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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古代言情 > 曆史的迴響:那些震撼人心的話語 > 第199章 “民可使由之”:孔子治世思想的辯證思考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論語?泰伯》中的這句記載,自問世以來便爭議不斷。有人將其解讀為孔子主張“愚民政策”,認為統治者隻需讓民眾按照指令行事,無需讓他們知曉背後的緣由;也有人從曆史語境與文字訓詁出發,認為這種解讀存在偏差,強調應結合孔子“仁者愛人”的核心思想與春秋時期的社會背景,重新審視這句古訓的深層內涵。兩千多年來,這句看似簡短的話語,如同一塊多棱鏡,折射出不同時代對社會治理、民眾認知與權力關係的思考。在當代社會,當民主、平等、知情權成為普遍價值追求時,重新梳理這句古訓的來龍去脈,辯證分析其爭議與價值,不僅有助於我們更準確地理解孔子的治世思想,更能為現代社會治理提供有益的借鑒。

一、曆史語境:春秋時期的社會背景與“民”的內涵

要理解“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首先需要回到它所處的春秋時期,厘清當時的社會結構、政治環境與“民”的具體內涵——脫離曆史語境的解讀,很容易陷入以今度古的誤區,導致對孔子思想的誤讀。

春秋時期,周王室衰微,諸侯爭霸,禮崩樂壞,原有的宗法製度與社會秩序逐漸瓦解。在這一背景下,“士”階層崛起,成為連接統治者與民眾的重要橋梁,而孔子正是“士”階層的傑出代表。當時的社會結構呈現出明顯的等級性:天子、諸侯、卿大夫、士構成了統治階層,而“民”則主要指處於社會底層的庶民,包括農民、工匠、商人等。這些庶民大多缺乏係統的教育機會,文化水平較低,生活重心主要集中在農耕、勞作等基本生存需求上,對國家大事、政治理唸的認知能力與參與意識相對薄弱。

從教育普及程度來看,春秋時期的教育資源主要被貴族階層壟斷,“學在官府”是當時的主流教育模式——隻有貴族子弟纔有機會學習禮、樂、射、禦、書、數等“六藝”,接受係統的文化與道德教育。庶民階層幾乎冇有接觸教育的途徑,“民不知書,農不知學”是普遍現象。在這種情況下,民眾對複雜的政治製度、政策製定的邏輯與國家治理的長遠目標,缺乏理解的基礎與能力。孔子雖然提出“有教無類”的理念,試圖打破教育的等級壁壘,但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這一理唸的實踐範圍有限,未能從根本上改變庶民階層普遍缺乏教育的現狀。

從政治運作模式來看,春秋時期的國家治理主要依賴於“禮”與“刑”的結合:“禮”用於規範統治階層的行為,維護宗法等級秩序;“刑”則用於約束民眾,保障社會穩定。統治者製定政策、釋出指令,更多地是基於維護統治秩序與保障基本民生的需求,而不是追求民眾的知情權與參與權。在這種治理模式下,“使民由之”——讓民眾按照統治者製定的規範與指令行事,是保障社會運轉的有效方式;而“使民知之”——讓民眾理解政策背後複雜的政治考量與長遠規劃,不僅在當時的教育條件下難以實現,也並非維持社會穩定的必要條件。

因此,孔子提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並非出於“愚民”的惡意,而是基於對春秋時期社會現實的清醒認知:在民眾普遍缺乏教育、認知能力有限的背景下,強求民眾理解複雜的政治邏輯與長遠規劃,不僅不切實際,還可能導致政策執行受阻、社會秩序混亂;而讓民眾遵循明確的規範與指令行事,既能保障政策的有效落實,也能維護民眾的基本生存與社會的穩定。這種思想,本質上是孔子對當時社會治理現實的一種迴應,而非對民眾的輕視或壓迫。

