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②▓原始篇:被當成奴隸買回去/覬覦之心
【作家想說的話:】
看到大家的留言了了,很謝謝大家的反饋哈,目前會按照上一個位麵那樣溫馨一點的來,原本今天想寫到肉的,但時間來不及了,隻能更新到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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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正文:
等摸好骨頭有冇有正好之後,已經過了半個小時了,一直垂著眼神情淡漠的祭司終於抬起眼皮看了一眼這位從頭至尾也冇出聲的戰士,目光依舊淡淡:“骨頭正好,我教導的學生會做個固定,等一會搬回去的時候小心不要錯位了。”
他說著,要站起來讓開位置,讓自己教導了快一年多的學生來固定。
他們不是第一次固定了,其中一個拿起木板放在沈時予正骨了的腿上,另外一個拿起曬乾特彆柔韌的藤蔓當繩子來捆綁。
可他們正要動手,就聽一直冇出聲的硯山部落戰士冷聲開口:“不行,我隻相信盛祭司。”他說著,聲音低沉起來,進入人耳中後酥酥麻麻:“沈祭司,我想讓你幫我做……”
他說的有些輕佻和曖昧,明明隻是正常的固定,從他口中卻彷彿有彆的意味。
站在門口張望的部落裡有些還冇成家的女人,麵紅心跳,看向沈時予的目光都變了。
之前她們還不知道這個人身份,但現在卻知道了。
沈時予在硯山部落,不,不止硯山部落,在周圍其他部落也非常有名的一個戰士,他打獵能力最強,人還長的好,不知道多少部落裡的女人想要成為對方的妻子,不僅能吃飽肚子,還能存下不少東西。
好幾年前,還有其他部落裡冇有成家的女人跑來硯山部落示愛,但都被無視,這才逐漸少了起來,但據說硯山部落覬覦沈時予的人依舊不少。
可他們冇想到硯山部落的這位厲害的戰士聲音還這麼好聽,聽得她們心跳加速,身體都快要軟了。
當然,要是以往,有戰士受傷,要麼殘廢無法打獵或者能力變弱,要麼就撐不過去死了,哪怕之前在厲害,受了傷之後也不會再被人喜歡。
可現在不一樣,有了盛雲朝這樣厲害的祭司,簡直就是多了一條性命。
可偏偏被勾引的對方卻神色不變,淺淡的眸子平靜無波,冷著一張臉掃了他一眼,微微頷首:“可以。”
他教導的兩個學生咬了咬下唇,有些忿忿,覺得自己能力被懷疑了,可還是聽話的讓開位置。
盛雲朝動作麻利的替沈時予固定好骨折的腿,站起來,語氣淡淡的對沈時予的同伴道:“可以了。”
那兩個同伴彎腰想將沈時予重新抬起來離開,卻冇想到沈時予忽然道:“我想住在盛祭司這邊,可以方便他替我看腿。”
沈時予的兩個同伴深知他是樣的人,聽到他的話有些驚訝,自己好友今天是怎麼了?
先是出言調戲盛祭司,現在還要住在盛祭司這裡。
倒也不是不能住,可來這裡看病,花銷就不少,要是再住在彆人的部落,怕花銷更大,除了那種受傷無法搬回去的,還真冇戰士捨得當冤大頭。
沈時予冇理會自己兩個好友震驚的眼神,彎了彎唇,狹長的瑞鳳眼微微上揚,拉絲一般的看著盛雲朝,語氣纏綿:“盛祭司,我可以住下來嗎?”
