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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家 第 269章 尋找證人

作者:匿名 分類:古代言情 更新時間:2026-03-15 17:07:02

【第 269章 尋找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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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趙小禹做了一番統計後,心就徹底涼透了。

這個地區,共有縣市十二個,鄉鎮大幾十個,村社更是成百上千,人口以千萬計,要想從中找到一個人,無異於大海撈針。

這果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然警方也不會無能為力。

就算趙小禹不怕辛苦,把這些地方都找一遍,可是時間不等他。

張律師說,一旦法院判了陳慧有罪,再想翻案就很難了,那就不是法律的問題了,而是政治的問題了。

但除此之外,似乎彆無他法,張律師的職權有限,趙小禹更是冇有一點職權,有職權的人都自以為是,不肯接受他的建議。

那麼,還是試一試吧。

趙小禹想,這麼多的地方,不可能都是山區,山區畢竟是少數。

他做了進一步的瞭解,把屬於山區的地方挑了出來,決定逐個排查。

趙筱雨打來電話詢問情況,得知了陳慧的“英雄事蹟”後,竟樂不可支,直誇陳慧“太酷了”,又給趙小禹下了死命令:“你必須把九妹救出來,否則我就和你分手!”

而趙丁旺也是電話不斷,說公司最近管理混亂,讓趙小禹趕緊回去,趙小禹解釋了一通,趙丁旺說:“交給警方就行了,你以為你是誰啊?”

又給趙小禹下了最後通牒:“限你十天之內必須回來,否則你這個總經理就不要當了!”

此時趙小禹心中隻有陳慧,哪顧得上女朋友和他分不分手,當不當總經理?

他去銀行取了些錢,幸好他的存摺一直裝在隨身的包裡,然後就坐上了去某個山區的班車。

班車顛簸了四個多小時,到了一個鎮上,一打聽,下麵有六個村,都不通班車。

趙小禹又徒步十來裡路,到了一個村,村子不大,很快就轉完了,冇打聽到那個背鍋子釘鞋匠。

又翻山越嶺幾裡地,到了另一個村子,也是一無所獲。

天色漸黑,趙小禹腳步不停,直到筋疲力儘,才鑽進一個廢棄的山神廟裡休息。

他帶了一大包饅頭,還有兩袋蒜蓉辣醬,學著李曉霞那樣,把辣醬抹在饅頭上吃,隻是這邊白天的氣溫較高,饅頭都有點餿了。

他還帶了一個塑料水壺,好在路邊常有積水或山泉,也不管衛不衛生,灌滿水壺,解渴就行。

天一亮,繼續上路,遇到小賣店,就補給乾糧;遇到飯店,就炒個肉片解饞。

他像個獨行俠客一樣,曉行夜宿,餐風飲露,事實上,他更像個乞丐,蓬頭垢麵,鬍子也長得老長,彆人看到他時,總是一臉嫌棄。

奔波了七八日,趙小禹的腳底磨起了泡,又磨成了繭,一層摞著一層,腳底板就形成了一層堅硬的殼,用指甲彈上去,邦邦地響。

他感到自己的腿明顯粗了,小腿肚生出了結實的肌肉,身上被曬得更黑了,他不禁自嘲地想,如果給他穿個草裙,他就完全可以冒充野人了。

但事情並冇有他的心態那麼樂觀,他還是打聽不到那個釘鞋匠的任何訊息。

他計算過,如果把這些地方都走遍,少說也得一兩年,警方不會給他這麼長時間的。

他終於意識到,他高估了自己的效率和運氣。

一番冥思苦想後,他想到了一個更好的辦法。

他走到一個鎮上,坐班車回到市區,找了家文印店,印了幾千份招工廣告,內容如下——

為解決殘障人士的就業問題,我市殘聯計劃成立“殘聯皮革廠”,現麵向社會招聘一批生產工人,條件如下:

1、年齡不限,性彆不限,學曆不限,地區不限。

2、必須為殘障人士,可以無殘疾證,入廠後統一辦理。

3、會操作釘鞋機者優先。

一經錄用,即屬於國企在編人員,享受與國企員工同等工資、福利、養老、醫療等待遇,且包食宿。

如有不便來廠工作的,也可領料在家製作,待遇不變。

名額有限,報滿為止。

有意者請致電139××××××××。

為顯得正規,趙小禹還刻了一個“××市人民政府”的假公章,蓋在廣告的最後麵。

然後他通過張律師的介紹,低價買了一輛接近報廢期的摩托車,奔波於各鄉鎮之間。

每到一個鄉鎮,就把那份廣告貼得到處都是。

他想,住在山區裡的農村人,可能很少來城裡,但絕不會不去鄉鎮采辦一些生活必需品,一個村子隻要有一個人看到這份廣告,假如那個村子正好有殘疾人的話,肯定會告訴他的,如此優厚的待遇,冇人會不動心。

這樣操作起來,難度低多了,效率也高多了,趙小禹每天可以跑七八個鄉鎮,也不那麼累了。

那輛摩托車真是破的可以,除了喇叭,什麼都響,劈裡啪啦的,但它的速度絲毫不慢,在曲折崎嶇的山路上,它超過了一輛又一輛車,它在與時間賽跑,所到之處,一路黑煙,像《西遊記》裡的黑風怪。

很快,趙小禹的手機就有本地的陌生號碼打進來,都是要應聘的,他隨便問幾句,得知對方“不是背鍋子”,或者“不是釘鞋匠”,就以“條件不符”為由拒絕了。

這天,他正在貼廣告,手機響了,這裡信號不穩,對方的聲音磕磕巴巴,他問了幾遍,終於聽清楚了,對方以前在市區擺過釘鞋攤,且是個背鍋子,五十多歲。

所有的條件都符合!

趙小禹激動得簡直要跳起來了,他平複了一下情緒說:“請說一下你的地址,我們先做個登記,一週後你再打電話,到時候我們會告訴你,你有冇有被錄用。”

掛了電話,趙小禹騎上摩托車回到市區,將情況告訴了張律師。

張律師建議報警,但趙小禹擔心李玉的口供會對陳慧不利,於是說:“我們自己先去一趟,帶個隨身聽。”

第二天,趙小禹穿上了新買的西裝革履,理了發,淨了麵,又給自己和張律師印了新名片,然後租了一輛麪包車,在車身上貼上“殘聯皮革廠”的彩噴布,向那個地方飛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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