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9 章
初冬十六。
趙富民報了三次官, 到處托關係,又塞了幾千來兩票子,府衙終於受理了。
但派出的衙役很少, 隻六人,而且他們隻在管轄範圍內尋找。
換而言之,便隻在府城內搜尋。
因為下頭各縣, 地區上都有縣令、衙役, 這種事兒,其實也講規矩。
——就是互不‘侵犯’, 哪怕他們是府衙的人,可若是想進到下頭各鎮上去尋人, 那麼都得拿了文書去給本鎮縣令過目了才。
州同知顯然不想興師動眾,隻不過是因為趙富民求了又求, 銀子塞了又塞, 就想做個樣子給他看罷了。
可哪怕隻在府城裡找, 趙富民也高興。畢竟沈鳥鳥不知是在哪裡丟的,也許是未出府城就不見了, 也可能是在半道上, 或是平安鎮,又也許是在平陽鎮。
隻要府衙的人願意幫著找,那麼他們就有點希望。
可這點希望,最後還是破滅了。
趙雲瀾不死心,依舊派人去找,在趙主君意識清醒, 身子也好了些後, 趙雲瀾想跟著下頭人一起去尋,可出發前天, 沈管家秘密找了過來。
沈正死了。
那幫子土匪不是吃素的,派了沈家的家奴回來,說想要貨、要人,那就乖乖的,把銀子送過去。
知道沈家行商,家中富足,便獅子大開口,說要六萬兩。
這六萬兩雖不足以讓沈家傷筋痛骨,但也不是小數目。
沈正陽是氣得不行。
沈正能頂事後,一直幫著他在外頭進貨,這些年冇少走南闖北,丘虎山有匪他難道會不曉得?怎麼還往丘虎山走?
他細細問了一通,那送信的家奴剛從土匪窩裡出來,那幫子土匪為了讓他聽話,乖乖回來送信,將他矇頭送到山腳下後,還對著他拳打腳踢一番,他渾身都像脫了臼一樣,心裡對沈正也有點怨,便如實道:
“鏢局的裴哥也如是說了,丘虎山那邊有一窩子土匪,為了以防萬一,他提議走嶺南,可沈總管說走嶺南勢必會繞路……”
他說著說著,聲音漸漸的就小了。
這走商進貨,去前,都會估算一些花銷用度,然後去賬房領了銀子纔出發。
貨,需要銀子交付。
路上吃喝拉撒住,這些也要銀子。
要是拖的越久,銀子花的就越多,特彆是還有鏢局的人,這幫人,是按天雇傭的。
多一天,那麼就得去好幾兩銀子。
要是趕回來回的快,那麼剩下的銀子,沈正就能自個擱兜裡。
這同著現代人,‘吃’經費一樣。
沈正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在外頭走商多年,冇出過岔子,他膽子就大了,自覺那幫子土匪不足為懼。
沈正陽又氣又腦,直想讓他死外頭算了。
一下要他白白送人六萬兩銀子,他到底是有些捨不得。
想著讓沈正好好吃個教訓,便拖拖拉拉。
土匪見他遲遲不拿銀子來贖人贖貨,想著這廝是不是以為他們是吃素的,不敢動他的人,所以才這般?
不給他點顏色瞧瞧,他怕是都不上心。
正好的沈正在他們攔截那天,辱罵過他們,還砍了他們一兄弟。
因為剛乾了一票大的,他們怕沈家報官,壓根不敢下山,那兄弟後頭因傷得太重,加上山裡條件差,冇尋大夫,傷口隻撩撩包紮而已,後來發了高燒,熬了兩天便去了。
那人和大當家是同個地方來的,追隨他將近十來年了,大當家氣不過,便藉此砍了沈正的腦袋,讓人送回了沈家。
沈管家和沈媽媽就這麼一個兒子,如今是白髮人送黑髮人,傷心過後,對沈正陽就有了看法。覺得要不是他遲遲不交贖金,沈正也不會枉死。
可他們是下人,勢單力薄,沈管家想來想去,最後找上了趙雲瀾。
趙雲瀾自是不會給他當槍使。況且現在,他一門心思都放在找孩子的事兒上,哪裡還有旁的心思去管沈家的事。
沈管家早曉得他會這樣,畢竟這人,慣會顧全大局,當初為了沈鳥鳥,為了兩家聲譽,他硬是咬牙吞下了所有的委屈,不是非一般的人。
不過,他是有備而來,而且,趙家即使不出手,那也罷。
他是到了這一刻,才曉得失去了孩子,那該有多悲痛,有些事,再滿著趙家,他倒是不忍了。
都說因果循環,如今沈正死在外頭,死在土匪手上,他不曉得這是不是報應……他說謊包庇的報應。
“主君難道……”
趙雲瀾沉著臉撇了他一眼,他如今對沈家的人,冇一個好印象:“彆叫我主君。”
沈管家識趣的改口:“趙少爺。”
“我不會幫你,你還是回去吧!”趙雲瀾說。
沈管家頓了頓,突然道:“趙少爺難道就不想幫趙二少報仇嗎?”
趙雲瀾頓了一下,微眯起眼:“你這話什麼意思?”
沈管家:“我兒死於盜匪之手,趙二少也是如此。”
趙雲瀾斜睨著他,嗤道:“這事不用你提醒我,而且即使我想給他報仇,那麼也該是尋的那幫子盜匪,於沈家何乾?”
沈管家笑起來:“趙二少雖是死於匪盜之手不假,但這其中,也少不了沈少爺相幫啊!”
趙雲瀾穆然想起那天在書房外聽到的話,指尖一緊,臉色寒涼起來,微眯起眼:“你這話什麼意思?”
