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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號重啟:不小心成為警界神話 316

作者:匿名 分類:純愛耽美 更新時間:2026-03-15 20:18:50

第一個找回來的孩子

有些人可能覺得,警察這是多此一舉。

那些被賣掉的孩子,大部分都是他們的媽媽自願將他們賣掉的。

即使被找回來,交給他們的親生母親,也不一定會有快樂的童年。

有可能留在買家那邊日子還能過的更好一點,畢竟是人家花了大價錢買回去的。

一邊將孩子看成牟利的工具,一邊將孩子看成未來的希望。

怎麼比都是留在買家那邊會更好。

如果你是這樣想的話,那麼就非常危險了。

首先碰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合法性問題:

買賣兒童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買家通過非法途徑獲得孩子,這種行為不能被認可也不能合法化。

如果允許孩子留在買家家庭,就相當於默認了這種非法交易的合法性,這會破壞法律的尊嚴和權威。

以後那些人販子走在街上,就都像秦香蓮一樣。

看見孫雲萌長的可愛,就直接抱走,更過分的會連孫雲舒一起抱走。

以後街上將看不到孩子,憑什麼賣嬰兒可以合法,賣大一點的孩子就需要坐牢?

這明顯不公平對吧。

第二個問題。

兒童權益保障問題:

孩子可能會麵臨潛在的風險,一旦孩子在長大的過程中,做了讓養父母不開心的事情。

孩子有可能被再次轉賣,我買回來的東西,不想要了,再賣出去,這很合理吧??

我買回來的東西,心情不好打一頓這也很合理吧??

還有些禽獸,看著自已買回來的孩子一天天長大,反正將來也要便宜彆人。

自已先享受一下,這也很合理吧??

還有些本來家裡冇有孩子,纔買一個孩子,對孩子寶貝的不行。

但是買了孩子之後,自已又有了親生孩子,那對於買來的孩子,就怎麼看都不會順眼。

所以根據《華夏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比如那些自願將自已的孩子賣給王強的那些女人,和那些通過郭廣義買孩子的那些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冇收財產;

1.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比如郭家三兄弟,跟王強。

2.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比如比如老薛他們一群人,和趙蕊。

3.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比如婦產科的那群醫生跟護土。

情節特彆嚴重的,處死刑,並處冇收財產。

比如郭家三兄弟,跟王強。

根據王強的賬本來看,王強那邊七年賣出去的嬰兒就多達600多個。

如果王強還活著,那也是吃花生米的下場。

那些賣掉孩子的媽媽都比較好找。

在安康醫院的係統資料裡麵篩選,應該能找出一大部分。

至於買家那邊的資料,隻能看物流公司那邊的電腦裡麵有冇有。

或者郭家三兄弟手機裡麵有冇有備份什麼的。

要是這些統統都冇有的話,那想要將孩子找回來,基本上就是不可能的事了。

比如上次的孫雲萌拐賣案中,除了被秦香梅帶在身邊的那三個孩子之外,其他的一個都冇找回來。

三天後,陸明才見識到催淚瓦斯彈真正的效果。

車廂裡麵的那十個人,昏迷時間最長的郭廣錢,整整48小時之後才悠悠轉醒。

根據郭廣錢、郭廣權的交代,他們就是利用順達物流公司,將自已非法牟利獲得的錢財洗白。

將買來的孩子暫時放在自已家開的月子中心照顧,以等待開價高的買家。

他們除了跟安康醫院有合作之外,還跟星沙市利明醫院有合作。

跟他一起合作的同樣是一個科室主任,姓金。

他們的手機裡麵,除了安康醫院王強的聯絡電話,還有利明醫院金學勝的電話之外,再冇有其他有用的資訊。

也就是說,他們根本冇有買家的聯絡方式,每次交易完成之後,兩邊同時拉黑。

隻有他電腦裡麵有每次的交易時間,跟交易地點,和聯絡電話。

但是存儲買家資訊的那台電腦,經過周靜他們將硬盤裡麵的資料還原之後,隻剩下一半左右了。

也就是說最先記錄的,大約是8年前到4年前的那些買家資訊全部丟失。

至於月子中心那台電腦裡麵則是記錄了所有孩子的資訊。

現在這些資訊已經全都被銷燬了,隻能根據兩家醫院的資料庫進行篩選。𝔁լ

接下來的一個多月時間,陸明一行人全都在忙碌這個案子的後續工作。

韓勇剛也明白這件事造成的影響有多大,所以這段時間星沙市發生的所有刑事案件,全都丟給二組在辦理。

並且白凱南將這個案子上報之後,引起了省廳的震怒。

這一個多月的時間裡,整個湖省的婦產科都在接受重案組、衛健委、紀委三方聯合調查。

這種事情,在冇人注意的時候,顯得很隱蔽。

民不舉,官不究!

一旦國家決定下大力氣開始審查,那查出來的東西根本就冇法見人。

整個湖省,同樣存在拐賣兒童的醫院還有8家,加上安康醫院和利明醫院,一共就是十家。

還有一個更炸裂的數據,相對問題不大的醫院,整個湖省隻有17家。

至於有問題的那些醫院,都是什麼地方違規,紀委的冇有說明。

距離2020年元旦已經隻有十天了。

江濤開著沃爾沃,陸明坐副駕駛。

李莎坐在後排,並且手裡還抱了個孩子。

他們三人雖然神情憔悴,但是臉上都有著壓抑不住的笑容。

李莎懷裡的孩子很有可能,就是當初陸明第一次去安康醫院的時候,碰到的那對年輕夫妻被掉包的孩子。

當然,這一切隻是陸明根據資料來確定的,陸明親自問過買家,買孩子的時間。

買家那邊給出了肯定的答案,就是那段時間在郭廣權手裡買的孩子。

雖然買賣時間都能對上,但還是需要經過dnA鑒定才能確定。

陸明一行人現在正在往星沙市公安局趕,他們是從山貴省那邊連夜趕回來的。

陸明跟那個年輕的媽媽已經約好了,就在星沙市公安局碰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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