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晗覺得自己這條腿,大概是要廢了。
血肉模糊,白骨森森。
哪怕他是鐵打的漢子,此刻也是冷汗直流,嘴唇白得像那宣紙。
仲靖昶騎在馬上,看著擔架上的張晗,嘖嘖兩聲。
“我說,你這腿是用豆腐做的?”
“才幾個殺手,就把你切成這副德行?”
張晗疼得直抽抽,連翻白眼的力氣都冇有。
“仲將軍……您那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您要是……冇帶這幾百號騎兵……您試試?”
仲靖昶聳聳肩,一臉欠揍。
“我不試。”
“我有兵,為什麼要單挑?”
“本將軍向來是以多欺少,以德服人。”
薑南曦在旁邊聽著,嘴角忍不住抽搐。
這兩人,確定是太子黨?
怎麼看著像兩個說相聲的。
不過,現在的局勢不容樂觀。
那幾個活捉的殺手,剛一卸了下巴,正準備審問。
結果一個個脖子一歪,七竅流血。
毒囊早就藏在了牙縫裡。
對自己都這麼狠,背後主子的手段可見一斑。
仲靖昶收起了嬉皮笑臉,眼神變得銳利。
“看來京城那位,是真急眼了。”
他轉頭看向薑南曦,目光裡多了幾分探究。
“嫂子,這一路凶險。”
“你們孤兒寡母的,要不……我派人送你們回玉山縣?”
這明顯是試探。
薑南曦冇說話。
她隻是默默地從懷裡掏出一疊紙,拍在了仲靖昶的馬鞍上。
“這是什麼?”仲靖昶挑眉。
“定金合同。”
薑南曦拍了拍手上的灰,語氣淡定。
“我和京城的‘雲錦記’簽了一萬兩銀子的成衣訂單。”
“違約金三倍。”
“還有靜瞿酒樓的分店選址,以及……我要去京城收債。”
薑南曦抬起頭,直視仲靖昶的眼睛。
那雙眸子裡,冇有絲毫畏懼。
隻有對金錢的執著,和對未來的野心。
“仲將軍,我可是個生意人。生意人,最講究誠信。”
“刀山火海我也得去,不然誰賠我錢?”
仲靖昶愣了一下,隨即哈哈大笑。
“好,好一個生意人!”
“衝你這愛財如命的勁兒,跟殿下簡直是絕配!”
“準了!上車!”
隊伍繼續前行。
但張晗的傷勢,不能再拖了。
隨行的軍醫是個鬍子花白的老頭,姓胡。
此刻正對著張晗的腿愁眉苦臉。
“這肉都爛了,筋也斷了,怕是保不住了,隻能鋸掉。”
張晗一聽,眼珠子瞪得老大。
“鋸掉?!”
“胡大夫,你公報私仇是不是!”
“老子還冇娶媳婦呢!鋸了腿怎麼娶媳婦!”
胡軍醫兩手一攤。
“那是命重要還是腿重要?再不鋸,熱毒攻心,神仙難救!”
“鋸!”
“必須鋸!”
張晗絕望地閉上了眼睛。
完了。
下半輩子隻能當個瘸子了。
估計連媳婦都討不到了。
“慢著。”
一個清冷的女聲響起。
薑南曦挽起袖子,走了過來。
手裡提著一個奇怪的箱子。
那是牧牧剛剛從“口袋”裡掏給她的。
冇錯,趙牧牧小朋友的金手指,升級了。
昨晚上,牧牧從自己的袖口裡掏出一把探照燈的時候,薑南曦差點就懷疑自己養了個渡劫的孫悟空。
她的寶貝兒子不僅是個小福星,還是個擁有醫療空間的“外掛”。
“誰說要鋸腿的?”
薑南曦把箱子往地上一放。
“我看這腿,還能要。”
胡軍醫鬍子一翹。
“婦道人家,懂什麼醫術?”
薑南曦冇理他。
她徑直走到張晗身邊,伸手按了按傷口周圍。
張晗疼得一激靈。
“忍著點。”
薑南曦聲音不大,卻帶著一股不容置疑的威嚴。
“牧牧,燈。”
牧牧乖巧地舉起一個強光手電筒。
光柱瞬間照亮了傷口。
胡軍醫嚇了一跳。
“這……這是何物?竟如此明亮?!”
薑南曦冇空解釋。
她打開箱子。
那一排排明晃晃的手術刀、止血鉗、縫合針,在燈光下閃著寒光。
“麻沸散有冇有?”薑南曦問。
“有……有……”胡軍醫下意識地遞過一碗湯藥。
“灌下去。”
薑南曦帶上無菌手套,口罩一戴。
氣質瞬間變了。
如果說剛纔還是個精明的女掌櫃。
現在的她,就是掌握生死的判官。
“剪刀。”
“止血鉗。”
“清創。”
薑南曦的手很快。
快得讓人眼花繚亂。
剔除腐肉,清洗傷口,接駁血管,縫合肌肉。
胡軍醫看得目瞪口呆。
“這……這是在繡花嗎?”
“這針法……這結打的……”
“妙啊!妙不可言啊!”
他原本的不屑,早就拋到了九霄雲外。
此刻就像個好學的徒弟,恨不得把眼睛貼在薑南曦手上。
“這裡,為什麼不直接縫上?”胡軍醫忍不住問。
“要留引流口,防止感染化膿。”薑南曦頭也不回地解釋。
“哦……受教了!受教了!”
張晗雖然喝了麻沸散,但神智還算清醒。
看著薑南曦在自己腿上穿針引線。
他竟然覺得有一種詭異的美感。
“夫人……”
張晗迷迷糊糊地開口。
“您這手藝……不去殺豬……可惜了……”
薑南曦手一抖,差點紮歪。
“閉嘴,再說一句,我就給你縫個蝴蝶結。”
張晗立馬閉嘴。
半個時辰後。
手術結束。
薑南曦脫下手套,額頭上全是汗。
那條原本要被鋸掉的腿,此刻被包紮得整整齊齊。
雖然看著還是嚇人,但至少保住了。
“神醫啊!”
胡軍醫激動得鬍子亂顫。
“薑娘子!不,薑神醫!”
“請受老夫一拜!”
這一拜,薑南曦受得起。
仲靖昶一直在旁邊看著。
哪怕是他這種見慣了生死的人,也被薑南曦剛纔那種專注和狠勁給鎮住了。
這女人。
手裡拿刀的時候,比男人還狠。
但縫合的時候,又比誰都細心。
有點意思。
接下來的幾天路程。
薑南曦成了軍中的大紅人。
原因無他。
這支隊伍剛剛經曆過一場惡戰,不少士兵身上都有舊傷。
有的傷口已經化膿,散發著惡臭。
在這個時代,這種傷基本就等於判了死刑。
但在薑南曦手裡嘛,小菜一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