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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純愛耽美 > 華娛:踩著娜英馮褲子成為頂流 > 第536章 敢教日月換新天

“快說,咋樣能回去?”

石知義在他耳邊說道:“老高和一個報社的社長比較熟,他是國黨的,他說如果咱們把選票都投給他,到時候上台之後,給我們報銷百分之五十的機票。”

“百分之五十?”

老桑頓時有些激動,“如果能報銷百分之五十,那我的錢就夠回去了…”

“先不要著急高興,還有更令人振奮的訊息,老高還告訴我一件事兒,如果咱們願意配合,他去找內地的那個影視大佬,想辦法讓他幫忙給報銷剩下的百分之五十,再加上在內地的吃喝住行。”

“咕嘟~”

這下老桑徹底坐不住了,“那還說啥,這事兒必須的乾啊!”

老高是誰?

高冰函。

13歲落難,一生隻為回家的男人。

他十三歲被裹挾著到島內,曆經生死,因為口袋裡麵有初中錄取通知書,得以進學校參加中考,有了光明的未來。

畢業後當了軍事法官。

結果一個叫鄭鳳升的思鄉心切,抱著輪胎下海,想遊回內地,但風浪太大,被衝了回來,隨即被捕。

思鄉之情,老高最能體會,他同情鄭鳳升,可他說了不算,上麵要求必須槍斃。

於心不忍,老高給鄭鳳升弄了一瓶高粱酒,讓他喝下去,能少受點罪。

可惜,執行的慫蛋冇打準,隻能再補一槍。

從此,老高不能原諒自己。

他說:“我覺得自己成了一個劊子手,一個殺死回家探母之人的凶手。”

能探親的第一時間,他跑到了鷺市,可找遍了那些漁村,都冇有找到鄭鳳升的家。

鄭鳳升冇有逃回去,但後來有個叫林憶夫的年輕人拿著籃球成功了。

輪胎不行,籃球可以。

後來這個人還成了內地的一家銀行的行長。

老高從部隊退役之後,考取律師執照,他給自己定下原則,不當訴棍,不掙昧良心錢。

40多年律師生涯,口碑好到,就連和他對簿公堂的對手都對他的人品佩服不已,將女兒嫁給了他。

他幫過不少老兵打官司,除了律師的工作之外,就是幫助一些想回家的老兵回家。

原因就在於他的遺憾。

1979年,老高到國外參加法律研討會。

遇到了內地的代表參加,他便想請他們將自己的家書遞給母親。

家書裡,幾乎是用文字在呐喊,“娘,我還活著,我肯定會活著回來的,我也深信一定會見到我健在的親孃,你一定要等著我回去…”

然而當時島內規定,任何人對內地,不接觸、不交流、不合照。

經過“高人”指點,他先把信寄到約翰國的同學,再由同學寄到米國,然後再由米國寄回華夏。

可惜,等他的家書到家的時候,母親早已經在一年之前離世了。

他聽說之後,哇哇大哭。

後來有個移民阿根聽的老鄉回去探親,繞路島內,給他帶了魯省的土特產和一調羹的土,他把土分成兩半,一半放進保險櫃。

另一半用水攪勻,水喝到肚子裡,變成眼淚流出來。

島內。

石知義的家中。

此刻正在召開家庭會議。

他將兒子、兒媳、女兒、女婿全給叫了過來。

“爸,你憑什麼要我們都投藍色?我們想投綠色…”

“就是,爸之前不是都不願意摻和這事兒的嗎,今年怎麼想起來管這個了?”

看到石知義突然跳出來乾涉他們,子女們很不理解。

石知義眼珠子發紅,“你就說你們聽不聽吧?”

“爸,現在的形勢,與你們那時候不一樣了,你就好好的養老就成,其他的事情一概不用您管。”兒子一臉不情願地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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