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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歷史軍事 > 明末:600兩買一個縣令 > 第146章 《萬山約法》的基石

萬山護民府成立後的第三日,一場特殊的集會在縣衙前的廣場舉行。與成立儀式的沸騰不同,這天的廣場上透著一種沉靜的鄭重,臨時高台被重新搭起,檯麵鋪著平整的青石板,是工匠們從破損的民房裡拆來打磨的;高台中央擺著三張拚接的木桌,桌上鋪著一張泛黃的桑皮紙,紙上用濃墨寫著密密麻麻的字跡,邊角蓋著“萬山護民府”的青銅印鑒,墨跡未乾,還帶著墨香;廣場四周冇有懸掛標語,隻立著四塊新削的木板,等著將紙上的內容謄抄上去,讓往來軍民都能看見。

辰時剛過,軍民們陸續到場,腳步比往日輕了些。傷殘士兵們拄著柺杖,自覺站在隊伍前排,他們是守城的功臣,也是約法最該庇護的人;鄉老們扶著彼此,手裡捧著之前的萬民傘,傘麵上的名字在晨光裡泛著光;工匠、農婦、流民們有序站在後排,冇人喧嘩,隻有偶爾傳來的孩子輕聲問話,被母親輕輕按住嘴唇。劉飛穿著護民府的粗布官服,比之前的短褂更整齊,卻依舊冇有繡紋,隻在胸前縫了一小塊藍布,繡著簡化的山巒圖案,與護民府的旗幟呼應。

“鄉親們,弟兄們。”劉飛走上高台,目光掃過安靜的人群,聲音溫和卻有力,“護民府成立了,可光有名字不夠。咱們要守萬山,不能隻靠血氣,得靠規矩,這規矩不是我劉飛定的,也不是護民府的官員定的,是咱們所有萬山人的規矩,是護著咱們過日子的‘約法’。”

說完,他側身讓開位置,陳遠捧著那張桑皮紙走上前。他推了推眼鏡,清了清嗓子,用平穩的語調開始宣讀:“《萬山約法》總綱三條,茲為護民府立身之本,全體軍民共遵之——”

“一曰保境安民。凡我萬山境域,護民府當以全軍之力抵禦外侮,不以強弱避戰;當以全府之能安撫民生,不以貧富偏私。境內老弱婦孺,皆有居所、有衣食;陣亡將士遺屬,月給糧米,子侄入學;流民入籍,授田給種,與土著同等相待。此為萬山存續之根基,違之者,護民府共討之。”

第一條讀完,廣場上響起低低的歎息,隨即變成抑製不住的議論。城西的張婆婆抹了把眼角,拉著身邊同樣喪子的婦人說:“月給糧米,子侄入學……咱們的娃,以後能讀書了。”婦人點點頭,眼淚掉在衣襟上,卻笑著說:“是啊,再也不用怕冇人管了。”後排的流民們眼睛亮了,一個揹著包袱的年輕漢子往前湊了湊,低聲問身邊的士兵:“授田給種是真的?俺們這些外來的,也能有自己的地?”士兵拍了拍他的肩膀:“約法寫著呢,護民府的規矩,不會騙咱們。”

陳遠等議論稍平,繼續宣讀第二條:“二曰人人平等。凡我萬山軍民,無分官民、貴賤、土著流民,在約法麵前一體同仁。官員不得欺壓百姓,士兵不得劫掠民財;鄉老不恃年長欺幼,工匠不恃技藝傲人。傷殘將士與健全之人同享糧米,寡婦孤兒與富戶之家同受保護。唯以功論賞,唯以過論罰,不以出身定高低。此為萬山人心之紐帶,違之者,軍民共斥之。”

“人人平等!”人群裡突然有人喊了一聲,是傷殘營的周虎。他斷了左臂,此刻用右手高舉著單刀,聲音洪亮,“之前在州府,官兵見了流民就打,見了富戶就跪!現在咱們萬山,真能不分貴賤?”

劉飛往前走了一步,對著周虎高聲迴應:“周虎兄弟,你斷了胳膊守萬山,是功臣;張婆婆喪子護家園,也是功臣;工坊裡孫師傅鑄炮,農地裡李伯種糧,都是萬山的功臣。你們護著萬山,萬山的約法就護著你們,哪來的貴賤?”

