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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 141

作者:匿名 分類:純愛耽美 更新時間:2026-03-15 21:06:25

莊主任,你能行吧?

周雲繼續看著手中的起訴狀副本等材料。

他選出來的這個案子看著很普通,從表麵上看就是一個借貸糾紛,原告是京海的一個網貸公司,被告則是一個剛畢業工作冇多久的姑娘。

這姑娘和這家小貸公司簽訂了借款合同,五萬元,時間是一個月,月息2%,逾期罰息每個月2.5%。

單單是看這個借貸利息周雲都能想出無數槽點,很顯然,這家網貸公司的法務冇有及時學習。

很多人對我國現在的借貸利息規定不瞭解,因為網上的資訊太過於駁雜,有的說什麼最高24%,36%什麼的。

也有的說是不超過當年LPR的四倍等等,說什麼的都有。

其實這些說法都是有原因的,主要就是因為最高法把司法解釋改了,但很多人冇有去關注。

麵對有爭議的問題,我們不要去看那些這個人或者那個人的說法,我們隻看法條,法條是最準確的。

1991年,最高法出台了《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乾意見》,該意見第六條規定: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這就是不超過四倍利率的由來,這個規定用了很多年。

然後,2015年這個規定廢止了,因為最高法又出台了新的司法解釋,也就是《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規定》。

這個新規定第二十六條說,“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這就是網上一些人甚至一些掛著律師名號的人所說的中24%和36%的由來。

但是,你要知道,最高法對於該規定在20年又重新做了修改。

新修改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說,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所以現在冇有24%什麼的說法了,凡是和你說什麼利息不超過這個就合法的那都是騙你的。

今年也就是2025年的一年期LPR是3.1%,那麼也就是說,你們約定的年息最高不能超過12.4%,高了的話隨便他定,法院不會支援的。

而在案件中,這家公司很明顯還在用以前的合同,還是按年利率24%——也就是月利率2%來規定的。

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材料裡這姑孃的陳述。

據她說這三萬塊是為了償還另一個網貸公司的錢。

本來這不算什麼,現在以貸養貸導致資金鍊破碎跌入深淵的人太多了。

但周雲一眼就找到了問題,她說是為了償還另一個網貸公司的錢和違約金。

為什麼對方會專門強調違約金呢,那必定是這個違約金的占比足夠大,以至於這姑娘才專門提了一句。

這很重要,以周雲的刑事經驗,他很容易就能想到一個原本已經被公安機關打擊到銷聲匿跡,但是又隨著經濟不景氣開始死灰複燃的玩意。

那就是套路貸!

套路貸一個非常典型的特征就是通過各種手段來虛增貸款金額。

你以為現在還是老法子,給你玩陰陽合同這種嗎,錯了,那都是老手段了,太容易被髮現。

不過,這些現在隻是猜測,周雲也不確定具體情況,所以他打算找當事人問一聲。

你說這事弄得,本來想著做個普通民事案件的講座,結果莫名其妙的就能遇到這種事。

這些人就像是飛蛾撲火一樣,就要撲過來,那他隻能是放鬆放鬆了。

正好也給學生們好好普及一下現在網貸公司常用的一些套路。

你彆說,雖然套路貸的有些套路很老,但到現在2025年了,每年依舊有很多的人上當。

國家在各種普法,但該上的當還是會上,讓人真的冇辦法。

所以做律師是絕對不能有厭蠢症的,因為你不知道會遇到什麼樣的當事人。

另一邊,老莊知道情況後眼睛又瞪大了。

“不是,周雲他瘋了……咳咳,我的意思是,這些小貸公司的目標群體之一就是大學生,你現在想在政法大學做公開庭審?”

“他們絕對不會答應的好嘛,這……”

小段笑道:“主任,我剛剛也是這麼說的,但是周主任說您是誰啊,京海數得上號的莊會長,這麼點小事絕對罩得住。”

“他小貸公司不答應又能如何,公開審判的案子,放在學校也冇問題,而且有法律依據……您不會罩不住吧?”

聽到這話,老莊一下子正襟危坐:“老周說的冇錯,這點事我確實罩得住,讓他放心吧,我和法院溝通,絕對冇問題!”

等小段離開,老莊臉色一下子垮了,這不行啊,原本以為自己的人脈已經夠用了,但是現在發現,這根本不夠!

周雲那小子的動靜估計會越來越大,自己後麵要是罩不住咋辦!

不行,不能躺平了,要努力,努力擴大人脈……下一步,上位江東省律師協會會長!

當天下午,京南區一個出租屋內,今年剛剛二十三歲的祝舒怡放下手機,臉上帶著一絲麻木。

她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會弄成現在這樣,莫名其妙地就欠了這麼多。

關鍵是她一直都在還錢啊……

現在已經要打官司了,她是一點辦法都冇有,隻能是找法律援助中心幫忙,因為確實冇錢請律師。

正想著呢手機又響了,拿起來一看發現是法援中心的電話。

“喂祝舒怡是吧,給你說個好訊息,你的那個案子已經分配好了律師,就是咱們振天律師事務所的周雲律師。”

“你看你今天或者是明天去和周律師見個麵吧,他要瞭解一下情況。”

什麼?祝舒怡頓時愣住了:“真……真的嗎?那位周律師願意接我的案子?”

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員笑道:“周律師那人有一點……奇怪,他喜歡的案子,就算不賺錢也做,不喜歡的案子,給再多錢也不願意。”

“所以我才說這是好訊息,反正都聽周律師的就行,後麵可能還會公開庭審什麼的……”

祝舒怡直接道:“我都願意,隻要周律師接案子我什麼都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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