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所謂商品傾銷,是指在正常的貿易過程中,一種產品從一國出口到一國,以低於國內市場的價格,甚至低於商品生產成本的價格,在外國市場拋售傾銷商品,打擊競爭者以占領市場,也即以低於其正常的價格進入另一國的商業渠道,則該產品將被認為是傾銷。
2004年6月,歐盟委員會近日在其官方刊物刊登通告,宣佈對從我國進口的部分滌綸長纖維服裝布料展開反傾銷調查。我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則表示,本次涉及反傾銷調查的內地紡織廠家估計逾1000家,牽涉總金額達5.8億美元。
歐盟委員會通告稱,一個名為AIUFFASS(歐洲紡織服裝組織)的機構提出申訴,要求進行反傾銷程式,歐盟出產的滌綸服裝布料大部分由該工會組織的生產商製造。AIUFFASS表示,源自我國的滌綸服裝布料在歐盟進行傾銷,對歐盟業者造成實質損害。AIUFFASS指出,有關產品輸入歐盟的數量不斷增加,在市場的占有率亦節節上升,這些進口產品的數量及價錢已對歐盟本土業者的市場份額、銷售量及產品價格帶來不良影響。
那麼到底什麼是商品傾銷呢?
所謂的“商品傾銷”,就是指在正常的貿易過程中,一種產品從一國出口到一國,以低於國內市場的價格,甚至低於商品生產成本的價格,在外國市場拋售傾銷商品,打擊競爭者以占領市場,也即以低於其正常的價格進入另一國的商業渠道,則該產品將被認為是傾銷。
按照傾銷的具體目的,商品傾銷可以分為偶然性傾銷、間歇性傾銷和持續性傾銷三種形式。偶然性傾銷通常指因為本國市場銷售旺季已過,或公司改營其他在國內市場上很難售出的積壓庫存,以較低的價格在國外市場上拋售。
由於此類傾銷持續時間短、數量小,對進口國的同類產業冇有特彆大的不利影響,進口國消費者反而受益,獲得廉價商品,因此,進口國對這種偶發性傾銷一般不會采取反傾銷措施。
間歇性傾銷是指以低於國內價格或低於成本價格在國外市場銷售,達到打擊競爭對手、形成壟斷的目的。待擊敗所有或大部分競爭對手之後,再利用壟斷力量抬高價格,以獲取高額壟斷利潤。這種傾銷違背公平競爭原則,破壞國際經貿秩序,故為各國反傾銷法所限製。持續性傾銷是指無期限地、持續地以低於國內市場的價格在國外市場銷售商品,這種傾銷危害最大,將會招到進口國的強烈反對。
傾銷是一種人為的低價銷售措施,其動機和目的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為了銷售過剩產品,有的是為了爭奪國外市場,擴大出口。但傾銷是一種不公平的競爭行為,它往往給進口國的經濟利益造成損害,特彆是持續性傾銷擾亂了進口方的市場經濟秩序,會給進口方經濟帶來毀滅性打擊。
出現了影響公平貿易的傾銷,自然也會有與之對應的反傾銷。所謂反傾銷外國商品在本國市場上的傾銷所采取的抵製措施。一般是對傾銷的外國商品除征收一般進口稅外,再增收附加稅,使其不能廉價出售,此種附加稅稱為“反傾銷稅”。如美國**規定:外國商品剛到岸價低於出廠價格時被認為商品傾銷,立即采取反傾銷措施。雖然在《關稅及貿易總協定》中對反傾銷問題做了明確規定,但實際上各國各行其事,仍把反傾銷做為貿易戰的主要手段之一。世貿組織的《反傾銷協議》規定,一成員要實施反傾銷措施,必須遵守三個條件:首先,確定存在傾銷的事實;第二,確定對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損害或實質損害的威脅,或對建立國內相關產業造成實質阻礙;第三,確定傾銷和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按照傾銷的定義,若產品的出口價格低於正常價格,就會被認為存在傾銷。出口價格低於正常價格的差額被稱為傾銷幅度。
為了製止傾銷而采取反傾銷措施應該說是合理的,但如果反傾銷措施的實施超過了其合理範圍或程度,反傾銷措施也會成為一種貿易保護主義措施,從而對國際貿易的擴展造成阻礙性影響。例如,武斷地認定原本不存在傾銷的商品為傾銷商品,或無根據地誇大傾銷幅度,從而無理地實施反傾銷措施或不適當地提高反傾銷稅征收金額,這些都會阻礙正常進口貿易的進行。
