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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回自己的尊嚴 001

作者:匿名 分類:短篇 更新時間:2026-03-15 09:28:58



【1】

“最好那套,我有用。”

張勇看都不看我。

“6套房,你要哪套?”

我指著那張拆遷分房圖。

“頂層複式。”

“不行。”他聲音很冷。

“為什麼?”

“我說了,那套我有用。”

我看著那套180平的頂層複式,陽光最好,視野最開闊,是整個小區最好的戶型。

我們結婚10年,老房子是我父母出的50萬首付。

現在拆遷了,6套房,他說最好的那套“有用”。

“那我和孩子住哪套?”

“你自己挑。”

他扔下這句話,轉身接電話。

我聽見他壓低聲音:“寶貝,房子已經安排好了……”

1.

我叫林娜,32歲,和張勇結婚10年。

2024年3月,我們住了10年的老房子拆遷了。

拆遷補償是6套房,外加300萬現金。

那天簽完拆遷協議,張勇讓我先回孃家住幾天:“過渡期我自己住酒店就行。”

我以為他是為了工作方便。

一個月後,他打電話:“分房方案出來了,你回來看看。”

我以為我們會一起商量,哪套自己住,哪套給公婆,哪套投資。

結果他遞給我一張紙。

“6套房,分配方案我都定好了。”

我接過來,上麵寫著:

1號房,頂層複式180平,A座朝南,三陽台,空中花園。

2號房,高層三居120平,B座。

3號房,中層兩居90平,C座。

4號房,低層兩居85平,D座,靠馬路。

5號房,一樓商鋪70平。

6號房,地下室倉庫50平。

“1號給我爸媽住?”我指著最好的那套。

“不是。”

“那給誰?”

“我有用。”

“什麼叫有用?”

“你彆管。”他不耐煩,“2號給我爸媽,3號給我妹,4號你和孩子住,5號商鋪出租,6號放雜物。”

我愣住了。

最好的180平頂層複式,不是給公婆,不是給我們,是“有用”。

“張勇,1號房子是最好的,我們結婚10年——”

“就這麼定了。”他打斷我,“4號那套夠你們住了。”

“85平的老式兩居,還靠著馬路,每天車流聲吵死人——”

“那你要哪套?”

“我要1號。”

他笑了。

“不行。”

“為什麼?”

“我說了,那套我有用。”

我看著他的眼睛。

10年了,我第一次覺得,我根本不認識這個男人。

“張勇,老房子是我爸媽出的50萬首付,我們一起還了10年貸款——”

“所以呢?”他看著手機,“你爸媽的錢我早還了。”

“什麼時候?”

“去年,給了你媽60萬。”

我打電話給我媽。

我媽說:“對啊,去年過年他給了60萬,說是還你們的欠款,讓我們彆告訴你,說給你個驚喜。”

我掛了電話。

“現在冇話說了吧?”張勇靠在沙發上,“房子是我名下的,我想怎麼分就怎麼分。”

“可是——”

“彆可是了。”他站起來,“明天去辦房產證,4號那套寫你名字,行了吧?”

他走了。

我坐在那裡。

4號,85平,老式兩居,靠馬路,噪音大,采光差。

而1號,180平,頂層複式,三陽台,空中花園,是整個小區的樓王。

“有用”。

他說1號房子“有用”。

我打開他的iPad,我們用的同一個Apple ID。

微信記錄自動同步。

我看見一個備註“寶貝”的人。

最新一條訊息:

“房子已經安排好了,1號那套180平的,你喜歡嗎?”

對方回:“喜歡!老公你對我最好了”

“還有300萬現金,到時候一起給你。”

“老公你真好,我愛你!”

我手在抖。

我往上翻。

他們的聊天記錄,從5年前開始。

5年。

他在外麵有人,5年了。

而6套拆遷房裡最好的那套,他要給那個女人。

我把記錄全部截圖,發到自己手機。

然後關掉iPad。

我給我的律師朋友打了個電話。

“我需要你幫忙。”

2.

第二天,張勇帶我去售樓處辦手續。

路上他一直在打電話,都是工作的事,忙得很。

到了售樓處,他把4號房的資料遞給我。

“簽字吧。”

我看著那份85平的戶型圖。

客廳20平,主臥12平,次臥8平,冇有陽台,窗戶對著馬路。

而1號房的戶型圖,我看見了。

客廳60平挑高,主臥帶獨立衛浴和衣帽間,三個陽台,頂樓還有50平空中花園。

“我不簽。”我說。

“什麼?”

“我說我不簽。”我看著他,“我要1號。”

他的臉色變了。

“林娜,彆鬨。”

“我冇鬨,我就要1號。”

“我說了那套不行!”他聲音大了。

售樓處其他人都看過來。

“為什麼不行?”我也不小聲,“給我一個理由。”

“你——”他咬著牙,“出去說。”

他把我拉到外麵。

“你發什麼瘋?”

“我冇發瘋,我就是要1號房子。”我看著他,“張勇,我們結婚10年,我每天做飯洗衣帶孩子,我月薪8000全交給家裡,你憑什麼把最好的房子給彆人?”

“給誰了?”

“你自己知道!”

他愣了一下。

“你翻我手機了?”

"iPad。“我說,”你們用了5年,聊了5年,她叫你老公叫了5年,轉賬記錄我都看見了,每個月5萬,5年300萬。"

他不說話了。

“現在你要把1號房子給她?”我笑了,“6套房,公婆一套,妹妹一套,小三一套,我呢?我和女兒住85平的靠馬路的破房子?”

“林娜——”

“彆叫我!”我打斷他,“你回答我,那個女人是誰?”

他沉默了。

“我在問你話!”

“陳佳。”他說,“我的大學同學。”

“你們在一起多久了?”

“5年。”

“所以女兒3歲的時候,你就出軌了?”

他不說話。

我笑了。

“張勇,你真厲害,瞞了我5年,現在拆遷了,你連房子都要給她?”

“你彆管!”他突然吼道,“我愛給誰給誰,你管得著嗎?”

他這句話,售樓處裡的人都聽見了。

我看著他。

10年的婚姻,在這一刻,變成了一個笑話。

“好,你愛給誰給誰。”我說,“那我也有權利爭取我應得的。”

“你應得什麼?”

“老房子我爸媽出了50萬首付,你雖然去年還了60萬,但那是房子的增值部分,不是全部。”我掏出手機,“而且10年房貸,我每月交3000,你交5000,我出了36萬,你出了60萬,1:1.67的比例。”

“你想說什麼?”

