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外:錢和情要分清楚】
為什麼術法的修行建議拜師,而不是看書學?
因為作者和讀者之間,會存在著理解性的偏差。
可能讀者覺得是作者冇講清楚,但作者本人卻覺得自己講得很清楚。
比如咱們下麵這位友友就是這種情況。
她說是我提倡大家“修自己”,“多做利他人的事”,“要找自己的原因,不應該想到是對方的問題”,然後被人“欺負”得竇兒竇兒的,不知道怎麼“說服自己”。
友友說,“繼續幫助這樣的人,我真的會有情緒”。
讓大家受著氣也要去幫助彆人?
這是我的觀點嗎?
嗚嗚……
這就是前麵說過的,“用我的原話,去攻擊我要表達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