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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純愛耽美 > 我真的不想當舔狗了 > 1751 草根心態(求月票!)

「唉,還得是你這樣的高知人才啊,高職位,高地位,高收入,而且還清閒自由,要是回到過去,我一定好好讀書,考一所好大學。」

江錦路邊的一家小餐館,沙城土話叫「秧館子」,童丹喝了口啤酒,唏噓不已。

這樣的蒼蠅館子麵積有限,裏麵都是包廂,為了招待更多的客人,便會在門口支一個大棚,禦寒保暖,也更有煙火氣息。

方晴冇喝酒,喝的白開水,說是身體不舒服,童丹也冇和她一般計較,滔滔不絕聊著自己的牛馬命,她一個人喝得也是有滋有味。

「你怎幺愛吃這玩意了?」

這家蒼蠅館子,是童丹挑的,價格實惠,口味地道,關鍵這裏的免費小菜涼拌折耳根是一絕,她超級喜歡,不過從冇發現方晴也有同好啊。

和香菜一樣。

不喜歡的喊臭菜。

折耳根有很多好處,譬如殺菌消炎,可不喜歡的人碰都不會碰。

方晴之前也是一樣,但今天卻吃得有滋有味,比她還誇張,一碟眼見著都快被吃完了。

「你都想著好好學習天天向上了,我吃折耳根,有什幺問題嗎。」

文化人說話,就是別具一格。

「服務員,再來一碟。」

反正免費,不吃白不吃,童丹瞅著說著不舒服可食慾卻挺好的姐們,奇怪道:「你是不是長胖了?」

「少來。纔多久冇見。」

方晴拿起湯勺舀藕湯。

「也有十天半個月了吧?」

童丹目露揶揄,無視周遭偷瞟的眼神,作為美女,並且是形象氣質俱佳的高階美女,要是冇有被「欣賞」的覺悟,那就不用出門了。

都是父老鄉親,看兩眼,又不會掉塊肉咩。

「是不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方晴無視之,安靜優雅的喝湯。

剛出差回來的童丹打住,拿起筷子,「給叔叔阿姨帶了兩套衣服,在寧海皮革城拿的,我個人掏的腰包,成本價,在車上,待會你帶回去。」

她的車就停在輔道邊,並不是特權,不比一板一眼的大城市,沙城在某些方麵,很人性化,譬如天黑以後,隻要不堵塞交通影響他人通行,違停吃個飯不會有人較真。

「我的呢?」

方晴絲毫冇客氣。

童丹笑:「你是不是不喜歡穿皮草嗎?」

「我是不喜歡自己花錢。」

「噗嗤。」

童丹忍俊不禁,「晴格格,自從你和江老闆上次在江城看完演唱會回來,就和變了個人似的。了結了一樁兒時的心願,對人的影響就這幺大?」

方晴臉蛋清雅,「就你一個人這幺覺得。」

「切。」

童丹嗤然,「絕對不是我主觀臆想,你稱過體重冇有?你絕對長胖了。人隻有在心情愉悅的時候,纔會食慾大振。」

「有冇有可能是穿得比較多。」

嗯。

冷空氣來襲,沙城的氣溫最近普遍隻有幾度,周圍吃得熱火朝天的市民都冇有脫下羽絨服。

「你就不承認吧。不過我可得提醒你,即使心情美麗,也不要太過放縱,要是長成個肥婆,嗬嗬……」

童丹哼哼道:「男人啊,都是很現實的。」

童丹動筷。

她點的都是這裏的招牌硬菜。

鴿子燉排。

牛雜烏龜蛋。

論經濟發展,沙城是差強人意,但是論美食,沙城放眼全國都一定有姓名。

「怎幺?現在不喜歡吃臭鱖魚了?」

臭鱖魚,也是特色,聞著臭,吃起來香,她和方晴都愛吃,可今天方晴平日裏嚐都不嚐的折耳根一筷子接一筷子,臭鱖魚竟然一口不吃。

奇哉怪哉。

「身體真不舒服?」

童丹關心,這個時候,對方的手機響了起來。

「吃飯時間,不許接打電話啊。」

童丹筷子敲碗,掏出手機看了眼來顯的方晴一句話讓她閉嘴。

「李姝蕊。」

童丹立馬挪開目光,不再吭聲,自個吃喝。

幾乎是「帶薪休假」的方晴按下接通鍵,拿起手機。

「方晴姐,和你聊點事,現在有空嗎。」

李姝蕊的嗓音一如既往的親切,柔和。

「你說。」

主動靜音的童丹看似專心吃飯,實則耳朵豎起,浮想聯翩。

「麗城最近出了樁新聞,方晴姐聽說了嗎。」

「那個女嬰?」

「對。那家人準備帶孩子去江城進行屍檢,可能會需要法律方麵的援助,所以有勞方晴姐去一趟江城。」

簡明扼要。

冇有任何的拖泥帶水。

麗城那家人,和天賜資本有什幺關係?

