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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前路有光 002

作者:林威 分類:短篇 更新時間:2026-03-15 07:35:57

“哥,法院傳票收到了嗎?”

林威的聲音從電話那頭傳來,帶著一絲我從未聽過的陌生腔調——冷靜,疏離,甚至有點居高臨下。

我正蹲在批發市場的倉庫裡清點剛到貨的一批廉價男裝,手機夾在肩膀和耳朵之間,雙手忙著把衣服從紙箱裡一件件拿出來。倉庫冇有空調,七月的熱浪裹著灰塵粘在皮膚上,我額頭的汗水滴在一件印著俗氣花朵的雪紡衫上。

“什麼傳票?”我一時冇反應過來,把手裡的衣服掛到生鏽的衣架上。

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然後是一聲極輕的笑,輕得幾乎聽不見,卻像針一樣紮進耳膜。

“侵占父母遺產的起訴啊,法院應該已經寄到你店裡了。”林威的聲音清晰起來,每個字都咬得很準,像在宣讀什麼正式檔案,“我昨天回國的,和我的律師女友一起。她說按照《繼承法》,你這些年動用的父母遺產屬於非法侵占,我有權追回。”

我手裡的衣架“哐當”一聲掉在地上,金屬碰撞水泥地的聲音在空蕩的倉庫裡迴盪。

“林威,”我的聲音聽起來像另一個人,“你在說什麼?”

“哥,彆這樣,”他的語氣突然軟了一瞬,但那柔軟轉瞬即逝,“我們法庭上見吧。王律師說這樣對我們都公平。”

電話掛斷了。

我站在原地,手機還貼在耳邊,聽著忙音。倉庫外是批發市場下午慣常的嘈雜——三輪車的喇叭聲、攤主們的吆喝聲、塑料袋摩擦的聲音。但這些聲音突然變得遙遠,像隔著一層厚厚的玻璃。

六年前,父母車禍去世,保險和家裡那套老房子的賣房款一共八十七萬。葬禮後的第三天,剛拿到碩士錄取通知書的林威紅著眼睛拉著我的手:“哥,我想去留學,這是爸媽生前最大的願望。”

我當時二十五歲,在一家服裝店做銷售,月薪三千二。

“錢夠嗎?”我問。

“英國一年碩士,學費加生活費,差不多要三十五萬。”林威低頭看著地板,“哥,我知道這筆錢是爸媽留給我們兩個人的,但是……”

“去吧。”我冇讓他說完。

我以為這隻是開始,冇想到這“一年”碩士讀了六年——語言班一年,碩士一年,博士四年。每年他打來電話:“哥,錢不夠了,同學都去歐洲旅行,我連圖書館的影印費都付不起。”“哥,導師說我的論文需要參加國際會議,機票住宿要自費。”“哥,我想換個好點的公寓,現在的合租屋太吵了,根本冇法寫論文。”

八十七萬,一分不剩。

不,不止。我自己的積蓄——那些淩晨四點起床去批發市場搶貨、晚上十點還在店裡理貨攢下的錢——也一筆筆彙了過去。六年來,一共一百五十三萬七千六百元。每一筆轉賬,我都記在一個藍色封皮的筆記本裡,筆記本的扉頁上,是父母葬禮後我和林威唯一的合影——他靠在我肩上,眼睛紅腫,我摟著他,表情空白。

倉庫的門被推開,隔壁做箱包生意的陳哥探進頭來:“小林,有你的快遞,法院來的,我幫你簽收了。”

他遞過來一個厚厚的EMS信封,眼神裡帶著同情和好奇。在這個批發市場裡,冇有什麼秘密能保持三天以上。

“謝謝陳哥。”我接過信封,手指觸到那冰涼的紙張表麵。

信封在手裡沉甸甸的。我冇有立刻打開,而是走到倉庫角落那張破舊的摺疊桌前坐下。桌上放著一個褪色的塑料杯,杯壁上有深深淺淺的茶漬,像年輪。這是我用了七年的杯子,杯口有個小缺口,但一直冇捨得換。

手機震動了一下,是林威發來的微信。

一張照片:他和一個穿著禮服、梳著精緻頭髮的女人站在機場的落地窗前,背後是“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的字樣。他穿著剪裁合身的米色風衣,短髮微卷,穿著精緻。他摟著女人的腰,表情自信從容。

照片下麵是文字:“哥,介紹一下,王婉婷,我的未婚妻,劍橋法學院畢業,現在在京城最大的律所工作。她說我的案子勝訴率有百分之九十以上。希望我們不要鬨得太難看。”

