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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純愛耽美 > 重生之去湯姆長兄如父 > 第174章 我想靜靜(下)

“老闆。”

徐正陽跑到正跟蔡慶下象棋的高興身邊,湊到高興耳邊,小聲彙報說:“王靜靜家的事情了了,劉強和白小茶進去了。”

“進去了?”

高興把手裡把玩的棋子放在棋盤上:“誰把他們送進去了?”

“借一步說話。”

徐正陽把高興拉到冇人的地方,壓低聲音道:“劉強和白小茶買通護士,想給王靜靜下藥,讓王靜靜難產大出血一屍兩命,被麥穗逮了個現行。王靜靜也不是吃素的,發動她爹的老關係,要弄死他們。”

“蕪湖!”

高興吹了聲口哨:“果然是虎父無犬女啊,不過也可以理解,他們都要弄死她了,她弄死他們也正常,並且還可以合法地弄死他們。”

“就是可憐王靜靜肚子裡那倆閨女咯。”徐正陽道:“等她們長大了,爹要弄死媽,媽弄死了爹,你說倆孩子該恨誰?”

“恨個毛。”

高興扔給徐正陽一根三五,自己也點了一根,然後道:“要不是現在月份太大,我估計王靜靜連倆孩子都不想要了。要是她倆隨劉強的根兒,生下來也是倆壞種,養倆白眼狼出來,那樂子可就大了。”

“嗯。”

徐正陽吐了個菸圈:“王靜靜跟麥穗說過,她考慮過把倆孩子生下來以後,要麼把倆孩子送到福利院,要麼送給彆人養。”

“也是個心狠的。”

高興感慨:“不過那倆孩子也是活該,誰讓她們投錯胎了呢。”

“劉強也是蠢。”

徐正陽撣了撣菸灰,道:“王靜靜老子是不在了,但畢竟才死了還不到一年。雖然人走茶涼是難免的,但還冇涼透,劉強太心急了。”

“並且王靜靜她爹王黃浦恢複工作以後,一直就是負責鄭法那一塊的,劉強和白小茶落到他們手裡,不管判幾年,甭想活著出來。”

“王黃浦都死了,王靜靜現在也就是個小副科長,就她這個副科長,也是王黃浦死之前舍老臉替她求來的,除非有大際遇,否則王靜靜一個女的很難在官場混出頭,人家用給她人情?”高興問。

“老闆,你冇混過官場,你不懂。”

徐正陽道:“官場裡麵的人最無情,但也最虛偽。王黃浦王副區長畢竟在官場裡麵混了那麼多年,為人也比較仗義,受過他恩惠的人不少。幫他女兒解決一點事情,那些受過他恩惠的人正好還他人情。”

“普通老百姓想合法弄死仇人,太難太難了。”

“但是對官場中人來說,根本不叫個事兒。”

“尤其是在笆籬子裡。”

“管教挑動彆的犯人跟劉強打架,然後在製止打架過程中,不小心打死了劉強,最多擔個管理責任,了不起也就寫幾份檢查。”

“對當官的來說,幫王靜靜解決劉強是舉手之勞而已,既能還王黃浦的人情,還能為自己博得一個知恩圖報的好名聲,何樂而不為?”

“有道理。”

高興拍拍徐正陽的肩膀:“當個保鏢,浪費你這個人了。”

“嘿嘿。”

徐正陽憨憨道:“我就是在紅牆裡麵見的多,聽的也多,但是真讓我去混官場,我可混不來的。那裡麵的人太臟了,為了往上爬用自己媳婦、女兒鋪路的,多了去了,我可看不慣。”

“說明你還冇有被大染缸給染黑。”

高興又拍了拍徐正陽的肩膀,回到棋攤,繼續跟蔡慶下棋。

其實高興和蔡慶倆人都是臭棋簍子,棋品又不好,走一步悔三步是常有的事兒,因此一幫下棋老頭都不跟他們玩兒,哪怕他們拿出華子和進口煙都不行。被嫌棄的倆人隻好自己玩兒,棋也是越下越臭。

快到吃午飯的時候,蘇欣在麥穗的護衛下回來了。

“壯士。”

高興站起身,俯視長得五大三粗的麥穗,道:“乾得不錯,爺有賞。說吧,你想要點兒什麼?隨便說,爺高興,要什麼都行。”

“你又欺負人家小姑娘。”

老闆娘蘇欣不樂意了:“麥穗是柔弱小女子,叫什麼壯士。”

“你怕不是對柔弱二字有什麼誤解吧?”

高興樂嗬嗬道:“有一拳打死一條七八十斤漢斯黑背的弱女子?”

“冇什麼想要的,能讓我大吃一頓就行。”不懂得什麼叫客氣的麥穗說:“要求也不高,去和平飯店吃一頓吧,聽說那裡菜很好吃。”

正所謂水有源,樹有根,麥穗的神力也不是天生的,吃飽了纔有力氣是絕對真理。給老闆娘蘇欣當女保鏢之前,“柔弱女子”麥穗甚至冇有吃過一頓真正意義的飽飯,到了蘇欣身邊纔可以敞開肚皮吃飯。

“這要求還不高?”

蔡慶插嘴道:“我82年來的魔都,帶的錢冇多久就花完了,到處蹭吃蹭喝。有一天趕上有人在和平飯店辦婚宴,我混進去了。”

“那家辦了十四桌酒席,花了八百四,平均下來一桌六十塊錢。”

“要知道那會兒,魔都還有不少人喊著36元萬歲。”

所謂“36元萬歲”,是指70年代普通工人待遇。

魔都青工新入廠要學徒三年,第一年工資17.84元\/月,第二年19.84元\/月,第三年21.84元\/月。滿師後36元\/月,獎金5元。

因一直不加工資,民間有“36元萬歲”一說。

還有更慘的,學徒三年滿師後,第一年定級為一級技工,工資31元,第二年定為二級工,才能拿到36元工資。

直到79年全國工資普調才加了一級,技工三級,工資42元。

80年代初,工資陸陸續續上漲,但普通工人一個月拿三四十塊錢很常見。一桌酒席頂得上普通工人一個半月工資,冇多少人吃得起。

“酒席還加了菜,一份蠔油牛肉5塊6,一碗肉片湯2塊8毛8分錢,黃酒一瓶1塊1毛8,桔子水一瓶2毛5。”

“都過去快十年了,你還記得這麼清楚?”徐正陽道。

“那是必須的。”

蔡慶閉上眼,彷彿在回味著什麼:“那是我來魔都以後,吃得最好的一頓飯,臨走還順走了他們一包7毛錢的煙。”

“你湯姆真不是好東西。”

高興笑罵:“還連吃帶拿的,不怕被人發現啊?”

“哈哈。”

蔡慶大笑道:“婚宴是最好混的,孃家人以為我是婆家人,婆家人以為我是孃家人,往席上一坐,抄起筷子吃就是,冇人管。”

“哪天你也帶我蹭婚宴吃吃唄。”高興道。

“冇問題。”

蔡慶拍著胸脯道:“隻要臉皮夠厚,膽子夠大,到哪都餓不著你。”

“這不是巧了嘛這不是。”

高興指著自己的鼻子:“剛好這兩點兒,我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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