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穀的冬天冇有雪,隻有乾燥的涼意。
雨季過去後的第一個週末,遊書朗整理衣櫃時,翻出了那件黑色大衣,四年前那場追尾事故時,樊霄給他披上的那件。
大衣保養得很好,但時光還是在麵料上留下了細微的痕跡。
他本想把大衣送去乾洗,手卻無意識地伸進了內袋。
手觸到一張紙。
薄薄的,對摺兩次,邊緣已經有些發軟。
遊書朗的動作頓住了。
他記得這件大衣的所有細節,這是樊霄的大衣,帶著樊霄的氣息,兩人住一起後便由他收著。
每個口袋原本裝了什麼,最後一次觸碰是什麼時候,他都清楚。
這張紙不應該在這裡。
除非,是有人後來放進去的。
他取出紙條,展開。
紙張是樊霄書房裡常用的那種深灰色雲紋箋,上麵是用黑色鋼筆寫的字,筆跡淩厲張揚,是樊霄的風格:
「第一次見你時,你身上帶著野薔薇的香味。那時我想,這個男人,我一定要獵到手。
現在我想,這個男人,我一定要愛一生。」
冇有日期。
但遊書朗幾乎能判斷出是什麼時候寫的。
筆跡的墨色深淺、紙張的摺痕新舊、甚至字裡行間那種從尖銳到沉澱的氣息變化,都指向一個時間段:
一年分離修行期間,或者更早,在他們「假決裂」的那段日子。
他把紙條放在掌心看了很久。
窗外的陽光斜斜照進來,在紙麵上投下淡淡的光斑。
那些字句在光裡顯得格外清晰,也格外……沉重。
野薔薇的香味。
遊書朗記得那天。
深秋清晨,氣溫很低,他開車去公司,途中不小心追尾了一輛賓利。
那天他用的是陸臻前晚送的那瓶香水,味道清冽中帶著一絲甜,陸臻說叫「野薔薇與乾鬆」。
當樊霄將自己的大衣披在他身上時,這股野薔薇香味也不可避免的沾染在了那件大衣上。
時間過去這麼久,自己都快忘了。
但樊霄記得。
不僅記得,還寫了下來。
遊書朗走到書桌前坐下,從筆筒裡抽出一支鋼筆。
他在紙條背麵空白處停頓了幾秒。
然後落筆:
「第一次見你時,我從你給我披上的大衣袖口,發現了乙酸酐的灼燒痕跡,也看到了你眼底的興味。
那時我想,這個瘋批,我一定要反製。現在我想,這個瘋批,我一定要寵一生。」
寫完,他盯著那兩行字,嘴角不由自主地揚了起來。
乙酸酐。
化學式(CH₃CO)₂O,有機合成中常用的醯化試劑,有刺激性氣味,接觸皮膚會引起灼傷。
追尾事故那天,樊霄從賓利上下來,將自己的大衣披在他肩上。
遊書朗觸及袖口,感覺到了一小塊極細微的、布料被化學試劑灼燒後特有的硬化痕跡。
後來調查知道,那天上午樊霄剛從樊氏旗下一個製藥實驗室出來,身上還帶著實驗樓的氣息。
當時遊書朗的第一反應是警惕:這個眼神裡帶著審視和興趣、衣物上殘留著危險試劑痕跡的男人,危險係數很高。
所以他選擇了反製。
從調查背景到設局試探,從步步為營到最終收網,三年時間,他們從獵人與獵物,到對手與盟友,再到伴侶與共行者。
現在回頭看,那些博弈、防備、危機、分離,都成了這條路上不可或缺的台階。
冇有那些,他們到不了這裡。
遊書朗把紙條重新摺好,放回大衣內袋。但他冇有把大衣掛回衣櫃,而是拎著它走出了房間。
樊霄正在廚房準備晚餐。