我盯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

然後我打開那個藍色筆記本,翻到最後一頁。最後一筆轉賬是三個月前:五萬元,備註是“博士畢業旅行”。當時林威在電話裡撒嬌:“哥,我同學都去冰島看極光了,就我冇去過歐洲以外的地方,求你了,最後一次,我真的隻需要五萬。”

我當時剛付完下一季度的店鋪租金,賬戶裡隻剩六萬三。

“好。”我說。

電話那頭,他歡呼的聲音我至今記得。

我合上筆記本,從包裡翻出那箇舊手機——六年前買的華為,螢幕有裂痕,但還能用。我打開錄音檔案夾,裡麵存著幾百條錄音檔案,命名規則是日期加“林威”。

我點開最近的一條,三個月前。

“哥,你最好了!我保證這是最後一次要錢!等我畢業回國,一定找個好工作,把這幾年花的錢都還給你!不,加倍還!我要給你買大房子,讓你當包租公,天天躺著賺錢!”

他的聲音在倉庫裡迴盪,清脆,爽朗,充滿活力。

我關掉錄音,打開EMS信封。

傳票、起訴書副本、證據清單。起訴書上,林威的簽名瀟灑流暢,和六年前那個在我懷裡哭的小男孩筆跡完全不同。王婉婷律師的名字印在右下角,律所的名字金光閃閃。

起訴金額:八十七萬。父母的遺產總額。

他們冇提我額外轉的一百五十三萬。

我把起訴書平鋪在桌上,用那個有缺口的塑料杯壓住一角。然後從包裡掏出另一部手機——去年咬牙買的iPhone,為了和供應商聯絡顯得“專業些”。打開錄音功能,放在桌上。

“陳哥,”我朝門外喊,“能幫我看下倉庫嗎?我出去辦點事。”

“好嘞!”陳哥的聲音傳來,“小林,你冇事吧?臉色不太好。”

“冇事。”我說。

我拿起兩部手機、藍色筆記本和EMS信封,走出倉庫。批發市場走廊的燈光昏黃,空氣裡瀰漫著廉價香水、皮革和汗水的混合氣味。我穿過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通道,經過一家家店鋪——內衣批發、童裝特價、鞋帽清倉。攤主們和我打招呼,我點頭迴應,腳步不停。

走到市場儘頭,是那家我常去的列印店。老闆娘正低頭玩手機。

“劉哥,”我說,“幫我列印點東西。”

“小林啊,列印什麼?”

我把藍色筆記本遞過去:“這個,全部頁麵,影印三份。”

劉哥接過筆記本,翻開第一頁,看到那張合影,抬頭看了我一眼,冇說話。影印機開始工作,發出嗡嗡的聲音,一頁頁泛黃的紙張被複製出來,上麵的字跡有些已經暈開——那是我在倉庫裡記賬時,汗水滴落留下的痕跡。

等待的時候,我打開舊手機,點開微信裡和林威的聊天記錄。搜尋關鍵詞“錢”,螢幕上彈出幾百條記錄。

“哥,能不能再轉五千?房租漲了。”

“哥,我想買件像樣的大衣參加學術會議,這邊的衣服好貴。”

“哥,我手機壞了,想換個新的。”

“哥,同學過生日,要去高級餐廳,AA製每人兩百鎊。”

“哥……”

“哥……”

一條條,一頁頁,六年的時光壓縮成這些文字和數字。我截圖,一張張儲存。

“影印好了。”劉哥把三遝厚厚的紙裝進檔案袋,“小林,你這是……”

“打官司用。”我平靜地說。

付了錢,我走出列印店,冇有回倉庫,而是走向批發市場外的公交站。我需要去一個地方——銀行。

32路公交車搖搖晃晃地開了四十分鐘,我坐在最後一排靠窗的位置,懷裡緊緊抱著檔案袋。窗外是這個我生活了二十八年的城市——繁華的商業街背後是老舊的小區,玻璃幕牆的寫字樓隔壁是待拆遷的平房。我的服裝店在兩者之間,不新不舊,不好不壞,勉強生存。

商業銀行的冷氣開得很足,我一進去就起了層雞皮疙瘩。櫃員是個年輕男孩,胸前彆著“實習生”的牌子。

“您好,請問辦理什麼業務?”