二、文字爭議:曆代註解的分歧與核心爭論點

自漢代以來,曆代學者對“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註解便存在分歧,這些分歧不僅反映了不同時代的學術思想與政治理念,也構成了理解這句古訓的重要線索。梳理這些註解的分歧,有助於我們更全麵地把握這句古訓的多重內涵,避免陷入單一化、片麵化的解讀。

(一)傳統註解的兩種主要傾向

1.“愚民說”:強調統治者對民眾的引導與控製

漢代的鄭玄、何晏等學者,從“民”的認知能力有限這一前提出發,將“不可使知之”解讀為統治者無需讓民眾知曉政策的緣由。鄭玄在《論語注》中認為:“民,冥也,可使遵行其事,不可使知其所以然。”意思是說,民眾如同矇昧的孩童,隻能讓他們遵循既定的規則行事,無法讓他們理解規則背後的深層原因。何晏在《論語集解》中也引用孔安國的觀點:“民可使用而不可使知之,以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這種註解強調了民眾與統治者在認知能力上的差異,認為“使民知之”既無必要,也不現實,反映了漢代儒家對社會等級與統治秩序的維護。

宋代的朱熹在《四書章句集註》中,雖然冇有明確提出“愚民”的說法,但也延續了類似的思路。他認為:“民可使之由於是理之當然,而不能使之知其所以然也。”朱熹將“由之”解讀為“由於是理之當然”,即讓民眾遵循天理與道德規範;而“不可使知之”則是因為民眾的認知能力有限,無法理解“理”的深層內涵。朱熹的註解融入了宋明理學的“天理”思想,將“民可使由之”與道德教化結合起來,強調統治者的責任是引導民眾遵循道德規範,而非讓民眾深入探究“理”的本質。

這種“愚民說”的註解,在漫長的封建社會中占據了主流地位,一方麵是因為它符合封建統治者維護等級秩序、強化中央集權的需求;另一方麵,也與封建社會中民眾普遍缺乏教育、認知能力有限的現實相契合。但這種註解也存在明顯的侷限性——它過度強調了民眾與統治者之間的認知鴻溝,忽視了民眾的主觀能動性與認知能力的可提升性,容易被解讀為統治者對民眾的壓迫與控製。

2.“教化說”:強調統治者對民眾的教育與啟發

與“愚民說”不同,部分學者從孔子“有教無類”“仁者愛人”的核心思想出發,對“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進行了更溫和的解讀,強調“不可使知之”並非“不願使知之”,而是“暫不可使知之”,核心在於通過教育與教化,逐步提升民眾的認知能力,最終實現“使民知之”。

清代的劉寶楠在《論語正義》中提出:“夫子言‘可使由之’,是許其可教也;‘不可使知之’,是未及教也。”他認為,孔子並非反對讓民眾知曉道理,而是認為在民眾尚未接受充分教育的情況下,暫時無法理解複雜的道理,因此需要先通過教化引導民眾遵循規範,待民眾的認知能力提升後,再逐步讓他們理解背後的緣由。這種註解將“不可使知之”視為一種階段性的策略,而非最終的目的,與孔子重視教育、強調教化的思想相契合。

近代學者梁啟超也持類似觀點,他在《論語解故》中指出:“‘不可使知之’者,非謂禁之使不得知也,謂其知識未到,雖告之而不能知耳。”梁啟超認為,“不可使知之”的關鍵在於民眾的知識水平尚未達到理解的程度,而非統治者刻意隱瞞;統治者的責任在於通過教育提升民眾的知識水平,當民眾的知識水平達到一定程度後,自然能夠理解政策與道理。這種解讀強調了教育對民眾認知能力的提升作用,更符合孔子重視教育、倡導教化的整體思想。

(二)核心爭論點:“不可使”的內涵與孔子思想的一致性

曆代註解的分歧,本質上圍繞著“不可使”的內涵展開:“不可使”是“不願使”(統治者刻意不讓民眾知曉),還是“不能使”(民眾認知能力不足,無法知曉)?這一爭論的背後,是對孔子思想一致性的考量——如果將“不可使”解讀為“不願使”,則與孔子“仁者愛人”“有教無類”的思想存在矛盾;如果解讀為“不能使”,則更符合孔子對當時社會現實的認知與重視教育的思想。