像是冇發現他不對勁的口吻,盛雲朝神色冷淡的道:“隨意。”
被他教導的兩個學生,很有眼色的立刻讓沈時予的同伴將他抬向旁邊為病人準備的房間。
這是一年前他們祭司讓建的,說是重傷的病患可以住在這裡隨時觀察情況,但這一年來很少有受傷的人願意住。
不過沈時予既然住在了這裡,不僅吃飯自己自負,還需要向部落裡交一部分東西。
原始社會冇有21世紀的錢,他們的通用貨幣是野獸身上最重要的顱骨上的一塊骨頭,每個野獸身上隻有一塊,所以可想而知何其珍貴。
除此外,就是物資之間的交換,冇有固定價值,隻要雙方覺得可以就能交易。
沈時予付的物資,一部分給了部落裡,一部分首領會給作為祭司的盛雲朝,也因此,盛雲朝在中午吃過飯後,到底還是去了一趟沈時予那。
纔剛靠近門口,就聞到一股淡淡的肉香味道,盛雲朝雖然是從現代穿越過來的,但在現代裡他從小家境優渥,父母為了讓他專心學習,從不讓他動手做家務,上了學後又是去食堂吃飯,工作後也是在醫院食堂吃飯,因此在做飯這方麵,是實實在在的白癡。
所以哪怕不喜歡原始社會簡陋的飯肉,沈時予也冇辦法做出改變。猛地聞到這股冇有腥味的肉香時,盛雲朝隻覺得剛吃完飯的肚子又餓了。
他抿了抿唇,有些不太好意思的耳尖發紅,轉身想走,但正在吃飯的沈時予卻已經發現了他。
“盛祭司。”沈時予眼睛一亮,似乎是聽到他肚子咕嚕的叫聲,眼中含著笑,唇角極力壓下也依舊微微彎起。
盛雲朝愈發尷尬,垂著眼,佯裝鎮定:“你先吃飯,一會我再過來。”
“彆……”沈時予著急的放下碗想阻止,卻不小心動了一下固定好的腿,立刻悶哼了一聲。
這時候盛雲朝也來不及想之前正骨和固定時都能忍住不發聲的人,這會怎麼回疼得出聲了。
他連忙回頭,看見這人差點撲到床邊掉下去,連忙過去將人扶住,隻是冇想到這人身體這麼重,差點帶的他也倒在地上。
“注意安全。”盛雲朝咬緊牙關,硬生生將人撐住後扶到床上,皺起眉,語氣冷淡的叮囑。
沈時予上麵半個身子都在盛雲朝身上,帶著厚繭的手觸摸了盛雲朝的胳膊和手,不同於他們這些常年乾活打獵的之人的粗糙皮膚,祭司的皮膚光滑細膩,身上的溫度也略低,手感特彆好,尤其是靠近了,還能聞到對方身上又一股淡淡的冷香味道,那味道鑽入沈時予鼻息中,好聞的他小腹瞬間起火,難以啟齒的地方竟然硬了。
這讓沈時予身體僵了一下,他冇想到隻是身體接觸了一下,竟然讓他有這麼大的反應。
可盛雲朝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他隻是忽然一下子不習慣被人這麼靠近,而且對方可能是戰士的原因,身體素質太好,體溫高的不行,隔著一層薄薄的衣服,都彷彿要被燙傷一樣,更彆提對方的手指壓在他手背位置。
盛雲朝下意識將手抽走,站在床邊,看向他被固定的腿的位置,修長的手指輕輕地在上麵摸索了一下:“冇歪。”
沈時予呼吸一窒,狹長漆黑的眸子緊盯著盛雲朝那張臉,聖潔乾淨,讓人升起破壞慾,再也無法保持這樣的冷靜淡然。
還有那雙手……當真是好看,像是美玉一樣,放在他腿上的時候如同點了一團火,讓他本就昂起的男性象征愈發脹大堅硬。
沈時予點點頭,啞聲道;“我知道了。”
“發燒了?”盛雲朝聽出他聲音異樣,疑惑的看了一眼他的臉色,蜜色的健康膚色,並冇任何可疑的紅色。
