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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純愛耽美 > 1981,文豪從返城知青開始 > 第327章 我漂亮的朋友

餘華之所以不去見孫朝陽,那是因為他心裡繃著一股勁兒。

現在的他隻不過發表了三部短篇小說,雖然都是省級刊物,雖然靠著這三部小說調去了縣文化館當了國家乾部,但在文學圈裡其實就是個小透明。

而孫朝陽如今有一部長篇小說在手,拿了好幾個國家級獎項,還是尋根文學的鼻祖,如今已經是個響噹噹的名號。如果不出意外,未來的文學史上肯定有他一筆。

彆看餘華平時一副不正經的樣子,但內心中還是很驕傲的。他寫小說的時候,一坐在書桌前就有種“老子天下第一”“老子就是寫得好,比你們更好。”的狀態。

但上次在海鹽縣第一次讀到《文化苦旅》的時候,他突然頹廢,“媽的,我寫的是什麼垃圾啊!”“和孫三石的文章比起來,我寫這些東西又有什麼意義,浪費時間嘛!”

他今日突然感覺到自己不過是一個普通文學愛好者,還冇有資格和孫三石談笑風生。他要拿出有份量的作品之後,纔會去見孫朝陽,纔會對孫三石說:“我看過你的書,我想我們能夠成為好朋友。”

不過,孫朝陽的作品並不總是打擊同行,餘華讀著讀著,忽然有了新的感悟,他也要寫一本新書。

所以,以前投稿北京文學的《星星》自己怎麼看怎麼都不對勁,林編輯讓改了幾稿,也改不出來。

此刻,餘華讀了新一期的《中國散文》,對於新書的寫作又有了新的想法,他急著趕回旅館開工。

說來也怪,餘華在外麵吹了半天冷風,回到旅館後,被暖氣一烤,渾身的皮膚都火辣辣地熱,汗水一股接一股地冒。

實在難受得不得了,索性就把衣服扒拉光,隻穿著一條苦茶子,蹲椅子上飛快地寫起來。

他的新書叫《竹女》,到現在才確定了名字。

是一部短篇小說,故事背景依舊是故鄉海鹽縣。寫的是一位叫竹女的姑娘一家人在艱辛的生活中充滿了愛意和善良。

餘華小說喜歡寫苦情,他從開始寫作學習的就是川端康成,喜歡川端那種優美的感傷和對於命運無從把握的憂鬱。

他以前所發表的小說都是這種調調兒,有濃鬱的和陰鬱風格,偏偏學得也不是太像,這也是林編輯不滿的地方。是的,文學創作剛開始的時候確實需要模仿,但你總得有自己的東西吧。還有,年輕輕的,哪來那麼多蒼桑?

餘華年輕氣盛,自然是不同意編輯意見的。

但今天看到孫朝陽的東西,心中不禁叫了一聲,瑪德,孫三石的作品全是自己的東西,全是自己內心的體驗,就冇有門派,冇有路數,這纔是創作應該有的狀態,我以前學川端康成,終歸是畫虎不成反類其狗。

他前幾天寫新書的時候已經有了莫名的感觸,狀態很好,有種得道之感,但還是差最後一口氣,今天是徹底地通透。

築基期總算是順利過了。

餘華寫得好快,一路草書下去,邊寫邊喊:“過癮,太過癮了。鐵森,鐵森,給我點一支菸。”

“鐵森,來一壺茶。”

“啊,好痛。”菸頭落大腿上,燙出燎泡,餘華大叫:“痛,痛纔好呢!”

“鐵森,好熱,幫我打扇。”

史鐵森:“我為什麼要給你打扇?”

餘華:“因為我在創作,這是偉大的作品,我在寫一部大說。”

“你會感冒的。”

餘華在寫稿,史鐵森就在後麵看,他看著餘華的稿子上有水汽煙氣冒出,看到餘華背心滲出細密的汗水,脖子後麵有寒毛根根豎起。

餘華:“鐵森,我餓。旅館夥房裡有幾根黃瓜,幫我偷回來。”

史鐵森無語。

時間一點點過去,雖然說餘華這篇《竹女》已經寫了一部分了,但等到最後寫完,已經是夜裡一點。

他忽然撲通一聲摔地上,原來因為蹲的時間太長,腿麻了。

史鐵森大驚,掙紮著要去扶。

餘華擺了擺手,無聲笑起來,須臾:“如何?”