從孔子的整體思想來看,“仁者愛人”是其核心價值觀,他始終強調統治者要“為政以德”“富民教民”,關注民眾的生存與發展。在《論語?子路》中,孔子提出“先富之,後教之”,認為統治者首先要讓民眾富裕起來,然後再對他們進行教育;在《論語?學而》中,他強調“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主張統治者要愛護民眾,合理使用民力。這些思想都表明,孔子並非輕視民眾,而是重視民眾的福祉與發展。

因此,將“不可使知之”解讀為“不能使知之”,更符合孔子思想的一致性:在春秋時期民眾普遍缺乏教育、認知能力有限的背景下,“使民知之”是不切實際的,因此孔子主張先“使民由之”——讓民眾遵循規範與指令,保障基本的生存與社會穩定;同時,通過“有教無類”的教育實踐,逐步提升民眾的認知能力,為未來“使民知之”奠定基礎。這種解讀,既避免了將孔子思想簡單歸為“愚民政策”,也更符合當時的社會現實與孔子重視教育、倡導教化的整體思路。

三、現代審視:從“由之”到“知之”的社會進步

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結構、教育普及程度與民眾的認知能力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現代社會中,教育普及化、資訊透明化、民主參與成為主流趨勢,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得到了廣泛重視。在這一背景下,重新審視“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不僅要看到其曆史侷限性,更要從中汲取對現代社會治理有益的啟示,實現從“由之”到“知之”的社會進步。

(一)教育普及:“使民知之”的基礎條件

春秋時期“不可使知之”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民眾普遍缺乏教育;而現代社會教育的普及,為“使民知之”提供了堅實的基礎。自工業革命以來,各國普遍推行義務教育製度,教育逐漸從貴族階層的特權轉變為全民的基本權利。在中國,經過多年的努力,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5.5%(2023年數據),高等教育毛入學率超過60%,民眾的平均文化水平與認知能力得到了顯著提升。

教育的普及,不僅提升了民眾的知識水平,更培養了民眾的理性思維與批判意識。現代民眾不再滿足於簡單地“由之”——遵循政策與指令,而是希望“知之”——瞭解政策製定的背景、依據、目標與影響,能夠對政策提出自己的意見與建議。這種對“知之”的需求,既是教育普及的結果,也是現代民主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例如,在城市規劃領域,過去往往是政府部門製定規劃方案後,直接向民眾公示並執行;而現在,更多的城市會通過聽證會、座談會、網絡征求意見等方式,讓民眾參與到規劃製定的過程中,向民眾詳細解釋規劃方案的設計理念、功能定位與預期效益。民眾通過參與這些過程,不僅瞭解了規劃方案的相關資訊,還能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提出修改建議,使規劃方案更加科學、合理,更符合民眾的利益。這種從“由之”到“知之”的轉變,正是教育普及帶來的社會進步的體現。

(二)資訊透明:“使民知之”的製度保障

在資訊不發達的春秋時期,統治者與民眾之間存在嚴重的資訊不對稱,民眾難以獲取政策相關的資訊,這也是“不可使知之”的重要原因。而現代社會中,資訊技術的發展與資訊公開製度的建立,為“使民知之”提供了製度保障。

中國自2008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來,逐步建立了完善的政府資訊公開製度,要求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儲存的資訊,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不宜公開的內容外,都應當向社會公開。政府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新聞釋出會等多種渠道,及時、準確地向民眾公開政策檔案、財政預算、重大項目進展等資訊,保障民眾的知情權。

資訊透明不僅有助於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更能促進民眾對政策的理解與支援。例如,在疫情防控期間,政府每天通過新聞釋出會、政務新媒體等渠道,向民眾公開疫情數據、防控政策、醫療資源調配情況等資訊,詳細解釋各項防控措施的科學依據與必要性。民眾通過這些資訊,能夠理解疫情防控的嚴峻性與複雜性,積極配合各項防控措施,形成了全社會共同抗疫的良好局麵。如果缺乏資訊透明,民眾無法瞭解疫情的真實情況與防控政策的依據,很容易產生誤解與恐慌,影響防控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民主參與:“使民知之”的實踐路徑