“6套房加300萬現金,我要按比例分割。”

他笑了。

“你做夢。”

“我冇做夢,我谘詢過律師了。”我看著他,“房產證上雖然隻有你的名字,但這是婚內財產,我有權分一半。”

“一半?”他冷笑,“林娜,你彆忘了,你這10年冇出去工作,全是我養的。”

“我有工作,我在家做兼職,每月8000。”

“那點錢算什麼?”

“那你每月給陳佳5萬算什麼?”我問,“夫妻共同財產,你拿去養小三,這筆賬怎麼算?”

他臉色變了。

“你想怎麼樣?”

“1號房子,我要。”我說,“其他的,我們可以談。”

“不可能!”

“那就法院見。”我轉身走了。

他在後麵喊:“林娜!你彆後悔!”

我冇回頭。

我回到暫住的小公寓,女兒在寫作業。

“媽媽,我們什麼時候搬新房子?”

“快了寶貝。”我摸摸她的頭。

“爸爸說新房子有很大的陽台,我可以養花。”

我笑了笑,冇說話。

張勇當然告訴女兒有大陽台。

180平的頂層複式,三個陽台,空中花園。

但那套房子,他要給陳佳。

給我的,是85平的靠馬路的冇有陽台的破房子。

我打開電腦,把這5年的轉賬記錄整理出來。

每個月5萬,整整60個月。

300萬。

這300萬,是夫妻共同財產,是我也有份的錢。

他拿去養小三。

我把證據發給律師朋友。

“可以起訴嗎?”

律師回:“可以。而且很有勝算。”

我關掉電腦。

我有準備。

3.

那天晚上,張勇冇回來。

第二天,他媽給我打電話。

“小娜,聽說你和勇勇吵架了?”

婆婆的語氣很溫和。

“媽,不是吵架,是分房子的事。”

“媽知道,勇勇都跟我說了。”她歎氣,“小娜啊,1號那套房子,勇勇有彆的安排,你就彆爭了好嗎?”

“什麼安排?”

“這個……媽也不太清楚,但是勇勇說很重要。”

“比我和孩子還重要?”

電話那頭沉默了。

“小娜,你嫁到我們家10年,媽待你不薄吧?”

“媽對我很好。”

“那你就聽媽的話,彆鬨了好嗎?”她的聲音變得懇切,“4號那套房子雖然小點,但是夠你和孩子住了,而且以後勇勇也會去看你們的。”

“以後?”我抓住這個詞,“媽,您的意思是,以後張勇不和我住?”

“這個……小娜,你也是成年人了,有些事媽不說你也應該明白。”

我明白了。

他們連離婚的事都計劃好了。

“媽,老房子是我爸媽出的首付,我們一起還了10年貸款,現在拆遷了,我連選房子的權利都冇有嗎?”

“小娜,你爸媽的錢勇勇不是還了嗎?60萬呢,一分不少。”

“那隻是首付的增值,不是全部房款——”

“你還想要多少?”婆婆的語氣變了,“小娜,我們家這些年冇虧待你吧?每月你們交給家裡多少錢?勇勇一個人扛下所有開銷,你那點工資能乾什麼?”

“我那點工資每個月8000,10年96萬——”

“夠了!”她打斷我,“你不要太過分!房子是勇勇的名字,他想給誰就給誰,你一個女人爭什麼爭?”

我愣住了。

這還是那個平時溫柔的婆婆嗎?

“媽,您知道陳佳的事嗎?”

“我……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您知道的對嗎?”

她不說話了。

“媽,張勇在外麵有人,5年了,您知道?”

“小娜……”她的聲音弱下來,“婚姻哪有容易的?男人在外麵有點事,你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就過去了?”

我笑了。

“所以您知道,您也同意他把最好的房子給小三?”

“什麼小三!人家陳佳是勇勇的大學同學,知根知底的!”

“大學同學就能做小三?”

“你彆血口噴人!”婆婆怒了,“陳佳比你懂事,比你會照顧人,勇勇跟她在一起開心,有什麼不對?”

我握著手機的手在抖。

“那我呢?”

“你?”婆婆冷笑,“你一天到晚就知道待在家裡,也不出去工作,也不打扮,勇勇看著你煩不煩?你自己不反省,還怪彆人?”

“我在家帶孩子,做飯洗衣——”

“那是你應該做的!你嫁到我們家,吃我們的用我們的,做點家務不應該嗎?”

我掛了電話。

我坐在沙發上,手還在抖。

原來在他們眼裡,我這10年的付出,是“應該的”。

原來我每天做三餐,洗全家的衣服,照顧孩子,是“吃他們的用他們的”。

原來我月薪8000全交給家裡,10年96萬,是“那點工資”。

我以為我嫁的是一個家庭。

原來我隻是一個免費保姆。

女兒走過來。

“媽媽,你哭了?”

我抹了抹眼淚。

“媽媽冇哭。”

“媽媽,我們是不是搬不了大房子了?”

我抱住她。

“會搬的寶貝,媽媽保證。”

那天晚上,我把這10年的賬算了一遍。

我的工資:8000×12×10=96萬。

我爸媽的首付:50萬。

10年房貸我的部分:3000×12×10=36萬。

總計:182萬。

這是我對這個家的貢獻。

而張勇給陳佳的錢:5萬×12×5=300萬。

這300萬,有一半是我的。

我打開電腦,開始寫起訴狀。

第二天,張勇的妹妹來了。

4.

“嫂子,聽說你要起訴我哥?”張雪坐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

“是的。”

“你瘋了嗎?”她笑了,“你知道打官司多麻煩嗎?而且你能贏?”

“我谘詢過律師了,勝算很大。”

“嗬,勝算很大?”她站起來,“嫂子,我跟你說實話吧,這6套房子,房產證上隻有我哥的名字,你想分?做夢!”

“婚內財產,我有權——”

“你有權什麼?”她打斷我,“這10年我哥養你,養孩子,你出了多少錢?你那點工資夠乾什麼的?”

“我——”

“你什麼你?彆以為我不知道,你每個月就知道買買買,化妝品、衣服,花我哥多少錢?”

“我每月隻有2000塊零花錢!”

“2000還少?”她冷笑,“我一個月才1500,你還有臉抱怨?”

我看著她。

張雪,27歲,大學畢業3年,在一家小公司當文員,月薪3000。

她男朋友是個送外賣的。

“小雪,3號那套90平的房子,是給你的對嗎?”

“那又怎麼樣?”

“你有冇有想過,那套房子市值300萬,你哥直接給你,你不覺得太多了嗎?”

“我是他妹妹!親妹妹!”她理直氣壯,“哥哥給妹妹房子,天經地義!”

“那我是他老婆,結婚10年,他給我最差的房子,也天經地義?”

“你不一樣!”

“哪裡不一樣?”

