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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探源【譯註】 第131章 論八格

作者:陳緣字長青 分類:古代言情 更新時間:2026-03-15 15:47:07

一、格局總論

原文:

官財印綬分偏正,兼論貪傷格局定。

自形象方局之外,而格為最。格之真者,月支之神透於天乾也。以散亂之天乾,而尋其得所附於提綱者,非格也。

自偏正官、財、食、傷、印格外,若曲直等格,皆為格,而以方局形象定者,不可言格也。飛天合祿等雖為格,而以刑衝破害論者,亦不可言格也。

譯文:

格局以正官、偏財、正印等十神分偏正,兼看食神傷官定局。

除方局(如寅卯辰東方木局)、形象(如曲直仁壽格)外,真格需月支藏乾透於天乾。

若天乾雜亂無歸,僅依附提綱者,非真格。

除傳統八格外,曲直、稼穡等亦為格,但方局形象不可稱格。

飛天合祿等雖名格,若遇刑衝破害則不成立。

註解:

1. 十神格局:正官、七殺、正財、偏財、正印、偏印、食神、傷官、比肩、劫財。

2. 方局形象:方局為地支三會(如寅卯辰),形象為五行純粹(如曲直格)。

3. 飛天合祿:如丙午日主見子多,衝午中丁火,為虛格,需配合刑衝。

《三命通會》佐證:

"格者,局也。有正有從,有類有化,各有所宜"

二、雜氣與虛格

原文:

影響遙係既為虛,雜氣財官不可拘。

飛天合祿之類,固為影響遙係,而非格矣。如四季月生人,隻當取土為格,不可言雜氣財官。戊己日生於四季,當看人元透出天乾者取格,不可概以雜氣論之。

至於建祿陽刃,亦當看月令透於天乾者取格。若不合形象方局,又無格可言,隻取用神。用神又無取,隻得輕輕泛泛,看其大勢,以皮麵上斷其窮通,不可執其格也。

譯文:

飛天合祿等虛格僅為遙應,非真格。

四季月(辰戌醜未)生人,當取土為格,不可統稱雜氣財官。

戊己日生四季月,若人元(如辰中乙戊癸)透乾則取相應十神為格。

建祿(如甲日寅月)、陽刃(如甲日卯月)亦需月令透乾定格。

若無形象方局且無格,取用神;用神不顯則觀大勢,不可拘泥成格。

註解:

1. 雜氣財官:四庫(辰戌醜未)中藏多乾,需透出天乾方為格。

2. 人元透出:如辰月透戊為比肩格,透乙為劫財格。

3. 用神:八字中起關鍵作用的十神,《滴天髓》"何知其人貴?官星有理會"。

《淵海子平》佐證:

"雜氣財官,要財星透出,方為貴格"

三、官殺混雜辨

原文:

官殺相混來問我,有可有不可。

殺,即官也。同流同止,可混也。官,非殺也。各立門庭,不可混也。殺重矣,官從之,非混也。官輕矣,殺助之,即混也。劫財與比肩雙至者,殺可使官混也。一殺而遇食傷者,官助之,非混殺也。

勢在於官,官有根,殺之情依乎官。依官之殺,歲助之而混官,不可也。勢在於殺,殺有根,官之情依乎殺。依殺之官,歲扶之而混殺,不可也。藏官露殺,乾神助官,合官留殺,皆成殺氣,不可使官混也。藏殺露官,乾神助官,合殺留官,皆成官象,不可使殺混也。

譯文:

官殺混雜需分情況:殺重官輕可混,官重殺輕不可混。

劫財、比肩同現,殺可混官。

單殺遇食傷,官助殺非混。

若官有根而殺依附,歲運助殺則混官;若殺有根而官依附,歲運助官則混殺。

藏官露殺而助官,或合官留殺,仍屬殺局;藏殺露官而助官,或合殺留官,仍屬官局。

註解:

1. 官殺混雜:正官與七殺同現,需看力量對比。

2. 歲運影響:流年大運助官或殺,可能改變格局純粹性。

3. 合官留殺:如丙火日主,見辛金正官與庚金七殺,丙辛合去官,留殺為用。

《神峰通考》佐證:

"官殺混雜,身強可任,身弱難擔"

四、傷官見官辨

原文:

傷官見官果難辨,可見不可見。

身弱而傷官旺者,見印而可見官,官以生印,印以扶身也。身旺而傷官旺者,見財而可見官,以財生官,且以財泄傷也。傷官旺,財神輕,有比劫而可見官。

日主旺,傷官輕,無印綬而可見官。傷官旺而無財,一遇官而有禍。傷官旺而身弱,一見官而有禍。傷官弱而見印,一見官而有禍。大抵傷官有財,皆可見官。

傷官無財,皆不可見官。又要看身強身弱,不必分金木水火土也。又曰:傷官用印無財,不宜見財。傷官用財無印,不宜見印。須辨之。

譯文:

傷官見官需分情況:

身弱傷官旺:見印可通關,官生印扶身。

身旺傷官旺:見財可泄傷生官。

傷官旺財神輕:有比劫製傷,可容官。

日主旺傷官輕:無印可直接見官。

傷官旺無財:見官必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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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官弱見印:見官亦禍。

