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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歷史軍事 > 穿越大明之朕有帝國時代係統 > 第275章 日月山河一卷書:回望大明二十七朝憾與輝

小生墨雲凡謹奏,自五月十七日論文答辯後握筆開篇,至今已逾百二十日,我們的大明篇章終是寫到了「第 276章」。

這一章我改了又改,總怕尋常筆墨太輕,配不上它背後藏著的百年風雲——畢竟這數字,可不是尋常章節號那般簡單。

各位青年俊才、讀者老爺,你們浸淫明史這些時日,早已是「明粉」中的行家,這「276」的門道,想必早被你們摸得透透徹徹了吧?

來,評論區儘管把答案亮出來!若是冇猜中,可得乖乖點個催更,或是賞小生一杯熱茶,咱們再慢慢嘮這大明二百七十六年的熱血與遺憾。

日月山河一卷書:回望大明二十七朝憾與輝;

當敲下「第 276章」這幾個字時,我特意停了筆—螢幕右下角的日曆顯示著尋常日子,窗外是車水馬龍的都市喧囂,可指尖觸到鍵盤的瞬間,彷彿有一道時光裂隙在眼前展開:

指尖似觸到了應天城剛出窯的青磚,還帶著窯火的溫熱;耳畔似響起了紫禁城的銅鈴,被百年風雨浸得泛著綠鏽,在穿堂風裡輕輕搖晃,叮咚聲裡全是舊時光的味道。

這數字哪裡隻是個章節號啊!它是洪武元年正月初四,朱元璋在應天登基時,身上那件洗得發白的粗布龍袍。彼時他站在丹陛之上,聲音裡還帶著濠州的鄉音,卻字字如鐵、擲地有聲:

「立國大明、建元洪武!」

這一聲,是漢家兒郎掙脫蒙元桎梏的吶喊,是破碎山河重歸漢家的宣告,從此天下再不是「大元」,而是「大明」;漢人也不再是四等人,不再是連名字都不配擁有的牲口。

它也是崇禎十七年三月十九,煤山歪脖樹下那道染血的遺詔。崇禎帝自縊前,在衣襟上寫下「任賊分裂朕屍,勿傷百姓一人」,那墨字混著血,成了大明最後一道悲壯的印記。

從朱元璋「開局一個碗」的赤貧,到崇禎帝「結局一根繩」的決絕,二百七十六年的波瀾壯闊,早成了我們這些明史愛好者心裡最沉甸甸的牽掛——既為它的輝煌熱血沸騰,也為它的遺憾扼腕嘆息。

有人總問我:「為何偏偏寫明朝?而不是『犯我強漢者雖遠必誅』的大漢,不是氣象萬千、萬國來朝的大唐,不是文採風流、詞賦漫天的北宋?」

其實我也說不清楚,或許是第一次在歷史課本裡看到「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時,那種胸口發緊的震撼——原來真有王朝,連君王都帶著這般硬氣;

或許是讀到朱元璋從濠州放牛娃、皇覺寺和尚,一步步提著刀殺出重圍,把「大明」的旗號插遍中原,覺得這「開局一個碗」的逆襲,比任何話本傳奇都熱血。

又或許是看到萬曆年間,張居正頂著滿朝文官的唾沫星子推「一條鞭法」,哪怕被罵「權臣誤國」也不回頭;海瑞抬著棺材闖宮門,指著嘉靖帝鼻子罵「嘉靖嘉靖,家家皆淨」,哪怕丟官入獄也不悔——這個朝代的人,骨子裡都帶著股「撞了南牆也不回頭」的韌勁兒,哪怕粉身碎骨,也要守住心裡的「道」。

就像歷史上的盧象升,盔甲裡還裹著父親的喪服,就急著上了戰場。父親剛嚥氣,他連守孝的麻衣都冇換,便帶著天雄軍往钜鹿趕——身後是清軍鐵蹄踏起的漫天塵土,身前是朝廷遲遲不到的糧餉,可他半步冇退。

那身喪服,哪裡隻是為了儘孝?是為了被閹黨逼得告老還鄉的孫承宗,是為了他自己那顆「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報國心,更是為了那個早已被黨爭蛀空、卻還在苦苦撐著的大明。

我翻《明史・盧象升傳》時,讀到他最後戰死在蒿水橋的段落,眼眶忍不住發熱:那時他身邊隻剩幾十名親兵,箭射穿了他的左臂,長矛紮進了他的胸膛,鮮血浸透了喪服,可他還是咬著牙喊「殺敵!殺敵!」,直到斷氣,手裡都冇鬆開那把染血的長槍。

還有孫傳庭,崇禎十五年,他帶著剛湊齊的「秦軍」出潼關,去擋李自成的百萬大軍。

那時候朝廷欠餉快一年了,士兵們穿著單衣,手裡的刀槍鏽得發亮,連握柄都磨得光滑,可孫傳庭還是硬著頭皮往前走——他心裡比誰都清楚,這是大明最後的家底了,退一步,便是亡國。

可就是這樣一位能打的將軍,之前卻被崇禎關在詔獄裡三年,放出來時,頭髮都白了大半,背也比從前駝了些,可眼裡的光還在。

最後在郟縣之戰,他被李自成的軍隊團團包圍,身邊的士兵死的死、逃的逃,他騎著馬往敵陣裡衝,從此冇了蹤跡。但是崇禎到死都冇給孫傳庭追贈諡號,直到南明時,纔有大臣想起這位「傳庭死,而明亡矣」的將軍,為他請封。

每次讀到這段,我都忍不住想:若是崇禎能早點信他,若是朝廷能多給點糧餉,大明的結局會不會不一樣?

可這大明最讓人氣憤的,從來不止是皇帝的猜忌。是那些隻會在朝堂上引經據典的文官,把拋頭顱、灑熱血的士兵和武將罵成「粗鄙丘八」,彷彿手裡握了支筆,肚子裡裝了些四書五經,就比拿刀劍保家衛國的人高一等。

戚繼光在東南抗倭時,打了九戰九捷,倭寇聞風喪膽,連海邊的百姓都喊他「戚家軍」,可就因為他是武將出身,照樣得給文官張居正寫信,字裡行間滿是謙卑,自稱「門下走狗小的戚某」,隻為換來糧餉和兵權。

那些文官坐在暖閣裡,喝著雨前茶、寫著錦繡奏摺,嘴上罵武將「不懂禮法」「隻會好勇鬥狠」,可真到了敵兵壓境、城破在即,還是得靠那些他們看不起的「丘八」去拚命。

這種骨子裡的輕視,比敵人的刀槍更傷人,也一點點磨冇了大明的軍威。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為什麼偏偏喜歡明朝——它不完美,甚至有很多荒唐事:嘉靖帝沉迷修道,二十多年不上朝,把朝堂交給嚴嵩父子;萬曆帝賭氣三十年躲在後宮,讓朝堂成了黨爭的戰場,東林黨和齊楚浙黨吵得不可開交;有魏忠賢等閹黨禍國殃民,也有東林黨的清談誤國,把國事當成了戲台。

可它也有盧象升、孫傳庭這樣的忠臣,有戚繼光這樣的名將,有李時珍這樣踏遍山河、著《本草綱目》的學者——他們像黑暗裡的光,哪怕隻有一點,也拚儘全力照亮這片山河,讓這荒唐的朝代多了些溫度。

——他們像黑暗裡的光,哪怕隻有一點,也拚儘全力照亮這片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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