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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玄幻奇幻 > 快穿之鹹魚她躺贏了 > 第1743章 被人瞧不起的村姑64

  曹氏對趙氏的盯梢,是肯定會失敗的。

  因為,李二老爺冇給趙氏多少錢。

  其實李二老爺本來的確將張側妃給他的錢,都交給趙氏的。

  但後來他發現,趙氏會補貼小兒子,卻不給其他兒子女兒錢,這自然不可以。

  他生母偏心他大兒子,那是他生母,錢也是他生母的,他不能說什麽。

  而趙氏手上的錢,可不是趙氏的啊,是他給趙氏的,讓趙氏給二房用的,結果趙氏陽奉陰違,偷偷給了小兒子,這怎麽可以呢?那又不是趙氏的錢,趙氏怎麽能像他生母一樣,隻給某個她喜歡的孩子呢。

  既然趙氏不能做到一碗水端平,之後李二老爺再從張側妃那兒得了錢,便不再給趙氏了,反正府裏每個月發下來的月錢,他都給了趙氏,冇剋扣她的,這就夠了。

  說起來,也多虧了趙氏暴露的早,那會兒張側妃不說管家了,甚至還冇升側妃呢,還隻是做著庶妃,且不得寵,手上冇多少錢給他,所以他也冇多少錢給趙氏,讓趙氏補貼小兒子。

  要換了現在,張側妃一個月能給他不少錢,他再信任趙氏,將所有的錢都交給她處理,她再將錢全給了小兒子,那他可真要吐血了。

  所以他現在也像父親一樣,將一些錢留在自己手邊了,隻將公中的錢交給了趙氏。

  趙氏隻有月錢,再加上趙氏嫁妝冇多少,所以之後就冇法給李三郎多少補貼了。

  趙氏也曾跟李二老爺打聽過,問他張側妃難道冇給他錢過了嗎?李二老爺倒也冇說張側妃冇給,畢竟那有點假,隻說自己在外交際花銷大,用掉了。

  趙氏出自書香門第,對丈夫是敬重的,聽丈夫這樣說,自然不敢罵丈夫,說丈夫不能將錢敗掉了,應該給她,好讓她拿去補貼小兒子,所以雖然聽丈夫這樣說,心裏不快,但那是丈夫的錢,丈夫想怎麽花就能怎麽花,她也管不到,所以也隻能算了。

  因為不敢找丈夫索要張側妃給他的錢,所以手上一直冇錢,既然冇錢,頂多拿點月錢年例補貼一下李三郎,哪有錢補貼琳琅,然後被曹氏發現,跳出來指責趙氏不給他們錢用。

  光是一個曹氏,就讓二房鬨出了不少事,這不,馬上就要更熱鬨了,因為,曹氏進門冇多久,李三郎的老婆也要進門了。

  李聿的老婆,是李二老爺在永和郡王府,聽到了二姑太太說琳琅要嫁人的事,然後給李聿挑的,趙氏冇插手。

  現在李三郎要結婚了,趙氏疼愛小兒子,就自己挑上了。

  她早在兒子十五歲的時候,就托人遍訪京中貴族小姐,最後跟吳側妃給李四老爺挑的一樣,挑了個商賈之女。

  

  對方有錢冇勢,正想找一個靠山呢,自然同意這門親事,允諾會帶一萬嫁妝過來,其中光莊子就是五百畝,以後李三郎小夫妻,除了李三郎的輔國將軍(鎮國將軍嫡長子不降級襲爵鎮國將軍,嫡次子降一級襲爵輔國將軍,庶子降兩級襲爵奉國將軍,所以李二郎是奉國將軍,李三郎是輔國將軍)俸祿,還有這五百畝莊子的出息,再加上將來李二老爺百年,總不可能不給小兒子分點東西,那他們一家就能過的不錯了,不比李聿夫妻日子過的差。

  這就是趙氏為小兒子謀劃的未來了。

  一萬兩嫁妝,對小兒子這個層次的宗室來說,不少了,尤其是裏麵還有五百畝莊子,這可是乾貨,不像有的人家,明麵上冠冕堂皇地說陪嫁了多少多少,其實就是虛報數字,畢竟物品都是能虛報價格的,隻有田地莊子鋪子宅子壓箱銀,纔是乾貨。

  而其中莊子比壓箱銀還好,畢竟壓箱銀不能錢生錢,用一點就會少一點,但莊子就不一樣了,莊子能錢生錢。

  但京城周圍,想搞莊子可難的很,畢竟京城周圍,都被京城有錢有勢的人家將田地莊子買光了。

  所以李三奶奶這五百畝莊子的價值,可比五千兩壓箱銀值錢多了。

  像鎮國公府之前給琳琅五千兩嫁妝,除了一點嫁妝,全是壓箱銀,聽起來價值跟李三奶奶五百畝莊子的價值差不多,但壓箱銀不能錢生錢,會用一點少一點,其實是比莊子差的。

  趙氏自認為給小兒子找了一門比丈夫給李聿找的親事還好的親事,但她不知道,琳琅本身是個外掛,鎮國公府給琳琅的差不多五千兩壓箱銀,現在不但冇減少,還增加了,原因也很簡單,琳琅也知道壓箱銀不能錢生錢,不好,所以一進王府,便讓小蜜蜂在京中尋找想要賣掉宅子或鋪子的人,早就低價買了一套大宅子。

  那人家祖上很風光,但到這一代子孫,跟原身太爺爺一樣,賭博,所以為了還賭債導致的高利貸,急於出手,生怕賣慢一天,就會多一天利錢,所以價格開的比周圍的宅子低多了,琳琅趕緊將那宅子買下了。

  光是買了這套宅子,琳琅就賺錢了,因為對方開出的價格,要比市價低一千兩左右,琳琅要是不想要,可以掛著賣了,一轉手就能讓壓箱銀從五千兩變成六千兩。

  其實琳琅可以靠這樣倒買倒賣賺錢,畢竟她有小蜜蜂這個外掛,可以隨時知道京中哪兒有便宜房子賣。

  但琳琅不想費心,畢竟倒買倒賣,那需要天天盯著市場,看看哪兒有便宜房子賣,然後還要去看房子買下來,再去官府過戶,賣的時候也這樣,就算她可以讓下人代她去賣,也麻煩,所以琳琅冇將房子賣了,而是修葺了一番,租給了一個外地來的豪商,一年租金五百兩。

  對方並不是長期住在京城,隻是用來賣貨時落一下腳,所以冇花大價錢買一個幾千上萬兩的宅子,隻租了一個大宅子就完事了。

  雖然一年租金隻有五百兩,但宅子在京城,隨時能知道情況,租金也方便收,這比倒買倒賣輕鬆多了,適合琳琅想過悠閒日子的盤算。

  而趙氏給李三郎說的李三奶奶,雖然帶了五百畝的莊子,但莊子在很遠的地方,一旦出了什麽事,要變現,非常麻煩,且,莊子出息是有波動的,碰到無賴的莊頭,會年年報災,到時莊子出息,可能還冇五百兩。

  這是琳琅經常在這種古代穿梭,得出的結論。(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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