“你……”她說不出來,索性破罐子破摔,“反正你就是不一樣!我哥願意給我,不願意給你,你能怎麼辦?”

我笑了。

“我能起訴。”

“你敢!”她指著我,“你要是敢起訴,我們全家都不會放過你!”

“全家?”我問,“包括孩子嗎?”

“孩子……”她愣了一下,“孩子當然跟我哥。”

“為什麼?”

“因為我哥有錢啊!”她說得理所當然,“你一個女人,出去租房子住,孩子跟著你受罪?跟我哥多好,大房子,好學校,什麼都不缺。”

“那我呢?”

“你?”她上下打量我,“你離了婚,還想再嫁?做夢吧,帶著孩子,誰要你?”

我看著她。

這個我叫了10年“小雪”的小姑子。

我給她買過生日禮物,給她介紹過工作,她失戀的時候我陪她哭過。

現在她指著我說:“你離了婚,誰要你?”

“小雪,你走吧。”

“你什麼態度?”

“我說,你走吧。”我看著她,“我和你哥的事,不需要你管。”

“你——”她氣得臉紅,“行,你等著,我看你能嘚瑟到什麼時候!”

她走了。

女兒從房間裡出來。

“媽媽,小姑為什麼說你離了婚冇人要?”

我蹲下來,看著她的眼睛。

“寶貝,如果爸爸媽媽分開,你想跟誰?”

她愣住了。

“為什麼要分開?”

“因為……因為我們之間有一些問題。”

“可是……”她的眼淚掉下來,“我想跟爸爸,也想跟媽媽。”

我抱住她。

“對不起寶貝,對不起。”

那天晚上,我一夜冇睡。

我一直在想,我是不是做錯了?

為了一套房子,我要把這個家鬨得雞飛狗跳?

孩子怎麼辦?

如果打官司,孩子會不會恨我?

我打開手機,看見張勇給我發了條訊息:

“林娜,我最後說一次,4號房子你要就要,不要就什麼都冇有。你自己考慮清楚。”

我看著這條訊息。

10年了。

他終於連“老婆”都不叫了,直接叫我的名字。

我想起我們剛結婚的時候。

那時候他還會叫我“老婆”,會給我做早餐,會在下雨天來接我。

什麼時候變的?

是孩子出生後?

是他越來越忙以後?

還是,5年前,他遇見陳佳的時候?

我給律師發了條訊息。

“起訴的事,繼續。”

【2】

5.

一週後,律師把起訴材料遞交給法院。

當天下午,張勇給我打了30個電話。

我一個都冇接。

晚上,他直接來了。

“林娜!你真的起訴了?”他衝進來,臉色鐵青。

“是的。”我很平靜。

“你瘋了嗎?”他抓著我的肩膀,“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

“意味著我要回我應得的東西。”

“你應得什麼?”他吼道,“這10年我養你,養孩子,養我爸媽,全家的錢都是我出的,你出了什麼?你有什麼資格分我的房子?”

“夫妻共同財產,我有權分一半。”

“一半?”他笑了,笑得很可怕,“好啊,那我們連孩子也分一半?你想要什麼?要孩子的頭還是腳?”

“你——”

“我養了這個家10年,我他媽容易嗎?”他的眼睛紅了,“我每天早上6點起床,晚上12點回家,週末還要應酬,我為了誰?還不是為了這個家?現在好不容易拆遷了,我想給自己留一套好房子,你都不同意?”

“那套房子不是給你自己,是給陳佳!”

“對!我就是要給陳佳!”他破罐子破摔,“她懂我,她理解我,她不像你,一天到晚就知道問我要錢,問我要房子!”

“我什麼時候問你要錢了?”

“你冇有?那你現在乾什麼?”他指著我,“你起訴我,不就是要錢?你和那些離婚的女人一樣,就知道分財產!”

我愣住了。

“張勇,我們還冇離婚。”

“早晚的事!”他說,“你既然起訴了,那我們就離婚!孩子歸我,你淨身出戶!”

“你做夢!”

“那你就等著看!”他轉身走了,走到門口又回頭,“林娜,我最後警告你,撤訴。不然,你什麼都得不到。”

他走了。

我坐在地上,腿軟了。

女兒在房間裡,小聲哭。

我走進去,抱住她。

“媽媽,你和爸爸是不是要分開了?”

我不知道怎麼回答。

“寶貝……”

“如果你們分開,我是不是要選一個?”她哭得更厲害,“我不想選,我兩個都要!”

我抱緊她。

“對不起寶貝,對不起。”

那天晚上,我一個人坐在客廳。

我想了很多。

我想起當初嫁給張勇的時候,我爸媽說:“這孩子老實,你嫁給他,媽放心。”

我想起生孩子的時候,他在產房外等了12個小時,孩子出來的時候,他哭了。

我想起女兒第一次叫爸爸,他高興得把孩子舉起來轉圈。

那些美好的回憶,在這一刻,都變成了刀子。

我拿起手機,看見有個陌生號碼發來訊息。

“你就是林娜吧?我是陳佳。”

我手一抖。

“我聽張勇說了,你在爭1號房子?”

我冇回。

她又發來一條:“我勸你彆白費力氣了,那套房子張勇早就答應給我了,你爭不過的。”

我深吸一口氣,打字:“婚內財產,你一個第三者,憑什麼拿?”

“第三者?”她發了個笑臉,“你搞清楚,張勇愛的人是我,你纔是那個多餘的。”

“我和他結婚10年,有結婚證。”

“結婚證有什麼用?他心在我這裡。”她發來一張照片。

是張勇和她的合影,他摟著她,笑得很開心。

我從來冇見過他笑得這麼開心。

“看見了嗎?這纔是真正相愛的樣子。”她又發來一條,“你和他在一起,不過是湊合過日子。我和他在一起,纔是靈魂伴侶。”

我笑了。

“靈魂伴侶?他這5年給你300萬,你是為了靈魂還是為了錢?”

“你——”

“陳佳,我告訴你,1號房子,我一定會爭到。”我打字很快,“不是為了我自己,是為了我女兒,為了我這10年的付出,為了我應得的一切。”

“你爭不到的。”

“那我們法院見。”

我把她拉黑了。

第二天,律師打電話給我。

“林娜,我查到一件事。”

“什麼事?”

“拆遷協議上,有你的簽名。”

“我知道,當時張勇讓我簽的,我也簽了。”

“但是房產證上,隻有張勇的名字。”

“什麼意思?”

“意思是,他在辦房產證的時候,偽造了你的授權書,把你的名字去掉了。”

我愣住了。

“這是違法的對嗎?”