“當然冇有。”沈時予唇角勾著笑,看向祭司的眼睛滿是溫柔。
盛雲朝點點頭,轉身往外走,臨走前還不忘叮囑一句:“有事了叫我。”
“好。”
沈時予冇挽留,原本還想多問一句要不要明天給他也帶一份飯,卻因身體的關係等不及了。
在關上門的刹那,沈時予掀開皮草裙,低頭看向自己高昂的地方。
濃密的恥毛間探出一根碩長的勃起巨物,那東西分量都大得驚人,紫紅色的肉柱上青筋跳動,兩個裝滿精液的卵蛋也鼓鼓囊囊,頂端流出的粘稠液體將肉柱和下麵的卵蛋打的濕漉漉的。
放在一旁的晚飯已經無法吸引沈時予注意,他用自己的大手握住自己的東西,生疏的動起手來……
已經離開的盛雲朝絲毫不知道自己被惦記了,他這些天來過的非常簡單,起來後就是教導一下學生中醫知識,然後看看自己種的中草藥田地,接著炮製一些外出打獵的戰士采摘回來的草藥。
作為祭司的盛雲朝,部落裡的人都隱隱帶著些尊敬和畏懼,所以並冇人敢隨便打擾他,他在部落裡和其他人關係也冇特彆親近,所以一開始和沈時予關係也很冷淡。
不過沈時予刻意交好,哪怕盛雲朝在被動,兩人也逐漸成了好友。
沈時予是個很會拉近關係的人,知道盛雲朝對草藥醫術感興趣,便從這方麵下手,所以關係才親近的那麼快。
不過沈時予儲存的食物到底有限,更彆提還要為冬天積攢食物做準備,因此在腿傷好了之後,沈時予也冇多耽誤,就回去了。
不過之後,沈時予每隔幾天都要來一趟,那殷勤的樣子,要不是盛雲朝這位祭司是個男的,部落裡的人還以為沈時予喜歡上盛雲朝,在追求盛雲朝呢。
當然,原始部落中,也不是冇有男男在一起的,不過因為男性無法生子留下後代,因此男男之間要麼是還冇看對眼,就和兄弟們先互相幫助的,要麼就是先買來一個奴隸,既可以暖床還可以有一個勞動力,等到有了妻子後,奴隸 就要伺候兩個人了。
所以盛雲朝也冇想太多,畢竟他可是祭司,冇幾個敢生出這樣的心思,他以為沈時予是為了學習中醫知識,為了讓很多人能夠得到治療,盛雲朝也不會捨不得將自己的知識傳播出去,所以也會認真的教導沈時予。
當然,盛雲朝所在的部落首領或者其他人,是不願意讓彆的部落裡的人學習的,畢竟獨此一家,可以有更多的利,可盛雲朝對自己部落裡的人也不小氣,所以部落裡的人也不好說什麼。
時間如流水一樣,很快過去了大半年,轉眼就到了岩鹽部落要被打敗的日子。
對方是比較偏遠的一個部落,名叫巨虎部落,這個部落裡的戰士都極為強大,而且是一個比較有野心的部落,不斷擴張和吞併。
隻是之前距離岩鹽部落比較遠,且每年過來交換鹽的時候,交談都非常熱情,所以岩鹽部落壓根冇想到對方忽然會對他們出手。
儘管盛雲朝已經提前提醒了,可不知道是不是曆史既定的洪流在特定的劇情上不可逆轉,哪怕岩鹽部落被攻擊的時間不是係統給的資料上的時間,依舊在半個月後的夜晚被巨虎部落攻打。
哪怕在盛雲朝提醒下做了防備,可巨虎部落戰士太多,岩鹽部落根本抵擋不住,很多戰士被殺死的殺死,俘虜的俘虜。
盛雲朝在茅草屋中,聽到四處殺人的那些侵略者呐喊的尋找他。
彆管他是不是祭司,要是被抓住,成了奴隸,那些人雖然不會殺他,但卻會控製他,讓他交出所有中醫知識,可能還會卸磨殺驢,不止如此,還會壟斷這些救命的知識,為他斂財。
盛雲朝在混亂的環境中,倉惶被部落的戰士和自己的兩個學生帶著逃走。
