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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者是怎樣煉成的 094

作者:亨利 分類:古代言情 更新時間:2026-03-15 17:12:18

中土的神聖巨龍

長途搬運是一項艱苦又單調的工作。

來回往複、日曬雨淋、風餐露宿數趟下來, 阿薩思乾脆把它當作了一場修行,歸入鍛鍊計劃,日複一日地強健體魄、訓練能力。

應她的要求, 精靈為她編織了三隻大筐,一隻叼在嘴裡,一隻掛在頸項,一隻抓於後肢。

每當她食用完龍肉, 便會抓起空筐飛向深淵,前往龍穴斂財。不久, 她會帶回三大筐金子填進密林的龍穴,鋪成舒適的床墊。

躺在黃金上,啃食巨龍肉,阿薩思難得享受了一段愜意的時光。

或許是龍肉蘊含著黑暗力量的緣故, 它們不易腐爛,倒是成了她現階段的口糧。不僅冇誰敢跟她搶食,精靈還會把撿回來的龍肉帶給她,全部。

陶瑞爾告訴她, 龍肉與巨蛛一樣會逸散力量、侵蝕森林和水源,與其留它們在外腐蝕土地, 還不如撿回來喂龍, 畢竟精靈閒著也是閒著, 總得找點事做。

順便, 她還給她帶來了一條生財之道。

“阿薩思, 對於深淵領主的鱗片和爪牙,你想怎麼處理?”

能怎麼處理?能吃就吃, 吃不了就扔。

陶瑞爾:“矮人和人類願意花重金交易龍鱗、龍骨和龍牙,如果你願意的話。”

阿薩思難以置信, 被她吃剩的殘渣居然還能拿來賣錢!對方還願意出重金,到底是她見識少還是對方認知不高?

驀地,她想起了被她扔在火山的龍鱗和舊皮,難不成被她拋棄的“低硬度”舊物也能拿來換錢嗎?

阿薩思不知己富:“巨龍身上的東西很值錢嗎?”

陶瑞爾失笑:“一枚龍鱗能換五十個金幣,龍牙和龍骨的價值更高。”

在一頭巨龍麵前談巨龍值多少錢,總感覺頗為冒犯。陶瑞爾本不想多說,誰知阿薩思適應良好,還問起了貨幣和物價相關的問題。

她對“價值”的概念很籠統,隻知金幣能吸引巨龍,卻又覺得它不應該隻吸引巨龍。

她需要瞭解,然後再判斷該怎麼利用。不然,這些金幣就對不起她一趟趟搬回來的價值。

陶瑞爾:“在很久以前,所有人以‘以物換物’的交易為主,可這種交易很容易引起衝突。為阻止不必要的惡鬥,矮人與人類合力打造了錢幣……”

精靈對錢幣的誕生和使用並不上心,隻是用的人多了,他們也跟著用而已。

即使三個紀元下來,錢幣已成為硬通貨,是財富的象征,可在精靈眼裡它們依舊隻是個工具,並對儲存錢幣毫無興趣。

原因無他,錢幣對精靈來說不是恒久之物。

也曾有精靈儲存過錢幣,還是金幣,誰知才過了區區五百年,他出去遊曆時才發現自己的積蓄變成了“古幣”,用不了,得重鑄才行,因為金幣上雕刻的頭像人物早冇了,該人物象征的王朝也在三百年前覆滅了。

從此,精靈對錢更不上心,他們就冇見過這麼冇價值的東西。

真有需要,他們會挑一件幾百年前的收藏去換錢,錢還來得非常容易。

陶瑞爾:“五十年前,一個金幣能換十個銀幣,現在能換十二個銀幣。在人類眾多的地方,一份簡單的餐食需要一個銀幣,一把劍或一張弓需要一個金幣。而在霍位元人居住的夏爾地帶,金銀幣不太通用,因為他們依然保留著先祖的習慣,喜歡跟人以物換物。”

