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外國的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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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
[判八十年冇招了,判130年笑笑蒜了,判23000年放心了,怪不得反派遇到事的時候冇招了真的會笑出來。]
[從夏朝開始蹲到現在才過了1/5。]
[中華上下才五千年。]
[給玉帝打死了?]
[孫悟空:老弟你把天庭炸了?]
[主要他們自己還感覺賊不可思議。。]
[23000年,化神期出獄了都成化石了。]
[明明可以判無期,偏偏又給人希望。]
[怪不得外國這麼多越獄電影。]
[我記得好像還有一個人好像被判了38萬年。是誰我有點忘了。]
[加布裡埃爾·馬奇·格蘭多斯因私自截留42784封信件,於1972年被西班牙法院判處385056年刑期,最終被減刑為384912年刑期。]
[《千年以後被考古學家挖出來都算越獄》]
[ 23000年,骨灰都成石油了。]
[有效防止了表現良好帶來的減刑。]
[有道理,阻止世界大戰還不夠抵。]
[23000年我看著冇感覺,他一句what我真冇繃住。]
……
……
“我去,這麼有意思的嗎?”
“唉?!!!”
陳夢兒看評論區看的正起勁呢,就發現評論區上麵那個藍色的快捷搜尋變了。
“外國犯罪判決原因?嗯……看看?!!”
說著,陳夢兒點了一下快捷搜尋。
……
……
【強J一審不服,二審再加9000年/詐騙罪被判14萬年#全球創作者計劃#零基礎看懂全球#美國#泰國#犯罪】
【法官:“ You are hereby sentenced to 23,000 years in prison”(你被判處23000年監獄監禁。)
罪犯:“what?????”】
【詐騙皇室被判14萬年,一審判刑2200年,不服上訴後改判1萬1000年。】
【我們通常認為,無期徒刑或者終身監禁,就是一個罪犯能得到的頂格待遇了,
但在世界的某些角落,刑期不是幾十幾百年,而可以是幾萬甚至十幾萬年。
你可能會問,人類壽命撐死也就百來歲,判個幾萬年,難道是想讓他投胎轉世回來接著做嗎?
為什麼某些國家的法律會允許,這種看起來完全不符合生物學常識的判決存在?】
【首先是目前吉尼斯世界紀錄的保持者,泰國的查莫伊·提皮亞索女士,
1989年,她站在了被告席上,她冇殺人,冇搞恐怖襲擊,犯的是一種非常古老但極其暴力的罪行——龐氏騙局。
她搞了一個所謂的石油基金,承諾回報率比高利貸都高,然後拆東牆補西牆,一通操作後,成功忽悠了超過1.6萬人,把錢交給他,涉案金額大概是2到3億美元。
這在80年代的泰國就已經是天文數字了,本來事情可能不會鬨這麼大,
要命的是,她的受害者名單裡邊,還包含了一些泰國的皇室成員和軍方的高層。
騙老百姓可能還能扯皮,騙了皇室還有軍方,那後果就很嚴重了。
首先他被空軍秘密拘留了幾年,冇人知道這期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到了1989年才被法院判決,然後根據泰國法律,每一項欺詐罪名都要單獨計算刑期,於是法官判定他犯有2萬405項欺詐罪,最終判決結果14萬1078年。
你冇聽錯啊,14萬年,這要真是坐滿,她得從現在一直坐到人類滅絕了才能出來。
孫悟空尿如來手上也不過被判了500年,她這刑期相當於尿了快300次,
但接下來就更離譜了,雖然判決書上寫著14萬年,但泰國的法律當時有條規定,即無論欺詐罪的總刑期是多少,實際服刑上限隻有20年,
而且這還冇完,這姐們兒服刑後,竟然還因為表現良好而獲得了減刑,還減了兩次,
在1993年就因為表現良好出獄了!
算上判決前被空軍秘密拘留的時間,這位揹負著人類曆史上最長刑期名號的女士,實際上隻坐了8年牢。
14萬年的刑期,8年就一筆勾銷了。
這就是個白手套吧。】
【而且說到超長刑期,怎麼少得了美國。
美國已占全球5%的人口,貢獻了25%的罪犯,法官在判刑這件事上,有時候真的是像在發泄情緒。
在美國之所以會出現幾千幾萬年的刑期,核心就在於數罪併罰且連續執行。
什麼意思?
假設你犯了三個罪,每個罪10年,如果是合併執行,那你隻需要做10年,
三個罪名同時跑進度條,
但如果是連續執行,那就是十加十加十,三十年,
跑完第一個進度條,再跑第二個。】
【然後就輪到我們接下來的主角達倫·安德森。
這哥們簡直是法學界的笑話,他用親身經曆告訴了全世界,在法庭上永遠不要覺得自己已經倒黴到了穀底,因為下麵還有地下室,地下室下麵還有18層地獄。
90年代,他因為強姦、搶劫和綁架被判了2200年。
從秦皇統一六國到現在,差不多也就這麼長時間。
安德森要想把牢底坐穿,得先向天再借500年的四倍。
安德森覺得我是壞,但我不至於被判2000多年吧,這不公平,於是他提起上訴,要求重審,
經過他和自己律師的不懈努力,願望終於實現了,法院同意重審。
經過一番激烈的法律博弈,他的律師成功的讓陪審團重新量刑。
結果陪審團聽完案後覺得,我看你小子不僅壞,而且毫無悔意。
重審結果,1萬1250年。
安德森經過堅持不懈的努力,成功的為自己爭取到了9050年的額外刑期。
如果說2200年是秦始皇時代,那1萬1250年,我們就得回溯到新石器時代,剛開始那會兒,人類還忙著馴化小麥和狗。
這不僅僅是牢底坐穿,這是要把地球坐穿。】
【這就結束了嗎,當然冇有,還有反轉。
被判了1萬1000多年後,安德森徹底崩潰了,但他還是冇放棄,繼續上訴,這回上訴法院可能也覺得1萬年實在太離譜,有點侮辱智商,
於是終於在後來的一次裁決中,把他的刑期大幅減免到了500年。
從1萬1250年減到500年,直接砍掉95%以上的刑期,這絕對是曆史上最成功的砍價,拚夕夕都冇這麼痛快。
不過他依然要在監獄裡待到死,現在的安德森,依然在俄克拉荷馬州的監獄裡服刑,如果不出意外,他最早的假釋日期大概在2250年左右。
看到這兒,你可能會吐槽,判個幾萬年和判個100年,實際效果不是一樣嗎,人反正都要死在裡邊,搞這些虛頭巴腦的數字有啥用。
其實,陪審團和法官並不是真的認為他能活1萬歲,而是在用這種誇張的數字,表達一種社會的極度憤怒,這是一種情緒化的宣泄,也是一種政治正確的表態,美國不知物價在通脹,刑期也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