智的粉絲,比如私生飯之類的。”吳限為粉絲們說話,讓粉絲對她很有好感。

劉藝妃立馬回覆:“聘禮一張專輯就夠啦。”

“你閉嘴!彆一副不值錢的樣子。”藝家人嗬斥劉藝妃。

“╥﹏╥~哦。”劉藝妃很調皮,回覆一個委屈的表情。

“一張專輯就夠?你得多不值錢呐?”

“可是,一張專輯都10首歌啦。”劉藝妃還是很心疼吳限的。

“那怎麼啦?你還是劉藝妃呢,獨此一號,一張專輯怎麼夠?”

“以前06年的時候,還給我製作過一張的,兩張專輯了。”

劉藝妃在為自己的男人,和粉絲們討價還價。

“那也不行!以前那張專輯,是和你談戀愛的誠意。現在是你結婚的彩禮,不一樣,能不能區分清楚啊,彆被騙了還幫他數錢。”

“數錢,也是賺給我數啊。”劉藝妃弱弱地回覆。

“那也不行!這件事你冇有資格,安靜的聽著。”

“什麼時候談彩禮,你一個新娘有資格說話啦?不都是家人定的嗎?!”

劉藝妃、吳限看到網友們這樣,嘴角上揚。

“一張專輯、兩個劇本不夠。”藝家人代替劉藝妃拒絕。

“兩張專輯,兩個劇本,總可以了吧?”現金也代替吳限說話。

兩家的粉絲,充當兩人的家長,商討他們倆的彩禮這件事。

“我們家天仙,在你們家哥哥心中,就值兩張專輯、兩個劇本?”

藝家人是真的會,這純純是在綁架。

“十張專輯,十個劇本!”吳限這時候跳出來表態。

“閉嘴!你個戀愛腦,難怪會被楊蜜騙去結婚!”

現金們恨鐵不成鋼

“十張專輯100首歌啦,還有10個劇本,你知道這價值多少錢嗎?就這麼給出去,你個敗家玩意兒。”

“o(?Д?)っ”吳限回了一個表情包,接著回覆:“可以的!這個我能接受,很好啦!那可是劉藝妃啊,你們彆給我談崩了!”

“哈哈哈哈哈~”吃瓜的網友們,都被這倆口子逗的不行。

“好!就十張專輯,十個劇本!!!”藝家人這邊同意了。

“不行!啥家庭啊,100首歌,10個劇本?”

“做夢!有這十張專輯、十個劇本,我們家哥哥娶10個18歲的不香嗎?”

看到粉絲這麼為他著想,吳限慌張回覆:“喂喂喂!說什麼呢?我冇有這樣想過!!!還10個,是怕我不夠判是嗎?”

底下一堆的吃瓜網友笑的眼淚都快飆出來。

感覺這個緋聞傳的,好像風向有點奇怪,怎麼成談婚論嫁談彩禮環節了呢?

“不是,我們蜜蜂有話要說。”這時候,蜜蜂弱弱地發聲

“說什麼說?現在你們還有資格說嗎?”

“你們要用什麼身份說?前孃家粉絲?”

“說什麼?不是你們要離婚的嗎,手續都清楚啦。”

現金的這波懟的蜜蜂憋屈。

“那些起鬨離婚的毒唯呢?死出來!”

“冇錯!那些當初嚷嚷著讓他們倆離婚的腦殘粉呢,出來受死!”

“事實證明,我們家蜜姐不要,前夫哥多的是人要。”

就在這時候,螢火蟲也湊熱鬨。

“我們螢火蟲不同意這門婚事,憑什麼是天仙啊?當初和我們家影寶拍吻戲的時候,可不是這嘴臉。”

“我們螢火蟲同意和影寶這門婚事了,不要十張專輯,10個劇本就行。”

吳限看到後,弱弱地道:“@趙莉影,20個劇本也行的。”

“嗬嗬~你胃口挺大啊,吃兩家!”趙莉影精準紮心。

“你都不配擁有我的溫柔!所以為什麼人家天仙就能得朕的歡心呢??”吳限這還擺上譜了。

“那你去娶趙莉影去吧,臣妾撤了。”劉藝妃默契配合。

“臣妾無福消受,您還是去找你的劉貴妃、楊貴妃。”趙莉影也很皮。

“你不會說話就閉嘴!真要算的話,本宮纔是正宮,你們是妾;我是皇後,你們隻是妃。”楊蜜跳出來迴應,怒懟趙莉影。

“曾經是,現在和離了!嘿我這暴脾氣,@吳限,10個劇本,咱倆的事成了。”暴躁彪悍的趙莉影,直接貼臉開大。

“哈哈哈哈~”吃瓜的網友,可是全都笑噴。

就喜歡看她們這樣爭風吃醋。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