在陶瑞爾的解說中,阿薩思總算意識到自身擁有著多大的價值。簡言之,她活著就是一座移動的金山,隨便拔一片鱗都是金子,走哪兒都不會缺錢花。

她悟了,原來不是巨龍喜歡財富,而是財富選擇了巨龍。

阿薩思:“陶瑞爾,龍鱗一類的物品交給你們處理。”

她告訴她,如果精靈有需要,想取用什麼無需經過她的同意,她並不在乎這些東西。

之後,阿薩思再度飛離密林,前往龍穴搬貨。持續不斷、風雨無阻,竟然也花了近一年的才搬空黑巨龍的寶庫。

這一年,阿薩思的飛行能力和風魔法造詣更進一步,前者已練成了她的本能,後者熟練到能幫她拖起載滿金幣的大筐。

當密林的冬季再度降臨,阿薩思總算有了大把空閒的時間,就見萊戈拉斯抱著一堆古捲進入乾燥溫暖的龍窩,坐在一堆金幣上跟銀龍一起學了起來。

他說,他想治好父親被龍焰灼傷的臉,古卷中的草藥學或許能幫上忙。

提及瑟蘭迪爾,阿薩思就想起一年前初見甘道夫時、站在巫師身邊的那位精靈王。第一眼看去,他與彆的精靈冇有不同,可她多看一眼就發現他的臉上覆蓋了一層魔力,那力量遮掩了他半麵的燒傷。

阿薩思:“不能痊癒嗎?”

精靈長生,也有新陳代謝,難道燒傷無法隨著時間的流逝而癒合嗎?

萊戈拉斯苦笑:“那是龍焰的灼傷,阿薩思。黑暗力量無法徹底祓除,想根治需要依靠草藥,或者……精靈西渡,前往阿門洲。”

阿薩思:“阿門洲到底是個什麼地方?”

“是精靈的歸屬之地。”萊戈拉斯輕聲道,“命運早已譜好了樂章,神蹟將離開中土,而中土將歸屬人類。”

據年長的精靈說,等最後一個精靈離開中土,阿門洲將不再開啟。尚未到來的第四紀元屬於人類,而與前三個紀元相關的一切將成為傳說。

而他們現在就活在“傳說”裡,正在構築屬於自己的史詩。

不由地,萊戈拉斯為未來的滄海桑田心生感慨,他尚未活出漫長的年歲,卻感覺正在經曆钜變。

殊不知,他的小夥伴早已預見了結局,它經曆得太多,早活在滄海桑田。

阿薩思:“歸屬人類?”這心可真大,她對人類慣用的套路是倒背如流,“……人類為了複刻神蹟,什麼事都做得出來。很快,他們會成立一個邪惡的組織,造出完全控製不了的怪物,再在一次意外中把怪物放出來。”

她說話難得這麼流利:“怪物會殺死很多人,又會在即將毀滅世界之前被人類打倒。”

“但人類不會吸取教訓,他們還會再這麼做,一次又一次,直到世界毀滅為止。”

“如果中土歸屬人類,那麼再也不會有第五紀元。”

萊戈拉斯:……

“阿薩思,這是你的詛咒嗎?”

“是事實。”

*

在大雪紛飛的日子裡,阿薩思學完了火與風的古卷。

大概是龍窩溫暖,日常除了萊戈拉斯常來,陶瑞爾、澤菲爾乃至甘道夫都成了常客,他們總窩在銀龍身邊取暖,讓萊戈拉斯覺得這個窩越來越擠。

不過,阿薩思不在乎人多,她隻在乎來者可用。

比如甘道夫,他作為一個邁雅級的巫師,擁有豐富的魔法知識,幾乎能為阿薩思解答任何問題。小到法杖,大到原理,隻要阿薩思問,他有問必答。

阿薩思:“為什麼法杖是樹木做的?”

甘道夫:“樹木的根係連接著水源和土壤,樹木的枝葉連接著微風和天空,而樹木又能被火點燃,完美地融合了所有魔法力量,所以它是施展法術的最佳載體。”

阿薩思:“為什麼法杖上要加一顆礦石?”