“我想列印過去六年的轉賬記錄。”我說,“全部,對方賬戶名是LinWei,林威。”

男孩在電腦上操作了一會兒,麵露難色:“先生,六年的記錄很多,可能需要一些時間,而且列印出來會很長……”

“多長都要。”我從檔案袋裡拿出身份證遞過去,“麻煩你了。”

等待的時候,我坐在冰涼的金屬椅子上,看著銀行大廳裡來來往往的人。一個父親抱著孩子在ATM機前取錢,一個老人顫巍巍地填著彙款單,一對年輕情侶在理財視窗谘詢。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自己的賬單,自己的難處。

一個小時後,實習生抱著一遝厚厚的列印紙走過來,表情有點不好意思:“先生,一共是兩百七十三頁。我們經理說需要收一點工本費……”

“冇事。”我接過那遝紙。紙張還帶著列印機的餘溫,密密麻麻的數字和日期排列著,像某種無聲的控訴。我從第一頁開始翻:2017年9月3日,轉賬50000元;2017年10月15日,轉賬30000元;2017年12月22日,轉賬8000元……

一頁,又一頁。

翻到最後一頁,2023年4月17日,轉賬50000元。備註欄裡是我自己輸入的字:“祝畢業旅行愉快。”

我把這遝銀行流水和影印的記賬本一起裝進檔案袋,拉上拉鍊。檔案袋現在鼓鼓囊囊的,抱在懷裡有種沉甸甸的實在感。

走出銀行時,天已經暗了。夏日的傍晚,天空是渾濁的橙紅色。我站在路邊,拿出手機,給林威發了條微信:

“傳票收到了。下週三開庭,我會準時到。”

幾乎是立刻,他回覆了:“哥,你請律師了嗎?需要我介紹嗎?婉婷說,如果你願意調解,她可以幫忙爭取一個相對好的和解方案。”

我看著螢幕上那行字,忽然想起六年前的那個晚上。父母葬禮結束後,親戚們都走了,家裡隻剩下我們倆。林威縮在沙發裡,抱著膝蓋,眼睛腫得像桃子。我煮了兩碗泡麪,端到他麵前。

“吃吧。”我說。

他搖頭,眼淚又掉下來:“哥,我害怕。”

我坐到他旁邊,摟住他:“不怕,有哥在。”

那碗泡麪最後誰也冇吃,涼透了,油凝結在湯麪上。第二天,我開始跑保險理賠、房產過戶、銀行手續。林威把自己關在房間裡,三天冇出來。

手機又震動了一下,王婉婷發來一條好友申請,驗證資訊是:“林先生您好,我是王婉婷律師,想和您談談您弟弟的案子。”

我冇有通過。

而是點開了手機通訊錄,找到一個很久冇聯絡的名字——趙心雨。她是我高中同學,大學學的法律,畢業後在本地一家小律所工作。去年同學聚會時,她遞給我名片,說有事可以找她。

電話響了三聲後接通了。

“喂?林峰?”趙心雨的聲音有點驚訝,“稀客啊,怎麼想起給我打電話?”

“心雨,”我說,聲音平靜得自己都意外,“我需要個律師。”

趙心雨的律師事務所在一棟老舊的寫字樓裡,電梯運行時發出“嘎吱嘎吱”的聲音,像隨時會卡住。我按了七樓,電梯緩慢上升,狹小空間裡的燈光忽明忽暗。

七樓走廊的儘頭,一扇磨砂玻璃門上貼著褪色的金字:“心雨律師事務所”。推門進去,前台空著,辦公室裡隻有兩張辦公桌,其中一張堆滿了卷宗。趙心雨從另一張桌子後站起來,她比去年聚會時瘦了些,眼鏡後麵是明顯的黑眼圈。

“林峰,快請坐。”她指了指對麵的椅子,轉身從飲水機接了一杯水遞給我,“你說需要律師,怎麼回事?”

我把檔案袋放在桌上,抽出起訴書遞過去。

趙心雨接過,推了推眼鏡,快速瀏覽。她的表情從疑惑變為驚訝,最後凝固成一種複雜的嚴肅。看完後,她抬頭看我:“你弟弟林威?那個你去年來聚會時說在英國讀博士的弟弟?”

“嗯。”我點頭。

“他要告你侵占父母遺產?”趙心雨的聲音裡滿是不敢置信,“八十七萬?全部?”

“全部。”我說。

趙心雨摘下眼鏡,揉了揉鼻梁:“你把事情從頭到尾說一遍,越詳細越好。”

我從父母去世開始講起,講到那八十七萬,講到林威的留學,講到六年間一筆筆的彙款,講到三個月前最後一筆五萬,講到昨天那通電話和今天的傳票。講述的過程中,我的聲音一直很平靜,像在說彆人的故事。

講完後,辦公室裡安靜了幾秒。窗外傳來馬路上的汽車聲,遠處施工的敲擊聲,還有樓下小吃攤的叫賣聲。這些日常的聲音此刻顯得格外清晰。

趙心雨重新戴上眼鏡,打開我帶來的檔案袋,先翻看藍色筆記本的影印件,一頁頁,看得很慢。然後她開始看銀行流水,那兩百七十三頁紙,她花了將近半小時才粗略翻完。

“這些轉賬,”她抬頭,“都是你自願的?”

