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古代言情 > 中國野史大甩賣 > 第12章 馮國璋任代總統

中國野史大甩賣 第12章 馮國璋任代總統

作者:一路逆風的80後 分類:古代言情 更新時間:2026-03-15 15:46:12

1859年1月7日,馮國璋出生於直隸河間西詩經村一個破落士紳家庭。其祖父馮丕振曾為太學生,父親馮春棠因科考受挫精神失常,導致家道中落。七歲入私塾的馮國璋,每日需幫母親紡織補貼家用,卻始終手不釋卷。12歲進入毛公書院後,他展現出對史學與算學的天賦,常以《史記》《資治通鑒》為枕,苦讀至深夜。

1884年,25歲的馮國璋因鄉試屢試不第,毅然投筆從戎,加入大沽口淮軍。次年,他以優異成績考入北洋武備學堂第一期步兵科,與段祺瑞、王士珍同窗。軍校期間,他獨創“沙盤推演教學法”,將《孫子兵法》與西方戰術結合,編寫《步兵操典要義》,成為學堂教材。1889年以全校第一的成績畢業後,馮國璋留校任教,奠定了北洋軍基層軍官的培養體係。

1894年甲午戰爭爆發,馮國璋隨聶士成部援朝作戰。在平壤保衛戰中,他親自繪製日軍兵力部署圖,提出“誘敵深入,分進合擊”戰術,雖因葉誌超臨陣脫逃未能實施,但仍因後勤保障有功獲五品頂戴。戰後,他隨清廷考察團赴日,曆時八個月遍訪日本陸軍士官學校、橫須賀軍港,整理出《東瀛兵製輯要》十二卷,詳細記錄日本軍事訓練、武器裝備與動員體係,歸國後呈送李鴻章卻未受重視。

1896年,馮國璋轉投袁世凱麾下,參與小站練兵。他擔任督操營務處總辦期間,主持製定《訓練操法詳晰圖說》,將德國陸軍製度本土化,首創“分段教練法”,使新兵三個月即可掌握近代戰術。其訓練的步兵營在1899年山東秋操中,以“行進間射擊命中率92%”震驚觀摩的各國武官,德國教官讚歎:“此軍可敵歐洲中等強國之師”。

1911年武昌起義爆發,馮國璋奉清廷之命率北洋第一軍南下。他采用“聲東擊西”戰術,先佯攻漢口正麵,實則派精銳從蔡甸渡河包抄,僅用七天便攻占漢口。麵對革命軍敢死隊的夜襲,他親率衛隊堅守司令部,衣襟被子彈洞穿仍不退卻,最終以傷亡三千人的代價拿下漢陽。正當他準備乘勝渡江時,袁世凱密電:“慢慢走,等等看”。馮國璋雖不解深意,仍遵命停火。

在清帝退位談判中,馮國璋以禁衛軍總統身份力排眾議,向官兵承諾“俸祿不變,待遇不降”,成功平息嘩變危機。此舉既保全了清廷顏麵,又為袁世凱掌權鋪平道路,被《泰晤士報》稱為“中國版克倫威爾”。但他拒絕出任南京臨時政府職務,堅持“非袁公不能定大局”,顯露出對北洋集團的絕對忠誠。

1913年出任江蘇都督後,馮國璋推行“實業救國”政策。他設立江南實業銀行,發行地方公債2000萬元,用於疏浚長江航道、擴建南通大生紗廠。在其推動下,江蘇繅絲廠從12家增至37家,鐵路裡程增加400公裡,1914年全省財政收入突破3000萬元,較前任張勳時期增長120%。

為培養技術人才,他創辦南京高等師範學校(今南京大學前身),聘請張謇為名譽校長,開設農科、工科等實用專業。1915年視察江南製造局時,他提出“五年內實現步槍國產化”,親自撥款500萬元引進德國克虜伯生產線,使該廠年產能從5000支躍升至2萬支。

1917年出任代理總統後,馮國璋麵臨段祺瑞“武力統一”與孫中山“護法運動”的雙重壓力。他提出“和平統一”方案:承認西南各省自治,換取其對中央政府的名義效忠,並密遣女婿陳之驥赴湘,策動湘軍將領聯名通電主和。此舉觸怒段祺瑞,皖係軍閥聯名通電指責馮國璋“賣國求榮”,段祺瑞甚至揚言“寧亡於外寇,不亡於南軍”。

在對德宣戰問題上,馮段矛盾達到頂點。馮國璋主張“嚴守中立”,段祺瑞則堅持參戰以獲取日本貸款。1917年5月,馮國璋憤然免去段祺瑞職務,引發皖係八省獨立。為避免內戰,他被迫啟用王士珍組閣,卻導致張勳藉機複辟。事後他通電全國:“國璋今日之不讚成複辟,亦猶前之不主張革命”,雖挽回部分聲譽,卻已喪失對北洋軍的實際控製權。

1918年被迫辭職後,馮國璋退居河間故裡,仍心繫國事。他在致徐世昌的信中寫道:“南北相爭,如兄弟鬩牆,外人必乘虛而入。望公以國家為重,早開和談”。臨終前,他口授遺言:“和平統一,身未及見,死有遺憾”,並將生平積蓄300萬元捐作賑災款,僅留十餘萬銀元供家人度日。

馮國璋在軍事上堪稱近代化先驅,訓練出中國第一支現代化陸軍;在政治上卻始終未能擺脫派係窠臼,最終淪為軍閥混戰的犧牲品。正如曆史學家張立真所言:“馮華甫者,治世之能臣,亂世之鈍將也。其功在強軍,其過在誤國”。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