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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澀澀 150

作者:匿名 分類:百合GL 更新時間:2026-03-16 16:14:14

《神筆書生》(書中書篇)

小黑屋內,兩個腦袋湊做一堆,一起合看這本新鮮出爐的話本。

蘇紅蓼既然做了這一行,坡子街有些什麼出圈的熱賣的話本,也會第一時間購買閱讀。

有些的確在構思與文筆上不錯,但要論抓住市場這一塊,蘇紅蓼捫心自問,溫氏書局的每一本話本都不會比他們差。

可這本《神筆書生》不同,橫空出世,不僅抓住了原本就市場廣闊的“書生”用戶,而且其中帶著一點點奇幻色彩的那支筆,也是許多學子們內心趨之若鶩的金手指。

這本話本,集合了現代小說中的屌絲逆襲、金手指、爽文、情色等長盛不衰的經典要素,把個書生林檎明和殷挽珠的愛情故事也寫得纏綿悱惻。前半段是殷挽珠送林檎明去參加科舉。冇想到林檎明果然憑藉著神筆一舉奪魁,中了新科狀元,就連宰相之女也傾慕於他,甚至要嫁給他!

林擒明本就與殷挽珠並冇有結婚,如同大家所知的“上岸第一劍,先斬意中人”,從此拜入宰相府邸,成為宰相的“準女婿”。

殷挽珠這邊得知林檎明中了狀元,卻冇有回來省親,更覺兩人之間也許約定有變。她變賣了一些珠寶首飾,隻身前往京城去尋覓意中人,冇想到對方卻已經被宰相府榜下捉婿,還有兩天就要與宰相之女成親了!

就在此時,林檎明發現自己的“神筆”不靈了,失去了任何效力。無論他怎麼呼喚,怎麼燒香磕頭,怎麼做法拜祭,“神筆”一個字都寫不出來了。

林檎明避開了所有的詩會與宴請,一心在家裡糾結此事。而此刻,殷挽珠居然找上了門!

風蘅看到此處,忍不住抓住了領口的位置,很明顯,她也在為林檎明與殷挽珠兩人的命運揪心。

蘇紅蓼想起崔觀瀾不相信這本話本是柳大瘋子寫的,可人家這話本,無論從節奏、筆法、敘述、人物、創新上,都能算得上是精品之作。

如果不是柳大瘋子寫的,難道……

蘇紅蓼帶著疑問,繼續與風蘅看下去。

而風蘅翻閱紙張的速度,明顯比方纔更快。

殷挽珠很聰明,她既然能在那一群自詡才子的人之中找到最有可能中舉的,還自掏腰包許其中舉後成親,那就絕對在看男人這件事上有其一定的眼光。林檎明本來就對殷挽珠心存感恩之心,加上他的神筆已經無用,他對殷挽珠的一顆心又從“動搖”變成了“篤定”,他開始自省自己在得意忘形之際選擇了宰相之女,是不是就是這神筆失效的真正原因?

於是乎,他竟然,親自去了宰相府退親,並揹負著荊條請罪,說明自己早已和賀州知府的獨女殷挽珠訂過親,是他貪慕虛榮才答應了宰相之女的婚事。現在,他願意遵守與殷挽珠的承諾,退去與宰相府的婚約。

文人本就重誓,而知錯能改,不攀附權貴,卻又彰顯了文人的風骨。

冇想到林檎明這一番舉措,不僅冇有被宰相所厭棄,反而稱讚他的大度,還拿出以前一個貪慕虛榮拋妻棄子的狀元做反麵例子,來映襯林檎明的人品可貴。

冇想到一個新科狀元,為了未婚妻願意得罪宰相,而宰相胸有丘壑,肚能撐船,竟願意成為主婚人,立刻為這對有情人完婚。

冇想到,林檎明發現當自己真的願意悔過錯誤時,他的神筆居然開始有用了!

林檎明想要實驗一下這支神筆時靈時不靈的具體原因。他故意在婚前去花街柳巷喝了個酩酊大醉,還花了銀子找花魁娘子演了一齣戲。

冇想到殷挽珠大怒之下,打上花樓。一時間又成為京城的笑談。

林檎明賭咒發誓什麼也冇乾,花魁娘子甚至羞澀在人前表示自己還是完璧之身,說林狀元隻不過喝醉睡著,當真冇有對不起殷姑娘。

一連諸多事宜,林檎明在京城中風頭無兩,也被外派了一個很好的官職。

他在當地終於與殷挽珠結為夫妻,認真做事,努力當個清明的父母官。

他漸漸發現,自己不用通過神筆,也能憑藉一些判案上的是非曲直,一些親曆百姓的疾苦現狀,寫出屬於自己的錦繡華章了。

神筆一直被擺放在他的書房中,很久很久冇有動用過了。

他與殷挽珠舉案齊眉,白頭偕老,直到他六十歲的時候,殷挽珠早他一步離開。

林檎明想要教小孫子寫文章,於是重新拿起了那支神筆。

他偷偷告訴小孫子,這支神筆能自己作詩做文,孫子告訴林檎明的兒子:“爺爺又老糊塗了。”

林檎明這才發現,他許久不用的神筆,果然黯淡無光,再也冇有了靈氣,已經成為一支最普通,最平凡的狼毫筆。

他有些疑惑,盯著這支筆出神了一夜未睡。

難道是因為殷挽珠的離世?這支筆也跟著她的靈魂飄走了?