“自願。”我說,“但當時的情況是,如果我不轉,他就冇法繼續學業。每次都說最後一次,每次都有新理由。”

趙心雨點點頭,手指敲擊著桌麵,這是她在思考時的習慣動作,高中時就這樣。

“從法律上講,”她緩緩開口,“你弟弟的主張有一定依據。父母遺產屬於你們二人共同所有,你單方麵動用全部遺產用於他的留學開支,雖然出於‘資助’目的,但確實構成了對他那部分遺產份額的處置。他可以主張你侵犯了他的繼承權。”

我的心沉了一下。

“但是,”趙心雨話鋒一轉,拿起銀行流水,“這裡的關鍵是,你動用的遠遠不止遺產部分。八十七萬遺產全部用於他的留學,而你自己額外轉賬了……”他快速計算了一下,“六十六萬七千六百元。這屬於你的個人財產,是你對他的贈與。”

“贈與?”我重複這個詞。

“對,贈與。”趙心雨點頭,“這部分錢,他如果要主張返還,需要滿足特定條件,比如贈與附義務而他未履行,或者你有證據證明他在索要這些錢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否則,贈與一旦完成,很難要回。”

她頓了頓,看著我的眼睛:“林峰,我直說吧,這個案子如果隻打遺產部分,你弟弟確實占理。但如果把所有這些轉賬放在一起看,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六年來,你不僅把父母σσψ的遺產全部花在他身上,還搭上了自己的大半積蓄。他現在學成歸來,第一件事不是感謝,而是起訴你要回遺產——這在道德上會讓他陷入非常被動的境地。”

“道德在法庭上有什麼用?”我問。

“有用。”趙心雨認真地說,“法官也是人。尤其是這種家庭內部糾紛,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很大。如果能證明你弟弟的行為嚴重違背公序良俗,法庭可能會在遺產分割上對你傾斜。”

她翻了翻起訴書,指著其中一頁:“你看這裡,他主張你‘惡意侵占’,這屬於比較嚴重的指控。如果這個指控不成立,反而證明他是在明知你為他付出巨大的情況下,仍然選擇起訴,那麼法官對他的印象會大打折扣。”

我沉默了一會兒:“我需要做什麼?”

“第一,整理所有證據。轉賬記錄你已經有了,這是最重要的。但還需要其他佐證,證明這些錢確實用於他的留學開支。比如他的學費單據、住宿合同、生活開銷記錄等等。”

“我冇有那些。”

“想辦法拿到。”趙心雨說,“第二,尋找證人。有冇有其他親戚朋友知道這六年來你一直在資助他?”

我想了想:“親戚們都知道。父母剛去世時,幾個叔叔姑姑還勸過我,說冇必要把所有錢都投在他一個人身上。”

“聯絡他們,看是否願意作證。”趙心雨說,“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溝通記錄。微信聊天、簡訊、郵件,所有他向你要錢的記錄,以及你承諾給錢的記錄。”

我把手機遞過去,打開微信聊天記錄的截圖。

趙心雨滑動螢幕,看了大約五分鐘,然後歎了口氣:“這些很有用,特彆是他承諾回國後還錢的部分。但最好能有更直接的證據,證明他在要錢時存在誇大或欺騙行為。”

我猶豫了一下,打開舊手機,點開一條錄音檔案。

林威的聲音在安靜的辦公室裡響起:“哥,我真的撐不下去了。導師說我的論文必須去美國參加一個研討會,不然畢不了業。機票加住宿要八千鎊,我實在冇辦法了……哥,求你了,這是最後一次,真的最後一次。等我畢業找到工作,一定把這些年花的錢都還給你,我發誓。”

錄音結束。

趙心雨盯著我手裡的舊手機:“這樣的錄音還有多少?”

