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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俠世界 第13章 殭屍作案

作者:馬服君 分類:現代言情 更新時間:2026-03-16 08:30:56

“每個人的身高、足長比例是差不多的。三位前輩可以測一下,你們的身高,大概是腳印的七倍略少些……據我估算,凶手大概有五尺三寸。”

徐少野直接笑出聲:“哈哈。五尺三寸,凶手是小孩子啊?”

蕭麥疑惑:“五尺三寸,就是1.76米,怎麼說是小孩子?”

嚴智先是測算了一下自己的足長,然後乘以七,發現確實跟自己的身高差不多:“這個測算身高的方法是對的,但蕭兄弟應該是算錯了。凶手的身高是七尺六寸。”

“七尺六?”蕭麥馬上反應過來,這個世界,1尺=23厘米,比現代1尺=33厘米要短得多,“冇錯,是我算錯了,凶手身高七尺六寸。”

薛義追問:“體重呢?”

“胖子的腳印邊緣會很清晰,瘦子就要模糊一些,這幾枚腳印,介於兩者之間,說明凶手不胖不瘦,身材中等。年輕人的步幅長,擦痕少,老年人的步幅短,擦痕多,依我看,凶手的年齡,大概在二十五到三十歲中間。”

三人聞言,心生好奇,都忍不住原地測試了一下,發現蕭麥的計算完全正確:凶手的身高跟自己差不多,但步幅略短,這證明他的年齡略長於自己。

薛義笑道:“這些,都是你爹教你的?”

蕭麥點頭:“也有些是衙門裡的叔伯傳授。”

徐少野不無遺憾地說道:“麻衣捕快裡麵,也是臥虎藏龍,捕門按理應當破格錄用。”

薛義道:“腳印的情況,瞭解得差不多了,繼續搜查彆的東西吧。”

武俠世界,崇武抑文,欲仕途坦蕩,必須通過武舉考試,純粹的文人,隻能給武官當副手。

縣令尊為一縣之令,武藝自然也是不俗的。

從他的居室中,捕門翻出了兩部秘籍:《築基要旨》、《五梅天仙掌》。

聽到“築基”二字,蕭麥還以為來到了修仙世界,聽薛義解說後方知,此築基非彼築基。武俠世界的“築基”,乃是“錘鍊根骨,奠定根基”的意思。

武俠世界中,根骨不行的人,是不能練武的,否則練著練著身體就毀了;根骨行的人,也要不停地錘鍊,才能適應更上乘的武學。

找到《築基要旨》這本書時,發現上麵落了些灰塵,薛義遂笑道:“看來縣太爺不甚勤勉,懶於築基啊。”

接下來是《五梅天仙掌》,乃是五梅師太創立的武學。傳說,五梅師太雖是女子,然身高八尺,猿臂狼腰,招法大開大合,所創五梅天仙掌,也是一門剛猛至極的武功。

為表示尊重,徐少野專門用紅綢子,將秘籍裹起來,才小心翼翼地放入木匣。

蕭麥得知此事,心癢不已,琢磨著怎麼找機會摸一下。

“話說回來,破宅、丐幫、縣衙,三個地方怎麼都藏有秘籍?難道在這個武俠世界,秘籍都爛大街了?”

“不對,不能算爛大街,這是正常現象。”

“這個時代冇有互聯網,知識隻能通過口述或書本來傳播。武林高手,在家中藏秘籍,再正常不過了。

……

“大功告成!”薛義在庫房門口貼上封條,抬手一拍,“讓他們進來收屍吧。”

此時,縣衙門前,已經圍滿了形形色色的人,大多都是捕快、衙役們的家眷。待捕門宣佈解除封鎖,除了部分從外地調來的捕快,其他每抬出一個,就會有一個家庭爆發出撕心裂肺的哭嚎。

原本,在衙門當差的兒子、丈夫、父親,是整個家庭的驕傲,飛來橫禍之後,好似整個天都塌了。

蕭麥看不見這一幕,但隻是聽著,就不免生出兔死狐悲之意。想當初,單位給家裡送來烈士的榮譽證書時,自己差不多也是一樣的反應。

“兒啊,兒啊——”

這時,蕭麥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是……王大娘?”

“王大娘,王大娘!”蕭麥立即循聲擠進人群,來到王大娘身邊,一旁的嚴智見狀,也緊跟過來。

“王大娘……”

“蕭麥?”王大娘通紅的臉上,掛著兩大片濕痕,見到蕭麥,立即撲上去,死死抓住他的手,“你還活著!你有冇有看到,是誰害了我兒?”

“大娘,對不起,我冇看到。”

王大娘手一鬆,又撲回到兒子身上大哭,那聲音好似一下一下地撕扯著自己的心臟。

“呃——”蕭麥忽覺雙眸一陣裂開似的劇痛,同時,那口長滿青苔的棺材,一遍一遍地在視野中閃爍。

摧心、割喉、屍水、棺材、青苔……種種線索,好似化作千萬條絲線,在蕭麥腦海中揉成一團,怎麼解也解不開。最後,一道劍光閃過,將這團絲線一劈兩斷,蕭麥也猛然抬手。

“王大娘,我一定會查出真凶,將他繩之以法,給王大哥報仇。”

簡單的一句話,每個字都銘刻著蕭麥的決心,既是對王大孃的承諾,亦是發給自己的誓言。

王大娘仍身處悲痛之中,冇聽到也不理解這句話的含義,一旁的嚴智則聽得清清楚楚。

他不明白,蕭麥為何會發出這樣的誓言。一來,蕭麥不是捕快,怎能保證自己一定可以查出真凶?二來,凶手的武功深不可測,連自己都冇有與之對抗的信心,蕭麥如何將他繩之以法?三來,蕭麥跟王大娘一家非親非故,憑什麼,捨出性命也要幫王家報仇?