“當然。”律師說,“這叫侵占夫妻共同財產,你可以告他。”

“好,我要告。”

“另外,我調查了他的銀行流水,這5年他給陳佳的錢,總共是312萬。”

“312萬?”

“對,這些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你有權要求返還一半。”

我算了一下。

312萬的一半,是156萬。

加上6套房子的一半,按市值算,大概是1200萬。

我應得的,是600萬+156萬=756萬。

而張勇想給我的,是那套85平的房子,市值200萬。

他想用200萬,打發我這10年。

“律師,我要全力起訴。”

“好,我會儘力。”

掛了電話,我看著窗外。

天開始下雨了。

6.

一個月後,法院開庭前調解。

張勇的父母、妹妹、還有陳佳,全都到了。

律師說:“對方人多勢眾,你要頂住壓力。”

我點點頭。

走進調解室,張勇坐在對麵,陳佳坐在他旁邊。

公婆和小姑子坐在後麵。

調解員說:“雙方都到了,我們開始調解。林娜,你的訴求是什麼?”

“我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我說,“6套房產,我要3套,或者等值補償。另外,張勇這5年給陳佳的312萬,我要求返還156萬。”

“你做夢!”婆婆拍桌子,“那些房子是我兒子的,你憑什麼分?”

“婚內財產,我有權——”

“你有什麼權?”小姑子站起來,“嫂子,你彆太過分!我哥養了你10年,你現在翻臉不認人?”

“我冇有翻臉,我隻是要回我應得的。”

“應得?”陳佳笑了,“你應得什麼?你這10年除了在家待著,你做了什麼?”

我看著她。

28歲,化著精緻的妝,穿著名牌衣服,手上的包至少5萬。

這些東西,都是用我的錢買的。

“我在家帶孩子,做飯洗衣,照顧全家。”

“那是你應該做的!”婆婆說,“你嫁到我們家,不做家務做什麼?”

“我還有工作,每月8000,這10年96萬,全部交給家裡。”

“那點錢算什麼?”公公發話了,“我兒子這10年賺了多少?你那點工資夠買什麼?”

調解員說:“老人家,請不要情緒激動。”

“我怎麼不激動?”公公指著我,“我兒子辛辛苦苦賺錢養家,她現在要分一半?憑什麼?”

“就是!”小姑子說,“嫂子,你要點臉好嗎?我哥對你不好嗎?每個月給你2000零花錢,給你買衣服買化妝品,你還不知足?”

"2000?“我笑了,”你知道張勇每個月給陳佳多少嗎?"

“你彆亂說!”陳佳臉紅了。

“5萬。”我看著在場的所有人,“每個月5萬,5年60個月,總共312萬。”

全場沉默。

公婆看著張勇。

“勇勇,是真的嗎?”婆婆的聲音有點抖。

“媽……”張勇低著頭。

“你拿了300多萬,給外麵的女人?”公公的臉都白了。

“爸,我……”

“你什麼你?”公公站起來,走到張勇麵前,啪一個耳光。

“你個畜生!”

全場更安靜了。

我冇想到公公會打他。

“爸……”張勇捂著臉。

“你還叫我爸?”公公氣得發抖,“家裡的錢,你拿去給外麵的女人?你對得起林娜嗎?對得起孩子嗎?”

“我……”

“爸,你彆生氣。”婆婆拉著公公,“勇勇也不容易,他工作壓力大,有點事也正常——”

“正常?”公公甩開她的手,“你還護著他?300萬!咱們家拆遷的錢,他全給了外麵的女人!你說這正常?”

“那也不能分給林娜啊!”婆婆急了,“那些房子是我們家的,不能給外人!”

“我不是外人,我是他老婆,結婚10年!”

“你馬上就不是了!”小姑子說,“我哥要和你離婚,你聽見冇有?”

“離婚可以,但財產要分清楚。”

“你——”

調解員敲桌子:“請大家安靜!我們是來調解的,不是來吵架的!”

公公坐下,深吸了幾口氣。

“林娜,你說,你想要什麼?”

“我要3套房子,或者等值的600萬現金。”我說,“另外,張勇給陳佳的312萬,我要回156萬。”

“不可能!”婆婆說,“那些錢已經花了!”

“花了也要還!”公公說,“勇勇,你自己做的事,你自己解決!”

“爸……”張勇看著公公,“那些錢我哪有?都給陳佳了……”

“那就讓陳佳還!”

陳佳臉色變了。

“憑什麼讓我還?”

“因為你拿了不該拿的錢!”公公說,“那是夫妻共同財產,你拿了,就要還!”

“我不還!”陳佳站起來,“那是張勇給我的,憑什麼還?”

“你——”公公指著她,氣得說不出話。

調解員說:“陳佳小姐,請注意你的身份,你不是這個案子的當事人。”

“我怎麼不是?”陳佳笑了,“張勇馬上就要和她離婚,然後娶我,1號那套房子,是我們的婚房!”

全場又是一靜。

我看著張勇。

他低著頭,不說話。

“張勇。”我叫他。

他抬起頭。

“你真的要娶她?”

他沉默了幾秒。

“林娜,我們不合適。”

“哪裡不合適?”

“性格不合,三觀不合,什麼都不合。”他說,“這10年我們都不快樂,你也感覺到了吧?”

“我感覺到你每天早出晚歸,我感覺到你越來越不回家,我感覺到你看我的眼神越來越冷漠。”我看著他,“但我以為你隻是工作累,我以為你隻是壓力大,我從來冇想過,你是因為外麵有人了。”

“林娜……”

“你知道女兒昨天問我什麼嗎?”我的眼淚掉下來,“她問我,如果爸爸媽媽分開,我是不是要選一個?她說,她兩個都要。”

張勇的眼睛紅了。

“孩子……”

“你為了陳佳,連孩子都不要了?”

“我要孩子!”他突然說,“孩子必須跟我!”

“為什麼?”

“因為你養不起!”婆婆說,“你一個女人,出去租房子住,拿什麼養孩子?孩子跟勇勇,有大房子,有好學校,什麼都不缺!”

“可是冇有媽媽。”我看著婆婆,“你是女人,你不懂女兒需要媽媽嗎?”

婆婆不說話了。

調解員說:“關於孩子的撫養權,我們可以單獨討論。現在先談財產分割。”

“冇什麼好談的!”小姑子說,“房子是我哥的,一套都不會分給你!”

“那就開庭。”我站起來,“法院見。”

我走出調解室。

律師跟出來:“林娜,你冇事吧?”

“我冇事。”我抹掉眼淚,“我們準備開庭吧。”

“好。”

走出法院,天還在下雨。

我站在雨裡,想起剛纔在調解室的場景。

全家人,包括小三,都站在張勇那邊。

隻有我一個人。

但我不後悔。

我要給女兒一個交代。

要讓她知道,媽媽為了她,為了這個家,拚到了最後一刻。

7.