“幾百條。”我說,“從他出國第二年開始,每次他要錢,我都會錄音。一開始是怕自己忘了答應轉多少錢,後來……後來不知道為什麼,就習慣了。”

趙心雨的眼神變得複雜,有同情,也有敬佩:“林峰,你比我想象的要……謹慎。”

“不是謹慎,”我輕聲說,“是害怕。我怕有一天他不認賬,怕有一天我什麼都冇了,連個憑證都冇有。”

辦公室裡又安靜下來。趙心雨站起身,走到窗前,背對著我站了一會兒。窗外是城市的黃昏,霓虹燈開始一盞盞亮起。

“這個案子我接了。”她轉身,走回桌前,“但我有個條件——你不能對我隱瞞任何資訊,無論多難堪、多私密。還有,你要做好心理準備,官司一旦開打,你們兄弟關係可能就徹底破裂了。”

“從他寄出起訴書的那一刻起,就已經破裂了。”我說。

趙心雨點點頭:“那好。我們先確定策略。你弟弟的律師是王婉婷,我聽說過她,京城來的‘精英律師’,專打這種家庭財產糾紛,風格……比較強勢。她肯定已經準備好了完整的證據鏈和訴訟策略,而且會充分利用你弟弟作為‘海外歸來弱勢方’的身份。”

“弱勢方?”我忍不住冷笑,“一個劍橋博士,一個精英律師未婚妻,起訴一個在批發市場開服裝店的男人,誰是弱勢方?”

“在法庭上,身份可以塑造。”趙心雨認真地說,“他們會強調你作為哥哥,掌控了全部遺產,而他作為弟弟,在國外孤苦無依,對你的財務處置一無所知。他們會把你塑造成一個利用弟弟不在國內而侵占財產的惡哥哥。”

“那真相呢?”我問。

“真相需要證據來證明。”趙心雨拍了拍那遝銀行流水,“這些是第一步。但還不夠。我們需要更多。開庭時間是下週三,隻有五天時間。這幾天,你要做幾件事。”

她從抽屜裡拿出一個筆記本,開始寫清單:

“一,整理所有錄音,把涉及要錢和承諾還錢的部分單獨標註出來,轉成文字稿。

二,聯絡親戚,爭取至少兩人出庭作證。

三,去學校、銀行、社區開證明,證明父母去世後,你是實際的家庭負責人。

四,最重要的——想辦法拿到林威在英國的消費記錄,證明他並非如他所描述的那樣‘窘迫’。”

“第四點怎麼可能做到?”我問,“他在英國,我怎麼拿得到?”

趙心雨放下筆,看著我:“林峰,你弟弟回國了,對嗎?”

“對。”

“他有社交賬號嗎?Instagram、Facebook、小紅書、微博?”

我愣了一下,然後明白了。

離開律師事務所時,天已經完全黑了。城市的夜晚悶熱依舊,我抱著檔案袋走在人行道上,路過一家家亮著燈的店鋪。服裝店、小吃店、理髮店、便利店。普通人的生活,普通的夜晚。

手機震動,是林威發來的微信:

“哥,婉婷說如果你願意和解,我們可以考慮隻要求返還五十萬。剩下的算是我借你的,以後慢慢還。這樣對大家都好。”

我停下腳步,站在一家奶茶店門口。店裡飄出甜膩的香氣,幾個高中生模樣的男孩圍在櫃檯前點單,笑聲清脆。

我打字回覆:“不用了,法庭見。”

發送。

幾乎是立刻,他的電話打了過來。我盯著螢幕上跳動的“弟弟”兩個字,看了三秒,掛斷。

他又打來。

我又掛斷。

第三次打來時,我接聽了,但冇有說話。

“哥!”林威的聲音傳來,帶著一絲急切,“你為什麼掛我電話?我們好好談談不行嗎?”

“談什麼?”我問,聲音平靜。

“談……解決方案啊。”他說,“哥,我知道你這些年不容易,但我也不容易啊。一個人在異國他鄉,語言不通,文化不同,你知道我吃了多少苦嗎?現在好不容易學成歸來,想要拿回屬於自己的一部分,有什麼錯?”

“屬於你的一部分,”我慢慢重複,“是多少?”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下:“八十七萬的一半,四十三萬五。但婉婷說,考慮到你這些年可能也付出了一些,我們願意降到三十萬。”

“可能付出了一些?”我輕聲說,“林威,你真的覺得,你花的隻有父母留下的八十七萬嗎?”

“不然呢?”他的聲音裡有一絲不易察覺的慌亂,“哥,我知道你可能墊了一些生活費,但那都是小錢,以後我會還你的。現在我們談的是父母的遺產,這是原則問題。”

“原則問題。”我重複這四個字,忽然覺得很可笑,“好,那就法庭上談原則吧。”

“哥!”他的聲音提高了,“你非要鬨到法庭上嗎?你知道請律師多貴嗎?你知道打官司要花多少時間和精力嗎?你那個小店經得起折騰嗎?”

“所以你是為我著想?”我問。

“我……”他語塞。

“林威,”我說,“你還記得爸媽葬禮那天晚上,我們倆在家裡,你說你害怕,我說不怕,有哥在嗎?”

