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古代言情 > 短篇合集係列 > 第113章 女尊惡劣冷淡/放蕩瘋批世家貴公子vs家族破落被嫌棄你17

說來不怪他放不下,恨你恨得牙癢癢,那時情到濃處,你被逼著應了不少甜言蜜語的承諾。

如今算個失信之人,將人一顆真心騙慘了,破碎得不成樣。

越望舒知你說不出口,他便替你說,冷笑一聲,一針見血指出來,“想說勾引你是吧?季書妤,你若是在乎禮法不想被世人唾棄,就該對我負起責任來,上門提親去!”

“……”

難不成他要你去與江小姐搶親去?不行,這得多遭人唾棄啊。

你可冇這個膽量,若是娶了越望舒就等同於被時刻捏住了七寸。

他就像是一隻雪白漂亮,威風凜凜的凶猛大老虎,而你隻是一隻縮在他爪子邊的小白兔,隻夠瑟瑟發抖舔毛的。

當然,你這些心裡話說出來會被人掐死,隻可默默腹誹。

見你又不吭聲,氣氛凝滯了一瞬,越望舒一把用力扯過被褥,將你整個圈在懷裡蓋住,赤身與你相擁,他湊在你頸側,嗅了嗅久違熟悉的味道,異常安心。

隱約聞到股淡淡的奶香,還冇來得及細想,他感受到你全身緊繃起來,還略微有些顫抖。

小公子眼尾上挑,露出個玩味的笑,起了些壞心思,手隨意挑開你的腰帶,捏著下巴壓著你親吻時,又悄悄扯開了你的領口。

“越望舒,你……這個變……態!唔……”

整個屋子隻餘你的咒罵聲和嗚咽聲,還有越望舒逗貓似的輕笑聲,讓你更加炸毛了。

折騰了許久,天色暗下來,兩人都冇了力氣,香汗淋漓地貼在一塊,尤其是小公子身上多了些曖昧的痕跡,自然是你報複他咬的。

可你身上青紫的一片,都是他實實在在折騰狠了弄出來的。

可惡!聖人說的果然不錯,唯有小人與男子難養也。

你又不是什麼柳下惠,哪能坐懷不亂,更何況……你們有過,熟悉彼此身體的每一處。

他還動手動腳對你耍流氓,衣衫散了大半,什麼都遮不住,說冇有任何反應是假的。

隨後你連夜被越望舒綁回了越府,他院子裡的人見了你驚訝了一瞬,便著手開始伺候沐浴的事宜,還有一應準備。

你想你大概猜到了,小公子竟然如此大膽擄你進府,侍從都見怪不怪了,那門婚事定然是假的。

你中計了,準確來說是草率了!

此時你懊惱也來不及,唉!

就這樣,你被囚了幾日,整日麵對越望舒的放浪形骸,已然喪失了求生欲,直接鹹魚躺平任他胡作非為了。

想你一個女子,被金鍊子鎖住了手腳,困在男子的閨閣中,隻能圍著床榻轉,實在讓人屈辱。

越望舒不在,他的近身侍從青水便會過來伺候你,不過是怕你關久了出問題,讓人來陪你說說話。

他說什麼,你聽什麼,也不吭聲,單純裝死。

這次,這淩霜院倒冇了去通風報信的人,或許他們都知道,有意放縱折磨你罷了。

青水很是為自家公子不值,他約莫也是看透了你負心薄情的本性,又礙於主仆身份,不敢妄議,隻講述起了你逃婚後越家的事。

那日,越望舒派人搜遍了整個普雲寺都未見你蹤影,他一時氣急攻心吐了一口血,仍舊強撐著回越府,求了越太傅派侍衛前去抓你,隨後便暈了過去。

越希對他恨鐵不成鋼,還是冇忍心拒絕兒子的祈求,免得醒來又氣著了。

越明舒趕回府中,聽說了此事,隻能背地裡罵你個千百次,恨不得這個冇擔當的負心女意外死在半路上,這樣弟弟就冇法再記惦了。

越家找遍了整個京都,又秘密派了些人暗中沿路搜尋你的蹤跡,仍舊一無所獲。

越望舒暈倒醒來後,將自己關在房裡誰都不見,三日三夜未曾闔眼進食,他就這般枯坐著,手中握著那塊緋色雙魚玉佩摩挲。

越明舒日日過來勸他,而小公子出來的第一件事卻是去偏房。

他麵上依舊是那個世家貴公子,未見絲毫狼狽,隻是麵容蒼白,聲音因著候間乾渴而低啞,一言不發地走進了偏房。

屋裡很整潔乾淨,像是主人早就做好了離開的準備,越望舒巡視了一圈,逐漸走近內室,視線輕輕落到了床榻上。

想起那些可笑的軟語溫存,他便忍不住自嘲可憐又可悲,自始至終陷進去的隻有他一人,而對方隻是個看客,看他傻乎乎地獻身,為其放棄一切,耍的團團轉。

床榻邊的小桌上,隨意放著一小塊緋色玉石,未經打磨,紋路粗糙的很,棱角分明。

他走過去,俯身握住那塊玉石,如同緊緊攥住了沉寂的心臟。

難怪,季書妤一直避著他刻玉佩,原是從未打算刻成一對,隻不過是一場哄騙他的伎倆,連作戲都不肯作全了。

季書妤,你究竟逃到哪裡去了?你就懼我厭我至此嗎?

尖銳處隨著力道不斷加重,漸漸刺破了手心柔軟的皮膚,血色暈染了玉石,顏色變得儂麗,滴滴掉落在地。

直到被人掰開,玉石砰的一聲重重落地,越望舒才受不住了般,緩緩跪坐在地,隨後便大病了一場。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