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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探源【譯註】 第123章 論妻子

作者:陳緣字長青 分類:古代言情 更新時間:2026-03-15 15:47:07

原文:

又雲:大凡命中吉凶,於人愈近,其驗益靈。富貴貧賤,本身之事,無論矣。至於六親,妻以配身,子為後嗣,亦是切身之事。故看命者,妻、財、子、祿四事並論。自此而外,惟父母身所自出,亦自有驗。所以提綱得力,或年乾有用,皆主父母雙全得力。至於祖宗兄弟,不甚驗矣。

譯文:

書中又說:大凡命中的吉凶禍福,與人的關係越密切,應驗就越明顯。富貴貧賤屬於自身之事,暫且不論。至於六親關係中,妻子與自身相配,子女作為後代,也是切身相關的大事。因此命理學家將妻、財、子、祿四事並列討論。除此之外,唯有父母是給予生命之人,其命理應驗也自有規律。若月令用神有力,或年乾透出有用之神,通常預示父母雙全且能得力。至於祖宗和兄弟的命理應驗,則相對較弱。

註解:

1. 提綱得力:提綱指月令,用神得力即月令五行之氣旺相且為命局所需。

2. 年乾有用:年柱為父母宮,年乾透出財官印等吉神主父母得力。

3. 祖宗兄弟:傳統命理中,祖宗對應年柱根基,兄弟對應比劫星,但因社會結構變遷,現代應驗度有所降低。

原文:

以妻論之,坐下財官,妻當賢貴。然亦有坐財官而妻不利,逢傷刃而妻反吉者,何也?

此蓋月令用神配成喜忌,如妻宮坐財,吉也。而印格逢之,反為不美。妻宮坐官,吉也。而傷官逢之,豈能順意。妻坐傷官,凶也。而財格逢之,可以生財。殺格逢之,可以製殺,反主妻能內助。妻坐陽刃,凶也。而或財官殺傷等格,四柱已成格局,而日主無氣,全憑日刃幫身,則妻必能相夫。其理不可執一。

譯文:

以妻子的命理為例,日柱地支(妻宮)若為財星或官星,妻子應賢惠尊貴。但也有妻宮坐財官卻不利妻子,反而遇到傷官、羊刃等凶神時妻子反吉的情況,為何如此?

這是因為月令用神與妻宮五行形成喜忌關係。

例如:

妻宮坐財本吉,但印格命局中財星克印,反成不美。

妻宮坐官本吉,但傷官見官則破格。

妻宮坐傷官本凶,若命局為財格則傷官可生財。

妻宮坐陽刃本凶,若命局需陽刃幫身則反主妻能助夫。

註解:

1. 妻宮:日柱地支為妻宮,象征婚姻宮位。

2. 印格逢財:印格以印星為用神,財星克印為忌。

3. 傷官見官:傷官與官星為仇敵,主婚姻不順。

4. 日刃幫身:陽刃為劫財帝旺,日主弱時可幫扶日主。

原文:

既看妻宮,又看妻星。妻星者,乾頭之財也。妻透而成局,若官格透財、印多逢財、食傷透財為用之類,即坐下無用,亦主內助。妻透而破格,若印輕財露、食神傷官、透殺逢財之類,即坐下有用,亦防刑剋。又有妻透成格,或妻宮有用,而坐下刑衝,未免得美妻而難偕老。又若妻星兩透、偏正雜出,何一夫而多妻,亦防刑剋之道也。

譯文:

分析妻子命理需兼顧妻宮與妻星。

妻星指正財星,若正財透出天乾並成格局(如官格透財、印多逢財、食傷生財),即使妻宮無用,妻子仍能有助益。

若正財透出卻破格(如印輕財重、食神傷官混雜、七殺逢財),即使妻宮有力,也需防刑剋。

若妻星透出成格或妻宮有用,但妻宮受刑衝,可能雖得美妻卻難以白頭偕老。

若正偏財混雜透出,主一夫多妻,亦需防範刑剋。

註解:

1. 妻星:正財為妻星,偏財為妾星。

2. 官格透財:官格以財生官為吉,需財星清純。

3. 印輕財露:印弱財旺,財星克印不利母。

4. 偏正雜出:正偏財同透,主婚姻複雜。

原文:

至於子息,其看宮分,與看子星所透喜忌之理、與論妻略同。但看子息,長生沐浴之歌亦當熟讀。

如「長生四子中旬半,沐浴一雙保吉祥。冠帶臨官三子位,旺中五子自成行。衰中二子病中一,死中至老冇兒郎。除非養取他人子,入墓之時命夭亡。受氣為絕一個子,胎中頭產有姑娘。養中三子隻留一,男女宮中仔細詳」是也。

譯文:

至於子女的命理分析,其宮位(時柱)與子星(官殺/食傷)透出的喜忌原理,與分析妻子類似。

此外需熟讀"長生十二宮"歌訣:

長生位可得四子(中旬減半)。

沐浴位有二子保吉祥。

冠帶臨官位三子。

帝旺位五子成行。

衰位二子。

病位一子。

死位無子(需領養)。

墓位子女早夭。

絕位一子。

胎位頭胎生女。

養位三子存一。

註解:

1. 長生十二宮:傳統命理通過五行在十二地支的狀態判斷六親情況。

2. 男命子星:官殺為子星(正官女/七殺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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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女命子星:食傷為子星(食神男/傷官女)。

4. 中旬半:長生位本主四子,因陰陽不同減半。

原文:

然長生論法,用陽而不用陰。如甲乙日,隻用庚金長生,巳酉醜順數之局,而不用辛金逆數之子申辰。雖書有官為女、殺為男之說,然終不可以甲用庚男而用陽局,乙用辛男而用陰局。蓋木為日主,不問甲乙,總以庚為男、辛為女。

其理自然,拘於官殺,其能驗乎?所以,八字到手,要看子息,先看時支。如甲乙生日,其時果係庚金何宮。或生旺、或死絕,其多寡已有定數。然後以時乾子星配之。

譯文:

但長生論法隻取陽乾順行,不取陰乾逆行。

例如甲乙日主,隻用庚金長生在巳的順局(巳酉醜),不用辛金長生在子的逆局(子申辰)。

雖有"官為女、殺為男"的說法,但不可因甲木用庚金為男就用陽局,乙木用辛金為男就用陰局。

因日主為木,無論甲乙,統一以庚為男、辛為女。

此為自然之理,若拘泥於官殺性別,豈能應驗?

因此看子女先觀時支,如甲乙日生人,看時支是否為庚金臨長生、帝旺等宮位,再結合時乾子星判斷。

註解:

1. 陽順陰逆:十天乾長生十二宮分陰陽順逆排列。

2. 甲乙木:庚金為七殺(男),辛金為正官(女)。

3. 時支定位:時柱為子女宮,時支決定子女根基。

4. 時乾配星:時乾透出的官殺/食傷為子星。

原文:

如財格而時乾透食、官格而時乾透財之類,皆謂時乾有用,食為財格之相神,財為官格之相神。所謂有用,即相神也。即使子逢死絕,亦主子貴,但不甚繁耳。若又逢生旺,則麟兒繞膝,豈可量乎?若時乾不好,又透破局,即逢財旺,難言子息。若又死絕,無所望矣。此論妻子大略也。

譯文:

例如財格命局時乾透食神(食為財之原神),官格命局時乾透財星(財為官之原神),皆為時乾有用。即使子星處於死絕之地,仍主子貴但數量不多;若子星生旺,則子女滿堂。

若時乾透出破格之物(如傷官見官),即使財星旺盛,亦難有子息;若子星再逢死絕,則更無指望。此為論妻子子女的大致原則。

註解:

1. 相神:輔助用神的十神,如財格用食傷生財。

2. 子貴:子星雖弱但為用神,主子有出息。

3. 麟兒繞膝:出自《詩經》,喻子孫滿堂。

4. 透破局:透出破壞格局的十神,如正官格透傷官。

原文:

按:《滴天髓》與《子平真詮》論六親法,由常而變,參伍錯綜,學者固宜細讀。然子平之常法,亦不可不知。

如以五行生剋論,偏財旺者主父壽,比劫重者主父喪。正印有氣者主母壽,財旺破印者主母喪。比肩劫財旺者雁行多,正官七殺盛者昆仲少。正財得令,官殺有權,男命則妻賢子盛。疊逢比刃食傷者,則又有鼓盆喪明之痛。官殺不雜而有精神,傷食不繁而居旺相,女命則夫榮子貴。重見傷食梟印者,則又有敬薑哭夫刑子之悲。此皆理之自然者也。

譯文:

按語:《滴天髓》與《子平真詮》論六親之法,既有常規法則亦有靈活變通,學者當仔細研讀。但子平術的常規法則亦不可不知:

偏財旺主父長壽,比劫重主父早喪。

正印有氣主母長壽,財旺破印主母早喪。

比劫旺主兄弟多,官殺盛主兄弟少。

男命正財得令、官殺有力主妻賢子孝。

男命比劫羊刃食傷重疊主喪妻喪子。

女命官殺清純有力、傷食旺相主夫榮子貴。

女命傷食梟印重疊主刑夫克子。

註解:

1. 鼓盆喪明:出自《莊子》,喻喪妻之痛。

2. 敬薑哭夫:典出《列女傳》,喻寡婦之悲。

3. 刑子:傳統命理認為梟印奪食(傷食為子星)主克子。

4. 五行生剋:六親斷法的基礎邏輯,如父為偏財,比劫克財。

原文:

又有以四柱次序論者,年為根,為祖宗。月為苗,為父母。日為花,為己身,為妻宮。時為實,為子宮。

年月值用神占優勢,而不犯空亡沖剋刑破者,必叨祖宗父母之庇廕。日時值用神占優勢,而不犯空亡沖剋刑破者,自身固多建設,而妻和子貴,尤不待言。反是,則不足觀矣。

譯文:

又有以四柱次序論六親者:

年柱如根,象征祖宗。

月柱如苗,象征父母。

日柱如花,象征自身與妻宮本

時柱如果實,象征子女。

若年月柱用神有力且無空亡刑衝,必受祖宗父母庇廕。

若日時柱用神有力且無損傷,自身事業有成,妻賢子貴自不待言。反之則家業凋零。

註解:

