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還在下,敲打著破碎的窗戶,劈啪作響。
李維看著窗外漆黑的夜空,突然有些同情哈維。
他手裡的那枚硬幣,早就不是在裁決別人的命運。
而是在反覆切割他殘存的理智,每一次翻轉,理智就喪失一分。
李維搖搖頭,收回思緒看向蝙蝠俠。
「他在懲罰自己,每放過一個人,就等於在提醒他自己,沒能執行好正義裁決。」
李維說完拿出手機給戈登撥了過去,電話很快接通。
「戈登,拉米雷斯沒事,但哈維跑了。
你一定要守護好家人,被他盯上可不是什麼好事。」 追書認準,.超便捷 ,提供給你,的閱讀體驗
「放心吧,我已經回去看過了,她們都很好...」
戈登的回答讓李維心裡一個咯噔,直接開始急了。
「你的意思是,你現在不在家?」
聽筒中傳出戈登的聲音,「我回去時,所有人都在家裡。
我囑咐芭芭拉注意安全,然後就趕到警局來了,有更多人需要我...」
沒有聽戈登多餘的解釋,李維直接結束通話電話。
「哥譚沒了誰都照樣轉,這傢夥真當自己是救世主了嗎!」
李維憤怒的樣子引起蝙蝠俠的注意,他轉過頭詫異地看著李維,印象中李維從來都不是暴躁的莽夫。
「怎麼了李維先生?」
「戈登這傢夥,讓他回去保護家人,他居然回警局了!」
李維氣憤地一拍桌子,嚇了倒在地上的拉米雷斯一跳。
她卻隻能強忍身上的不適,一句話都不敢多說。
好在蝙蝠俠發現了她的處境,扔出一枚蝙蝠飛鏢,幫她解脫了出來。
——隻是割斷身上繩索,並沒有傷害到拉米雷斯。
如果李維心情好的話,看見這一幕一定會大加讚嘆,為以後讓布魯斯·韋恩社死做個鋪墊。
不過現在李維的大腦飛速思考,根本沒空注意這些。
「蝙蝠俠,我們得出發了!」,李維示意蝙蝠俠跟上自己,就率先出了門。
「我們去哪兒?」,蝙蝠俠一臉疑惑,他不知道李維是怎麼做到的。
這傢夥就好像未卜先知一樣,每次都能找到正確的方向。
「別廢話了,快跟上我!」
蝙蝠戰車咆哮著快速靠近52號街道——也就是瑞秋之前被關押的地方。
蝙蝠俠認真開車,沒有發出別的聲音,生怕打擾到李維。
李維此刻坐在副駕上,正閉著眼睛沉思到底什麼地方露出破綻,給了哈維可趁之機。
然而一陣手機鈴聲響起,很快就打破了車上的沉寂。
李維拿起手機,發現是戈登打來的。
「我的妻子和孩子不見了!」,戈登的語氣裡滿是驚慌,「剛才保姆說接到一個電話,說我在52號街的紡織廠出事了,她們已經趕過去了!」
「戈登警長。」,李維對著手機,語氣淡漠,「我們正在52號街道,馬上就要到紡織廠了。
如果你還願意盡一個丈夫、一個父親的義務,我認為你應該儘快趕過來。」
李維說完這番話,不等對麵回答,直接結束通話手機。
「蝙蝠俠,已經確認了,哈維就在紡織廠,他綁架了戈登的家人。」
蝙蝠俠轉頭看向李維,發現他雖然語氣淡漠,臉上卻滿是憤怒。
「我知道了,可他這麼做的原因是什麼呢?」
不知道為什麼,看著暴怒中的李維,蝙蝠俠感到一陣心悸。
「原因?你不會想知道的。」
哈維的目標從來都不隻是那些腐敗警員,他要的是最終審判。
審判所有「沒能保護好瑞秋」的人,而戈登,恰好是他名單上最關鍵的一個。
瞥了眼蝙蝠俠,李維感覺哈維可比這傢夥,對瑞秋深情多了。
果然不管在哪裡,舔狗都不得豪斯。
儘管心裡好奇,可看見李維黑臉,蝙蝠俠還是識趣的沒有問為什麼。
蝙蝠戰車飛馳,很快就到了紡織廠門口。
車剛剛挺穩,蝙蝠俠就毫不猶豫地下了車。
李維沒有急著下車,而是開啟手機,看著接收到的照片。
——瑞秋在重症監護室裡的照片,那是他委託住院認識的護士,通過她們的圈子找到的。
照片裡,瑞秋的臉上有的地方還貼著紗布,但氣色很不錯,證明她還活著。
李維深吸一口氣,將手機揣進懷裡,朝著紡織廠大樓的方向狂奔而去。
...
通往地下室的鐵門鏽跡斑斑,兩人推開門時,鐵軸發出刺耳的「吱呀」聲,像痛苦的哀嚎。
空氣裡瀰漫著灰塵和炸藥殘留的味道,那是瑞秋出事那天的味道,過了這麼久,味道還沒有散乾淨。
「等等,這傢夥為什麼會選擇這裡?」
蝙蝠俠終於後知後覺地反應過來,發現這地方他曾經來過。
就在不久前,他從這裡救出了瑞秋。
說完他看向李維,希望對方能解答他的疑惑。
李維沒有理會蝙蝠俠,他開啟戰術手電,光柱掃過空曠的地下室。
地上的彈殼、燒焦的木板,包括牆上的裂痕...所有這些,都和他在檔案裡看到的別無二致。
這也從側麵證明,過去了這麼久,根本沒人來過現場。
「我聽說瑞秋是哈維的女友,我想他大概是為了給女友復仇?」,說著李維彎腰從地上撿起一張泛黃的照片,那是哈維和瑞秋的合影。
兩人站在市政廳前笑得燦爛,背麵用燒焦的炭筆寫著一行字『所有欠她的,都要償還!』
「哦,哈維還真是個癡情的傢夥。」,李維說著把照片朝蝙蝠俠展示了一下。
怕他看不清,還特意用手電為他照明。
蝙蝠俠看著照片,額頭青筋暴起,緊緊攥著拳頭。
「這和我有什麼關係,我救了瑞秋...這不關我的事...」
他很想搶過這張照片,然後撕得粉碎,不過理智讓他沒有做出這樣的事情。
蝙蝠俠自問是愛瑞秋的,但哈維對瑞秋的愛,似乎比他更深。
這個發現,讓他心裡很不是滋味。
兩人繼續往前走時,身後傳來急促的腳步聲。
「我到了。」
戈登的聲音從兩人身後傳來,伴隨著不斷晃動的手電光線,戈登很快出現在兩人麵前。
現在的戈登形象很不好,甚至可以說有些邋遢。
他的駝色大衣上沾滿雨水和泥點,手裡配槍握得很緊,指節微微有些泛白。
看戈登這幅樣子,李維心裡舒服了一些,起碼這傢夥還是重視家人的。
在華國,除了極少數特例,哪怕再爛的人,通常也會把家庭放在第一位。
「我的家人呢?」
戈登看著兩人,語氣裡滿是焦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