開庭前一週,公婆請我吃飯。

“小娜,來坐。”婆婆的態度又變溫和了。

我坐下。

“媽今天請你來,是想和你談談。”婆婆拉著我的手,“這次的事,是勇勇不對,媽知道你委屈了。”

我冇說話。

“但是小娜,你想想,如果真的鬨上法庭,對誰都不好。”公公說,“孩子怎麼辦?以後在學校,同學問起來,怎麼說?”

“那就說實話。”我說,“爸爸出軌了,爸爸媽媽離婚了。”

“你——”婆婆臉色變了,“你怎麼能這麼說?這讓勇勇怎麼做人?”

“他做的事,難道不該承擔後果嗎?”

“小娜,勇勇已經認錯了。”公公說,“他說他會和陳佳斷,以後好好過日子。”

我笑了。

“你們信嗎?”

“我們是他爸媽,當然信。”

“那1號房子呢?他願意給我嗎?”

公婆對視一眼。

“小娜,1號那套……確實太大了,你和孩子住,有點浪費。”婆婆說,“要不這樣,2號那套120平的,給你和孩子,怎麼樣?”

“原本2號是給你們住的對嗎?”

“對,但是我們老了,住哪裡都一樣。”

“那1號呢?”

“1號……”婆婆猶豫了一下,“給勇勇和小雪。”

“小雪不是已經有3號了嗎?”

“3號太小了,小雪明年要結婚,90平的房子不夠。”

我明白了。

所謂的調解,隻是換了一種方式,讓我放棄1號房子。

“媽,我問你一個問題。”我看著婆婆,“如果是你,老公出軌,把最好的房子給小三,把最差的給你,你會同意嗎?”

婆婆不說話了。

“如果是你,為這個家付出了10年,每天做飯洗衣帶孩子,結果拆遷了,你連選房子的權利都冇有,你會甘心嗎?”

“小娜……”

“我知道你們心疼張勇,他是你們的兒子。”我站起來,“但我也是人,我也有尊嚴,我也需要被尊重。”

“你這是什麼態度?”公公拍桌子,“我們好心好意請你吃飯,你就這麼對我們?”

“對不起,我吃不下。”我轉身離開。

走出餐廳,我接到律師的電話。

“林娜,有個情況。”

“什麼情況?”

“張勇在轉移財產。”

“什麼?”

“他把300萬拆遷款,分批轉給了他妹妹和父母。”

我愣住了。

“他想把錢藏起來,開庭的時候說冇錢?”

“應該是。”律師說,“但是我們有銀行流水,可以追回來。”

“那就追!”

“還有一件事。”律師說,“張勇在申請孩子的撫養權,他找了一家很好的律師。”

“他想搶孩子?”

“是的。”

我掛了電話,手在抖。

他要把錢藏起來,還要把孩子搶走。

然後讓我淨身出戶。

我打電話給張勇。

“你在轉移財產?”

他沉默了。

“林娜,你不要逼我。”

“我逼你?”我笑了,“是你出軌,是你要離婚,是你要把最好的房子給小三,現在你說我逼你?”

“我冇有選擇!”他吼道,“你逼得我冇有選擇!”

“那好,我們法院見。”

“林娜,我警告你,如果你繼續鬨,孩子也彆想要!”

“你敢!”

“我有什麼不敢的?”他的聲音很冷,“我有房子,有錢,有工作,法院會把孩子判給我。你呢?你有什麼?”

我掛了電話。

我坐在路邊,開始哭。

他說得對。

我冇有房子,冇有錢,如果離婚,我連女兒都保不住。

我給律師打電話。

“如果打撫養權官司,我能贏嗎?”

律師沉默了。

“林娜,實話說,有點難。”

“為什麼?”

“因為張勇確實有更好的經濟條件。”律師說,“雖然你是母親,但是法院會考慮孩子的生活質量。”

我明白了。

我輸了。

在這場戰爭裡,我從一開始就輸了。

因為我冇有錢,冇有房子,冇有任何籌碼。

那天晚上,我一個人坐在女兒的房間。

看著她睡著的樣子,眼淚止不住。

我想起她剛出生的時候,那麼小,那麼軟,在我懷裡哭。

我想起她第一次叫媽媽,我高興得哭了。

我想起她第一次上幼兒園,抱著我的腿不放,說:“媽媽我不想去,我要和你在一起。”

現在,她可能要和我分開了。

我走出房間,打開電腦。

我要做最後的努力。

我要找到能證明我也能養活孩子的證據。

我要讓法院知道,我是一個好媽媽。

我不會放棄。

8.

開庭前一天,婆婆帶著全家人來了。

“小娜,我們今天來,是想和你好好談談。”婆婆坐在沙發上。

張勇也來了,還有陳佳。

“你們來乾什麼?”

“來勸你。”小姑子說,“嫂子,你彆鬨了好嗎?明天就要開庭了,你撤訴吧。”

“為什麼要撤訴?”

“因為你贏不了!”陳佳說,“張勇的律師說了,你根本冇有證據證明你對這些房產有貢獻。”

“拆遷協議上有我的簽名,這不是證據?”

“那隻能證明你同意拆遷,不能證明你對房產有貢獻。”婆婆說,“小娜,你就算了吧,我們也不想把事情鬨大。”

“你們不想鬨大?”我笑了,“是你們先要離婚,先要分房子,現在說不想鬨大?”

“林娜!”張勇站起來,“你適可而止!我已經說了,給你2號那套120平的,你還想要什麼?”

“我要1號!”

“不可能!”他吼道,“那套房子我不會給你!”

“為什麼?因為你要給陳佳?”

“對!我就是要給她!”他破罐子破摔,“我愛她,我想和她在一起,我想給她最好的,這有錯嗎?”

“當然有錯!”我也吼起來,“她是第三者!她破壞了我們的家庭!你把夫妻共同財產給她,就是侵占我的權益!”

“你的權益?”陳佳冷笑,“你有什麼權益?你這10年除了在家待著,你做了什麼?”

“我在家帶孩子!照顧全家!我每天早上5點起床做早餐,晚上10點才睡覺,我有工作,我每月8000全交給家裡,我——”

“夠了!”婆婆打斷我,“你就彆說了!你那點付出算什麼?勇勇這10年賺了多少?你那點工資夠乾什麼的?”

“那也是我的勞動!”

“你的勞動?”小姑子笑了,“嫂子,你知道保姆多少錢一個月嗎?3000塊!你拿8000的工資,還想分幾百萬的房子?你不覺得可笑嗎?”

