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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王熙鳳曆幻返金陵,賈巧姐遇難得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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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條線索並行,構成一幅殘酷的“因果報應”圖景:一條是王熙鳳靈柩南運的淒涼歸途,一條是她的獨女巧姐被至親出賣的驚心時刻。

鳳姐歸葬線:

賈璉料理鳳姐後事,因家中已無積蓄,隻能用薄棺草草收殮。按照鳳姐臨終“送我還南”的遺願,賈璉托老仆人周福(周瑞之兄)護送靈柩回金陵原籍。出殯那日,送行者寥寥:

平兒扶棺痛哭:“奶奶一生要強,冇想到這個下場……”

賈璉滴了幾滴淚,更多是盤算“送靈要花多少銀子”

寶玉、探春等姐妹在二門內目送,皆落淚

邢夫人稱病不出,王夫人給了一百兩銀子(已是最大資助)

靈車出城時,恰遇一隊迎親隊伍,吹吹打打,紅妝十裡。路人議論:“死的死,娶的娶,這世道……”周福歎道:“二奶奶當年何等風光,從這城門進出多少回,哪次不是前呼後擁?如今連口像樣的棺材都……”

路上,周福在驛站聽到金陵傳來的訊息:王家(鳳姐孃家)也已敗落,王子騰死後家產被抄,竟無人能主持鳳姐葬事。靈柩到了金陵,最終隻能暫寄寺廟,等待賈璉日後(也不知有冇有“日後”)安排下葬。

巧姐遭賣線:

王仁(巧姐舅舅)、賈環、賈芸三人密謀。王仁說:“這丫頭留著也是吃飯的累贅。不如賣到外省去,得些銀子咱們分。”賈環因恨鳳姐昔日欺壓,連聲稱好。賈芸猶豫:“好歹是親骨肉……”王仁冷笑:“你當她是千金小姐?她爹現在大牢裡,她娘死了,誰認她?”

三人哄騙巧姐:“你娘病重時交代,送你去南邊外婆家養病。”巧姐雖已十二歲,但連日驚嚇加上對舅舅的信任(血緣迷信),含淚答應。平兒察覺不對,偷偷告訴劉姥姥。

劉姥姥連夜趕到,正撞見人販子要帶走巧姐。她撲上去抱住巧姐:“你們這些黑了心的!她娘屍骨未寒,就要賣她親生女兒!”王仁罵道:“你這窮婆子管什麼閒事!”劉姥姥大喊:“我已經告到官府了!你們販賣良家女子,按律當斬!”

其實劉姥姥並未報官(她無門路),但這一詐,王仁做賊心虛,加上賈環怕事,三人倉皇逃走。巧姐撲進劉姥姥懷裡:“姥姥救我……”

劉姥姥帶巧姐回自己家,對女兒女婿說:“就是砸鍋賣鐵,我也要養活這丫頭。她娘當年二十兩銀子救了我們全家,現在是咱們報恩的時候了。”

【紅樓顯微鏡】

1. 鳳姐的“歸途”與“來路”對照

讓我們回顧鳳姐人生的重要節點:

來路(上升期):

嫁入賈府:十裡紅妝,風光大嫁

協理寧國府:前呼後擁,威重令行

生日宴:全族湊錢,眾星捧月

歸途(墜落期):

薄棺一口:當年她用“潢海鐵網山”的檣木棺葬秦可卿(第13回),如今自己連普通杉木都不可得

送葬寥寥:當年秦可卿出殯“白漫漫人來人往”(第14回),如今連邢夫人都不露麵

暫寄寺廟:生前說“便告我們謀反也不怕”(第68回),死後竟無葬身之地

更諷刺的是“遇迎親隊伍”。曹雪芹用這個場景完成雙重反諷:

鳳姐當年就是這樣風光嫁來的

而她的女兒,此刻正在被賣往“煙花之地”(另一種形式的“出嫁”)

一個女人的一生,從“紅妝”開始,到“白幡”結束,中間隔著的是她自己造的業。

2. “舅舅賣外甥女”背後的倫理崩壞

王仁的行為,在清代社會是禽獸不如的:

第一,觸犯法律:

《大清律例·刑律》:“販賣良人為妻妾者,杖一百、流三千裡;為奴婢者,杖一百、徒三年。”若販賣至妓院,罪加一等。王仁作為親舅舅,罪加二等。

第二,違揹人倫:

舅舅在傳統倫理中是“孃家人”的代表,有保護外甥女的責任。《詩經》有“渭陽”之典,寫秦康公送彆舅舅,後世以“渭陽情”代指舅甥情誼。王仁之名“忘仁”(諧音),是曹雪芹的誅心之筆。

第三,凸顯階級墮落:

巧姐的身份有多重:

榮國府第五代嫡長孫女

賈璉王熙鳳獨女

王夫人侄外孫女

這樣一個“公侯小姐”,竟被親舅舅賣入煙花巷。這不僅是個人惡行,更是整個貴族階級倫理徹底破產的標誌。

曹雪芹在此追問:當“禮教”連最基本的人性都約束不了時,它還有什麼用?

3. 劉姥姥的“義”與血緣的“偽”

這一回的核心衝突是:冇有血緣的底層農婦 vs 有血緣的貴族舅舅。

劉姥姥的“救援行動”有幾個關鍵細節:

第一,她的資訊源:

平兒冒險告知。為什麼平兒信劉姥姥?

鳳姐臨終托付(第113回)

之前接觸中劉姥姥的樸實可靠(第6、39-40回)

平兒自己的善良本性

這個細節很重要:善良會識彆善良。在賈府這個名利場,平兒能活下來,靠的就是這種識人能力。

第二,她的“詐術”:

劉姥姥喊“我已經告到官府了”,這是她在危機中的急智。作為一個農婦,她:

不懂法律程式

冇有官府人脈

但她知道“販賣良家女子”是重罪

更知道王仁等人心虛

這是底層智慧的勝利:用對規則的樸素理解,打擊懂規則但作惡的人。

第三,她的承諾:

“砸鍋賣鐵也要養活這丫頭”——這不是客氣話。劉姥姥傢什麼條件?

第6回:冬天過不去,來賈府“打秋風”

第39回:得了一百多兩銀子,剛脫貧

現在要多養一張嘴,且是“小姐嘴”(雖然落魄,但生活習慣不同)

但她毫不猶豫。因為在她樸素的價值觀裡:恩要報,人要救。這是比任何經書都直白的道德律。

【命運連連看】

1. 鳳姐的“遺產”:從權力到罪業

鳳姐給巧姐留下了什麼?

負麵遺產(有形):

钜額債務(放貸虧空、挪用公款)

仇人遍地(尤二姐家、張金哥家、被她打壓的仆役)

惡名:“醋缸”“夜叉”“狠毒”

正麵遺產(無形):

一次善舉:當年給劉姥姥二十兩銀子(第6回)

一個忠仆:平兒(雖為通房,但心存善念)

最後醒悟:臨終懺悔托孤(第113回)

而正是這唯一的善舉,在十幾年後救了女兒的命。曹雪芹在此闡述了一個樸素道理:善行是唯一能穿越時間的遺產。

鳳姐弄權十年,積累的財富、人脈、威風,抄家一夜歸零。唯有那二十兩銀子的善意,利滾利地生出了“救命之恩”。

2. 巧姐的命運轉折點:從“公侯小姐”到“農家童養媳”

這一回是巧姐人生的急轉彎:

之前:

身份:榮國府千金

生活環境:大觀園錦繡叢中

未來預期:嫁入豪門,續寫貴族聯姻

之後:

身份:逃難孤女

生活環境:農家土炕粗糧

未來可能:嫁給板兒(第119回確實如此)

很多人為巧姐惋惜:“從公侯小姐淪為農婦”。但曹雪芹的看法可能相反:

第一,她躲過了什麼?

躲過了被賣入妓院(生不如死)

躲過瞭如迎春般被“中山狼”折磨致死

躲過了家族覆滅時的連帶罪責

第二,她得到了什麼?

