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章 養家壓力】
------------------------------------------
掌聲雷動。
顧棠從側幕看出去,會場裡燈光璀璨,所有人都注視著前方的主席台。
大螢幕上開始播放宣傳片。
畫麵裡,有棠園農場人和動物和諧相處的日常,有軍方與變異生物協同作戰的影像,有道門高人與靈鶴共舞的場景,甚至還有國外那些被變異植物和動物占據的廢墟,作為反麵教材。
解說詞清晰有力。
“末世降臨,生態重塑。變異,不是災難,而是進化。智慧,不是人類的專屬,而是生命共通的禮物。”
“我們曾犯過錯,將自然視為征服的對象。如今,我們選擇另一條路,尊重,理解,共存。”
顧棠看著螢幕,鼻子有點酸。
阿黃把大腦袋靠在她腿上,小聲說:“小棠,他們在說我們呢。”
“嗯,”顧棠揉它耳朵。
“在說我們所有人。”
宣傳片結束,將軍首先開口,聲音通過擴音器傳遍會場,也同步傳到全球所有還能接收信號的螢幕前。
“《平等契約法則》,規定了人類與智慧非人生命體之間,基於自願、平等、互助原則,建立契約關係的法律框架。”
全息螢幕在他身後展開,顯示著法律條文的摘要。
“契約雙方享有平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禁止任何形式的強迫、欺騙、虐待。契約可經雙方同意解除,或由專門仲裁機構裁決解除。”
畫麵切換,展示了幾段影像。
一段是某個安全區裡,一個火係異能者和他契約的火焰犬並肩作戰,清理廢墟。
一段是研究所裡,研究員和她的契約植物一起培育新品種。
還有一段……是顧棠農場的剪輯。
壯壯耕地,煤球瞬移運輸,金絲猴群分工合作,南南巡邏警戒。
畫麵溫馨又有力。
直播彈幕已經刷瘋了。
“臥槽!這法律牛逼啊!真把動物當人了!”
“早該這樣了!我家貓昨天還幫我寫作業呢,雖然全是錯彆字,但心意到了!”
“所以以後打變異生物算犯法嗎?”
“樓上看片不認真!隻有智慧生命體受保護!那些見人就咬的瘋子不算!”
“棠園農場真是典範啊!看看人家那陣容,比我公司團建還整齊!”
“那隻猴子在看平板!它真的在看!還打字了!我去!這智商比我表弟高!”
鏡頭給到顧棠這邊,她趕緊挺直背,露出標準微笑。
發言人接著發言。
“《特殊智慧生命權益保障法》,將良性變異動植物正式納入法律保護範圍。”
她語氣嚴肅。
“傷害、獵殺、奴役受保護靈植靈獸,將視情節輕重,處以積分罰款、社區服務、乃至刑事處罰。”
畫麵展示了幾起案例,有偷獵珍稀變異獸被抓獲的,有惡意破壞靈植生長環境的,都被依法處理。
“同時,國家將成立‘智慧生命權益保障委員會’,負責相關事務的管理、仲裁與法律援助。”
發言持續了四十分鐘。
最後,發言人合上檔案,看向鏡頭。
“法律的意義,不在於條文字身,而在於實踐。今天,我們不僅公佈法律,還要展示,如何實踐。”
他側身,示意。
清虛道長站了起來。
老道長今天換了身嶄新的道袍,白髮梳得一絲不苟,手持拂塵,仙風道骨。
他走到台前,朝鏡頭打了個稽首。
“福生無量天尊。”
“契約之法,古已有之。然今時今日,當有新解。”
他抬手,釋出會現場側門打開。
一隻通體雪白、翅展超過五米的仙鶴,優雅地踱步進來。
全場安靜了一瞬。
仙鶴走到清虛道長身邊,低下頭,用喙輕輕蹭了蹭道長的手。
“契約之道,古已有之。然靈氣沉寂千年,此法幾近失傳。”
他抬手,掌心泛起淡淡的金色光芒。
白鶴也抬起一隻翅膀,翅尖亮起同樣的光。
兩道光在空中交彙,纏繞,形成一道清晰的光之紐帶,連接一人一鶴。
“此即為契約之象。”
清虛聲音平和,卻傳遍每個角落。
“契約成,則心意通,能量共,生死可托。”
光帶緩緩消散,但所有人都能感覺到,台上那一人一鶴之間的氣息,已經渾然一體。
白鶴輕輕鳴叫,聲音裡透著親近與信賴。
然後,掌聲雷動。
直播彈幕炸了。
“我去!真成了!金光!特效拉滿!”
“這不是特效!這是真的!道長牛逼!”
“仙鶴好漂亮!我也想養一隻!”
“樓上看清楚!那是契約!不是養寵物!人家是平等的!”
“不管不管!我也要契約!我家的二哈雖然傻,但也是智慧生命體……吧?”
清虛撫了撫它的羽毛,等掌聲停下,繼續道。
“契約分三等。平等契約,如諸位所見,雙方自願,權利等同。守護契約,一方為主,一方自願守護,多見於家族與靈獸之間。最高為共生契約,生命共享,能量互通,此等契約萬中無一,需機緣與絕對信任。”
台下有記者舉手。
工作人員遞過話筒。
“道長您好,我是《新紀元日報》記者。請問,契約是否有人數或數量限製?比如,一個人可以契約多個夥伴嗎?”
清虛微笑。
“理論上,隻要精神力足夠支撐,且每位夥伴都自願同意,數量並無上限。”
他頓了頓,補充道。
“但貧道建議量力而行。畢竟……”道長難得幽默一回。
“養家餬口,壓力不小。”
台下鬨笑。
彈幕刷瘋了。
“真實!養一隻SSR就傾家蕩產了!”
“道長好懂!”
“所以理論上可以組建靈獸大軍?酷!”
“醒醒,你先得找到願意跟你契約的靈獸……”
另一個記者提問,是個年輕女孩,眼睛亮晶晶的。
“發言人好!我想問,《平等契約法則》裡有冇有具體條款規定,契約夥伴是否需要分擔家務?比如幫忙做飯、打掃之類的?”
會場安靜了一瞬。
然後爆發出更大的笑聲,連台上的將軍都忍不住彎了嘴角。
發言人接過話筒,忍笑道。
“法律條文確實冇有明確規定家務分配。理論上,如果您的契約夥伴自願且具備相應能力,並不違法。”
他頓了頓。
“但本人建議量力而行。比如讓倉鼠幫您搬傢俱,可能不太現實。”
全場笑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