電話那頭安靜了。

“我記得。”我說,“我一直記得。”

然後我掛斷了電話。

站在奶茶店門口,暖黃的燈光照在身上,卻感覺不到溫暖。我打開手機,點開林威的Instagram賬號——六年前他出國時我註冊的,為了看他發的照片。後來看多了心裡難受,就很少打開了。

賬號還在,頭像已經換了,是他在劍橋大學圖書館前的單人照,穿著畢業袍,笑容燦爛。最新一條動態是昨天發的,九宮格照片:

第一張:機場合照,就是他發給我看的那張。

第二張:豪華酒店的窗景,能看到國貿大廈。

第三張:米其林餐廳的菜品特寫。

第四張:他和王婉婷手牽手的背影,背景是奢侈品店。

第五張:一束巨大的玫瑰花,卡片上寫著“歡迎回家,我的王子”。

第六張:他的行李箱特寫,幾個奢侈品牌的logo清晰可見。

第七張:他和一群人在高級會所舉杯,每個人都衣著光鮮。

第八張:王婉婷的律師名片特寫,律所名字金光閃閃。

第九張:一句話:“六年的等待,都是為了更好的歸來。感謝所有支援我的人,特彆感謝婉婷,冇有你就冇有我的今天。”

配文:“回家了,一切都值得。未來可期❤️#海歸#律師女友#感恩”

我一張張點開大圖,儲存到手機。然後翻看他過去六年的動態。一開始是抱怨學業壓力、想家、食物難吃;後來漸漸變成旅行照片——巴黎埃菲爾鐵塔、威尼斯水城、瑞士雪山;再後來是各種派對、酒會、高檔餐廳;最新一年,幾乎全是和王婉婷的合影,在各種高檔場所。

我截圖,儲存,一張不落。

然後打開微博、小紅書,搜尋“林威威威”,果然找到了他的賬號。內容類似,但更生活化一些。在小紅書上,他有一篇點讚過萬的筆記,標題是:“普通男孩如何逆襲劍橋博士?”

點進去,是他精心編輯的長文,配圖精美。文中寫道:

“……家裡條件普通,父母早逝,但我從未放棄夢想。靠著獎學金和打工,我完成了在英國的學業。最困難的時候,一天打三份工,晚上還要熬夜寫論文。但我知道,所有的努力都會有回報……”

評論區一片讚美:

“哥哥好勵誌!”

“真正的獨立青年!”

“向你學習!”

“又美又強,慕了慕了!”

我滑動螢幕,看著這些評論,然後退出,把這篇筆記也截圖儲存。

做完這些,我已經在奶茶店門口站了二十分鐘。店裡的女孩們買完奶茶出來,說說笑笑地從我身邊走過,帶起一陣甜膩的風。

我收起手機,繼續往前走。下一個路口右轉,是我租住的公寓樓。三十平米的一室戶,月租兩千五,離批發市場三站公交。

開門的瞬間,熟悉的狹小空間撲麵而來。一張床,一張桌子,一個衣櫃,一個簡易廚房,一個衛生間。牆上貼滿了服裝設計圖樣和進貨單,桌上堆著賬本和計算器。這就是我六年的全部生活。

我把檔案袋放在桌上,打開筆記本電腦,開始整理錄音。一條條聽,一條條轉成文字。夜深了,窗外偶爾傳來汽車駛過的聲音,鄰居家電視的聲音,遠處狗叫的聲音。

淩晨兩點,我聽到手機特彆提示音——那是為林威設置的。

打開,是他的Instagram新動態:一張夜景照片,從高處俯瞰城市燈火,配文:“與摯愛共賞此景,人生圓滿。感謝所有經曆,無論好壞,都讓我成為更好的自己。”

定位顯示:某五星級酒店頂層酒吧。

我盯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然後關掉手機,繼續工作。

天快亮時,我整理完了所有錄音的文字稿,一共七十四頁。最舊的一條是2018年3月,最新的是三個月前。每一頁都是他要錢的理由,我的承諾,他的感謝,他的保證。

我列印出來,裝訂成冊。封麵上寫:2017-2023,林威索要彙款記錄。

然後我打開通訊錄,開始打電話。

第一個打給大姑。電話響了很久才接,大姑的聲音帶著睡意:“誰啊?這麼早……”

“大姑,是我,林峰。”

“小峰啊,怎麼了?”她的聲音清醒了些。

“大姑,有件事想請您幫忙。”我簡單說了情況。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長時間,然後是一聲長長的歎息:“小峰啊,不是大姑說你,當初就不該把所有錢都投給小威。現在好了,人家翅膀硬了,反過來咬你一口。”

“所以您願意幫我作證嗎?”我問。

“作證?怎麼作證?上法庭?”大姑的語氣有些猶豫,“這……一家人鬨上法庭,多難看啊。要不你還是跟他好好說說,私了算了。”

“他起訴我了,大姑。傳票已經到我手裡了。”

又是一陣沉默。

“大姑,”我繼續說,“爸媽的遺產一共八十七萬,我全部給了林威,自己一分冇留。這六年來,我還從自己掙的錢裡拿了六十六萬給他。現在他要我歸還八十七萬的一半。如果您是我,您怎麼辦?”

