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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家 第349章 姦夫淫婦

作者:匿名 分類:古代言情 更新時間:2026-03-15 17:07:02

【第349章 姦夫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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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小禹一邊暗罵著李建國,一邊又不由為葉春擔心,她到底犯了什麼法,居然到了要判死刑的程度?

傳銷不至於啊!他很瞭解傳銷,立案很難,抓人更難,下線達到一定數量才構成犯罪,但凡把他們抓起來關幾天,或者狠狠地罰點款,他們也不至於如此無法無天。

批評教育頂個屁啊,搞傳銷的還怕這個?

那麼,葉春梅到底乾了什麼事?

她殺人了嗎?

趙小禹放心不下,撥通了外地的張律師的電話。

“張律師,除了殺人,還有什麼行為會被判死刑?”

這半年,張律師和趙小禹聯絡得較為頻繁,因為他的成功了一半的女朋友蘇影女神,大學畢業後,回到了定東市,在當地的日報社工作,張律師拜托趙小禹幫他打探一下情況,趙小禹去了幾次定東市,但每次去,都把這事給忘了。

大概是報複趙小禹辦事不力吧,這時張律師狠狠地說:“像你這種半夜三更,騷擾彆人的行為,就該判死刑!”

說完就掛了。

再打,關機了。

奶奶個熊!趙小禹捶了一下炕板,明天我就去勾引你的女朋友!

此時的李建國心如刀絞,手裡拿著一瓶喝點小酒,正在往空空的肚裡灌。

在前一刻,他從外麵回來時,經過一家麪館,想吃碗麪,人家要打烊了,他就買了一瓶喝點小酒。

他往炭爐裡添了幾塊炭,把奄奄一息的爐火救了起來,體內的寒冷漸漸消散,巨大的壓力卻仍重重地籠罩在頭頂。

回想當年,他和葉春梅從南方老家來到這個小縣城,開了一家商店,憑著聰明的頭腦和持之以恒的辛苦,把日子過得紅紅火火。

再看看現在,家徒四壁,妻離子散,眾叛親離。

到底是誰的錯?

罪魁禍首當屬趙小禹,然而他又冇法找趙小禹討回公道,畢竟趙小禹曾經那麼努力地勸過他們,如果那時見好就收,就不會有今天這樣的悲慘結局。

那時真是鬼迷心竅了,以為真的能改變世界,真的能成為人上人,即使後來上麵停發了他們的工資,他們仍然對自己的未來堅信不疑。

他和前妻葉春梅甚至不惜跑回老家,把親戚朋友坑了個遍,不然現在也不會如此孤立無援。

短短三年,所有的人進行了一場大洗牌,原來被他們鄙視的叛徒趙小禹,現在叱吒風雲,而自己卻墜入暗無天日的無底深淵。

葉春梅殺了人,殺了她的姦夫馮義,李建國雖然覺得他們死有餘辜,但還是不想讓兒子失去母親。

馮義,小名馮三,警方嘴裡的街溜子,吃喝嫖賭抽,坑蒙拐騙偷,十毒俱全,還是個料子鬼,瘦得像個毛猴子,被風一吹就會骨架四散,這樣一個人,葉春梅到底看上了他什麼?

李建國是去年和葉春梅離的婚,也是因為馮義。

不,嚴格來說,是因為趙小禹的大哥陳子榮。

那天晚上,李建國不在家,葉春梅邀請了幾個人來家裡喝酒,完了陳子榮就把葉春梅睡了。

這是第二天馮義告訴他的。

李建國質問葉春梅,葉春梅極力否認。

李建國又去找陳子榮,陳子榮不承認,也不否認,大言不慚地說:“你認為是,那就是了。”

李建國懼怕陳子榮的心狠和武力,不敢和他硬來,就又去找魏巧梅,想和她組成“受害者聯盟”,共同聲討這對姦夫淫婦。

魏巧梅卻隻是歎了口氣,淡然地說:“她不承認,就說明她還想和你過,算了,反正你也冇抓住現行。”

這是什麼狗屁話?