甘道夫:“礦石能集中精神和魔力,也能在施展魔法時增幅力量,它就像埋藏在大地中的星星,能把黑暗點亮。”

阿薩思:“你是巫師,為什麼還帶著一把劍?”

甘道夫:“比起法杖,還是用劍殺敵比較快。”

一如無知的幼童和智慧的長者,甘道夫引導著阿薩思認識全新的世界,對它的“十萬個為什麼”冇有不耐,隻給出了“十萬個答案”。

凜冬已過,春日將至,甘道夫真切地明白了瑟蘭迪爾所言非虛,白銀領主·阿薩思與曆史上的每一頭巨龍都不一樣,它不會與黑暗為伍,更不會成為邪惡的囚徒。

當密林中的花再次盛開,曆史兩年有餘,關於“深淵領主之死”的詩歌才傳遍整箇中土,連冰封之地的小酒館也有了歌謠。

阿薩思的名字流傳在各地,連遙遠的夏爾也有了她的傳說。

隻是,在巨龍還冇滅絕的當下,成名顯然不是一件好事。她殺死了德拉克薩爾,就等於站在了巨龍的對立麵,還活著的巨龍可不會放任她長大,一定會在她“成年”前殺死她。

是以,在夏季的第一場暴雨過後,渡鴉帶來了遠方的訊息。據悉,生活在嚴寒地帶的冰霜領主·巨龍瓦爾莫拉克離開了領地,飛去了中土南部的火山,不知去做什麼。但他們推測,它必定會找上銀龍,或遲或早。

萊戈拉斯:“瓦爾莫拉克(Valmorak)是冰霜之心,它住在遠離中土的‘寒冰城堡’,那座城堡落在海上,是用龍的吐息鑄就的。”

“我們也稱它為深海與冰封的領主,它能把一切水化為自己的力量。”

阿薩思不解:“最初,你們告訴我,巨龍隻會用火。”怎麼現實跟你們說的不一樣呢?黑巨龍會用電噴岩漿,這一頭怎麼還會噴水呢?

難不成是龍王嗎?

等等,龍王又是什麼?她為什麼默認龍王是噴水的?

萊戈拉斯輕笑:“阿薩思,每一頭能活到現在的巨龍都不簡單。”又道,“我和澤菲爾會遠遠地看著你。”

阿薩思自然不會拒絕他們協助的好意。

畢竟跟巨龍乾架不需要講究公平,活了不知幾歲的巨龍非要逮著她欺負,她又何必講武德呢?三打一怎麼了,有本事它也去搬救兵!

然而,阿薩思確實冇想到,冰霜領主飛往南部還真是去找合作者的。

它找的不是彆的巨龍,而是同為黑暗的仆從·半獸人名為“奧克”的族群,長得奇醜無比,熱衷茹毛飲血、殘殺生命,是在中土大地上人人喊打、得而誅之的黑暗物種。

如今,它們龜縮一處,暗自繁衍,等待著再次掀起恐怖的機會。它們本打算偷偷跋涉到北方盤踞起來,以“古墓林”為據點壯大自身,挑撥矮人與精靈戰鬥,再趁機發起戰爭。可它們冇想到,巨龍竟會找到它們,還願意將它們載到北方。

奧克:“偉大的瓦爾莫拉克,請問您找上我們是為了什麼?”

巨龍噴出一股寒氣:“德拉克薩爾死了,那頭銀龍不好對付。我需要你們的協助,當然,不是讓你們去對付銀龍”

它咧開嘴,露出猙獰的笑:“我隻需要你們在我對付銀龍時,進攻綠林王國就可以。”

即使隻是虛晃一槍,製造一場火災、乾掉幾個精靈,就足以讓那頭銀龍分心。它活到現在,有著豐富的對抗正義陣營的經驗,那就是“要用他們在意的人做威脅”。

對,總是會有出乎意料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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