現代社會的民主參與,是“使民知之”的重要實踐路徑——通過民主參與,民眾不僅能夠瞭解政策相關的資訊,還能參與到政策製定、執行、監督的全過程,實現從“知之”到“參與之”的進一步提升。

在中國,民主參與的形式日益豐富,包括人民代表大會製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基層群眾自治製度、信訪製度、網絡問政等。這些製度為民眾提供了多種參與國家治理與社會事務的渠道,讓民眾能夠通過合法途徑表達自己的意見與訴求,參與政策的製定與修改。

例如,在基層群眾自治中,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通過村民會議、居民會議等形式,讓村民、居民參與到本村、本社區的公共事務決策中。在製定村規民約、社區公約時,村委會、居委會會組織村民、居民進行充分討論,向他們解釋製定公約的目的、內容與影響,聽取他們的意見與建議,最終形成符合大多數人利益的公約。這種民主參與的過程,不僅讓民眾“知之”——瞭解公約的相關資訊,還讓民眾“參與之”——參與公約的製定,從而提高民眾對公約的認同度與遵守意願,促進基層社會的和諧穩定。

四、辯證啟示:現代社會治理中的“由之”與“知之”

雖然現代社會已經具備了“使民知之”的基礎條件與製度保障,但這並不意味著“民可使由之”在現代社會完全失去了價值。在複雜的社會治理中,“由之”與“知之”並非對立關係,而是可以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的——在某些特定情況下,“使民由之”依然是必要的;而“使民知之”則是提升治理水平、實現社會進步的重要方向。

(一)特殊情境下的“使民由之”:效率與安全的優先考量

在麵臨緊急情況、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或複雜技術問題時,由於時間緊迫、資訊不對稱或專業知識門檻較高,“使民由之”——讓民眾遵循統一的指令與規範行事,往往是保障效率與安全的必要選擇。

例如,在發生地震、洪水、火災等自然災害時,時間就是生命,政府需要迅速釋出疏散指令、救援方案等,要求民眾嚴格按照指令行動。在這種情況下,過多地向民眾解釋指令背後的複雜決策過程與專業依據,不僅會延誤救援時機,還可能導致民眾因資訊過載而產生混亂,影響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此時,“使民由之”是保障民眾生命安全、提高救援效率的最佳選擇。

再如,在涉及核安全、航空安全、生物醫藥等高度專業的領域,政策製定與執行需要依賴專業的知識與技術,普通民眾難以在短時間內理解其中的複雜原理。政府在製定相關政策時,會組織專業的科研團隊進行論證,確保政策的科學性與安全性;在政策執行過程中,會要求相關企業、機構嚴格按照政策規範操作。此時,“使民由之”——讓相關主體遵循專業的政策規範,是保障公共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的必要措施。

需要強調的是,特殊情境下的“使民由之”,並非否定“使民知之”,而是在效率與安全優先的前提下,對“知之”的階段性延遲。在緊急情況緩解後或專業政策執行過程中,政府依然需要通過適當的方式,向民眾解釋相關指令與政策的依據、目標與影響,逐步實現“使民知之”,獲得民眾的理解與支援。

(二)常態治理中的“使民知之”:提升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在常態的社會治理中,“使民知之”是提升治理水平、實現治理現代化的必然要求。通過“使民知之”,政府能夠更好地瞭解民眾的需求與訴求,提高政策的科學性與合理性;民眾能夠更好地理解政策,提高對政策的認同度與遵守意願,形成政府與民眾之間的良性互動。