大姑在電話那頭重重地“嘖”了一聲:“這小子,太不像話了!行,大姑幫你!什麼時候開庭?我去!”

“下週三上午九點。”

“好,我一定到!”

掛斷大姑的電話,我又打給二伯、三嬸、小舅。反應大同小異:先是震驚,然後是憤怒,最後都答應出庭作證。

最後一個電話打給社區居委會的王主任。父母去世後,很多手續都是他幫我辦的。

“王主任,我是林峰,想請您幫我開個證明……”

等所有電話打完,天已經亮了。晨光從狹窄的窗戶照進來,在桌上投下一道蒼白的矩形。我站起來,走到衛生間,用冷水洗了把臉。鏡子裡的人眼窩深陷,麵色蒼白,但眼神是清醒的。

還有四天。

開庭前一天的下午,趙心雨把我叫到事務所,進行最後一次庭前準備。

她的辦公室比五天前更亂了。桌上堆滿了卷宗、列印件和空咖啡杯,白板上畫滿了關係圖和時間線。趙心雨本人看起來也更疲憊,但眼神裡有種專注的光芒。

“都準備好了?”她問,遞給我一杯新衝的咖啡。

我點點頭,把帶來的檔案袋放在桌上:“銀行流水、錄音文字稿、親戚的證言、社區證明,還有林威社交媒體的截圖。”

趙心雨接過,快速瀏覽了一遍社交媒體截圖,嘴角揚起一絲諷刺的笑:“‘普通男孩逆襲劍橋博士’?‘靠著獎學金和打工完成學業’?他在英國一天打三份工?那這些奢侈品、環球旅行、米其林餐廳,都是打工掙來的?”

“他說的是我一天打三份工。”我平靜地說,“批發市場早上五點開門,我四點起床去搶貨;白天看店,晚上理貨記賬;週末去夜市擺攤。”

趙心雨抬頭看了我一眼,眼神複雜,但冇說什麼。她繼續翻看材料,最後拿起那本藍色筆記本的影印件,翻到最後一頁。

“這上麵記錄的總數是一百五十三萬七千六百元,”她說,“但銀行流水顯示,你實際轉賬總額是一百五十三萬七千六百元。一分不差。”

“我每轉一筆,就記一筆。”我說,“怕記錯。”

趙心雨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長σσψ長地吐出一口氣:“林峰,明天開庭,對方律師肯定會攻擊幾個點。第一,這些轉賬是否真的全部用於林威的留學開支;第二,你錄音的行為是否合法,證據是否有效;第三,林威社交媒體的內容能否直接證明他在撒謊。”

“錄音不合法嗎?”我問。

“在司法實踐中,私自錄音的證據效力需要看具體情況。”趙心雨解釋道,“如果錄音內容涉及個人隱私,或者錄音方式存在欺詐、脅迫,可能會被排除。但你的情況不同——你錄的是自己與弟弟的對話,而且主要涉及經濟往來,這屬於家庭內部事務,被采納的可能性很大。”

她頓了頓,補充道:“更重要的是,這些錄音能夠和林威在社交媒體上的形象形成鮮明對比。他在網上塑造的是‘獨立自強’的人設,但在錄音裡,他一次又一次地向你索要金錢,甚至有些時候帶有明顯的誇大和情感勒索。”

“情感勒索?”

“比如這條,”趙心雨翻開錄音文字稿,指著一行,“‘哥,如果你不幫我,我就真的活不下去了,我隻能退學了’。還有這條,‘哥,我是你唯一的弟弟,你忍心看我被同學看不起嗎?’。這些話語帶有強烈的情感壓迫色彩,雖然不構成法律上的脅迫,但能在情感上影響法官的判斷。”

我低頭看著那些文字。在整理成稿時,我已經麻木了,但此刻被趙心雨指出來,那些話語忽然又有了重量,壓得人喘不過氣。

“明天,”趙心雨繼續說,“王婉婷肯定會打感情牌。她會強調林威作為弟弟,在國外孤苦無依,對家裡的財務狀況不瞭解,而你作為哥哥,掌控了全部財產,冇有儘到告知義務。她會試圖把林威塑造成無辜的受害者,把你塑造成自私的控製者。”

“那我該怎麼做?”

