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古代言情 > 智囊裡的管理學 > 第467章 察智之二《詰奸》54 韓琦

韓琦:北宋“改革弊政狠人”!手撕官場潛規則,把權力從吏手奪回來

北宋時期的韓琦(封號魏公),憑藉雷霆手段整治了中書省長期存在的官場積弊,打破了胥吏操縱“慣例”、徇私舞弊的局麵,讓朝廷賞罰大權重新回到宰相手中,堪稱“整頓職場的天花板”。

當時中書省(中央決策機構)有個老毛病:不管辦什麼事,都必須要找“慣例”當依據。而掌管這些“慣例”檔案的五房胥吏,把案例手冊攥在手裡,全憑自己的意願和收受賄賂的多少來決定是否提供。要是想給人辦事、收了好處,就立馬找出相關慣例給你用;要是不想辦、冇撈到好處,要麼說冇有慣例,要麼乾脆把相關案例藏起來不給看。

韓琦擔任宰相後,決心整治這一亂象。他下令整理五房的慣例檔案和刑房的判決案例,刪掉那些冗餘錯誤、冇法用的內容,再按類彆梳理成清晰的綱目,封存謄抄後妥善保管。從此以後,每次需要引用慣例辦事,他都親自查閱檔案做決定。這下大家才明白,官員的賞罰、事情能不能辦,決定權在宰相手裡,五房胥吏再也冇法在中間上下其手、操縱貓膩了。

馮夢龍點評:“慣例”這兩個字,是平庸之輩賴以混日子的工具,卻是有誌之士痛心疾首的弊病。按慣例辦事本就未必合理,更何況讓胥吏操縱慣例,連“慣例”本身都失去了公平公正的意義!

延伸:寇準怒斥“慣例害政”,兩種態度背後的官場困局

關於“慣例”的爭議,早有先例。寇準(萊公)擔任宰相時,宋真宗(章聖)跟中書省、樞密院的官員說,要選一個人擔任馬步軍指揮使(軍事要職)。寇準正琢磨合適的人選,有個門吏拿著一本冊子進來了。寇準問是什麼,門吏回答:“這是記載選官慣例的冊子。”

寇準當場怒斥:“朝廷要任命一個高級軍官,居然還要靠什麼‘慣例’來定?那還要我們這些宰相乾什麼!損害國家政務的,正是這種僵化的慣例!”

如今官場事事都要講“慣例”,想做到寇準那樣徹底摒棄慣例,已經不可能了;但能像韓琦這樣,把慣例梳理清楚、親自掌控,不讓胥吏鑽空子,也算是不錯的辦法了。

【管理智慧】

韓琦的厲害,在於“敢動既得利益者的乳酪,用製度把權力關進籠子”

換彆的官員,可能會默認“按慣例辦事”的潛規則,要麼被胥吏牽著鼻子走,要麼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韓琦不一樣——他看穿了“慣例”背後的權力漏洞,用“重新整理、親自掌控”的方式,直接斬斷了胥吏弄權的根基。

他太清楚胥吏操縱慣例的危害:看似按“規矩”辦事,實則是把公權力變成謀私利的工具。他不跟胥吏掰扯細節,而是從根源上重構“慣例”的管理體係,讓模糊的潛規則變成透明的製度,從根本上杜絕了胥吏徇私的可能,既體現了魄力,更展現了治理智慧。

一、核心邏輯:破解“潛規則弄權”,彆妥協,要“抓‘製度重構+權力回收’”

韓琦能成功整治弊政,核心是抓住了兩個關鍵:

1.“模糊慣例”是權力尋租的溫床:胥吏之所以能操縱權力,正是因為慣例檔案混亂、管理鬆散,存在大量模糊地帶。韓琦通過“刪冗謬、分類彆”,讓慣例透明化、規範化,堵住了胥吏鑽空子的漏洞;

2.“權力回收”是根治亂象的關鍵:把“查閱慣例、決定賞罰”的權力從胥吏手中收回,由宰相親自掌控,從根本上杜絕了中間環節的權力濫用,讓公權力迴歸正軌。

這就像現在整治職場潛規則,光靠批評教育冇用,必須先梳理明確規則製度,再把決策權、審批權掌握在合規的管理者手中,才能避免基層人員操縱規則謀私利,本質都是“製度規範+權力製衡”的思路。

二、核心啟示:遇“潛規則橫行\/流程混亂”,彆縱容,用“規範製度+掌控核心”破局

韓琦的思路放現在超實用,職場中遇到潛規則、流程混亂的情況都能用:

-職場遇“潛規則弄權\/基層卡脖子”:比如辦事時總被基層員工以“慣例”“流程”為由刁難,實則想要好處。可推動梳理明確工作流程和標準,把關鍵審批權收歸上級管理,讓基層員工隻能按規範辦事,無法暗箱操作;

-應對“製度僵化\/凡事講慣例”:比如公司凡事都按“以前的規矩來”,阻礙創新和效率。可像韓琦那樣,對舊製度、舊慣例進行梳理,保留合理的,刪除冗餘錯誤的,讓製度更貼合實際,同時確保管理者能掌控製度的執行;

-管理中“權力下放過度\/失控”:比如把重要權限交給下屬後,出現徇私舞弊的情況。可收回核心決策權、稽覈權,隻下放執行權,同時建立透明的流程規範,讓下屬的操作有據可查、無法濫用權力。

簡單說就是:“遇到潛規則橫行、流程混亂的情況,彆一味妥協。先通過梳理規範,讓規則透明化;再收回核心權力,不讓中間環節鑽空子,才能徹底整治亂象,讓事情迴歸正軌。”

【原文】韓琦

中書習舊弊,每事必用例。五房吏操例在手,顧金錢唯意所去取。於欲與,即檢行之;所不欲,或匿例不見。韓魏公令刪取五房例及刑房斷例,除其冗謬不可用者,為綱目類次之,封謄謹掌,每用例必自閱。自是人始知賞罰可否出宰相,五房吏不得高下其間。

“例”之一字,庸人所利,而豪傑所悲。用例已非,況由吏操縱,並例亦非公道乎!寇萊公作相時,章聖語兩府擇一人為馬步軍指揮使。公方擬議,門吏有以文籍進者,問之,曰:“例簿也。”公叱曰:“朝廷欲用一牙官,尚須一例,又安用我輩哉?戕壞國政者正此耳!”今日事事為例,為萊公不能矣;能為魏公,其庶乎?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