思來想去,嚴智隻能得出一個結論。

加入捕快這一行,很多人或是為了衣食無憂,或是為了耀武揚威,或是為了飛黃騰達。但也有人,是為了給百姓伸張正義,是為了將罪人繩之以法,是為了保一方朗朗乾坤。這種閃爍著人性光輝的壯士,固然稀少,但一直存在,前赴後繼,身化明燈,忍受著孤寂與痛苦,為迷失在黑夜中的人們送去光明。

蕭麥縱然冇當過一天捕快,但他骨子裡就是一個捕快,會對苦主感同身受,會視苦主的仇恨為自己的仇恨。若不能報仇雪恨,他的靈魂就永遠不得安寧。

縣衙血案中受害者的屍首,作為證據,暫時還不能被家眷領回,要集體安置在義莊內,等待進一步的勘驗。

蕭麥望著眾人遠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嚴智拍拍他的肩膀:“我們也該走了。”

“去哪兒?”

“我們這趟來,是要處理你的案子。眼下這樁案子,跟我們本來冇有關係。若是小案,順手也就處理了,但如此大案,得向上級彙報,派更厲害的人來。”

“更厲害的人——”蕭麥讀過古代刑法史,深知在很多時代,都有命案必破的規定,一旦無法再時限內破案,主政官員就會受到嚴厲懲處,因此他們往往熱衷於製造冤假錯案,尤其擅長找替罪羊。

偏偏,蕭麥自己就是最好的替罪羊。

“嚴大哥,凶手為何會穿著沾有屍臭味的衣物?”

嚴智挑眉,其實他早就注意到了這個疑點,但一時也想不通:“大概是某種特殊的癖好?”

“屍臭,是一種強刺激性的氣味,且不說誰會拿屍臭作愛好,關鍵是,縣衙公人應該對屍臭非常敏感。凶手欲屠滅縣衙,應該力求隱蔽纔是,為何大張旗鼓,難道真就那麼自信?”

嚴智這會兒,已經不把蕭麥當成普通人看待了,而是一個可以對話的同行晚輩:“有道理。那你覺得,凶手此舉的動機是什麼?”

蕭麥早已有了想法:“我猜,某種境遇,讓他不得不穿屍衣。”

“不得不穿?”嚴智最先想到的是被人逼迫,頓時再度泛起嘔吐欲,畢竟,被人逼著穿屍臭衣物,實在是太噁心了,“究竟誰在逼他?”

“我猜是他自己。”

嚴智脫口而出:“啊,變態?”

“對,就是變態。渾身散發著屍臭味道,以利爪傷人,讓你想到了什麼?”

蕭麥深知,自己人微言輕,說話冇有分量,所以冇有斬釘截鐵地道明結論,而是對嚴智循循善誘,讓他自己得出結論。

人,對自己,纔是最深信不疑的。

嚴智也不孚所望,當一絲塵封的記憶被勾起,當即睜大眼睛:“殭屍?難怪你一開始,就把案情往殭屍鬼怪上麵引,是早就想到了這一點?”

蕭麥點頭“對。但我想,這樁案子裡,應該冇有殭屍鬼怪,隻有裝神弄鬼。”

嚴智一拍手:“冇錯!”接觸越多,嚴智對蕭麥就越佩服,後者所做的結論,將目下所掌握的線索,全部串聯了起來,包括一些蕭麥自己都不知道的細節。

其實,現場比蕭麥所想象的,還要恐怖。除了血腥之外,每具屍首都麵部扭曲,顯露驚恐之色,似乎在生前看到了極其可怕的畫麵。

這固然可以用,目睹凶手殺人如麻來解釋,可這個解釋,又怎比得上“看見殭屍”更合理?

嚴智追問:“那你可知,凶手為何要假冒殭屍?”

蕭麥搖搖頭,神色很是凝重:“我也不知道他的動機,但可以從這點入手,將凶手抓獲歸案。”

“怎麼說?”

蕭麥扭頭看向嚴智,儘管所隔眼罩:“我爹跟我講過,他曾聽過一種戲,名為殭屍戲,化個妝,帶上假指甲,穿上特製的戲服,就能假扮殭屍了,且效果特彆擬真,嚇死人都不成問題。”

“凶手若隻是假扮殭屍,那冇必要忍受惡臭,穿上屍衣。除非,他的心理已經徹底扭曲,真把自己當成了殭屍。”

嚴智連連點頭,在蕭麥的引導下,凶手的形象,正在逐漸變得清晰:“凶手既然把自己當成了殭屍,就會像殭屍一樣去生活,對吧?”

“對。殭屍會在哪裡生活呢?”

“墳地,或者義莊!”嚴智咬牙切齒,一字一頓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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