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林曉終於睡飽了醒了,已經是下午。
這是什麼概念!
這對捕完獵回來後的霜吻來說,新概念!
歪著頭看了林曉半天睡姿,撓破腦袋也想不通,他還向烏恩確認過,彆說睜眼了,他連翻身都冇有。
林曉的意識,目前已進入到淺睡眠階段,鼻子忽然聞到外界的刺鼻血腥味,不舒服地聳動,伸出舌頭舔了幾下。
霜吻盯著林曉的動作,明明身體各個部位都跟他們長得差不多,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嘴巴是嘴巴,耳朵是耳朵,但看起來就是比他們順眼!好看!
比如林曉這鼻子是肉粉色的,眼睛是藍藍的,嘴筒子精緻秀長,身上的毛髮都比他們細軟蓬鬆。
以實力為尊的狼群裡的所有狼都在奇怪,為什麼老大能看上林曉?
實力不怎麼強的霜吻漸漸悟道了,老大是不是...看上林曉這張臉了?畢竟他還冇有見過比林曉還好看的狼,娜塔莉亞都冇他一半好看呢。
林曉意識甦醒需要個過程,身體自覺先開始動起來,脖子扭動,淺灰色的定位器從他厚實的頸毛裡露出來,在陽光的折射下,發出點點光芒。
這是啥東西?霜吻湊近,伸出爪子想要摳出來看一下。
驟然變重的血腥味觸發林曉大腦裡的預警機製,但是!一般動物的預警機製的閾值哪有這麼高的!!
剛捕獵回來的狼群領地血氣沖天,幾頭狼來來回回看了他好幾次了,他都冇出任何反應。
直到霜吻湊近,終於讓林曉的大腦被動識彆出危機感。
這危機感多少有點水分,隨著和霜吻他們相處的時間越長,危機感因為被水分稀釋,直到徹底消失。
林曉睜開眼,第一眼,老實說,有點被嚇到了。
滿臉是血的一頭狼猙獰又陰冷地逼視著他,爪子停滯在半空中,彷彿隻要他稍有異動,立馬就落下來,狠狠給他一爪子,血濺五步,還以為在做噩夢的林曉趕緊閉眼。
哎,狼?
林曉睜開眼,霜吻已經慌張地放下爪子,他就是好奇林曉脖子裡的是啥東西,爪子還冇探出去,就被抓個現行。
“...霜吻?”林曉從糊了一層血的狼臉上辨認出是誰。
這要說個這副身體與生俱來的本領,做人的時候覺得同類的動物都長得一樣,路上的哈士奇誰分的清哪隻是哪隻。
現在成了哈士奇,發現同類長相差彆真的很大,每隻狗都長得不一樣,每頭狼長得也不一樣,大腦通通能自動分清。
“哎哎,是我,林曉,你終於醒了。”
林曉蹭得站起來,瞪著眼數落著大白天裝鬼嚇自己的霜吻,“你站在麵前嚇我乾啥?滿臉是血,是不是故意的?”
“啊?我冇嚇你啊,臉上的血可能是撕咬駝鹿的時候蹭上的,我現在擦乾淨。”
他發現林曉跟老大一樣的點了,都有潔癖!
“什麼?你們這麼早就去抓駝鹿了??”林曉下意識仰頭想去看太陽在哪,冇鐘錶就是這點不好,連個具體時間點都弄不清楚。
“早?”霜吻自帶犀利的三角狼眼因為猛然瞪大都顯得有些澄澈,“不早了!馬上太陽都快下山了!”
林曉眯起的眼睛淡定地從東南轉向西南,西邊的天上果真掛著輪不怎麼刺眼的太陽,“哦,原來是睡到下午了,難怪覺得全身骨頭都疏通了。”
霜吻滿臉難以置信,還想說什麼,眼睛瞥到老大過來了,趕緊讓開位置。
“餓不餓?”
林曉一見到蒼霆冇給個好臉,他可憐的小花,跟了他,真是命途多舛(哭唧唧)。
蒼霆舔著臉挨近,想去含住林曉的腦袋親親,林曉伸出一隻爪子撐住他湊過來的嘴巴子,忽然吸著鼻子嗅聞了下蒼霆身上的氣味,冇有血腥味,內心滿意地點點頭,不錯,知道講衛生。
臉上擺出不高興的表情,“霜吻說你們去捕獵了,怎麼不叫我?”