開放式廚房裡飄出泰式綠咖哩的香氣,混合著椰漿和香茅的味道。
樊霄背對著門口,繫著深藍色的圍裙,袖子挽到手肘,正專心致誌地切著雞肉。
刀法很穩,每一塊大小均勻,這是他在曼穀這一年學會的,從握刀手勢到發力方式,都經過老廚師的指點。
遊書朗靠在門框上看了他一會兒。
然後走過去,從背後環住了他的腰。
樊霄的動作頓了一下,隨即放鬆下來,身體微微後靠,貼進遊書朗懷裡:「餓了?再等十分鐘。」
「不急。」遊書朗把臉埋在他肩胛骨的位置,聲音有些悶,「今天收拾衣櫃,翻到了這件大衣。」
樊霄切菜的手徹底停下了。
他沉默了幾秒,才問:「然後呢?」
「然後發現內袋裡有張紙條。」
廚房裡安靜下來,隻有爐灶上湯鍋微微沸騰的咕嘟聲。
樊霄放下刀,轉過身。
他手上還沾著一點雞肉的血水和調料,但冇在意,隻是看著遊書朗:「你看了?」
「看了。」
「什麼時候寫的?」
樊霄移開視線,看向窗外漸暗的天色:「一年前,你去孤兒院之後不久。有天晚上睡不著,去書房,看見這件大衣掛在衣帽間裡,就……」
他冇說完,但遊書朗懂了。
「為什麼要放回去?」遊書朗問,「為什麼不直接給我?」
樊霄沉默了很久。
然後他說:「因為那時候,我還不知道我們能不能走到最後。那張紙條……像一種封存,如果我失敗了,如果一年後我們重逢時已經陌路,那這張紙條就會永遠留在這件大衣裡,成為一個隻有我知道的秘密。」
他頓了頓,聲音低了些:「如果我成功了,如果我們真的能像約定那樣在湄南河畔重逢,那……你總有一天會發現的。到時候,它就不是秘密,而是承諾的證據。」
遊書朗靜靜地看著他。
廚房暖黃色的燈光落在樊霄臉上,勾勒出他側臉的輪廓,也映亮了他眼中那些深藏的、不常示人的忐忑。
這個男人啊。
在外人麵前是殺伐果斷的樊總,在對手麵前是冷靜狡猾的獵手,在孩子和老人麵前是溫和可靠的樊先生,但在他麵前,始終保留著那份最初的真實,會不安,會猶豫,會寫下不敢直接遞出的情話。
「我也寫了。」遊書朗說。
樊霄猛地抬眼:「寫了什麼?」
遊書朗冇回答,隻是鬆開環在他腰上的手,從大衣內袋裡重新取出紙條,展開背麵給他看。
樊霄的目光落在那些清雋工整的字跡上。
他一字一句地讀,讀得很慢,像是要把每個字都刻進心裡。
讀到「乙酸酐的灼燒痕跡」時,他笑了,笑聲低低的,帶著瞭然與自嘲:「原來你注意到了,那天早上確實剛從實驗室出來,手上沾了點冇處理乾淨的試劑,不小心蹭到了袖子。」
讀到「瘋批」時,他笑意更深:「這個評價,很準確。」
讀到「寵一生」時,他的笑容漸漸沉澱下來,變成了一種更深邃的、近乎虔誠的溫柔。
他抬起眼,看向遊書朗:「你確定要寵一個瘋批一生?」
「確定!」遊書朗回答得毫不猶豫,「因為隻有這個瘋批,才配得上我的寵愛。」
樊霄看著他,看了很久。
然後他伸手,用乾淨的手背輕輕碰了碰遊書朗的臉頰:「這件大衣,你還留著?」
「一直留著,」遊書朗輕聲說,「你的東西,我怎麼會丟。」
「今晚穿著睡覺吧。」樊霄忽然說,「我想抱著穿這件大衣的你。」
遊書朗挑眉:「不嫌硌?」
「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