難道這就是黃水人民的獨特風格?

李建國初來黃水縣時,聽過這樣一段民謠:黃水有三寶,哈冒兒茬牆牆不倒,閨女賣×娘不惱,嫖頭上門狗不咬。

看來所言不虛。

(作者注:哈冒兒是當地的一種野生植物,形似灌木,用其壘牆,因其柔軟,具有緩衝作用,風吹不倒,雨打不塌;又因其佈滿尖刺,牲畜難以靠近,小偷無法翻越,當地人常用其蓋羊圈、草圐圙等,故有上麵的說法。

(哈冒的果實俗稱“酸溜溜”,可食用,味道又甜又酸,有人說它就是沙棘,但作者經過仔細對比,發現兩者還是有很大區彆的,它更像枸杞的一種,因為在哈冒叢中,常混雜著野生枸杞,外形也酷似枸杞苗。還有一種“馬尿酸溜溜”,米粒大小,是紫黑色的,有輕微毒性,多食會致病。

(這種東西竟然在網上查不到,雖與本文故事無關,但看到本文讀者有很多和作者同屬一地,故寫出來,願與老鄉們交流,共同緬懷逝去的舊時光。)

李建國認定,陳子榮和葉春梅一定發生過什麼,不然自那以後,陳子榮和魏巧梅為什麼退出傳銷,和他們也斷了聯絡?

做賊心虛!

有了這個心結,李建國常感噁心,和葉春梅歇斯底裡地吵了幾架後,兩人離了婚,葉春梅搬了出去。

離婚初期,是由葉春梅帶著兒子的,但李建國憑藉著“正義之名”把兒子要了過來,並且不讓葉春梅探望兒子,怕她把他帶壞了。

葉春梅自覺理虧,也冇再和他爭辯,兩人很長時間不聯絡了。

今天,刑警隊的人找到李建國,說葉春梅殺了馮義,已被抓捕羈押。

二兩酒很快喝完了,李建國感覺不過癮,仰起脖子,張大嘴,把最後一滴酒控進嘴裡,狠狠地把瓶子砸在地上,砸得四分五裂。

心中又痛恨起趙小禹來,做個酒都他媽的坑人!

葉春梅交代說,她並冇有和馮義確立男女關係,兩人雖然發生過幾次關係,但都是馮義強迫她的。

這一次,葉春梅極力反抗,用儘全力推開了馮義,又拿起菜刀砍了他,總共砍了八刀,並且事後冇有自首,而企圖逃出黃水縣。

據馮義的朋友說,馮義一直在和葉春梅同居,他們認為,兩人就是男女朋友。

對此,葉春梅辯稱,她在此地無親無故,孤立無助,馮義又認識很多社會上的人,她有點怕他,他提出在她家住,她不得已才同意的,但要他保證不碰她。

李建國砸完了酒瓶,彷彿出了一口悶氣,但渾身的精氣神,似乎也被釋放完了,無力地坐在板凳上,脊背靠著冰冷的牆壁,一動也不想動。

自從離婚後,葉春梅還在和馮義那一夥人做著傳銷,據說又換了新項目,多多少少有點收入,而李建國卻什麼也冇做,就靠著兩人離婚時,分到的那點存款活著。

現在存款已見底,以後的日子怎麼過,完全冇計劃。

睏意襲來,李建國連上炕的力氣也冇有了,伸手把板凳從屁股底下抽出來,扔在一邊,就蜷縮在牆角睡了。

半夜被凍醒,燈亮著,炭火已燒完,寒氣順著不嚴實的窗戶縫隙透進來,冷得讓人發抖。

屋裡空蕩蕩的,咳嗽一聲都能發出巨大的迴音,強大的孤獨和悲傷,讓這個三十多歲的男人發出一聲野獸般的嚎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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