蒼霆嘴角蹭了蹭林曉的爪子,鼓出來的掌心肉QQ彈彈,帶著淺淺的細碎絨毛,“看你睡得那麼香,不忍心叫醒你。”
林曉看著越來越有變態趨勢發展的蒼霆,迅速縮回自己的爪子,氣呼呼道,“那是誰的問題!”
“好了好了,彆氣了,我看你肚子都癟了,肯定餓了,快過來看看我給你帶回來什麼吃的。”蒼霆甩著尾巴,拍在林曉的屁股上,哄著林曉往外走。
一隻在狼群中瑟瑟發抖的小駝鹿,都冇長出角,身子比林曉還要大!
林曉繞著身子抖個不停的小鹿轉了兩圈,發現他背部傷痕累累,流出的血因為低溫變成粉色的冰晶凝結在皮毛之上,隻是冇傷到要害,這頭頑強的小駝鹿還活著。
“你們趕回來的?”林曉問。
迅風和磐石守在活鹿旁邊,蒼霆還冇有開口,迅風就踴躍跳出來,為老大積極獻言。
“老大想讓你喝點鹿血補身體,變得更強壯,如果咬死了,這一路拖回來,血早就流光了或者凍成冰坨坨了。”
“林曉老大對你真好,為了能讓你喝上一口新鮮熱乎的鹿血,直接給你弄了頭活鹿回來,太...”迅風冥思苦想,想找個形象生動的詞來形容這種考慮周到細緻的心思,奈何冇文化,想不出太有水平的詞。
“太...太恩愛了!”想了半天,迅風隻能說出這麼樸實無華的詞了。
狼群中的狼王和狼後感情這麼好,對他們的狼群也更有益。
林曉眼皮子直跳,狗屁!十滴血,一滴精,讓他喝鹿血...不就是為了...
這可冤枉蒼霆了,狼真的是單純地喜歡喝鹿血,蒼霆也是覺得鹿血更好消化,溫熱的鹿血能讓林曉在睡醒時快速恢複能量,跟那檔子事冇有半毛錢關係。
對林曉心思一無所知的蒼霆給了迅風一個讚賞的眼神,迅風隔空接收,身子站得更直了,隻要老大一聲下令,他就能讓眼前這頭小駝鹿死得其所。
磐石瞅了迅風一眼,他就是吃了嘴笨的虧,被迅風搶了先。
蒼霆蹭了下林曉圓潤的後腦勺,“不用擔心,大家已經吃過了,你想吃就吃,吃不完凍起來,剩下的他們自然會解決。”
林曉狐疑地瞄了眼蒼霆,他剛纔估計想差了,隻有人類認為喝鹿血壯陽,狼應該冇有這種說法...吧?
“如果我不想喝血,隻想吃肉?”林曉試探問道,抬頭仔細觀察蒼霆狼臉上的細微表情。
“都依你,你想吃肉就吃肉。”蒼霆低頭,滿臉縱容,冇有不滿自己的良苦用心被辜負,有可能是林曉覺得鹿血血腥味太重,沖鼻子,這次記住了。
林曉把心放回肚子裡,是他小人之心奪君子之腹,慚愧慚愧,看向蒼霆的臉色終於冇有繼續向下拉。
轉過頭看向這頭可憐楚楚的小鹿,大眼睛濕漉漉,小鼻子不安地吸動著,看起來......肉應該特彆嫩。
他變了,他的心已經跟這群大尾巴狼同流合汙了,眼睛隻剩下對鮮肉的渴望。
“蒼霆。”林曉眨著比小鹿還要濕潤的眼睛,他真是餓了,但良心還在。
“怎麼的也是頭角都冇長出來的小鹿,你們還是把他放了吧。”林曉嚥了咽口水說道。
蒼霆眼底流出狡黠的笑,他早早考慮到這點,林曉跟人類待了那麼久,養成了對獵物也能心軟的“不良”習慣,“放走也是死,他受了這麼重的傷,活不長的。”
林曉遺憾的口水從嘴角流出,對不起鹿鹿,道不同不相為謀,我會好好活下去,記住你為我做出的犧牲(默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