我看著她們。

婆婆,小姑子,還有陳佳,她們站成一排,看著我,眼裡都是輕蔑。

“你們……你們就是這麼看我的?”

“我們怎麼看你不重要。”公公說,“重要的是,你要認清現實。你爭不過我們的,你一個女人,拿什麼爭?”

“我有法律!”

“法律?”婆婷笑了,“你以為法院會幫你?做夢!張勇的律師說了,這種案子,女方最多拿30%的財產,你以為你能拿一半?”

“那我也要爭!”

“你爭什麼爭?”婆婆突然站起來,指著我,“林娜,你彆敬酒不吃吃罰酒!今天我們好好和你說,你要是不聽,明天開庭,你什麼都得不到!”

“我——”

“你彆說了!”公公也站起來,“我們今天來,是給你最後一次機會!2號房子,120平,市值400萬,給你!孩子歸勇勇,你每個月可以探望!其他的,你彆想了!”

“為什麼孩子要歸他?”

“因為他有條件養孩子,你冇有!”小姑子說,“你自己想想,你離了婚,出去租房子住,拿什麼養孩子?孩子跟勇勇,有大房子,有好學校,有陳佳照顧——”

“照顧?”我打斷她,“讓小三照顧我女兒?”

“陳佳不是小三!”張勇吼道,“她是我愛的人!她比你懂事,比你會照顧人,孩子跟著她,比跟著你強一百倍!”

我愣住了。

我看著張勇。

他的眼裡,全是對我的厭惡。

“你……你真的這麼想?”

“對!我就是這麼想!”他走到我麵前,“林娜,你知道我這10年過得有多痛苦嗎?每天回家看見你那張臉,我就煩!你除了抱怨,還會什麼?你除了要錢,還會什麼?”

“我從來冇有要過錢……”

“你冇有?那你現在乾什麼?你不就是要錢嗎?”他冷笑,“你和那些離婚的女人一樣,就知道分財產!噁心!”

我的手在抖。

“你說我噁心?”

“對!我就是這麼想的!”

“好。”我深吸一口氣,“那我們法院見。”

“你——”

“都出去!”我指著門,“都給我出去!”

“林娜,你彆後悔!”婆婆說。

“我不會後悔!”

他們走了。

陳佳走到門口,回頭看了我一眼,笑了。

“林娜,你輸了。”

她說完,挽著張勇的手臂,走了。

我坐在地上。

女兒從房間裡出來。

“媽媽……”

她走過來,抱住我。

“媽媽彆哭。”

我抱著她,淚流滿麵。

那天晚上,我想了很多。

我想過放棄。

給我120平的房子,我不爭了,我帶著女兒好好生活。

但是我又想起陳佳的那個笑容。

她說:“林娜,你輸了。”

我不甘心。

我為這個家付出了10年,我冇有輸。

我打開電腦,再次整理所有的證據。

轉賬記錄,聊天記錄,拆遷協議,婚前出資證明,10年的工資流水。

我要在法庭上,讓所有人看見,我不是那個“什麼都不做”的女人。

我是林娜。

我是一個母親,一個妻子,一個為家庭付出了10年的女人。

我不會放棄。

9.

開庭。

法庭上,張勇坐在對麵,西裝筆挺。

陳佳冇有來,但婆婆和小姑子坐在旁聽席。

法官說:“原告方,請陳述你的訴求。”

我站起來。

“尊敬的法官,我叫林娜,我和張勇結婚10年,2024年3月,我們的老房子拆遷,獲得6套安置房和300萬現金補償。但是,我丈夫在未經過我同意的情況下,將最好的1號房產私自承諾給第三者,將其他房產分給父母和妹妹,隻給我最差的4號房產。我認為這侵犯了我的合法權益,要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我的律師補充:“我們有證據證明,被告在婚內與陳佳保持不正當關係長達5年,期間轉賬給陳佳312萬元,這些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外,被告在辦理房產證時,偽造原告授權書,將6套房產全部登記在自己名下,涉嫌侵占夫妻共同財產。”

律師把證據材料遞給法官。

轉賬記錄,聊天記錄,銀行流水,全部列印出來,厚厚一疊。

法官看了一會兒,抬起頭。

“被告方,你有什麼要說的?”

張勇的律師站起來:“尊敬的法官,首先,我方承認被告在婚姻期間有過失,但是原告誇大了事實。被告這10年是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原告雖然有工作,但收入微薄,對家庭貢獻有限。另外,6套房產是拆遷所得,原房產登記在被告名下,理應由被告主導分配。”

“反對!”我的律師說,“原房產雖然登記在被告名下,但首付款50萬是原告父母出的,這有銀行轉賬記錄為證!而且10年房貸,原告每月還款3000元,總計36萬元,這些都是原告對房產的貢獻!”

律師把證據遞上去。

我爸媽當年的轉賬記錄,我這10年的還款記錄,全部都在。

法官看完,問張勇:“被告,原告父母的50萬首付款,你怎麼解釋?”

張勇站起來:“我已經還了,去年給了原告母親60萬。”

“但那不是首付款,那是你說的‘欠款’!”我說,“我媽根本不知道那是什麼錢!”

法官說:“原告父母需要出庭作證。”

“我媽明天就到。”我說。

法官點點頭,繼續看材料。

“被告給陳佳轉賬312萬,這筆錢你怎麼解釋?”

張勇的律師說:“那是被告的個人贈與,與原告無關。”

“無關?”我的律師說,“法官,這312萬來自被告的工資賬戶,而被告的工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未經原告同意,私自贈與他人,這是嚴重侵占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

法官看著張勇:“被告,你贈與陳佳這筆錢,原告知道嗎?”

張勇不說話了。

“回答問題!”法官說。

“不知道。”張勇小聲說。

“那你為什麼要瞞著原告?”

“因為……因為我知道她會反對。”

“所以你就私自轉走300多萬?”

“我……”

法官搖搖頭,繼續看材料。

“關於房產證辦理,被告確實偽造了原告的授權書?”

張勇的律師說:“我方認為這隻是手續上的瑕疵,不影響房產分配。”

“瑕疵?”我的律師說,“偽造簽名是瑕疵?這是犯罪!”

法庭上,爭論了3個小時。

最後,法官宣佈:“今天的庭審到此結束,下次開庭時間另行通知。雙方回去等訊息。”

走出法庭,我的腿都軟了。

律師說:“你表現得很好,我們勝算很大。”

“真的嗎?”

“真的。”律師說,“證據很充分,法官明顯偏向你。”

我鬆了一口氣。

走出法院,我看見張勇和他的律師站在門口。

婆婆衝過來,指著我:“你滿意了?你滿意了嗎?非要把事情鬨到法院,現在好了,全家都丟臉了!”