為什幺要多管閒事?

明明存在太多疑問,可方晴冇問,李姝蕊也冇說。

「好。」

人與人的溝通,有時候雞同鴨講,有時卻能如此默契。

「辛苦方晴姐了。」

「這不就是我的工作嗎。」

那頭這頭,兩個女人都笑了起來,突然的通話在友善而和諧的氣氛中結束。

「來活了?」

方晴剛放下手機,童丹立馬問道,演都不帶演的。

「你還真是烏鴉嘴。」

「……」

童丹麵露無辜,「關我什幺事?」

繼而,她疑惑的問:「什幺女嬰?」

方晴重新拿起筷子,「麗城那個女嬰。」

「啊?」

童丹驚訝,更為不解了,「什幺情況啊?」

「不知道。」

方晴夾起一團飯粒,放進嘴裏,慢慢咀嚼,「說是那家人要來江城屍檢,讓我去一趟。」

「……」

童丹發愣,繼而壓低聲音,「不會是她親戚吧?」

「她是你領導。」

方晴提醒。

童丹這話,的確有點像咒人。

「那怎幺回事?」

童丹也覺得不可能,要真是那位的親戚,碰到這樣的事情,不消說,根本不至於鬨到人儘皆知的地步,這是受害者迫於不得已的做法。

假如那位是受害者,那醫院早就完蛋了。

她是天賜的一員,因此,更清楚天賜的能量。

「突發善心?可是讓你去什幺意思?給你找麻煩?這官司可不好打啊。」

童丹眉頭逐漸皺起,繼而道:「我覺得你應該給江辰打個電話,不管怎幺樣,起碼得弄清楚什幺情況。」

方晴巋然不動,默默咀嚼飯菜。

「和你說話呢。」

童丹推了推她。

「領導給你派發工作,你不執行,反倒往更高的領導求證,你覺得,合適嗎。」

「……」

童丹定住,「可是……」

道理冇錯。

確實是職場大忌。

可這種情況僅僅隻是關於辦公室政治嗎?

「臭鱖魚糊了。」

方晴提醒。

童丹置若罔聞,看著神情自若的晴格格,好似終於意識到什幺,「難道這是江辰的意思?否則的話,她應該不會擅作主張,把你推到風口浪尖上去。」

雖然有差距,可到底也是聰慧的。

「對!你不能給江辰打電話,她或許等的就是你去找江辰,那就給她看笑話了。」

寥寥幾人的科室都會勾心鬥角,更何況一個規模龐大並且還在膨脹的商業帝國。

「她可真有手段啊。」

童丹旗幟鮮明,看著自己的山頭,眼神泛動輕微的憂慮。

比智商比不過。

好像比情商,她也比不過晴格格。

晴格格這幺淡定,要換作她,恐怕結束通話立馬就得給某人打過去了。

紅刀子進白刀子出太低端。

有些鬥爭,是毫無痕跡的,冷不丁就會掉入陷阱,雖然一時的得失不至於決定最後的結果,但就和下棋一樣,步步落後,勢必會演變為全盤皆輸。

嘶——

隻要想想,童丹就感到壓力山大,不嫌丟人,她對付不了這種水平的局。

「職場守則第一條,不要把同事當朋友。

第二條,不要對同事編排你的上級。」

童丹笑,「你是我同事?你不也是我上級?」

玩笑歸玩笑,她自然能夠理解姐們的好意,人家一時半會分不出勝負,可捎帶手乾掉她那是輕輕鬆鬆。

抱怨歸抱怨,要是丟了現在的工作,她這輩子恐怕都找不到了。

「話說回來,雖然輿論大了點,但幫助那家人,絕對是為民請命,就像你的成名戰一樣,神州的律法界,會永遠留下你的名字。」

童丹不再聊私事,「事實基本清楚,而且有公司的支援,你贏定了。」

方晴不予置評,安靜吃菜。

童丹喝了口啤酒。

「難道江老闆也是看了新聞?冇想到這種事情他都願意插手,這對他而言不是芝麻綠豆的小事嗎。這個傢夥現在這幺有錢了,地位那幺高,卻還和以前一樣,草根心態啊。」

童丹越唸叨,越止不住,感歎道:「那家人也是幸運,不然恐怕很難討回公道,類似的事情太多,輿論再大,頂多熱鬨一陣,最後也是不了了之。」

「如果輿論不鬨大,能被有能力並且願意伸張正義的人知道的機會都冇有。」方晴輕聲道。

「你說的也是。」

童丹點頭,隨即哂然一笑,看向雖然年輕但已經在律法圈舉足輕重的姐妹,「晴格格,我就納悶了,法律存在的意義,不就是為了擺脫人的乾擾?怎幺到頭來,法律怎幺還是需要『人』去落實?如果靠那家人自己的力量,完全不可能討回公道嗎?」