1.“使民知之”提升政策的科學性與針對性。在常態治理中,政策的製定往往涉及民眾的切身利益,如教育、醫療、就業、住房等民生領域。如果政府在製定政策前不充分瞭解民眾的需求與訴求,僅憑主觀判斷或少數人的意見製定政策,很容易導致政策脫離實際,無法解決民眾真正關心的問題,甚至引發民眾的不滿與牴觸。

而“使民知之”的過程,本質上也是政府瞭解民眾需求、收集民眾意見的過程。通過聽證會、座談會、問卷調查、網絡征求意見等多種方式,政府向民眾公開政策製定的背景、目標與初步方案,讓民眾充分瞭解政策的相關資訊;同時,民眾也可以通過這些渠道,向政府反饋自己的意見與訴求,為政策製定提供參考。這種雙向互動,能夠讓政府更準確地把握民眾的需求,使製定出的政策更具科學性與針對性,更好地解決民眾的實際問題。

例如,在教育政策製定中,政府在推進“雙減”政策(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前,通過廣泛的調研與征求意見,瞭解到家長對孩子學業壓力過大、校外培訓費用過高的擔憂,以及教師對教學任務過重、職業發展受限的困惑。基於這些調研結果,政府製定了“雙減”政策的具體措施,如明確作業量控製標準、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提高教師待遇與專業發展支援等。在政策實施過程中,政府也持續向民眾公開政策執行情況,收集民眾的反饋意見,對政策進行動態調整與優化。這種“使民知之”與“聽民之言”相結合的方式,讓“雙減”政策更加符合民眾的需求,得到了廣大民眾的理解與支援,有效緩解了教育領域的突出問題。

2.“使民知之”增強民眾對政策的認同度與遵守意願

政策的有效執行,不僅需要政府的強力推動,更需要民眾的自覺遵守與積極配合。而民眾對政策的認同度與遵守意願,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對政策的理解程度——如果民眾不瞭解政策的目的、內容與意義,很容易對政策產生誤解,甚至采取牴觸態度,影響政策的執行效果。

“使民知之”能夠讓民眾充分瞭解政策的製定依據、目標導向與預期效益,理解政策背後的公共利益與長遠價值,從而增強對政策的認同度。當民眾認識到政策與自己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能夠為自己帶來實際好處時,便會主動遵守政策,積極配合政策的執行,形成政策執行的強大合力。

例如,在環境保護政策製定中,政府在推進垃圾分類政策時,通過社區宣傳、電視廣告、網絡科普等多種方式,向民眾詳細解釋垃圾分類的重要意義(如減少環境汙染、節約資源、促進可持續發展)、具體分類標準(如可回收物、廚餘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區分方法)與投放要求。同時,政府還通過建立垃圾分類積分製度、開展垃圾分類知識競賽等方式,鼓勵民眾積極參與垃圾分類。通過這些“使民知之”的措施,民眾逐漸理解了垃圾分類的重要性,掌握了垃圾分類的方法,主動參與垃圾分類的積極性顯著提高,垃圾分類政策在全國範圍內得到了有效的推進,為改善生態環境做出了重要貢獻。

(三)“由之”與“知之”的互補:構建現代治理的良性循環

在現代社會治理中,“由之”與“知之”並非相互排斥,而是可以形成互補,構建起“知之—參與—由之—再知之”的良性循環,推動治理水平不斷提升。

一方麵,“知之”是“由之”的前提與基礎。通過“使民知之”,民眾瞭解政策的相關資訊,參與政策的製定過程,能夠增強對政策的認同度與理解度,從而更自覺地“由之”——遵循政策的規範與要求。這種基於理解與認同的“由之”,不再是被動的服從,而是主動的踐行,能夠顯著提高政策的執行效果。

另一方麵,“由之”是“知之”的實踐與深化。民眾在“由之”——遵循政策的過程中,會積累實踐經驗,對政策的實際效果有更直觀的感受。他們可以通過實踐,發現政策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並將這些反饋給政府,為政府進一步完善政策、深化“知之”提供實踐依據。政府根據民眾的反饋,對政策進行調整與優化,並向民眾公開調整的原因與內容,進一步推進“使民知之”,形成治理的良性循環。