“媽,這不是我想的——”

“你彆叫我媽!”婆婆打斷我,“從今天開始,你不是我們家的人了!勇勇會和你離婚,孩子也不會給你!”

“孩子是我的!”

“那你就等著看!”小姑子說,“我哥的律師說了,撫養權官司你贏不了!”

“我……”

律師拉住我:“彆理他們,我們走。”

我跟著律師走了。

回到家,我給女兒打電話。

她在我媽那裡。

“媽媽,你什麼時候來接我?”

“快了寶貝,媽媽很快就來接你。”

“媽媽,我想你了。”

“媽媽也想你。”我的眼淚掉下來,“寶貝,你要乖乖的,等媽媽。”

掛了電話,我坐在沙發上。

我的律師發來訊息:“林娜,有個好訊息。”

“什麼好訊息?”

“法院調查了張勇的財產,發現他確實在轉移資產,把300萬分批轉給了父母和妹妹。法院已經凍結了那些賬戶。”

“真的?”

“真的。”律師說,“而且法官說了,如果查實張勇偽造簽名和惡意轉移財產,他可能要承擔更嚴重的後果。”

我笑了。

這是開庭以來,我第一次笑。

那天晚上,我睡了個好覺。

10天後,第二次開庭。

10.

第二次開庭,我媽來了。

“媽,您彆緊張,就實話實說。”

“我知道。”我媽拉著我的手,“媽相信你,你不是那種亂來的孩子。”

進入法庭,我媽坐在證人席。

法官問:“你是原告林娜的母親?”

“是的。”

“10年前,你為女兒女婿的房子出過首付款嗎?”

“出過,50萬。”

“這筆錢是借的還是贈與的?”

“是借的。”我媽說,“當時我們說好了,他們有錢了就還給我們。”

“那被告去年給你的60萬,是還款嗎?”

“不是。”我媽搖頭,“他說那是感謝我們這些年對他們的照顧,讓我們買點好東西,不要告訴林娜,說是給她驚喜。”

“所以,50萬首付款,被告並冇有還?”

“冇有。”

法官點點頭,看向張勇:“被告,你有什麼要說的?”

張勇站起來:“法官,我是還了,隻是我媽理解錯了。”

“我冇有理解錯!”我媽急了,“你就是說那是感謝款,不是還我們的錢!”

“媽——”

“你彆叫我媽!”我媽指著他,“我女兒嫁給你10年,你就這麼對她?你還是個人嗎?”

“請證人冷靜!”法官敲錘子。

我媽坐下,眼淚掉下來。

法官繼續問:“被告,你在辦理房產證時,為什麼不加上原告的名字?”

“因為……因為我想自己控製財產。”張勇低著頭。

“你知道這是違法的嗎?”

“我……”

“回答問題!”

“我知道。”張勇的聲音很小。

法庭上一片安靜。

法官看著張勇:“被告,你在婚姻期間,與陳佳保持不正當關係5年,期間轉賬312萬,這筆錢你打算怎麼處理?”

“我……”張勇不說話了。

法官說:“根據《民法典》第1092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官,我冇有想侵占——”

“你給第三者轉賬312萬,還不叫侵占?”法官打斷他,“你偽造原告簽名辦房產證,還不叫侵占?你轉移300萬拆遷款給父母和妹妹,還不叫侵占?”

張勇不說話了。

法官繼續說:"本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在婚姻期間,有過錯方,且惡意轉移、隱藏夫妻共同財產,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現在宣佈判決:

第一,6套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考慮到原告父母出資50萬未歸還,以及被告過錯,原告分得1號、2號、5號房產,被告分得3號、4號、6號房產。

第二,拆遷款300萬,被告已轉移給父母和妹妹,限期追回,原告分得180萬,被告分得120萬。

第三,被告給陳佳轉賬的312萬,屬於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原告有權要求陳佳返還156萬。

第四,關於孩子撫養權,考慮到孩子年齡和母親的撫養能力,孩子隨原告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5000元,並享有探望權。

判決完畢!"

法庭上,一片寂靜。

我愣住了。

我贏了?

我真的贏了?

我的律師拍拍我的肩膀:“恭喜你。”

我轉過頭,看見婆婆和小姑子坐在旁聽席,臉色鐵青。

張勇低著頭,一句話都冇說。

走出法庭,我媽抱住我。

“女兒,你受苦了。”

“媽……”我哭了。

我終於哭了。

這10年的委屈,在這一刻,全部釋放出來。

律師說:“林娜,判決還冇生效,對方有上訴期。不過根據我的經驗,這個判決已經很公正了,二審改判的可能性很小。”

“謝謝你。”

“不客氣,這是你應得的。”

回到家,我給女兒打電話。

“寶貝,媽媽有好訊息告訴你。”

“什麼好訊息?”

“我們有房子了,很大的房子,有陽台,可以養花。”

“真的嗎?”她高興得跳起來,“媽媽你冇騙我?”

“冇騙你,媽媽永遠不會騙你。”

那天晚上,我站在窗前。

看著外麵的夜景,想起這3個月的經曆。

從發現張勇出軌,到分房子的矛盾,到調解,到開庭,到判決。

我一個人,對抗了整個家族。

我冇有輸。

我證明瞭,一個女人,一個母親,也可以為自己爭取應得的東西。

我證明瞭,付出不會白費,正義也許會遲到,但不會缺席。

我打開手機,看見一條陌生簡訊。

“林娜,恭喜你贏了官司。不過你覺得你真的贏了嗎?張勇還愛你嗎?孩子會怪你嗎?你接下來的日子,會好過嗎?”

是陳佳發來的。

我看著這條簡訊,笑了。

我回覆:“陳佳,我贏的不是張勇,不是房子,也不是錢。我贏的是我自己的尊嚴。至於張勇愛不愛我,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和女兒有了一個家,一個真正屬於我們的家。你說我接下來的日子會不會好過?我可以明確告訴你,會的,一定會的。因為我不用再看任何人的臉色,不用再為了維持所謂的婚姻而委屈自己。我自由了,這就是最大的勝利。”

我發送了訊息,然後把她拉黑。

從今天開始,我要翻開新的一頁了。

11.

判決生效後,張勇冇有上訴。

律師說:“他的律師勸他彆上訴了,二審改判的可能性幾乎為零,而且如果法院查實他偽造簽名的事,他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那財產什麼時候能拿到?”

“房產過戶需要一個月,拆遷款追回需要兩個月,陳佳那156萬……可能要打官司。”

“那就打。”

“好。”

一個月後,1號、2號、5號房產過戶到我名下。

我拿著房產證,站在1號房子的門口。

180平,頂層複式,三個陽台,空中花園。

這就是張勇當初要給陳佳的房子。

現在,是我的了。

我打開門,裡麵還是空的。

但是陽光透過落地窗灑進來,很溫暖。

女兒跑進來:“媽媽!這裡好大!”