“當初趙二少外出視察生意,於牛頭山被土匪擼了去,趙主君身子常年不好,不宜受激,趙二少怕驚著他,土匪索要贖金時,趙二少不是給趙家去的信,而是寫給的少爺。”
沈管家話一落,就聽砰的一聲響,趙雲瀾失手打翻了茶杯,正滿臉錯愕的看著他:“你這話當真?但我從未聽沈正陽說過。”
沈正陽雖不是東西,但在沈家這麼些年,沈管家為人如何,他是曉得的。
沈管家冇必要在這種事兒上欺騙於他。
如果說想為沈正報仇,那也不該來尋他,要知道,趙家同沈家,已今非昔比。
沈管家:“主……趙少爺,老奴不滿你。”
當初趙雲峰確實是給沈正陽來信了,讓他幫忙同趙雲瀾說一聲,把贖金送來。
原也是想著給趙富民去信,但趙富民在趙主君跟前,不是個能藏得住事兒的,趙雲峰也就作罷。
可趙家並不知情,因為冇收到信,直到趙雲峰逾期不歸,趙家報了官,最後官府派兵搜尋,在通往旬陽的官道上發現了他的屍體。
官道上平日人來人往,若官道是第一案發現場,那麼趙雲峰屍體應該早被人發現了纔對,而且周邊草叢冇有被拖拽和踐踏的痕跡,那麼想來是趙雲峰死在了彆的地方,夜裡被人拋屍至此。
他屍體明顯的跟生前比,消瘦了許多,而且手腕、腳腕處皆有淤青,這是麻繩長期捆綁所至,右手食指,還被砍了一小節,頭部生前,應遭受猛烈擊打。
死因便是出於此。
衙門的人調查了一番,趙雲峰生前從不與人交惡,先頭一直呆於家中,直至十六纔開始接管家中生意,上月乃是去的撫洲,同那邊的合作商看藥,而後未曾久留,隻呆了兩日,就立馬的跟著小廝回來了。
後頭又在官道另一側不足百米的距離,發現了那小廝的屍體。
同樣瘦了一圈,手腕腳腕上也皆是淤青。
如今在外遇害,竟衙門裡的人判斷,應是遇見了盜匪。
因為盜匪劫了人,一般想要贖金,又怕對方家裡人不信,往往都會砍人一截手指頭夾在信裡,以做證據。
趙雲峰兩人之所以消瘦,應該是在等待拿贖金的那時間裡,土匪冇給他們吃喝。
從發現屍體的地方來看,此處離府城有三日路程。
來回六天,不吃不喝,是個人都去大半條命了,瘦,再正常不過。
如果不是被土匪擼了去,官府實在是想不通,人為啥的瘦了。
而且失蹤了整整九天,看其屍體出現的屍斑麵積和屍僵來看,死了不足三日。
如此,要是仇殺,為啥的不第一天就砍了他們?若說想留著慢慢折辱虐待,可趙雲峰兩人的屍體上,並未有任何外傷。
可趙家覺得不對。
照官府給出的說法,趙雲峰是被擼走,呆了六日後才死的。
而且還被砍了一節手指頭,那麼定是寫了信想要贖金了的。
可是他們壓根就冇有收到什麼信。
官府一聽也有點懵了。
土匪擼人,無外乎求財求色。指也斷了,人也留了,這一切都表明,人土匪應該是寫了信,想要贖金了的。
可趙家冇收到?這應該不可能啊!奇了怪了。
這事兒到底是個什麼情況,除了趙雲峰本人知曉,再有就是那般子擼走他的土匪了。
可那幫子土匪不好抓。
要是能抓,他們早被盤了,趙雲峰也不至於死於此。
當年這事兒,頗是疑點重重。
官府說應該是土匪撕票,可趙家冇收到來信,那麼……
趙家從商多年,是不是無意間得罪了什麼人,因而半道劫了趙雲峰,偽造土匪撕票的假像。
可得罪誰,趙富民卻是不曉得的。
趙家確實是得罪過人,可也不是什麼‘深仇大恨’,也不該是如此。
後頭官府又查了同趙家不太對方的幾家,冇查出什麼來。
如果真如沈管家這麼說,那麼以前疑惑重重的點,如今就都說得通了。
一般土匪叫擼來的人質寫信要贖金,一半都會給個時日,但為怕對方家裡人出幺蛾子,這時日不會很久,若是時日已到,贖金不到,那麼便視對方不願交付贖金。
沈正陽要是把信扣了下來,趙家不曉得這事兒,贖金自然就不可能交了,到了日期,土匪自是會撕票。
可是沈正陽為何要如此啊?
沈管家隻說了兩句:“少爺一向貪念。”
趙雲瀾不是個傻的。
沈管家話說到此,他還有什麼不明白的。
趙家若是冇了人,那麼趙家家業,最後將會歸於誰?
夫夫一體,若是父親年邁後,將家業交於他,即使他不交付出去,捏手裡,那麼他年至古希,動不了的時候,這趙家的生意,他自是要交給底下的孩子。
他的孩子,是沈家的。
如此,同交到沈家裡,並冇有任何的區彆。
趙雲瀾又不由想到,剛新婚那幾年,沈正陽於房事上,雖是愛折辱他,但旁的事兒,待他還是可以的。
甚至說是討好都不為過。
這年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大多夫妻能做到最好的相處模式,其實也就是相敬如賓。
沈正陽的討好讓他頗感奇妙又覺不對勁,但當時年輕,也從未多想。
沈正陽是什麼時候開始變的呢?
大概是傅家表弟考中童生後,沈正陽就開始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