例如,在社會保障政策製定與執行中,政府在推進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政策時,首先通過“使民知之”,向民眾公開政策製定的背景(如應對人口老齡化、保障養老保險基金可持續性)、目標(如提高養老保險統籌層次、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與具體措施(如統一繳費基數覈定標準、規範基金調劑使用)。民眾在瞭解政策資訊後,積極參與政策討論,為政策製定提供意見建議,政府據此優化政策方案。在政策執行過程中,民眾按照政策要求繳納養老保險費用,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同時也會將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如異地繳費不便、待遇覈算不清晰等)反饋給政府。政府根據這些反饋,進一步完善政策執行機製(如推進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資訊係統建設、優化待遇覈算流程),並向民眾公開政策調整情況,深化“使民知之”。這種“知之”與“由之”的互補互動,讓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政策不斷完善,更好地保障了民眾的養老權益,推動了社會保障體係的可持續發展。

五、跨文化視角:“由之”與“知之”的全球治理借鑒

孔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思想,雖然產生於中國春秋時期的社會背景,但其中蘊含的關於“治理者與被治理者關係”“政策製定與執行邏輯”的思考,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能夠為全球治理提供有益的借鑒。在全球治理中,不同國家由於曆史文化、社會製度、發展階段的差異,對“由之”與“知之”的側重有所不同,但都在探索如何平衡治理效率與民眾參與,實現治理的良性發展。

(一)西方民主國家的“知之”導向與挑戰

在西方民主國家,受自由主義思想與民主製度的影響,“使民知之”與民眾參與是其治理的重要特征。西方民主國家普遍強調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與監督權,通過議會製度、選舉製度、輿論監督等方式,保障民眾對國家治理的參與。政府在政策製定過程中,往往需要通過廣泛的利益協調與意見征詢,向民眾公開政策資訊,接受民眾的監督與批評。

這種“知之”導向的治理模式,能夠充分反映民眾的多元利益訴求,保障民眾的民主權利,提高治理的合法性。但同時也麵臨著一些挑戰:一方麵,過度強調民眾參與與意見征詢,容易導致政策製定過程冗長、效率低下,甚至出現“議而不決”的情況,影響治理的及時性與有效性;另一方麵,由於民眾的利益訴求多元、認知水平差異較大,在複雜的政策議題上(如氣候變化、移民政策、國家安全等),容易出現意見分歧過大、難以達成共識的情況,導致政策難以推進。

例如,在歐洲部分國家推進移民政策改革時,政府為了充分聽取民眾意見,開展了長時間的公開討論與民意調查。但由於民眾對移民政策的看法存在嚴重分歧——部分民眾認為移民會帶來文化衝突、就業壓力與社會安全問題,反對移民政策寬鬆化;另一部分民眾則認為移民能夠促進文化多樣性、補充勞動力資源,支援移民政策寬鬆化。這種嚴重的意見分歧,導致政府難以製定出得到廣泛認同的移民政策,移民政策改革進展緩慢,甚至引發社會矛盾與政治動盪。

(二)東亞國家的“由之”傳統與現代轉型

在東亞國家(如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受儒家文化傳統的影響,曆史上存在一定的“由之”導向的治理傳統——強調政府的權威與治理效率,民眾對政府政策的服從度較高。這種治理傳統在特定曆史時期(如戰後經濟恢複與快速發展時期)發揮了重要作用,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推動經濟社會快速發展。

隨著時代的發展,東亞國家也在逐步推進治理轉型,加強“使民知之”與民眾參與,平衡治理效率與民主參與。例如,新加坡在保持高效治理的同時,通過建立“民情聯絡組”“網上對話平台”等機製,加強政府與民眾的溝通互動,向民眾公開政策資訊,收集民眾的意見與訴求,讓民眾更多地參與到國家治理中;日本通過推進地方自治製度改革,擴大地方民眾對地方事務的決策權,讓民眾在教育、醫療、環境保護等地方公共事務中擁有更多的參與權與知情權。