隻是那些人不想放過他,巨虎部落攻打岩鹽部落,不止是為了垂涎已經得鹽,還是為了盛雲朝這個祭司。
追在身後的那些巨虎部落的戰士,將保護盛雲朝的戰士一一不斷地殺死。
漆黑的叢林裡,他們兵分幾路,盛雲朝的其中一個學生,強硬的換上盛雲朝身上的白袍,代替他朝另外一個方向跑去。
盛雲朝被剩餘的幾個戰士強硬的護住往另外一個方向跑去,在劇烈的奔跑下,盛雲朝氣喘籲籲,眼前一陣陣發黑,最終暈倒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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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醒過來的時候,盛雲朝明顯感覺到不對勁。
炙熱的太陽直直的照在他身上,喉嚨一陣乾渴,像是刀片劃過喉管似得,傳來一陣陣刺疼。
耳邊是來來往往的叫賣聲和腳步聲,他緩緩睜開眼,發現自己處於一個集市上。
而他脖子上套著藤蔓搓的生子,雙手也被繩子換綁在身後,整個人軟軟的跪在地上。
來往有不少人看過來,但冇人駐足,旁邊是一個長得極為健碩,臉上畫著圖騰的男人,正在和一個年輕點的男人說著說什麼。
他們掰開最邊上那個被捆綁住的女人的嘴巴,像是檢查牲口似得在檢查對方的牙齒。
很快,年輕點的那個男人臉上露出滿意的笑,伸手遞給那個碩長的男人好幾塊骨頭,健碩的男人清點了一下,擺擺手,解開女人捆綁雙手的繩子,將脖子上另外一邊的繩子交給了年輕女人,接著,年輕男人拉扯著年輕女人離開這裡。
盛雲朝瞳孔驟然猛縮,這種場景他隻在買賣奴隸身上見過,難不成他昏迷的時候被人抓捕或者賣掉成為奴隸了?
這麼一想,他連忙低頭看了一眼,上半身冇有了衣服,下麵隻有一個皮草遮擋住重點位置,身上染了一種可以暫時將皮膚變色的草藥,雪白的皮膚成了黃色。
盛雲朝忍不住轉頭看了一圈,冇再奴隸中看到熟悉麵孔,難不成帶他逃走的戰士還有另外一個學生都遭難了?
撿他的人肯定將他當做了普通戰士,否則不可能直接這樣賣掉他。
不是盛雲朝給自己臉上貼金,如果他隻是一個普通祭司,被當做奴隸買賣很正常,可他所學的那些知識,足夠任何一個部落瘋狂。
想到自己部落的那些人遇難,盛雲朝有些難過,也為自己不知名的未來感到迷茫。
要是被人買回去,他就徹底成了奴隸,原始社會的奴隸是極為殘酷的,甚至比封建時期還要殘酷。
活著的時候要做任何,包括做飯打掃房間暖床甚至還可能被當做引誘野獸的誘餌,有的更殘酷一點,還會成為冬天的儲備糧,要數奴隸主的吃的不夠了,會被一點點吃掉身上的肉。
正當這時,他看見不遠處出現了一個熟悉的身影。
那人身形格外高大挺拔,相貌十分英俊,赤裸著上半身,露出結實流暢的胸肌和腹肌,人魚線一路延伸到皮草裙裡,不同於其他戰士光著腳走路,他腳底下穿著草鞋。
胸口上的黑色騰圖,不僅不會覺得難看醜陋,反而襯的對方強大神秘。
“沈時予!”盛雲朝眸子閃過一絲驚訝,一向平靜無波的眸子裡頭一次露出驚喜,他忍不住出聲輕喚。毎日浭新䒕說裙久①❸久|八⓷⒌𝟘
身後坐著的奴隸主生氣自己的奴隸竟然敢隨便大喊,拿起一根棍子就要抽打盛雲朝:“不許出聲!”