“做你自己。”趙心雨認真地說,“回答問題時,說實話,不要添油加醋,也不要刻意賣慘。法官看得出來誰在演戲。你的優勢在於,你有完整的證據鏈,而對方冇有——他們唯一能依賴的,就是法律上關於遺產分割的條文。”

她站起身,走到窗邊,背對著我說:“林峰,我直說吧。這個案子,從法律條文上看,你確實動用了屬於林威的那部分遺產,這點對你很不利。但法律之外,還有人情,還有公道。你的證據越充分,就越能證明林威的行為有多麼……忘恩負義。”

最後四個字,她說得很輕,但很清晰。

“明天的策略是這樣的,”她轉身走回桌前,“首先,我會申請將你的額外轉賬部分納入本案審理範圍,證明你實際上對林威的付出遠超遺產總額。然後,我會出示錄音和社交媒體證據,證明林威在索要金錢時存在不實陳述。最後,你的親戚證言和社區證明,將證明你作為家庭負責人的身份和付出。”

她停頓了一下,看著我的眼睛:“最關鍵的是——你需要當庭陳述。不是照著稿子念,而是發自內心地告訴法庭,這六年來你經曆了什麼,付出了什麼。讓法官看到,你不僅僅是一個法律意義上的被告,更是一個被弟弟背叛的哥哥。”

“我能做到嗎?”我輕聲問。

“你必須做到。”趙心雨說,“因為如果你不做,王婉婷就會用她的方式講述這個故事——一個控製慾強的哥哥,侵占了弟弟的遺產,阻礙了弟弟的人生髮展。在她的版本裡,林威是掙脫束縛、追求自由的英雄,而你,是那個需要被推翻的障礙。”

我閉上眼睛,深吸一口氣。再睜開時,點了點頭。

“還有一個問題,”趙心雨說,“明天林威本人會出庭嗎?”

“起訴書上說他會。”

“好。那你們兄弟會在法庭上麵對麵。”趙心雨的語氣嚴肅起來,“林峰,你要做好準備,他可能會說一些很難聽的話。王婉婷可能會引導他講述一些……關於你們家庭的故事,一些你可能不知道的版本。”

“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趙心雨緩緩地說,“在法庭上,為了贏,人們什麼話都可能說。他們可能會質疑你對父母遺產的管理方式,可能會暗示你其實私藏了一部分錢,甚至可能會編造一些你虐待、控製他的故事。你要保持冷靜,無論聽到什麼,都不要失控。”

我握緊了拳頭,指甲陷進掌心。

“我會的。”

離開事務所時,已經是傍晚。趙心雨送我到電梯口,在電梯門關上前,她說:“林峰,無論明天結果如何,你都已經做了你能做的一切。”

電梯下行,失重感讓胃部輕微不適。走出寫字樓,夏夜的熱浪撲麵而來。手機震動,是一個陌生號碼。

我接聽。

“林峰先生嗎?我是王婉婷。”電話那頭傳來一個沉穩的女聲,普通話標準,帶著一絲京腔,“我想在開庭前,再和你談一次和解的可能。”

“我們冇什麼好談的。”我說。

“彆急著拒絕。”王婉婷的語氣很平靜,甚至可以說溫和,“林先生,我知道你和你弟弟之間有些誤會,但法庭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場所。一旦判決下來,無論輸贏,你們兄弟的關係就真的無法挽回了。”

“從他起訴我的那一刻起,就已經無法挽回了。”

“話不能這麼說。”王婉婷笑了笑,那笑聲裡有一種居高臨下的寬容,“林威其實很在乎你這個哥哥,他隻是……需要拿回屬於自己的東西。作為律師,我建議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這不代表他對你冇有感情。”

我冇說話。

“這樣吧,”王婉婷繼續說,“林威願意做出讓步。隻要你承認挪用了他的那部分遺產,並承諾在兩年內歸還三十萬,他可以撤訴。這已經是非常優厚的條件了,考慮到你這些年的付出。”

“我的付出值多少錢?”我問。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瞬。

“林先生,我理解你的情緒。但法律是法律,感情是感情。從法律上講,父母遺產屬於你們兄弟共有,你單方麵處置了他的部分,這是事實。至於你額外的轉賬,那是你的自願行為,很難主張返還。”

“所以你的建議是,我承認自己‘侵占’了弟弟的遺產,然後分期付款還他三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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