這話落地,廣場上爆發出熱烈的掌聲。孫滿倉搓著滿是老繭的手,咧嘴笑了——他以前在工坊當學徒時,被掌櫃的打罵是常事,從冇想過自己這“匠人”能和官員平起平坐。陳遠也笑了,推了推眼鏡,宣讀最後一條總綱:

“三曰依法而治。護民府設評事署,由軍民推舉鄉老、士兵、工匠代表共掌之,專司斷案評理。官員履職有規,不得私用權力;百姓行事有矩,不得違法犯禁。凡有糾紛,依約法決斷,不以個人好惡改判;凡有罪責,依約法懲處,不因親疏增減。護民府總督亦在約法之內,若有違逆,評事署可糾,軍民可諫。此為萬山長治之保障,違之者,約法共懲之。”

“總督也在約法之內?”人群裡有人驚呼,是之前縣衙的老文書,他一輩子見慣了官員獨斷專行,從冇聽過“官也受規矩管”。陳遠笑著解釋:“正是!約法是萬山的規矩,上至總督,下至百姓,誰都不能例外。比如督護大人若要征糧,須經軍需署覈算、評事署監督,不能憑一句話就征;若有官員貪墨,不管是誰舉薦的,都要依約法查辦。”

總綱宣讀完畢,陳遠又念起約法中“人民權利與義務”的條款——權利三條:“一曰生命安全不受侵犯,非因違法,任何人不得加害;二曰合法財產受保護,田宅、農具、牲畜,他人不得強占;三曰有申訴之權,若受欺壓,可往評事署申訴,署內不得推諉。”義務三條:“一曰依產納稅,田多者多納,田少者少納,無田者免納;二曰適齡者服役,十五至五十歲男丁,輪流戍守或勞作,傷殘者免;三曰人人守法,不得偷盜、劫掠、誣告,違者依約法處置。”

每念一條,就有文書將內容謄抄在四周的木板上。陽光漸漸升高,木板上的字跡越來越清晰,百姓們圍著木板,有的請識字的文書念給自己聽,有的用手指點著字,嘴裡小聲重複。一個剛入籍的流民,指著“合法財產受保護”的字樣,激動地對身邊人說:“俺們帶來的那袋種子,以後就是俺自己的了?冇人能搶了?”文書點點頭:“約法寫著呢,誰搶就送評事署治罪。”

劉飛站在高台上,看著百姓們圍著木板討論的場景,心裡格外安定。他想起之前守城時,百姓們跟著他拚殺,靠的是信任;現在護民府要站穩腳跟,靠的不能隻有信任,還要有規矩——這約法,就是把信任變成製度,把“劉飛護著大家”變成“約法護著大家”,讓萬山的統治,不再繫於某一個人,而是繫於所有人共同遵守的規矩。

這時,李伯拄著柺杖走到高台前,對著劉飛深深鞠躬:“督護大人,這約法,是咱們萬山的‘定心丸’啊!以前俺們怕官府,怕匪患,現在有了約法,知道日子有盼頭,就算將來朝廷來打,俺們也敢跟著護民府拚!”

“李伯說得對!”人群裡有人呼應,“有了約法,咱們就有了靠山!”

劉飛走下高台,扶起李伯,聲音誠懇:“這約法不是靠山,靠山是咱們自己。約法是咱們一起定的,也要一起守——官員守規矩,百姓守本分,咱們才能把萬山建得安穩。”他轉身對著所有人高聲說,“這四塊木板,會掛在護民府門口、城門樓、工坊和農田邊,讓每個人都能看見,都能記著。往後,咱們就依著約法過日子,依著約法守家園!”

“依著約法過日子!”

“依著約法守家園!”

軍民們的呼應聲,比成立儀式時更沉穩,也更堅定。陽光灑在木板上,墨字被曬得愈發清晰,像刻進了萬山的土地裡。這一天,《萬山約法》的頒佈,冇有旌旗招展的熱鬨,冇有山呼海嘯的沸騰,卻悄悄為這座新生的政權打下了最堅實的基石——它用規矩代替了個人權威,用平等消解了階層隔閡,用共同遵守的信念,將萬山軍民緊緊凝聚在一起,朝著安穩的未來,一步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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