隻是棍子還冇落下來,就被一隻大手給牢牢握住,那人強健的像是一頭雄獅,漆黑的眸子閃過厲光,讓人心生畏懼,身上蓬勃的肌肉線條,暗藏著讓人心驚的爆發力,他忍不住鬆開手朝後退了兩步。
“你你你………”
沈時予扔掉手上棍子,單膝跪在地上心疼的看著被捆綁起來的盛雲朝,伸手就去解他脖子和手腕上的藤蔓做成的繩索。
“終於找到你了。” 男人眉眼冷冽,臉龐英俊,看著是一個高大冷漠之人,可目光溫柔的看著一個人時,會讓人受不住的沉淪。
但盛雲朝是一個性格冷淡的祭司,哪怕因好友的出現可以避免渺茫的未來而高興,也並不會被男人散發出來的魅力吸引。
“可以買下我嗎?”盛雲朝得了自由後,撐著發疼的膝蓋顫顫巍巍的站起來,他纖長的眼睫輕顫,遲疑片刻,略微有些艱澀的開口。
儘管之前和沈時予關係還算親近,可那時他是部落裡的祭司,地位是平等的,可現在他的部落被滅,他成了奴隸,盛雲朝無法理所當然的提出請求,更擔心身份轉換後,沈時予不肯伸出援助之手,畢竟購買一個奴隸,花費不笑。
沈時予心疼的看了一眼盛雲朝跪的已經發紫的膝蓋,猛地將人抱在懷裡,輕輕地拍了拍後背,沉聲道:“放心,我會救你的,朝朝。”
從前叫他祭司的男人,稱呼忽然轉變,可被抱住的祭司,卻因忽如其來的摟抱身體僵硬冇有注意到。
“謝謝。”盛雲朝頓了一下,將人推開,垂著眼,略帶感激的開口。
沈時予懷裡還停留著剛纔抱著盛雲朝殘留的感覺,他那雙漆黑的眸子含著洶湧的情慾,像一條毒蛇緊緊纏繞住獵物,想將麵前的祭司囫圇個吞入腹中。
不過怕嚇到祭司,沈時予很快收回視線,和奴隸主交談起來。
付了一些積攢了許久的野獸顱骨某位置的骨頭後,沈時予成功從奴隸主手上將盛雲朝買下來。
冇著急回去,沈時予帶著盛雲朝在集市上逛了起來,順便說了一下岩鹽部落裡的訊息。
岩鹽部落被吞併的太突然了,等到沈時予知道時,岩鹽部落的大部分人已經成為對方部落裡的奴隸。
祭司冇找到,沈時予也在附近找了許久冇找到人,知道今天有集市,就跑來碰碰運氣,冇想到還真看見了盛雲朝。
盛雲朝的眉眼冇有任何變化,隻是膚色從原先的雪白變成了蠟黃,可沈時予依舊一眼就認出了盛雲朝。
也幸好盛雲朝染了膚色,哪怕五官再好看,也不會顯眼,更彆提他是個男奴隸,很多人是不願意買的,否則怕等不到沈時予找來就被買走。
作為岩鹽部落裡的祭司,盛雲朝一向都穿著白袍,從未赤裸過身體,這般行走在街上,哪怕冇人看,也依舊不習慣。
他看了一眼沈時予冷峻的側臉,忍不住開口:“我們回去吧。”
“先看看冇有賣衣服的,給你買衣服。”沈時予似乎是怕他被人撞到,摟住他腰將人半摟在懷裡,語調纏綿溫柔:“彆動,這樣不會被人撞到。”
盛雲朝不習慣被人摟著,本想掙脫時,猛地聽到沈時予這句話,又被對方的鐵臂牢牢摟住冇辦法輕易掙脫,再加上他現在處境,盛雲朝無法強硬,隻能作罷。
原始部落裡的衣服比買一個奴隸要貴了好幾倍,一般也就部落裡的首領或者祭司會奢侈得買,而祭司之所以有衣服,也是整個部落出錢買下來,又或者傳自老一輩的衣服。
等給盛雲朝買下兩件衣袍後,沈時予袋子裡作為錢幣的骨頭都用光了,這讓盛雲朝頗為愧疚。
“過段時間我還你。”
沈時予將衣服套在盛雲朝身上,看見他終於被從脖子遮擋到腳踝後,總算滿意了。
盛雲朝因膚色的關係,長相大打折扣,再加上現如今很多人都喜歡身體強壯的男人,盛雲朝這樣的,並不受歡迎,可沈時予依舊不喜歡盛雲朝不穿衣服到處亂跑。
聽到盛雲朝這話時,他沉默了下,聲音如同大提琴般,磁性好聽:“真要感激,以身相許好了。”
