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的時候,東海郡郯縣一帶,有一個女子,名叫周青。她十六歲那年,嫁給了同鄉的一個農夫,日子雖然不是很富裕,但也過得和美順遂,可誰成想,冇到三年,丈夫就突然病死了,隻留下年邁的婆婆和一個隻有幾歲的小姑子。
周青性格溫柔善良,雖說丈夫早逝,連個孩子都冇有留下,但她對婆婆極為孝順。每天雞一叫,她就起床操持家務,給婆婆端茶遞飯,冬天暖被,夏日扇扇驅蚊,把婆婆照顧的無微不至,她十年如一日,從來冇有絲毫的抱怨。
村裡的父老鄉親對她的孝心,無不交口稱讚,有個讀書人還特彆在她家門上題了一副對聯:“東海有孝婦,寒門生春暉。”
婆婆心疼她的辛苦,常常抹著眼淚跟鄰居說:“我這把老骨頭,拖累了這麼年輕的孩子,心裡實在不安啊!”時間久了,婆婆為了不再拖累周青,動了輕生的念頭。
這一年夏天,周青像往常一樣進山砍柴,婆婆趁著家裡冇人,在東廂房的房梁上上吊自儘了。等周青揹著滿滿一擔柴回來,一進門就看見婆婆的屍體,悲慟欲絕,趴在地上痛哭。可誰能想到,小姑子一直嫉妒周青的好名聲,竟跑到官府告狀,一口咬定是周青害死了婆婆。
太守很快派官差來抓人,大堂上,周青辯解:“我侍奉婆婆十多年,鄉裡人都知道我的孝心,怎麼可能害她呢?”鄉親們知道周青是被冤枉的,自發前來給她作證,可太守剛愎自用,哪聽的進眾鄉親和周青的話。他命令衙役給周青套上枷鎖,用鞭子狠狠抽打她,甚至夾碎了她的手指。周青的十指被夾得血肉模糊,囚衣上都是血跡,最終實在熬不過酷刑,被迫承認了自己“殺害婆婆”的罪名。
當時衙門負責斷案的官吏裡,有個叫於公的人,向來精明能乾、明辨是非。他一接觸周青的案子,立刻察覺到太守斷案有問題,趕緊跑到太守府勸諫太守:“周青贍養婆婆這麼久,十裡八鄉無人不知,街坊鄰裡都在替她喊冤,她怎麼可能是凶手呢?她一定是被冤枉了啊!”
可太守非常固執,根本不聽勸告,還嗬斥於公:“那婦人已經畫押認罪了,你多什麼嘴?”於公急得冇辦法,抱著案卷在台階下失聲痛哭,哭聲大得幾乎要震碎屋頂的瓦片。他對著太守喊道:“天道昭昭,枉殺孝婦,郡中將有大災!”說完,便主動辭了官,隱居故裡。
行刑那天,周青向官府提了一個請求:立一根十丈高的竹竿,在竹竿上掛起白幡,立在集市中央。太守答應了。周青被押到刑場時,抬頭對著天空發誓:“青若罪當誅,血順流下;若蒙奇冤,血逆幡竿,六月飛雪,三年不雨!”
劊子手的刀落下的時候,突然狂風大作,吹得五色旗幟獵獵作響。緊接著,周青的血噴濺而出,竟沿著竹竿慢慢向上流,像一條紅色的蛇順著竹竿往上爬,直到爬到竹竿頂端,才順著旗幟的布麵緩緩滴落下來。
更奇怪的是,原本是炎熱的六月天,天空突然變得昏暗,鵝毛大雪毫無征兆地落了下來。雪花越下越大,很快就把刑場蓋了有三寸厚,像鋪了一層白色的喪布。圍觀的人都驚呆痛惜,紛紛議論:“周青是被冤枉的,連老天都在為她抱不平啊!”
周青死後,她說的話都應驗了,連續三年冇下過一滴雨。瘟疫還蔓延開來,病死餓死了很多人。
就在這一年,周青的小姑子因家中無糧,去山中的野柿子樹上采摘乾癟的野柿子,摔斷了雙腿,無法行動,被聚集的野狗分食而死,落了個死無全屍。
也是這一年,東海太守脖子上長了一個腫塊,起初並不在意,可幾天後腫塊越來越大,不僅無法說話,就是吃飯喝水時都疼痛難忍,家人為他找來東海最好的醫生,開了十幾副湯藥,喝藥時就像遭受酷刑一般,可病情卻冇有半點好轉,隻半個月,就死掉了,可以說他是疼死的,也可以說是餓死渴死的。
後來,新的太守到任了。他一到東海郡,看到百姓們的慘狀,趕緊召來已經辭官歸隱的於公,問他這裡接連遭災的原因。於公把當年周青的冤案一五一十地說了出來,歎息著說:“昔日孝婦血逆飛雪,現在的乾旱瘟疫是天譴呀!”
太守聽了十分震驚,這才明白天災和冤案有關。他立刻讓人準備了豬、牛、羊三牲作為祭品,親自帶著祭品來到周青的墳前,焚香祭奠,讓人刻了一塊石碑立在墓前,碑上寫著“漢孝婦周青之塚”,又釋出了官方文書,正式為周青平反昭雪。
幾天後,晴朗的天空突然烏雲密佈,緊接著,一道閃電劈開長空,傾盆大雨嘩啦啦地落了下來,滋潤著乾裂了三年的土地。這場雨下了三天三夜,旱災徹底解除了,瘟疫也奇蹟一般消失了。
到了元朝,關漢卿寫了千古名作《竇娥冤》,故事裡的竇娥就是以周青為原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