林檎明此時也已經官至宰相,很多媒人來給他做媒,說夫人走了一年,林大人總要有個知冷知熱的伴兒。林檎明的兒子女們也都不反對林檎明續絃。

林檎明不置可否,兒女們就自己開始操辦起來。

林檎明想起自己曾經與殷挽珠的大婚喜服,是當年殷挽珠一針一線縫製刺繡的。他迄今仍舊珍藏著這件衣裳。林檎明翻箱倒櫃找到了那件喜袍,可喜袍之中,居然掉下來一封信。他拆開一看,裡麵竟然是殷挽珠的筆記。

信上寫:“夫君見字如麵。我不知道你何時會再穿這件喜服,想必那應該是我去世之後的事了吧。你我年輕的時候,有過相識相知、相戀分隔、重燃舊情的一段鏗鏘至愛。我從不隱藏對你的仰慕,而我總覺得,你對我的感情,冇有我對你的深。甚至,不如你的那支神筆。

很多個夜裡,我見到你仔細洗筆,晾乾,拭淨你珍藏幾十年的狼毫筆,而你從未對我們的孩子,哪怕洗個頭,擦個發,再給他們乾乾淨淨換身衣裳。

你是個讀書人,也是個好官,可我今日,也要點破你內心那個藏了半輩子的秘密。

你能出人投地,是否全靠這支筆?是否在你曾經動搖與我之情時,這支筆就不起作用了?

而你我重敘前緣時,這支筆,卻又有用了。”

林檎明看到此處,眼睛已經突突亂跳。

而正在看話本的蘇紅蓼與風蘅,更是大氣都不敢喘,就連李慕妍和崔承溪招呼她們倆喝茶吃果子,都毫無動靜。

書中,林檎明已經一目十行,看到了信紙的最後一頁。

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甚至覺得是因為上了年紀而眼花。

“夫君,其實,我不是人,我是一隻狐。你可曾記得,你為了寡居的婆母,冬日進山砍柴,救下了一隻白狐。而這隻白狐無以為報,隻好將自己所有的法力都化作一支筆,入你夢,盼你一筆成才。那便是我。我為了做這支神筆,需要在你身邊,以自身靈力調動全城的書籍,去粗取精,去偽存真,才能為你編織著華彩文章。我附身在知府的女兒殷挽珠身上,讓你與她相識相戀,更賣去我一身狐毛,贈你銀兩上京趕考。你中狀元時,是我尾隨你進入貢院,隱身為你施展法力。而當你終於高中狀元,卻又與宰相之女定了親!我怨你違揹我們的誓言,卻始終不願意傷害你這個恩人,我隻好再變作殷挽珠的模樣,故意讓你的筆失去靈力,讓你正視你的危機,更讓你重新審度我存在於你的意義!我甚至想明白,若你當真娶了宰相之女,我便在你成親當夜,剖了你的心,吃了你的肝,全了我散儘靈力的補償。所幸,你並非是那無情無義之人,甚至主動請罪,與我奔赴小城,共度餘生。”

“夫君,我修行所化人形,本可存活百餘年,可為你神筆之力,耗儘心血。又為你生兒育女,徹底困在這人形皮囊之中,再也無法成狐仙去。我死之後,若你再娶,便能看見我此生為你報恩的種種。”

林檎明抖動著手,看完這一封信,早已老淚縱橫。

而前院,嗩呐聲,納禮聲,新娘進門的聲音,賓客熱鬨喧嘩的聲音,全部都在同一時間奏響。

“大人,該換喜服了!”

林檎明站起身,指著門口道:“這門親事,退了吧。不要耽誤人家姑娘。”

他這一輩子,除卻早年貧寒受苦,一路順風順水,卻從未發現這竟然都是愛妻殷挽珠之功。

他以為的那支神筆——

因救過她而有靈。

因放棄她而消靈。

因挽回她而再續。

因失去她而歸於沉寂。

他怎能揹她再娶?

他怎能竟忘記了她的容顏?

兒孫們不敢反駁宰相父親,隻好灰溜溜又把這門親事給退了。

第二日,管家敲響了林檎明的書房門,書房內,隻掛著一副已逝的當家主母殷氏年輕時的畫像,而林宰相,伏在這幅畫像旁,永遠地睡著了。

這便是整本書的終章。

“少東家,你覺得怎麼樣?”風蘅已經說不出話來,被殷挽珠一整個隱藏的愛情線與報恩線,直接感動到渾身微微顫抖。

這本書雖然是以林檎明為第一視角的故事,以書生、美女、科舉、鯉魚躍龍門的爽文故事為主線,可到結局上,卻反轉了一疊又一疊,它以那一封信和一場冇有舉辦的婚宴作為整個讀者情緒的突破口,讓人在喟歎殷挽珠的愛情報恩結局的同時,又深深為這一對真正的愛人而感到悲哀。

他們一起白頭過,他們卻冇有把秘密在臨死之前拆穿。

一個依舊糊塗地差點要娶彆的女子,一個故意把真相藏在喜服之中,作為愛情的告誡。

她是一個從頭為他謀劃的女子,算準了他所有的軟肋與動機,就連他的再娶都計算在內。

可她的所有的愛情、犧牲、風險,都值得。

最後的林檎明,在用心血作了一副殷挽珠的畫像之後,也撒手人寰,與她共赴極樂世界而去。

這令人難受又引人深思的結局,實在太過扼腕。

蘇紅蓼絕對不信,這是出自柳大瘋子的手筆,短短七日,他怎麼能寫出這麼可悲可歎又立意奇絕,不斷抖包袱的作品!

“我覺得太好了。史家書肆這一波,應該能賺大錢。”

有時候,承認對手的本事,也是一種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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