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所選之人,”嬴子慕的聲音終於帶上了一絲溫度,如寒冰初融,“非為標榜,隻為照亮那‘鐵律’縫隙中,以凡胎血肉硬生生撞開一線天光的勇敢!”】
天幕上陸續放出五位女子的身影。
王貞儀於以燈為日,懸鏡為月,推演星辰軌跡,寫出《月食解》。一行字跡浮現:“仰觀星漢,敢問蒼穹,閨閣豈是埋骨地?”
張秀姑跋涉於南朝的村落,布衣荊釵,親手施針用藥,救治患者。旁邊寫著“草木有靈,仁心無界,誰說女子不能醫蒼生?”
鬆江烏泥涇畔,黃道婆將新式軋棉機、腳踏三錠紡車的圖樣鄭重授予黎族姐妹與鄉鄰婦女。旁白標註:“一梭一杼經緯天下,衣被蒼生功在千秋!”
接著畫麵轉換成肅殺,寒風凜冽的城頭,大明旗幟獵獵。
秦良玉身披鎧甲,手持長矛,白桿兵林立,血戰不退!一行古詩浮現:“世間多少奇男子,誰肯沙場萬裡行?憑爾男子封侯易,一腔熱血濺遼東!”
最終,畫麵定格於神都洛陽。
女皇武則天臨朝而立,目光穿透千載,萬國衣冠拜冕旒。天幕大字如血:“日月淩空,曌臨天下!誰說龍椅隻承男兒膝?”
這五道身影,五束光芒,刺破了千年‘鐵律’的沉沉黑暗。
【“看見了嗎?”嬴子慕的聲音重新歸於沉靜,卻蘊含著開天辟地的力量,
“她們所求,何曾是爾等生來自帶的坦途?她們所行,哪一步不是踏碎枷鎖、血淚鋪就?她們的光芒,穿透的正是爾等口中‘天經地義’的千年‘鐵律’!”】
天幕之下,死一般的寂靜。
那曾經囂張質問的彈幕,此刻啞然無聲。
無數時空中的男子,望著天幕上那五道璀璨如星河的身影,第一次清晰地看到那橫亙千古的巨大陰影——原來自己一直站在朗朗乾坤之下,而那陰影,長久地籠罩著另一半人間。
【“我能得此機緣,得此權力,偏向女子,”
嬴子慕最後的話語,如同為這凝固的曆史長河注入一道光,字字烙印在時空之上,
“非是為了顛覆,隻是為了在你們男子享用千年的煌煌天光之外——”
她的聲音拔高,帶著一種悲敏的決絕:
“給那些在暗室裡掙紮了太久、太久的女子,點一盞燈,開一扇窗!”
“讓她們知道,這天地之間,也曾有光,真正為她們而亮過!”
天幕上,五個女子的名字再次灼灼燃燒,其光華之盛,壓過了所有質疑與喧囂,成為時空長河中永不磨滅的光。
那光芒刺穿的,不僅是曆史的‘鐵律’,更是千古以來沉默的黑暗與不公。
既然都說到這裡了,嬴子慕索性就把古代女性的地位是如何一步步被擠壓、被剝奪的漫長過程也給講一下。
嬴子慕的聲音透過天幕傳到曆朝曆代。
【“在尊神尚鬼的商代,女性依然保有著原始母係社會的部分榮光,貴族女性可擔任大祭司,執掌國家祭祀,
比如婦好既是武丁王後,又是統帥萬軍的將領,曾率13,000人征伐羌國。
女性也可以擁有封地田產,可獨立經營並向商王納貢。
甲骨文記載女性參與農業管理、外交會盟,甚至整治甲骨協助占卜,未見男外女內的嚴格限製。”
“儘管當時女性地位顯赫,但商末已現男尊苗頭。
卜辭中生男稱‘嘉’,生女稱’不嘉’,一夫多妻製初成,為周代父權製埋下伏筆。
而周人以商亡為鑒,重構‘周禮’,徹底顛覆性彆秩序,
武王伐紂時斥責紂王‘惟婦言是用’,將商亡歸咎女性乾政,確立‘女不預外事’的倫理枷鎖。”
