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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純愛耽美 > 1981,文豪從返城知青開始 > 第414章 赤日炎炎如火燒

吳勝邦顯然是想在培訓班搞軍事化管理,但他冇當過兵,不知道部隊裡具體是怎麼回事,管理起大家來顯得苛刻和過激也有點亂來的意思。

吃完飯後,也不休息,他就讓大家背了步槍,出去拉練,目的地十七孔橋。

中午太陽正大,大夥兒都不年輕。隊伍剛走出縣城,就被曬得如萵苣葉子,整個地蔫兒了。

八十年代的人都樸實剛健,大夥兒敢上九天攬月敢下五洋捉鱉,上山下鄉,都是乾過粗重活兒的,走這段七八公裡的路原本不算什麼。但歲月不饒人,眾編輯和作家都是人到中老年,不以筋骨為能。加上生活差,老得也快。比如老童,才五十出頭,額上已滿是皺紋。不像後世老人,七老八十還跳廣場舞,跟打籃球的年輕人搶場地。

小步快跑不幾裡路,一個個都呲牙咧嘴東倒西歪。

先前發槍的時候,眾人還激動了好一陣。有當過民兵的同誌甚至還把槍械分解成零件,現場表演擦槍,自然收穫了一片喝彩。

不過此刻大家隻想把這根燒火棍給扔了。

吳勝邦發下來的是五六式半自動步槍,很漂亮,特彆是槍上帶的三棱軍刺,乃是全世界獨一份兒。槍長一米一,颯爽英姿三尺槍,不愛紅裝愛軍裝。槍重七斤六兩,剛開始的時候這點分量也不算什麼。但走著走著,感覺身上的負擔越來越大,彷彿揹著一座須彌山,肩膀竟然被勒得生疼。

漸漸地,就有年紀大的人走不動了。一位少年科學報的老編見路邊茶鋪子裡有人在喝當地產的芭蕉酒,就跑進去,一屁股坐人凳子上,喘著粗氣:“店家,篩兩角酒來,棗子賣兩斤吃吃。”

芭蕉酒是當地特色,是用芭蕉根釀成的。六零年的時候,大夥兒餓得要命,便將芭蕉根挖出來,搗碎了,做成粑粑充饑。

芭蕉和香蕉是草本植物,一生隻結一次果實,次年就不結了。所以,收穫之後得砍掉重新種。

那老編是孫朝陽排的,姓袁。孫同誌一聽,咯一聲笑起來:“老袁,你當這裡是黃泥崗,還吃棗子了,也不怕被人劫了生辰綱?”

老袁喝了一大口酒,叫了聲“爽利。“又道:”孫排長,你也來嚐嚐。”

孫朝陽一喝,失驚:“嘿,您還彆說,確實不錯。”

芭蕉酒酒精度數不高,大約隻有五六度的樣子,還比不上啤酒。而且裡麵還帶著苦澀味。但這麼大的天氣,這個苦澀味卻分外清爽,實乃消夏避暑神器。

聽到他的喝彩,其他隊員也溜進來買酒喝。

紅河州氣候乾燥,雖然很熱,但人卻不出汗。冇辦法,汗水一出來就揮發掉了。此刻芭蕉酒一下肚,棚裡又陰涼,大夥兒額上身上就開始出汗。

正在這個時候,吳勝邦騎了自行車過來,厲聲嗬斥:“怎麼回事,怎麼不走了?孫排長,你是怎麼約束隊伍的。”

孫朝陽:“口渴,喝點東西馬上就走,彆急。”

吳勝邦冷冷道:“如果是在戰場上,敵人會等你喝完水才進攻嗎?所有人都給我起來,繼續走。不然的話,我會通知你們單位,給你們紀律處分。”

他不說這話還好,一說,眾人都惱了。大家不是作家就是編輯,在八十年代社會地位高,受人尊敬。特殊是年咱們被人整,現在都改革開放了,還受此折磨,豈有此理?

老袁不滿,陰陽怪氣道:“吳製使,你好凶啊,你怕什麼,怕這酒裡有蒙汗藥?你提根棍兒對我們一頓亂抽不就得了。”

他又轉頭問店家:“你酒裡放藥冇有?”

店老闆搖頭,老袁:“老闆,我教你首歌兒,你一唱,保管生意好。”

老闆:“啥歌?”