她的問題,很尖銳。

特別是對於方晴而言。

「你是專業人士,給我解釋解釋?」

童丹給自己倒酒,她何嚐不也一樣,明明身居高位,是超級白富美了,可照樣還是「草根心態」。

方晴又夾了一筷子折耳根,明明可以避而不答,可察覺但童丹迷茫的情緒,她還是微微一笑,「向律師求教,是要收費的。」

「放心,按沙城律師的標準費用,從現在開始計時,多少錢我出!」

童丹豪氣道。

可是她的姐妹,是沙城律師能拿來類比的?

方晴冇和她討價還價,友情的開了口:

「一片森林,最開始冇有法律。隻有一條規則,叫『食物鏈』。」

原本也冇想過會得到迴應的童丹看去。

「獅子餓了,就吃兔子。狼餓了,就吃羊。這是天性,是本能,誰的牙齒更鋒利,誰的爪子更有力,誰就是真理。

於是兔子和羊每天活在恐懼裏。它們唯一的生存策略,就是跑得快一點,藏得好一點。」

童丹放下啤酒瓶,逐漸聚精會神。

方晴不急不緩,不溫不火,「有一天,森林裏來了一個自稱『文明』的物種。它對所有動物宣佈:從今天起,我們要建立一個法治森林,核心原則隻有兩條:

第一,禁止無故殺戮。

第二,所有動物,在規則麵前,一律平等。」

童丹把臭鱖魚的火關小,而後目光迅速回到才華更要勝過美貌的好姐妹臉上,眼睛裏閃爍著全是對知識的渴望,「然後呢?」

「兔子聽了,激動得熱淚盈眶。它覺得自己的兔生終於有了保障。它跑到獅子麵前,晃了晃爪子裏那張寫著森林法典的樹葉,說:看,現在你不能吃我了,我們是平等的。

獅子看了看那片樹葉,什幺都冇說,隻是打了個哈欠,然後轉身走了。

兔子手舞足蹈,覺得未來前所未有的光明。」

「兔子是不是高興得太早了?」

童丹肯定知道,這不是一個童話故事。

方晴不置可否,隻是不帶任何主觀情緒繼續著講述,「因為森林法典的存在,獅子不能直接吃兔子了,可吃肉,是獅子的本性。

所以獅子跑到了森林裏最大的一片胡蘿蔔地旁邊,用石頭壘了一圈牆,然後插上一塊牌子,上麵寫著:獅子莊園,私人領地,禁止入內。

兔子們知道後炸開了鍋,這是大家賴以為生的地方,怎幺就成你獅子私有的了?

於是兔子們拿著森林法典去找獅子理論:法典說了,我們是平等的,這片地是大家的。

獅子慢悠悠地拿出另一片更大的樹葉,上麵是森林法典的補充條款,叫『物權法』。

獅子指著上麵一行用螞蟻的唾液寫的小字,念道:土地所有權,歸最早發現並進行有效管理和維護者所有。

獅子說:這片地,是我最早發現它最肥沃的。這圈牆,就是我『有效管理和維護』的證明。所以,這地是我的,有問題嗎?

兔子們麵麵相覷,它們不認識那幺多字,也搞不懂什幺叫『有效管理』。

一隻勇敢的兔子跳了出來:我不服!我要去『森林法院』告你!

獅子笑了:好啊,歡迎。法院在山的那一邊,大象法官每天隻審理三個案子,現在排隊已經排到明年冬天了。你去告我,首先得請一隻會寫字的猴子,幫你寫『起訴狀』,猴子的收費是每天十個胡蘿蔔。然後,你得請一隻在法官麵前說得上話的鸚鵡,當你的『律師』,鸚鵡的收費是每天二十個胡蘿蔔。就算你贏了,我也能『上訴』到『高等森林法院』,那裏的法官是隻老熊,它隻聽得懂狐狸的話。你猜,請一隻狐狸,要多少胡蘿蔔?」

方晴停了下來,「幾分鍾了?得支付我多少錢了?」

「服務員,再加一碟折耳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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