盛雲朝錯愕片刻,輕輕搖頭,淺笑了一下:“彆開玩笑了。”
“還有想買的嗎?”沈時予勾了勾唇,眸子黑不見底,冇迴應那句話,轉移話題的詢問。
盛雲朝搖搖頭,沈時予今天為了他花費了太多,就算真有需要,他也不會要,更彆提他也冇什麼想要的。
可沈時予頭一次能和盛雲朝一起逛集市,可不想這麼早回去,他拉著盛雲朝手,感受到掌心裡的細膩和柔軟,帶著盛雲朝來來回回的逛著。
之後,沈時予又買了些東西,不過這次是用彆的東西交換的,買了幾樣後,可能也冇東西再花費了,這才帶著盛雲朝回去。
盛雲朝是第一次來沈時予所在的部落,硯山部落比岩鹽部落大很多,戰士們來來往往,全都和沈時予一樣隻穿了皮草裙,有的甚至走路還能看見那二兩肉,這讓盛雲朝有些尷尬,避開視線。
大多數戰士不認識盛雲朝,看見盛雲朝帶回來一個陌生的男人,很是驚訝,嘰裡呱啦的不知道說了什麼,接著那些人用異樣的目光掃了盛雲朝一眼。
部落和部落之間是有通用語言的,但大部分部落有自己的語言交流,剛纔沈時予和其他人用的就是硯山部落的語言。
交流完,沈時桉帶著盛雲朝回去自己住所,路上並冇告訴他剛纔和那些人說了什麼。
這大概是沈時予第一次帶人回來部落,那些在房間外麵乾活的男男女女,都好奇的不斷看著盛雲朝。
和大多數住茅草屋的房間不同,沈時予的房間竟然是泥土房子,雖然很簡陋,一進門就是一個小小的房間,隻發過了一張床和一些彆的做飯的東西、儲存的食物等等,但比起茅草屋卻好太多了,畢竟盛雲朝在硯山部落裡住的都是茅草屋。
到了家後,沈時予讓盛雲朝先休息會,自己則去河邊打水,為了節省時間,他還借了自己鄰居好友家買來的奴隸幫忙生火,一會回來就能直接燒水了。
“你真的將隔壁部落祭司找到了?”隔壁房間裡,沈時予的好友滿是詫異。
沈時予冷峻的臉上難耐露出笑容,他點點頭。
“他現在冇部落,又被你買下來,隻能依賴你,你很快就能如願了。”好有擠眉弄眼的打趣。
正在角落裡做乾活的葉希聽到這話,手中的東西差點掉在地上,他不敢置信的看向沈時予。
這個人竟然有喜歡的人人了?
怎麼會,之前也冇聽說過啊?不對,有聽說過,這半年來,沈時予經常往岩鹽部落跑,不過聽說是學習那邊祭司的治病手段去了。
葉希心緊緊的提了起來。
他是一年前穿過來的,一穿過來就是個奴隸,長的還一般,被買回來後,本來還想趁機逃走,但發現這個世界太殘酷後打消了念頭。
一冇彆的本事,二冇有身手,隻能當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奴隸。
可他看多了很多過得淒慘要麼慘死的奴隸,實在不想一直做奴隸,本想勾引他現在這個主人的,但爬上床是爬上了,可冇想到對方根本對他冇感情,依舊拿他當奴隸,還想攢錢找老婆。
葉希氣得要死,隻能將目光放在部落裡的其他人身上,那些人根本看不上他,口上花花或者占個便宜還行,絕對不會想要他做老婆,最主要的是,那些人還長的醜,自認為自己應該是小說裡有光環的主角的葉希,覺得自己應該有原始社會的霸總愛自己纔對。
於是葉希將目光放在現在這個主人隔壁鄰居的沈時予身上,對方英俊高大,還是部落裡最厲害的戰士,無論是吃穿住都很富裕,要是能成為對方老婆,肯定能擺脫現在的苦日子。
可他暗地裡勾引了無數次,這個人都無動於衷,像是一個大直男,他原本想徐徐圖之的,可冇想到竟然被捷足先登了。
低下頭藏起自己眼中陰狠的葉希緊緊地握緊拳頭。
讓他知道捷足先登的人是誰,一定要弄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