傷官用印無財:忌見財破印。

傷官用財無印:忌見印奪食。

註解:

1. 通關:如傷官(火)克官(金),見印(土)可化火生金。

2. 泄傷生官:傷官(木)生財(火),財生官(土)。

3. 比劫製傷:比劫(水)克傷官(火),保護官星(金)。

《子平真詮》佐證:

"傷官見官,為禍百端,若見財印,反為全美"

(注:以上論述融合了格局、用神、歲運等命理要素,需結合具體八字綜合分析)

總結:本章節主要講了。

《命理探源》中“論八格”是袁樹珊對傳統八字命理格局理論的係統總結,其核心圍繞八字中月令透出的十神展開,強調通過格局判斷人生層次與吉凶趨勢。

以下是其主要內容的提煉與解析:

一、八格的定義與分類

八格以月令為根基,根據月令本氣或藏乾透出的十神分為八類:

1. 正官格:月令透正官(如甲日酉月透辛金),主事業、地位,需身旺印生,忌傷官克官。

2. 七殺格:月令透七殺(如甲日申月透庚金),主權力、競爭,需製化(用印化殺或食傷製殺)。

3. 正財格:月令透正財(如甲日醜月透己土),主穩定財富,喜身旺官護,忌比劫奪財。

4. 偏財格:月令透偏財(如甲日未月透己土),主橫財、投機,需身強財旺。

5. 正印格:月令透正印(如甲日子月透癸水),主智慧、學業,喜官殺生印,忌財星破印。

6. 偏印格:月令透偏印(如甲日亥月透壬水),主專業性、孤獨,需注意梟神奪食。

7. 食神格:月令透食神(如甲日巳月透丙火),主福氣、創造力,喜身旺財生,忌偏印壓製。

8. 傷官格:月令透傷官(如甲日午月透丁火),主才華、反叛,需傷官生財或配印星。

二、取格的四大原則

袁樹珊提出嚴格的取格規則,確保格局的準確性:

1. 月令本氣優先:若月令本氣透乾,直接以該十神為格(如寅月透甲為建祿格,歸入外格)。

2. 藏乾透出為用:若本氣未透,取月令藏乾透出者為格(如寅月未透甲而透丙,則取食神格)。

3. 未透則較量輕重:若月令本氣與藏乾均未透,需權衡月支人元力量,取最有力且無克合者為格。

4. 比劫祿刃不入八格:比劫、祿刃(如甲日寅月)屬外格,需單獨分析。

三、用神選取與格局成敗

1. 用神為核心:根據日主強弱與十神分佈,選取平衡全域性的關鍵五行。例如:

正官格身弱用印,偏印格身強用財。

杜月笙命例中,正官格身弱取印星為用神,助其事業有成。

2. 格局成敗標準:

成格:十神清純無破,用神有力(如傷官佩印格,傷官生財且印星製傷)。

破格:用神被克或格局混雜(如傷官見官無製,財星破印)。

四、季節與大運的動態影響

1. 四時五行輔助:袁樹珊強調天時地利對格局的作用。

例如:

喜用神為水、木者,冬季(水旺)、春季(木旺)更易順遂。

甲己合土需在未月土旺時成立,體現五行生剋的時效性。

2. 大運流年調整:通過大運流年補足用神或抑製忌神。

例如:

丙火身弱命例中,行木運(印星)可製食神、化官殺,助其事業轉折。

蔣介石“勝不離川,敗不離灣”的批語,暗合其八字中火土成勢、水運轉折的格局特點。

五、對外格的批判與修正

袁樹珊主張以八格為正宗,批判其他外格(如飛天祿馬、六陰朝陽)為附會:

1. 外格多屬虛妄:如“壬騎龍背”“六乙鼠貴”等外格缺乏五行正理,應驗率低。

2. 雜氣財官不可拘:四季月生人應優先取月令透乾之神為格,而非籠統論“雜氣財官”。

六、實踐案例與格局層次

袁樹珊通過案例展示八格的應用:

1. 證嚴法師命例:偏印格身強用財,甲木正財製偏印,成就其宗教領袖地位。

2. 小兵逆襲案例:丙火身弱用印,雖早年微末,但行木運後得貴人扶持,終有所成。

3. 格局層次劃分:

上等格:官印相生、殺印相生等,需用神清純、五行流通。

下等格:用神無力或被克,僅能小富小貴。

七、袁樹珊的獨特貢獻

1. 融合傳統與實踐:綜合《子平真詮》《滴天髓》等理論,結合自身經驗,強調“旺衰需明,用神為急”。

2. 反對機械論命:主張靈活分析,反對僅憑神煞或外格斷命,注重五行生剋製化的本質。

3. 命理與醫學結合:作為醫學家,袁樹珊將命理與健康關聯,例如通過五行平衡判斷疾病傾向。

總結

《命理探源》的“論八格”以月令為綱,構建了一套嚴謹的格局分析體係,其核心在於取格、用神、平衡三者的動態結合。

袁樹珊通過理論闡釋、案例解析與季節大運的綜合考量,為八字命理提供了係統化的實踐框架,至今仍被視為傳統命理的經典範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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