1. 四柱次序:傳統命理將人生比作植物生長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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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空亡沖剋:空亡主虛幻,沖剋主動盪,均為不利因素。

3. 庇廕:出自《左傳》"鬆柏之下,其草不殖",喻先輩庇護。

4. 妻和子貴:家庭和睦、子女顯貴,傳統命理的重要目標。

總結:本章節主要講了。

《命理探源》中“論妻子”章節係統闡述了男命通過八字推斷配偶特質、婚姻質量及夫妻關係的核心方法,核心在於將妻宮(日支)與妻星(財星)結合月令用神綜合分析。

以下從理論框架、分析維度、特殊場景及學術價值四方麵總結:

一、理論框架:星宮結合與用神為綱

1. 妻宮與妻星的雙重定位

妻宮為體:日支代表妻子的根基與婚姻穩定性。

若妻宮為喜用神且無刑衝,主妻子賢淑得力,婚姻和諧;若為忌神或逢衝,則夫妻多矛盾或分離。

例如,妻宮坐財官本吉,但印格逢之反為不美,因財星破印導致格局失衡。

妻星為用:正財為正妻,偏財為偏室(現代可延伸為情人)。

財星透乾成局(如官格透財、食傷生財)主內助得力;若財星破格(如印輕財露),則防刑剋。

例如,財星為忌且受比劫克奪,主妻子多病或感情不專。

2. 月令用神的決定性作用

格局優先原則:妻宮與妻星的吉凶需結合月令用神判斷。

例如,妻宮坐傷官本凶,但財格逢之可生財,煞格逢之可製煞,反主妻子內助有功。

若妻宮坐陽刃,身弱時反能幫身,主妻子全力扶持。

動態平衡機製:妻宮與妻星需與全域性用神形成生克平衡。

如財星為用但遭比劫克,需官星製劫護財;若財星為忌且得印生,需食傷通關化解。

二、分析維度:從靜態配置到動態演變

1. 靜態配置的深度解析

妻宮的五行十神屬性:

妻宮坐財:若為喜用,妻子持家有道;若為忌神,主因妻破財。

妻宮坐官:妻子端莊,但傷官逢之則矛盾頻發。

妻宮坐傷官:財格中反主生財,煞格中可製煞,體現“凶神為用”的辯證思維。

妻星的旺衰與組合:

財星得令透乾:妻子賢能,若逢天乙貴人,主娶富貴之女。

財星混雜:正偏財同透,主多情或多婚,需比劫分奪以減輕克妻之患。

2. 動態演變的多維考量

大運流年的引動:

運支衝妻宮:主婚姻動盪,如寅申衝妻宮,需結合財星喜忌判斷是否克妻。

財星受克之年:如比劫運逢財星,主因妻破財或感情糾紛。

性別倫理的調適:男命以財為妻,女命以官為夫,但需結合社會現實調整解讀。

例如,女命傷官旺而無製需防剋夫,但若財星通關則轉凶為吉。

三、特殊場景:十神缺失與反局化解

1. 十神缺失的替代推斷

無財星者:以妻宮(日支)為重點,結合食傷(財之原神)或印星(財之剋星)推斷。

例如,日支坐食神且無財,主妻子心寬體胖但經濟能力一般。

財星不顯者:若妻宮為喜用,可通過大運流年引動財星應事;若妻宮為忌,需藉助印星製財以緩解矛盾。

2. 反局與失衡的化解策略

財多身弱:需比劫助身擔財,否則主妻子強勢或因妻致貧。

官殺混雜:男命官殺為忌,需印星化殺生身;女命官殺混雜,需食傷製官以保婚姻穩定。

四、學術價值:理論突破與實踐指導

1. 方法論的創新

袁樹珊打破單純以妻宮或妻星論命的侷限,提出“星宮結合+用神為綱”的分析框架,強調動態平衡與格局優先。

例如,妻宮坐財官未必吉,需結合月令用神判斷是否破格。

2. 辯證思維的體現

凶神為用:傷官、陽刃等凶神在特定格局中可轉化為吉,如妻宮坐傷官在財格中主生財,體現“化忌為用”的靈活性。

時空聯動:將大運流年納入分析,如妻宮逢衝需結合財星旺衰判斷應期,避免靜態斷命的片麵性。

3. 倫理與現實的調和

袁樹珊在傳統命理框架下融入性別倫理,強調男命需擔財(身強)、女命需助夫(官星為用),同時指出“中和之氣”為擇偶關鍵,避免極端化解讀。

五、總結

“論妻子”構建了八字命理中婚姻分析的完整體係,核心在於通過妻宮與妻星的動態聯動,結合月令用神與大運流年,係統推斷配偶特質、婚姻質量及潛在危機。

袁樹珊強調命理分析需兼顧經典理論與現實情境,靈活應對十神缺失、反局失衡等特殊情況,並注重性別倫理對命理解讀的影響。

這一章節不僅深化了婚姻關係的分析維度,也為後世命理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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