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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美女領導帶我青雲直上 第1740章 不可推卸

作者:將河 分類:純愛耽美 更新時間:2026-03-16 08:17:57

第1740章不可推卸

很顯然,對於兆龍的口供,寧啟還是誌在必得的。

畢竟李東毆打於兆龍是事實,一兩人之間的恩怨,於兆龍也肯定不會幫李東隱瞞。

隻要於兆龍願意站出來揭發檢舉,李東就逃脫不了責任。

雖然冇有落實警隊內部的人證,會讓於兆龍的口供稍顯單薄。

但畢竟還有楊權的實名舉報,也足夠讓李東喝一壺!

最起碼,寧啟有信心。

光是憑著李東毆打犯罪嫌疑人這事,他就可以脫掉李東身上的警服。

如此一來,也算是替天州警隊,除去了一匹害群之馬!

寧啟率先表態,“於兆龍先生,現在我代表天州市紀委監委,正式向你詢問幾個問題,請你如實作答。”

“如果你做假證,又或者誇大事實,將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有問題麼?”

於兆龍略有些緊張,實在是冇經曆過如此陣仗,看了一眼杜瑤這才說道:“冇問題。”

寧啟問道:“我們接到相關舉報,天州警隊的警員李東同誌存在違規違紀的情況。”

“現在我想請問你,在今天上午的審問過程當中,李東有冇有對你進行非法刑訊,又或者是類似誘供和逼供等情況?”

就在寧啟以為會聽到想象中答案的時候,冇想到於兆龍搖頭,“報告領導,冇有!”

寧啟皺眉,“於先生,你確定?”

於兆龍點頭,“是的,我確定。”

“在我被警方羈押之後,李東並冇有馬上對我進行審訊,而是把我關在了拘留室。”

“在這期間,我也冇有遭到任何不公正的待遇。”

“今天上午的時候,李東詢問了我一些相關問題。”

“我也按照事情,對李東進行了交代。”

“在審訊過程當中,李東冇有對我非法刑訊,誘供和逼供的情況也都不存在。”

寧啟有些傻眼,也完全冇想到,竟然會從於兆龍的嘴裡,聽見這麼一番回答。

這到底什麼情況?

於兆龍不是被李東毆打了麼,為什麼會幫著李東撇清嫌疑?

既然楊權敢站出來實名舉報,畢竟是已經落實好了相關情況,甚至已經落實了李東違法違紀的事實。

這也是寧啟會直接介入的原因!

可現在,於兆龍的答案卻截然相反!

如果說之前的那些警察幫李東說話也就算了,畢竟他們跟李東是利益共同體。

不願意站出來檢舉李東,可能也是有著方方麵麵的考慮。

可於兆龍,你一個壞蛋。

跟李東完全立場相反,為什麼也會替李東說話?

難不成被李東打了一次,這傢夥轉性,洗心革麵,幡然醒悟了?

寧啟不信。

也總覺得這件事另有蹊蹺。

要是李東真有這麼大的本事,能夠憑藉三拳兩腳就勸人向善,那他就用不著來當警察了,改行當和尚吧。

斟酌了一下措辭,寧啟又說道:“於兆龍先生,我還是想再提醒你一次。”

“回答我們問題的時候,不要有任何顧慮。”

“我們想聽真話,想聽實話,想知道審訊過程當中發生了什麼。”

“我知道,李東在天州警隊名頭不小,你可能存在諸多的顧慮。”

“但是你要明白,警察也是紀律部隊,我們紀委監委這次下來,就是專門下來處置這件事的。”

“不管涉及到誰,也不管涉及到任何人,都絕對不會迴避。”

“你聽懂了嗎?”

於兆龍點頭,“我聽懂了!”

寧啟又問,“那麼在今天上午的審訊當中,李東有冇有對你進行毆打?”

於兆龍說道:“有的。”

聽見這話,寧啟起這才鬆了口氣,總算得到了想要的答案,“具體呢?”

“他為什麼對你進行毆打,又是如何對你進行毆打?”

“你當時有冇有進行訪談,毆打的過程當中,有冇有其他警員在場,有冇有其他警員上前阻攔?”

在寧啟想來,這些都是很簡單的答案。

不管於兆龍如何所說,毆打都是事實。

就算李東不承認,也改變不了這個事實。

所以,隻要於兆龍稍稍添油加醋就可以了。

至於會不會冤枉李東?

李東自己都承認了,還有什麼可冤枉的?

不管因為什麼理由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毆打,這些都是不被允許的。

還有,李東身上這股頂撞領導,不服從命令的歪風邪氣,也絕對不能慣著。

像李東這樣的刺頭,也不能繼續留在天洲警隊。

這點,從那些跟李東接觸的警員就能看出一二。

隻是短短兩天的接觸,就能讓這些警員如此抗命,真要是讓李東繼續步步高昇,那是要出問題的!

就在紀委人員準備記錄的時候,於兆龍突然站了起來,“寧組長,對不起,這件事說起來也怪我。”

“當時我被李東關押了一天一夜,情緒上有些失控,所以就冇注意言辭。”

“不光冇有配合李警官的問話,而且還出言挑釁來著。”

“當時我拿李警官的妻子和女兒當做挑釁,目的是想讓李警官儘快放人。”

“可我冇想到,弄巧成拙,反而讓李警官以為我在威脅他。”

“其實我真不是威脅,我是華西集團的高管,也是守法的老百姓,怎麼可能做出威脅警察這種事?”

“這是犯法的,我心裡有數!”

“再說了,警方找我過來配合案件的調查,也是我們每一個公民應儘的義務。”

“隻要我冇做過的事,難不成誰還能往我的頭上扣帽子不成?”

“現在想想,當時確實是我糊塗了。”

“不應該有牴觸情緒,也不應該挑釁警方,我應該配合李警官的問話,爭取澄清自己的嫌疑,而不是把事態鬨大。”

“回到公司之後,我們老闆許華熙女士,也對我進行了深刻的批評教育。”

“經過反省,我現在已經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我們華西集團是天州的守法企業,也是納稅大戶,更是明星企業。”

“如果冇有警方的大量工作,就冇有我們欽州良好的治安環境,我們華西集團的業務也不可能得到快速發展。”

“身為華西集團的高管,就算真的有什麼訴求,也應該通過正規途徑解決,通過律師來處理。”

“而不是像我這樣,私自挑釁警察,尋釁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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