“喜歡嗎?”

“喜歡!”她跑到陽台,“媽媽你看,我可以在這裡養好多花!”

我笑了。

“對,我們可以養好多花。”

我給裝修公司打了電話,開始設計新家。

兩個月後,拆遷款的180萬到賬了。

我用這筆錢,還清了我爸媽的50萬,剩下的130萬,存起來,作為我和女兒未來的保障。

5號房是商鋪,70平,我出租出去,每月租金8000。

加上我自己的工作收入8000,我每月有16000的收入。

足夠我和女兒生活了。

又過了一個月,律師說:“陳佳那邊,我們起訴了。”

“她怎麼說?”

“她說那是張勇贈與的,她冇有義務返還。”

“那法院怎麼說?”

“法院說,贈與是用夫妻共同財產,未經你同意,贈與無效,必須返還。”

“那就好。”

又過了3個月,法院判陳佳返還156萬,分12個月還清。

陳佳上訴了,但二審維持原判。

她冇辦法,隻 ɯd 能開始還錢。

每個月13萬,她還了3個月後,還不起了。

律師說:“她在賣房子,用來還你的錢。”

我笑了。

“她不是說張勇給她的錢是‘愛的證明’嗎?現在看來,愛的證明要用房子來還。”

律師也笑了:“所以說,不義之財,拿不住。”

半年後,156萬全部到賬。

我用這筆錢,給女兒買了教育基金,還給自己買了一份保險。

一年後的某一天,我在小區門口遇見了張勇。

他開著一輛舊車,看起來憔悴了很多。

“林娜。”他叫住我。

“有事嗎?”

“我……我想看看孩子。”

“週六下午3點,按照判決,你可以探望。”

“我知道,但是我想多看看她。”

“那你要提前預約。”

“林娜……”他看著我,“你恨我嗎?”

我想了想。

“不恨了。”我說,“我曾經很恨你,恨你出軌,恨你對我不公,恨你把最好的給了彆人,把最差的給了我。但是現在,我不恨了。”

“為什麼?”

“因為如果不是你這麼做,我不會發現,原來我可以一個人過得這麼好。”我看著他,“張勇,謝謝你,讓我重新認識了自己。”

他愣住了。

“你……你過得好嗎?”

“很好。”我笑了,“女兒很健康,我的工作也很順利,房子裝修好了,很漂亮,陽台上種滿了花。”

“那就好。”他低下頭,“林娜,對不起,我當初不應該那樣對你。”

“過去的事就過去了。”我說,“你好好照顧自己吧。”

我轉身離開。

走了幾步,他在後麵喊:“林娜!你知道嗎,我現在很後悔!”

我停下腳步,冇有回頭。

“我和陳佳分手了,她要的隻是錢,從來不是我。”他的聲音有點哽咽,“我失去了你,失去了家,失去了孩子,什麼都冇了。”

我沉默了一會兒。

“張勇,這就是你當初選擇的代價。”我說,“你要的是自由,是激情,是陳佳,現在你得到了,也失去了。這很公平。”

我走了。

這次,我冇有再回頭。

12.

一年後。

我坐在1號房子的陽台上,喝著茶。

陽光很好,女兒在旁邊寫作業。

“媽媽,你在想什麼?”

“在想這一年的變化。”

“我們現在很幸福對嗎?”

“對。”我摸摸她的頭,“很幸福。”

這一年,我升職了,現在月薪12000。

加上商鋪租金8000,我每月收入20000。

我給自己買了一輛車,帶女兒去旅遊了兩次。

我們去了三亞,去了北京,看了大海,爬了長城。

女兒在新學校適應得很好,交了新朋友,成績也進步了。

我媽偶爾會來住幾天,幫我照顧孩子。

我爸說:“女兒,你現在才活得像個人樣。”

我笑了。

是的,我現在才活得像個人樣。

不用看任何人的臉色,不用為了所謂的家庭和諧而委屈自己。

我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工作,自己的存款,自己的生活。

我和女兒,就是一個完整的家。

至於張勇,聽說他現在住在那套85平的4號房子裡。

那套當初他要分給我的,靠馬路的,噪音大的,采光差的房子。

聽說他每天都被車流聲吵醒,聽說他後悔了。

但這些,都和我無關了。

女兒抬起頭:“媽媽,今天有個同學問我,你爸爸媽媽離婚了,你難過嗎?”

“你怎麼說?”

“我說,我一點都不難過。”她笑了,“因為我有一個很愛我的媽媽,這就夠了。”

我抱住她。

“媽媽也很愛你,寶貝。”

手機響了。

是一個陌生號碼發來的訊息。

“林娜,我是陳佳。我想和你說聲對不起,我當初不應該插足你們的婚姻。我現在明白了,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強求也不會幸福。張勇和我在一起後,我才發現,他根本不是我想象的那樣。他自私,摳門,脾氣差,和你在一起的時候至少還會裝,和我在一起連裝都不裝了。我現在也明白了,你當初為什麼那麼辛苦,因為他就是那樣的人。現在我們分手了,我也要還你錢,我這輩子都不想再見到他。對不起,林娜,是我當初瞎了眼。”

我看著這條訊息,笑了。

我冇有回覆,直接刪除了。

有些人,有些事,不值得浪費時間。

女兒說:“媽媽,你在笑什麼?”

“冇什麼,就是想起一件好玩的事。”

“什麼事?”

“你以後長大了就知道了。”我揉揉她的頭,“現在,你隻要知道,媽媽很愛你,我們會一直幸福地生活下去。”

“嗯!”

陽光灑在我們身上,暖洋洋的。

遠處的天空,有幾隻鳥飛過。

我想起一句話:

有些路,必須一個人走。

有些苦,必須一個人扛。

但走過了,扛過了,你會發現,你比自己想象的要強大得多。

我拿起手機,拍了一張陽台的照片。

花開得正好,陽光正好,一切都剛剛好。

我發了個朋友圈:

“新生活,真好。”

下麵很快有人點讚,有人評論。

我看著那些祝福的話,心裡暖暖的。

女兒說:“媽媽,我寫完作業了,我們出去玩吧?”

“好啊,想去哪裡?”

“我想去公園,看花!”

“那走吧。”

我拉著女兒的手,走出家門。

電梯裡,女兒問:“媽媽,我們會一直這麼幸福嗎?”

“會的。”我肯定地說,“一定會的。”

電梯門開了,陽光灑進來。

我們走進了陽光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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