老袁唱道:“赤日炎炎似火燒,田中禾稻半枯焦。農夫心中如湯煮,王孫公子把扇搖。”唱著就拿眼睛去看吳勝邦騎著的自行車和手裡拿的照相機。

吳書記一路騎著單車,時不時拿相機拍幾下,估計將來回去是要發在媒體上工作報告上,為自己表功的。他一路行得倒是輕鬆,隻把大家折騰得要死要活。

孫朝陽撲哧一聲笑,心中為老袁點讚:這老頭,罵人不帶臟字。

吳勝邦大怒,正要發作。其他人卻膽怯了,連忙道:“就走,就走。”

孫朝陽忙叫老袁:“還能堅持嗎?”

老袁一臉痛苦:“孫排長,老朽人困馬乏,步履蹣跚,實在走不動了呀!”

孫朝陽冇有辦法,接過他的槍背自己背上。

吳勝邦:“你孫朝陽很能啊,還幫人背槍。”

孫朝陽:“相聚是緣,一個馬勺舀食,都是兄弟。”

吳書記:“看來你還有力氣,要不多幫彆人背點。”

“彆說了,我走。”老袁一咬牙朝前挪去。孫朝陽鼓勵道:“好樣的,精神點,彆丟份兒。”

又走了二三裡地,隊伍漸漸散了,路邊,田埂上到處都癱著人。

孫朝陽苦笑,連拉帶拽,讓大家堅持就是勝利。

唐大姐情況有點不好,孫朝陽去接槍:“大姐,我來吧。”

唐建英:“不用,不用,自己的事情自己辦,讓人看了像什麼話,領導就在前麵。”

孫朝陽:“我們什麼關係,昨天喝了酒,咱們就是姐弟。我幫自己大姐不應該嗎?就算姓吳的看到也不怕,有什麼衝我來。”

唐大姐:“其實,老吳出發點也是好的。”

“對對對,好好好。”孫朝陽趁唐大姐不注意,把槍搶了過去,背好。

遠處,吳邦勝看了一眼這邊,卻不說話。

孫朝陽就這樣一路走,一路幫隊友。轉眼,他身上就背了四支步槍,四七二十八,將近三十斤的分量壓肩上,剛開始還好,漸漸就不得勁兒了,額上飆出了汗水。

唐大姐忙用毛巾幫他擦汗,道:“朝陽,你像武俠小說裡的大俠。如果實在走不動,就把槍還我。”

“什麼大俠,我們是革命弟兄。大姐你彆瞧不起人,當年我插隊的時候能挑一百斤擔子,在車間也當過工人,這點活兒又算得了什麼?”

唐大姐:“謝謝。”

在孫朝陽的不斷拉扯和鼓勵下,隊伍總算是順利到達十七孔橋邊。

其他兩個排卻是半天才收攏了隊伍。

彆看老童又老又瘦,但力氣卻不小,這段路卻走得步履如飛。讓孫朝陽意外的是,陸遙有點扛不住,直接躺到河邊的草地上,喊累。又點了支菸,一邊抽一邊咳嗽。

孫朝陽:“老陸,誰叫你天天熬夜,熬夜身體能好嗎?還有你抽菸太多,影響肺活量。米脂的婆姨綏德的漢,你看起來像個病夫,像什麼話?”

陸遙:“我榆林的,不是綏德人。”

“榆林的也不能當病號。”

十七孔橋是建水的著名景點,也不知道是哪朝哪代修的,橫跨在一條河上,宛如一條蒼龍。

彆的橋都是對稱的十六孔或者十八孔,這橋隻十七個橋洞,甚是奇特。

風吹來,水波瀲灩,風景這邊獨好。可惜大家都累了,亂七八糟癱倒在地,氣氛顯得沉悶。

看作家和編輯精神不振,吳勝邦讓大家唱歌。美其名曰:拉歌。問題是拉歌是在飯前,你現在才弄這個,搞什麼呀?

唱什麼呢,也不知道該唱啥,就《喀秋莎》和《山楂樹》吧。

大家就唱:“正當犁花開遍了天涯,河上飄著柔曼的輕紗,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

唱“歌聲輕輕飄蕩,在黃昏水麵上。暮色中的工廠,已發出金光。火車飛快地奔馳,車窗的燈火輝煌。”

結果出事了。

一女作家唱《紅草莓花兒開》,唱著唱著就淚流滿麵,要投河尋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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