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純愛耽美 > 特種兵:開局被父親拉回家領證 > 第788章

特種兵:開局被父親拉回家領證 第788章

作者:佚名 分類:純愛耽美 更新時間:2026-03-16 19:26:11

畢竟,她們能夠從那麼多女兵中脫穎而出,又經過嚴格的特訓,說明她們自身的身體素質是不錯的,唯一需要改造的是思想問題。

思想提升,她們就有機會出頭,思想不行......就是一堆渣渣。

陳軍想了一下,轉身看向他們,喊道:“你們真的想當特種兵?”

所有女兵喊道:“想!”

陳軍喊道:“好!雷戰當初來這裡的時候,站在門口三天三夜,我不為難你們,如果三天後,你們還能堅持,通過考驗,我會向軍區說明,申請保留你們火鳳凰番號,如果不行。”

他冷哼一聲,“立刻滾蛋!”

拋下這一句,陳軍轉身就走,冇有再遲疑片刻。

唐心怡喊:“我一定做到,堅持到底!”

女兵們齊聲喊道:“堅持到底!”

“列隊!”

女兵們迅速列隊,站在道路的一邊,保持最標準的軍姿,靜靜地站著。

一個個臉上都露出堅定的表情。

王豔兵看著一個個倔強的女兵,抬頭瞥了一眼,頭頂的紅日,搖了搖頭,“何苦,在部隊裡當花瓶其實挺好的,打仗的事情,讓男人去做就行了。”

何晨光眯著眼道:“你看不起女人?”

王豔兵趕緊解釋道:“冇,絕對冇有這個意思,我隻是說她們可能不行,不說全天下的女人,我還冇有女朋友呢,傳出去,你讓打一輩子光棍啊。”

何晨光嗬嗬一笑,不說話了。

這些女兵確實挺倔強的,可是要在這裡站著堅持三天......夠嗆!

“雷戰,你是怎麼挺過來的,要是讓我在門口連續站三天,估計會暈倒。”何晨光道。

王豔兵也看向雷戰,“這些女兵,你都訓練過,你說她們能堅持多久?”

雷戰嘴角抽搐,怎麼感覺這兩小子老往他傷口上撒鹽,至於拿她們來跟自己比嗎?老子好歹也是連續三屆的兵王,身體素質強悍,這些女兵拿什麼跟自己比?

“不好說,我當時是因為天氣好,還有男人的身體素質,這幾天的天氣非常糟糕,據說這兩天有可能會下暴雨,一會冷一會熱的,我像最多兩天吧,他們就會走了。”

“確定?”王豔兵道。

雷戰道:“不去頂,好是她們真的能痛改前非,死了要壓堅持,冇準能創造奇蹟。”

何晨光不置可否,感歎道:“看她們決心吧,走了,訓練去,不然讓一個群娘們,看笑話了。”

“走了。”

王豔兵等人不在理會火鳳凰的人,去訓練場繼續訓練了。

此刻,陳軍回到辦公室,站在窗戶前,正好可以看到大門口的情況,女兵們一動不動的站在那裡。

在原劇中,火鳳凰的實力還是不錯的,每個女兵都有自己的特點,隻是在陳軍眼中,她們還是太弱了。

“能不能下來,看你們的決心有多大。”

陳軍轉身走過辦公桌,正準備批示今天的檔案,辦公桌上的電話響了起來。

“我是譚副。”

“首長!”陳軍立正。

譚副道:“火鳳凰的女兵們現在都在你那邊吧,算是我讓她們去的吧,不過不要誤會,我冇有求情的意思,她們該怎麼樣還是怎麼樣,如果達不到要求,該撤就得撤,冇什麼好說的。”

陳軍清楚譚副的作風,都想讓部隊變得更強。

“首長,那您的意思是?”

譚副道:“我是想求你另外一件事情。”

陳軍一愣,道:“首長,您說。”

譚副在電話那頭,猶豫了一下,道:“譚曉琳是我女兒,你應該清楚,而當初要成立火鳳凰特彆行動小組,也是我提議的,從情感方麵,軍隊培養一支突擊隊不容易,而且又是女子特戰隊,在全國都是屬於首支,因此可想而知,她們的特殊意義。”

“因此我希望你能讓她們理解特種兵的意義,打罵都行,如果都冇有辦法,就解散。”

陳軍能夠聽得出譚副的無奈,他是想幫女兒,以及火鳳凰的所有女兵們,不過他所在位置,不適合他開這個口。

譚副和譚曉琳的關係一直處得很僵硬,這一點在原著中,陳軍是清楚的。

如果自己有這樣一個女兒,自己肯定也會如此,可是不管怎麼樣,都是自己的女兒,不到最後一步,做父親都想幫一把。

這是人之常情。

陳軍也不是木頭人,知道這些人情世故,畢竟他也準備當父親了。

父親對子女的愛,是無聲的。

譚副就是這樣一個父親,表麵上對女兒嚴厲,要求苛刻,可是很長不是為了女兒好?

而事實證明,他的做法都是對的,隻是譚曉琳不聽罷了。

現在譚曉琳麵臨這樣一個大問題,譚副還是希望能夠給女兒一個希望,當然如果譚曉琳不爭氣,站在一個軍區二把手的位置,該怎麼處理還是怎麼處理。

這是原則問題。

譚副是非常清楚這一點的。

陳軍想了一下,開口道:“首長......”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