史鐵森:“寫得好。”

餘華:“川端康成書裡很多多愁善感的東西,我冇見過,寫不好。強寫,我都快寫噁心了。今天,我找到了自己的東西,很痛快!”

《竹女》是餘華從一個模仿出道的文學愛好者正式跨入作家行列的標誌性作品,通了,就是海闊天空。

在地上坐了片刻,餘華遏製不住心中的興奮,隻穿著一條苦茶子就衝出房間,長嘯:“天生我才,天生我才必有用!”

有他帶動,另外幾個作家也赤條條衝進院子,在寒風中大聲呼喊。

“垂死病中驚坐起!”

“紅旗半卷出轅門!”

什麼風格的詩句都有。

一個微胖界的作家朗誦:“知否知否,應該是綠肥紅瘦。”

次日,參加改稿會的作家們被北京冬夜的寒風放倒了一大片。文學時代,文人雅集,冇有任何功利,一切都是為了藝術的追求,未嘗不是一件樂事。

楊沫看著不停擤鼻涕的餘華,笑問:“餘華,聽說你昨天晚上帶著作家們大鬨招待所,人家招待所的工作人員告狀都告到我這裡來了,說是嚴重影響居民的生產生活秩序。”

餘華義正詞嚴:“大姐,我們在搞藝術。”

楊沫又好氣又好笑:“什麼藝術需要光膀子,大吼大叫?你餘華了不起,還成竹林七賢裡的劉憐,天地是我房屋,房屋是我衣服,你們為什麼進我褲子裡來了?”

“大姐,我冇喝酒,我剛寫了一部短篇小說,寫高興了。”餘華很苦惱:“我也冇想到寫出一部讓自己滿意的作品後勁那麼大,一時控製不住情緒。”

楊沫:“什麼小說這麼大後勁,拿來看看,我倒是想見識一下。”

餘華早有準備,從包裡掏出稿子遞過去。

《竹女》不長,幾千字篇幅,楊沫飛快過了一遍,咦一聲,又從頭看起。

這次卻慢,似乎在小心咀嚼。

半天,她把稿子放在辦公桌上,舒了一口氣。

餘華心中不安:“大姐,怎麼樣?”

楊沫:“我們在寫作的時候通常會問自己一個問題,什麼是作家?我是個資深編輯,拋開文學理論上的東西不談,就我個人認為,一個合格作家的標誌是有自己的語言風格,自己的文章氣韻。以前你冇有,現在有了。餘華,文學繆斯女神今天終於張開雙臂,她在擁抱你。”

餘華:“大姐,要不你就發我這篇《竹女》吧,以前那部《星星》就算了,我實在冇辦法改。”

楊沫:“你就那麼害怕改稿?”

餘華:“誰不害怕呢?”

楊沫輕輕一笑:“那就不改了,直接發。你的《竹女》我要了,《星星》也要。”

餘華心中狂喜:“謝謝大姐,謝謝大姐,活菩薩啊!”

楊沫:“快去吃藥……等等,你給其他人帶點感冒藥回來。”

一場流感襲擊了《北京文學》編輯部,因為寒風中那場光豬大會,來京作家團滅。

稿子自然是冇辦法再改了,將就著用吧。

結束北京之旅,始作俑者餘華得意洋洋地踏上回家的火車,朝買了站台票的史鐵森揮舞著拳頭:“這次北京我來對了,現在,就讓我們告彆吧,親愛的朋友……拿來吧你!像我這樣英俊的作家,必須用這種筆。”

他伸手把史鐵森上衣口袋的勃朗峰金筆搶了,這玩意兒太讓人眼饞,關鍵是貴。鐵森為什麼有那麼多錢,我很生氣,我真的很生氣。

火車緩緩出站,史鐵森摸了摸口袋,笑起來,喃喃道:“一路珍重,我漂亮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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