一個真心待她的家庭(劉姥姥一家)

一份簡單的婚姻(板兒雖窮,但老實)

一種遠離政治風暴的平靜生活

在“白茫茫大地”的背景下,這或許是最好的結局。巧姐的判詞是“偶因濟劉氏,巧得遇恩人”——偶然的善意,換來必然的救贖。

3. 平兒的選擇:從“通房丫鬟”到“義仆”

這一回平兒有兩個動作:

第一,通風報信:

她完全可以選擇自保。鳳姐已死,賈璉自顧不暇,她一個“前通房”,憑什麼管前主子的女兒?

但她管了。為什麼?

對鳳姐的複雜感情:雖受打壓,但也得庇護

對巧姐的憐憫:孩子無辜

自己的善良底色:這是她與鳳姐本質不同的地方

第二,未來打算:

本回雖未寫,但結合第119回平兒結局(被賈璉扶正),我們可以推斷:平兒在這次事件中展現的“義”,贏得了賈璉最後的尊重。一個在危難中不落井下石、反而保護幼主的人,在任何價值體係裡都值得敬重。

平兒是《紅樓夢》中少有的“善終者”之一。她的善終不是偶然,是每一次選擇中累積的德行兌現。

【紅樓冷知識】

清代“賣良為娼”的法律與現實

王仁要賣巧姐去的地方,清代法律有明確界定:

法律條文:

《大清律例·刑律》:“凡設娼館誘取良人婦女為娼者,枷號三個月,杖一百,流三千裡。其知情買者,各減一等。”

如果是親族販賣:“尊長賣卑幼為娼者,各按服製,照略賣良人律加一等。”

實際操作中的漏洞:

身份認定難:巧姐若被賣,人販子可謊稱“父母雙亡的遠親”,官府難以查證

跨省追捕難:王仁計劃“賣到外省”,清代地方司法壁壘森嚴,跨省辦案效率極低

民不告官不究:若劉姥姥真冇報官,此事就石沉大海

妓院的等級:

最高級:“書寓”(隻陪酒唱曲,不陪宿)

中級:“堂子”(可陪宿,但有選擇權)

最低:“窯子”(完全商品化)

以巧姐的相貌出身,很可能被賣入“堂子”級,老鴇會把她包裝成“落魄官家小姐”以抬高價格。清代筆記《秦淮畫舫錄》記載,確有官員女兒被賣入秦淮河,成為一代名妓的案例。

但劉姥姥的介入,讓巧姐躲過了這個命運。一個農婦,用最樸素的“報恩”之心,對抗了整套黑暗的“人口市場”邏輯。

“金陵”在清代喪葬文化中的意義

鳳姐為什麼要“歸葬金陵”?

第一,籍貫製度:

清代實行嚴格的“籍貫葬”製度,尤其是官員及其家屬。《大清會典》:“凡官員卒於任所,或卒於京城者,其柩得歸葬原籍。”

賈府祖籍金陵(南京),雖然已遷居北京數代,但祖墳仍在金陵。第13回秦可卿托夢說“祖塋雖四時祭祀,隻是無一定錢糧”,指的就是金陵祖墳。

第二,葉落歸根的文化心理:

古人認為魂魄要歸故鄉。白居易詩:“故園望斷欲何如,楚水吳山萬裡餘。今日因君訪兄弟,數行鄉淚一封書。”即便客死他鄉,也要歸葬。

第三,鳳姐的遺願深層含義:

她說“送我還南”,不僅僅是地理上的迴歸,更是:

對自己王家女兒身份的確認(王家也在金陵)

對一生錯誤的逃離(北京是她弄權的地方)

對童年純真的追憶(她在金陵出生長大)

可惜這個遺願,隻實現了一半:身體回去了,但魂靈能否安息?暫寄寺廟,等待可能永遠不會來的“正式安葬”,這是比死更淒涼的“死無葬身之地”。

本回在第六卷的位置:

這是“餘燼中的微光”最亮的時刻之一。在所有人都背叛、逃離、自保的崩壞時刻,一個農婦和一個丫鬟,用最樸素的人性光輝,完成了一次拯救。

下一回(第115回),我們將看到另一種逃離:惜春出家。有人靠他人得救(巧姐),有人自我救贖(惜春),而劉姥姥手中的這束微光,將一直延續到全書最後一回。

回目詩曰:

當年二十兩,今救一命還。

金銀散儘時,仁義重如山。

舅父賣骨肉,村嫗護危難。

誰言天無眼?報應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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