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劉誌中這也不算濫用特權,隻是打了招呼而已,讓相關部門嚴格執行,冇有迴旋的餘地。
所以,邁克爾·張,必須從瓦樂滾蛋!
這麼講吧,在瓦樂共和國的司法係統,或者法律法規管理係統裡,冇有原則上怎麼怎麼樣,實際上又怎麼樣;也冇有雖然怎麼樣,但是怎麼樣;更冇有儘管怎麼樣,然而怎麼樣……一是一,二是二,少扯辯證法。
所有人,都一視同仁,就這麼簡單。
當規則執行到每一個人身上時,解釋權就擺在那裡,你自己對照著去就是了。
當然,警署是查到了邁克爾·張住在哪裡的,就是和劉誌中、盧玉梅同一個彆墅小區的。
畢竟,用腳趾頭也想得到,都在生活超市一起遇見了,那他還能不住那裡嗎?那個生活超市,又不對彆墅區外麵開放。
所以,劉誌中必須排除對於盧玉梅的騷擾因素。
這是愛嗎?
這是霸道嗎?
這是法理之內的保護,好不好?
嘿嘿……
午飯後,三人一起吹著風,喝著茶,釣釣魚。
克欽河的釣魚資源,那也是一等一的豐富。
因為瓦樂共和國建立以來,對於魚類資源的保護,已經做到很高的標準了。
不準下網打魚了,更不能電魚和藥魚,也不能下地籠之類的。
在百城千鎮,漁業護法隊,都在嚴格的執行規則。
以前打魚為生的漁民,都被收了工具,而且政府作出了相應的補償,還把這些打魚人變成了護漁隊的一員。
當然,也有一小部分護漁隊的人員,放任熟識的人去網魚什麼的,被髮現了,隻要舉報了,一定會嚴查。曾經,就發生過幾起這樣的事件,那是判了刑坐了牢的。
所以,法律嚴格執行,冇有什麼不好。
看現在瓦樂共和國的漁業資源,那是世界釣魚人的天堂。
當然,釣魚要辦證,淡水證和海釣證,都必須要有。淡水證的,不能去海釣;海釣證的,不能去釣淡水。如有違背,罰款;屢教不改,坐牢!
手杆垂釣,隻有一杆一線雙鉤,多了不行,違者罰款,情節嚴重的坐牢!
路亞,隻能在規定的區域進行,違者罰款,情節嚴重的,坐牢!
海杆不允許,更彆提海杆陣了;小磯竿,隻能一杆一線一鉤!違者罰款,屢教不改的坐牢!
而在瓦樂釣魚,冇有什麼牢底坐穿魚,隻要你能釣得到,可以放生,可以拿走,可以扔了,也可以吃了,不管你!
但是!絕對不允許商業垂釣,比如你釣到了價值百萬的藍吉羅正品,可以送人,可以吃掉,但不能賣掉,賣就是違法,就是要坐牢!
劉誌中銘記了一句話:冇有買賣,就冇有殺害!
任何環保的事情,隻要和商業掛鉤,那就會有灰色操作,這是無法避免的。
所以,垂釣上來的魚類,不準買賣,就從源頭上杜絕了,用法律去製裁著呢,誰不怕?
剛開始,瓦樂的漁業法律頒佈之後,還真有人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