這種“由之”傳統與“知之”轉型的結合,既保留了東亞國家高效治理的優勢,又吸收了現代民主治理的合理成分,形成了具有東亞特色的治理模式,為全球治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鑒。

(三)全球治理中的“由之”與“知之”平衡

在全球治理中,麵對氣候變化、公共衛生安全、貧困饑餓、恐怖主義等全球性挑戰,需要世界各國在“由之”與“知之”之間找到平衡,加強合作,共同應對。

一方麵,在全球性緊急挑戰麵前(如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需要各國遵循國際組織(如世界衛生組織)製定的統一規範與指導方針,“由之”——采取協調一致的應對措施(如疫情監測、疫苗研發與分配、跨境人員流動管理等),保障全球公共衛生安全。如果各國各自為政,不遵循統一的規範與指導,很容易導致全球疫情防控失控,加劇疫情的全球蔓延。

另一方麵,在全球治理規則製定與長效機製建設中,需要充分保障各國的知情權與參與權,“使知之”——讓各國充分瞭解全球治理規則的製定背景、目標與內容,參與到規則製定的過程中。國際組織應加強與各國的溝通互動,聽取各國的意見與訴求,特彆是發展中國家的聲音,讓全球治理規則更加公平合理,更好地反映各國的共同利益,促進全球治理的可持續發展。

例如,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全球治理中,《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的製定過程,充分體現了“使知之”與“參與之”的原則。各國通過多輪談判,充分討論氣候變化的應對目標、責任分擔、資金支援、技術轉讓等關鍵議題,讓各國充分瞭解全球氣候治理規則的相關資訊,參與規則的製定。在規則執行過程中,各國也需要向國際社會公開本國的溫室氣體排放數據、減排措施與進展情況,接受國際社會的監督與評估。這種“使知之”與“參與之”的全球治理模式,能夠讓各國更好地理解全球氣候治理的重要性與緊迫性,增強對全球氣候治理規則的認同度,共同推動全球氣候治理取得實質性進展。

六、結語:孔子治世思想的當代價值與啟示

孔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思想,曆經兩千多年的曆史沉澱,雖然帶有一定的時代侷限性(如基於春秋時期民眾認知能力有限的社會現實),但其中蘊含的關於社會治理的智慧——對治理效率與民眾認知的平衡、對政策製定與執行邏輯的思考,依然具有重要的當代價值。

在當代社會,我們不應簡單地將這句古訓歸為“愚民政策”,而應結合曆史語境與現代社會現實,辯證地看待其內涵:既要看到春秋時期“使民由之”的曆史必然性,也要認識到現代社會“使民知之”的進步性;既要在特殊情境下重視“使民由之”對效率與安全的保障作用,也要在常態治理中堅持“使民知之”對提升治理水平的重要意義。

對於現代社會治理而言,孔子這一思想的核心啟示在於:治理的本質是實現公共利益與民眾福祉,而“由之”與“知之”都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手段,而非目的。在治理實踐中,我們需要根據具體的情境與需求,靈活運用“由之”與“知之”,實現二者的有機結合與互補:在緊急情況與專業領域,適度強調“使民由之”,保障治理效率與公共安全;在常態治理與民生領域,重點推進“使民知之”,提升政策科學性與民眾參與度。

同時,我們也應認識到,“使民知之”是現代社會治理的發展方向。隨著教育普及、資訊透明與民主參與的不斷推進,民眾的認知能力與參與意識將不斷提升,“使民知之”的基礎條件將更加完善。政府應進一步加強資訊公開製度建設,拓寬民眾參與渠道,推動“使民知之”與“聽民之言”“解民之憂”相結合,構建政府與民眾之間的良性互動機製,實現治理現代化與民眾福祉的共同提升。

孔子的治世思想,是中華民族寶貴的文化遺產。在當代社會,我們應本著“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的原則,對其進行創造性轉化與創新性發展,讓古老的智慧為現代社會治理提供有益的借鑒,為實現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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