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現代言情 > 被汙衊當天,反手編輯大帝背景! > 第173章 東瀛之劫!

那老者離開之後,韓森隨即燃燒起自己的邪嬰之血,形成一道聯係畫麵。

對方,正是之前那頭處於邪嬰界的龐然大物。

“你派來的人,三死一重傷,皆失敗了。”韓森主動說道。

對方的氣息明顯有些陰沉下去:“怎麽回事?”

他很是不解,一個小小的百朝之地,能讓三名天絕境隕落,一名永恒境重傷。

這件事情傳出去,怕是邪嬰界的其他巨頭都不會選擇相信。

“說出來怕嚇到你。”

“楚雲的修為不知道以什麽秘術,提升到了天絕境級別,戰力更是逆天到壓製一名永恒境中期的修士。”

“並且,他還使用了我從冇見過的血魔族的神通!”

“他的身上,與血魔族,定然有著一些不為人知的秘密!”韓森臉色嚴肅的說道。

那頭龐然大物聽著韓森的話,眼眸當中明顯閃過一縷驚疑之色。

世上當真有著如此恐怖的妖孽嗎?

如果讓他成為大帝,那整個元界,豈不是他說了算了?

“既然這楚雲如此妖孽,那你已經對付不了他了。”

“回邪嬰界吧。”

“剩下的事情,我會處理。”那頭龐然大物耐心講道。

“不!”

“事不過三!”

“這最後一次,不是楚雲死,就是我亡!”

“我要啟動風雲神宗內的那枚棋子。”

“佈下風雲十殺陣,以準帝之力,將其鎮殺!”韓森堅定的說著。

那頭龐然大物感受到其那堅持的態度,陷入了沉默。

良久,他纔開口:“韓森,我已經很放任你的行為了。”

“風雲十殺陣,不是你說佈置就能佈置的。”

“那枚棋子我族安插多年,若是因此而暴露,那對我族來說,損失巨大。”

韓森明白其意思,當即道:“我知道你顧忌多。”

“不過你隻要答應我,將那枚棋子交給我用。”

“隻要我殺了楚雲,我願意答應你的條件,抹去自主意識,重新成為你身體的一部分。”

那頭龐然大物明顯被這個條件打動,驚詫道:“你說的話,當真?”

“絕無戲言!”韓森保證道。

“好。”

“那本尊就最後信你這一次。”

“若你敢反悔,就別怪我親自出邪嬰界,將你強行融合了。”那頭龐然大物警示道。

“我知道。”

“放心吧。”韓森麵無表情,但他內心卻是十分的不屑。

隻要他殺了楚雲,奪取了幽冥神瞳,屆時本尊也奈何不了他。

屆時他潛心修煉,達到大帝時,便可憑藉幽冥神瞳,反客為主了!

那時,他就是名正言順的邪嬰之王!

“他到了之後,自然會與你聯係。”

“你先找個地方安頓,等他去找你便是。”

那頭龐然大物交代完後,畫麵也繼而消失掉。

韓森此時想了想,決定先不在百朝之地待了。

先去聖土之地,等那個人到。

屆時在引楚雲入陣,便是他的死期!

……………

東瀛皇朝。

身為整個百朝之地,僅剩下的,唯一一個拒絕大夏的皇朝勢力,東瀛皇朝的生靈,卻還冇有意識到,他們的末日已經來臨!

轟隆隆………

諸多城池之中,天空風雲突變。

本晴空萬裏的蒼穹,忽然間被烏雲籠罩,電閃雷鳴,無儘的雷點覆蓋在整個東瀛皇朝的上空,顯得壓抑至極。

“八嘎!!”

“這是怎麽回事?!”

“天空為什麽黑了?!”

許多東瀛皇朝的修士不明白這是什麽情況,還處於疑惑之際。

隻見那烏雲密佈的雷雲當中,千萬道雷霆猶如密雨覆落,在整個東瀛皇朝全境落下。

轟隆隆………

瞬間,整個東瀛皇朝全境,化作了一大片雷爆領域,其內雷霆的轟擊爆炸聲此起彼伏,許多的城池,海洋,山原等等,皆被這股狂暴的雷威橫掃而過,蒸發湮滅!

包括整個東瀛皇朝的諸多生靈,絕大部分都冇有反應過來,就被那無儘的雷霆湮冇、身死道消。

東瀛皇城徹底破滅,歸墟於儘!

“啊!!!”

“誰!!”

”究竟是誰!!!”

這時,東瀛皇宮的深處,隻剩下一道身影揚天而起,其肉身破碎,靈魂被雷霆重創瀕死。

但依舊帶著無儘的憤怒,燃燒著壽元,破開了雷霆的封鎖,出現在了蒼穹上方。

此人,正是東瀛皇朝前不久剛回來的先祖,山本柳。

正是因為他的迴歸,東瀛皇朝纔有了拒絕大夏皇朝的底氣。

可是山本柳怎麽也想不到,眨眼之間,他的東瀛皇朝竟然會遭遇如此劫難!

整境之內,所活生靈,僅剩他一個!

東瀛之人,如今也唯有他一人!

“哦?”

“聖王境巔峰?”

“東瀛皇朝竟然還有聖王境修士,這倒是罕見。”

“你是誰呢?”

這時,山本柳的正前方,出現了一位周身閃爍著金色雷電的大光頭,此身型穩重的踏著雷雲走來。

喜歡被汙衊當天,反手編輯大帝背景!請大家收藏:()被汙衊當天,反手編輯大帝背景!書海閣網更新速度全網最快。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