嫡長子繼承製徹底排除女性繼承權。
夫妻財產分離,女性僅可支配嫁妝,淪為夫家附庸。
周公製禮,確立‘男外女內’的性彆分工,提出‘三從四德’雛形。
成書於西漢的《禮記·內則》規定‘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聽從’,女性活動被禁錮於閨閣。
在商代女祭司手握神權,而周代女巫卻淪為“禍水”,性彆角色被禮法重新定義。”
嬴子慕聲音頓了頓,“到了隋煬帝大業年間,更是首開先河,‘除婦人及奴婢、部曲之課’,剝奪普通女性授田資格。
剝奪女性授田資格的政策始於隋朝,在唐朝得到延續和進一步細化。
武德七年(624年)唐高祖頒佈了均田令,該法令確實對婦女的授田做出了規定,明確廢除了隋朝時期對普通婦女的授田製度。
在武德七年令中,僅‘寡妻妾’可授田30畝(非戶主)或50畝(戶主),普通女性一律無田。
開元二十五年:放寬至“女戶戶主”可授田50畝,仍不足男性(100畝)之半,且立戶條件苛刻,需家族男性死絕。
女性還要承擔舂穀、紡織等高強度勞作,卻因無地權,勞動成果歸屬夫家。”
嬴子慕說著說著,聲音愈發冷冽,“唐律更是規定夫毆妻減罪二等,妻毆夫杖一百。
休妻‘七出’製度化,女性無對應離婚權。”
“到明朝……”嬴子慕的聲音忍不住的顫抖(被氣的),
“朱元璋恢複商周酷製,死後殉葬妃嬪40人。
明成祖殉30人。
後麵甚至連新入宮不足月的郭愛也被迫自縊。
生殉規模之大,直至明英宗臨終廢止。”
“還有纏足,纏足起源於南唐,宋代逐漸興起,到了明清簡直是登峰造極。
從文人審美髮展為全民強製,女童4–5歲即被折斷腳骨,感染死亡率達10%。
‘三寸金蓮’成為女性商品化標誌。
清初滿人禁纏足,反被漢人視為“男降女不降”的抗爭標誌,纏足反而變本加厲。
女性淪為“物化審美”祭品,出現因腳小需人抱的‘抱小姐’,徹底喪失行動自由。”
“清代‘重男輕女’催生普遍的殺女嬰現象,女嬰被捂死、溺斃或棄於荒野“嬰兒塔”,棄嬰塔每三日焚燒活嬰,哭聲不絕;
甚至出現“連溺三女,末者焚屍投江”的極端案例,女嬰死亡率高達25%。
女兒被視為“賠錢貨”,兒子則是養老送終的保障。
清朝的典妻契約更是明碼標價,契約由夫家、買主、中間人簽署,女性本人無簽字權。
典妻若生女嬰,多被當場溺斃,男嬰則歸買主傳承香火。
當‘典妻契約’與‘棄嬰塔’並存,女性從身體到生育權皆被當成可交易物件,人性底線已經蕩然無存。”
嬴子慕此時的聲音充滿悲涼,一種物傷其類的悲涼。】
說到底,這對女性的打壓是程程疊加的,
先是神權剝奪,從商朝的女祭司到周朝的“牝雞無晨”,宗教話語權被男性壟斷。
在到經濟掏空,從商朝的女性封地到隋唐的無田製度,生存依賴男性。
最後的最後就是身體\/焦\/益(同音字,我怕不過\/審ヽ(?Д?)?),從漢唐勞動壓榨到宋明纏足再到清朝的典妻,女性肉體成為規訓對象。
當商朝婦好墓中的銅鉞化為清朝棄嬰塔中的白骨,
那是古代女性走過了從“握權者”到“失權者”、從“人”到“物”的千年壓迫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