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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探源【譯註】 論用神因成得敗因敗得成

作者:陳緣字長青 分類:古代言情 更新時間:2026-03-15 15:47:07

沈孝瞻又說:八字命局中的五行變化無窮,由此形成格局的成敗。

而在成敗之中,又有變幻莫測的微妙轉化,於是出現“因成得敗”“因敗得成”的奇妙現象。

一、因成得敗的典型案例

1. 化傷為財卻反助七殺

本可成“傷官生財格”(如辛金日主生於亥月,水旺金相,透丁火七殺為用,丁火被亥水剋製,本需借木生火泄秀),若地支卯未合木局生財(亥卯未合木為財),財星(木)反而生助七殺(丁火),導致“財黨煞”(財星助紂為虐,增強七殺凶性),使原本可成的格局反遭破壞——這是“因成得敗”。

2. 印星用七殺卻逢財破局

本可成“殺印相生格”(如癸水日主生於申月,申金為印星,若原局金旺(申金得令,年日時見酉醜金),略帶戊土財星(土生金)以平衡金旺之病),但若透出丙火七殺(火生土、土生金),此時財星(土)會克損印星(金)的源頭(火生土,土耗火),導致七殺(火)無印星(金)轉化,反而攻身——這也是“因成得敗”。

二、因敗得成的典型案例

1. 官印逢傷官卻泄秀成格

本為“官印格”破局(如辛金日主生於戊戌月,戊土為印星,年乾丙火為官星,時乾壬水為傷官,傷官本應克官破局),但戊土印星緊貼壬水傷官,阻隔其克官路徑(壬水被戊土剋製,無法越過戊土克丙火),反而使壬水傷官泄辛金日主之氣為“秀氣”(金生水為泄秀),形成“傷官泄秀格”——這是“因敗得成”。

2. 殺刃逢食神卻合官留殺成格

本為“殺刃格”破局(如庚金日主生於酉月(羊刃),年乾丙火、月乾丁火為七殺(丙丁火混雜),時乾壬水為食神,食神本應製殺,卻因官殺混雜難以發力),但壬水食神與丁火官星合化為木(丁壬合木),合去官星(丁火),獨留七殺(丙火),形成“殺刃清純格”(七殺製刃,格局純清)——這也是“因敗得成”。

三、命理變化的核心法則

八字中的奇奇怪怪、變幻無窮,唯有以五行生剋之理權衡,結合全域性仔細觀察,因時製宜地通達變化。

無論格局如何奇特,總有一條恰當不變的準則:

成格者可能因某一神煞的介入(如財生殺、傷克官)而敗。

破格者可能因某一救應的出現(如印阻隔、合去雜神)而成。

看命者切勿固執教條、眼花繚亂,而應抓住“五行流通”與“製化救應”的核心,方能在複雜變化中把握本質。

總結:本章節主要講了。

《命理探源》中“”主要闡述了八字格局中用神的動態轉化規律,強調用神的吉凶並非絕對,而是通過五行生剋、神煞配合及救應機製實現“成中有敗、敗中有成”的辯證變化。

核心內容如下:

一、核心邏輯:用神的動態轉化

用神的成敗取決於五行生剋的動態平衡與神煞配置的救應關係,而非靜態的吉凶定性。

因成得敗:本應成格的用神,因其他神煞乾擾(如忌神生扶、合化破局)導致格局破敗。

因敗得成:本應破格的忌神,通過製化、合去或轉化(如印星護官、食神製煞)反而成就貴格。

二、具體情形分析

(一)因成得敗的典型案例

1. 化傷為財反黨煞

傷官格本可通過生財成格(如辛金日主,傷官壬水化劫生財),但若地支會合財局(如亥卯未合財),反而助長生煞(如財生七殺),導致“財黨煞”而破格。

原理 :用神轉化過程中,忌神(七殺)因新的五行流通鏈(財→殺)獲得力量,破壞原局平衡。

2. 印用七殺逢財破

印星弱時透七殺可成“殺印相生格”(如癸水日主,印星金弱,七殺丙火生金),但若財星透出(如丙火財星),財破印且生煞,導致“財損印黨煞”,格局因成得敗。

關鍵 :財星的介入打破了殺印相生的良性循環,使七殺失去製約。

(二)因敗得成的典型案例

1. 官印逢傷反泄秀

官印格本忌傷官(如辛金日主,丙火官星生戊土印星,逢壬水傷官克官),但若印星(戊土)阻隔傷官與官星,傷官無法直接克官,反而泄身為秀,成就“傷官泄秀”的貴格。

救應機製 :印星(戊土)既護官又化傷,使忌神(傷官)轉化為秀氣之源。

2. 煞刃逢食合官留煞

陽刃格用七殺(如庚金日主,酉月陽刃,丙火七殺製刃),若食神透出製煞(壬水食神克丙火),本應破格;但若正官(丁火)與食神合化(丁壬合木),合去正官留七殺,使格局清純,因敗得成。

轉化邏輯 :通過合化消除官殺混雜之病,保留七殺製刃的核心貴氣。

三、成敗轉化的核心條件

1. 救應機製

製化:如印星製傷官護官、食神製七殺化權。

合去:如丁壬合去傷官留七殺、劫財合財護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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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隔:如印星隔開傷官與官星,避免直接衝突。

2. 五行流通

用神成敗取決於五行是否形成良性循環。

例如:

傷官生財格中,若財星被合化或受克,導致“財不生官”,則格局破敗;若財星生官且官星護財,則成格。

3. 日主強弱匹配

強日主可任忌神(如七殺、傷官),弱日主需印比幫身。

例如:

七殺格需日主強旺方能受煞,否則七殺攻身反為凶。

四、辯證思維與實際應用

1. 反對機械論命

不能僅憑神煞名稱定吉凶,需綜合分析全域性。

例如:

傷官本為忌神,但在“傷官生財”或“傷官佩印”格局中反為貴氣。

七殺需製化得當,否則為凶;製化得宜則為“權威”。

2. 動態分析行運

用神的成敗可能隨大運流年變化。

例如:

原局官印逢傷,若大運透印護官,可化解傷官之忌。

原局財星黨煞,若大運透食製煞,可轉敗為成。

3. 靈活運用救應

需根據具體組合選擇救應方式:

財逢劫,用食神化劫生財;官逢傷,用印星製傷護官。

煞刃逢食,用合官留煞;印逢財,用劫財製財護印。

五、結論

用神的“因成得敗”與“因敗得成”揭示了命理的辯證本質:

成中有敗:用神可能因忌神介入或五行失衡而失效。

敗中有成:忌神可通過救應機製轉化為貴氣。

核心在於五行配合之妙與救應手段的運用,需跳出固定思維,以動態、全域性的視角分析格局,方能把握“至當不易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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