近年來我國頻繁遭受外國的反傾銷。2010年12月WTO釋出的最新報告指出,2010年上半年全球範圍內反傾銷調查有所減少,但是,中國成為全球反傾銷調查最大的受害者。僅2010年上半年,新增的針對中國出口商品的調查就有23項,這一數字比去年同期(30項)減少了三成,但仍是第二大目標歐盟(11項)的兩倍多。
相應的,中國也是新增反傾銷措施的重災區。2010年上半年,WTO各成員新增的59項反傾銷措施中,有近一半(25項)是針對中國的出口商品。而且這個數字遠遠高於排在之後的歐盟、美國等。
中國人到底惹誰了,為什麼總是有人會指責中國傾銷呢?看了下麵一箇中國在美留學生的自述,可能會給人一點啟發:
大約是在2006年,我買了一雙阿迪達斯牌的運動服,當時的價格是99.99美元。就在前幾天,我去沃爾瑪進行聖誕采購時發現,沃爾瑪正在賣一款大陸生產的運動服,質量還很好,是純棉的,令人吃驚的是價格隻有3.99美元,而且買兩件還打7折。換句話說就是,買兩件大陸產的運動服隻要5.586美元,也就是說包括運費、關稅在內冇見隻要將近二十元人民幣。
對此我非常奇怪,也非常震驚,於是打電話給國內的朋友,我問他:“在大陸你能花二十元左右買到一件質量比較好的運動服嗎?”這位朋友對我說:“都什麼時代了,在大陸哪還有二十元左右的運動服?你還要買質量好的運動服,100多塊買的還是爛牌子,好一點的都要五六百多塊。”可事實是我的確在美國買到了二十多元的運動衣。
讀者可能也覺得好奇,出口到彆的國家的售價竟然比國內還便宜,莫非真是傾銷?其實這一點都不奇怪。國內運動服的價格主要就貴在運輸環節了。
在一個產品的生產銷售過程中,生產是其中的一個環節,流通環節也很重要。一般來說,中國的運輸都是鐵路運輸,要想申請一個車皮的指標,根據各地不同的情況,在運費之外的額外費用是5000―50000元人民幣之間。而且中國的高速公路收費也會將運輸成本提高很多。
根據一份報道,廣州到北京的飛機票大約在1200元左右,特價機票大約在700元左右。如果你開車從廣州出發到北京,僅僅是高速公路的過路費就已經高達1400元。一位常年從廣州送貨到北京的司機說,每次往返,大約有7000元的額外費用。
這麼算下來的話,運輸成本就在13400―52100元之間。可想而知,這些費用最終是要攤在商品上的,也就是每件運動服上。再加上國內有些商人冇有信用,發了貨不給錢,廠商隻有通過提高價格來彌補損失。這些原因導致了國內的運動衣反而比出口的更貴。
從中國到美國的海運費用,大概是3000多美元,摺合人民幣也不過是20000多元人民幣。從這個價格上看,從中國到美國的運費比從廣州到北京的貴不了多少,甚至還有可能會便宜。從另一方麵說,出口的商品,隻要你和外商簽訂了合約,基本上就不用擔心,美國進口商會給你信用狀你可以去銀行抵押貸款,生產之後你發貨,錢就到手了,冇有麻煩,錢少賺點,但風險也小。再加上中國勞工便宜,成本低,冇有美國的保險,也冇有工會,價格怎麼能不低呢?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中國的商品被指有傾銷行為應該很好理解了吧?
那麼中國應該如何應對來自國外的不適當的反傾銷呢?筆者以為,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麵努力:
1、減少風險,走市場多元化和以質取勝之路。反傾銷是價格歧視。預防反傾銷的發生,要研究國際和國內兩個市場的情況,製定正確的價格策略,要做到心中有數,優質優價。企業要有目的、有步驟地開發市場,切不可盲目進入、隨波逐流,出口企業狹路相逢,影響了自己的出口也破壞了彆人開發的市場。
2、積極應訴及時抗辯。反傾銷案件發生以後,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確認識反傾銷及其後果,積極應訴,儘量避免國外反傾銷措施的濫用。反傾銷立案以後,有關的企業和公司一定要積極配合反傾銷調查,爭取最大限度地抗辯機會。
3、合理適當選擇律師。在律師的選擇上,應選擇通曉反傾銷所在國的有關法律、有反傾銷實踐經驗、熟悉國情、有較強公關能力的律師。
4、形成合力力爭敦促一些國家改變不公平的政策和做法。通過**和企業的共同作用,證明我國的市場經濟現狀,敦促一些國家修改對華的反傾銷政策。相信通過**的交涉和企業積極應訴的努力,企業將逐步爭取到公平的待遇。
瞭解反傾銷,合理使用和應對反傾銷,將會為企業走向世界提供更加良好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