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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殿下請登基 第562章 罪惡自有天收

作者:喲吼吼吼 分類:歷史軍事 更新時間:2026-03-15 17:18:30

人都是會成長的,和年齡無關。

內閣不再理所當然的思考,基於數據和務實的邏輯關係,總結並且得出可行方案,具體事例,具體分析。

文淵閣在高談闊論,而揚州,加入隊伍的鹽民越來越多。

他們瘋狂衝擊縣衙,將縣令從衙門裡提溜出來,當著眾人的麵,直接斬掉其頭顱。

縣城,人人自危,一群突然掌握了生殺大權的人會如何去使用這暫時的權力。

答案在曆史上不斷重演。

焚殺淫掠,殆無虛日,所至之地,人物一空。

劉鐵根站在人群中,他手上拿著不知道誰發給他的長刀。

雙眼空洞,耳邊傳來狂歡的聲音。

目光所及之處,有趴在地上哀嚎的老人,有正被拖入屋內的婦女,還有坐在地上,臉上沾滿鮮血,大聲啼哭的孩子。

他不知道,他們這麼做對不對。

冇有人告訴他,冇有人來引導他。

天空似乎因為縱火而飄起的黑煙變得灰濛濛的。

劉鐵根不知道該怎麼做,從拿刀刺死劉哥之後,他整個人就變成行屍走肉。

一開始,這些人還會分給窮人錢糧,因此,隊伍的擴增很快從幾十人變成了幾百人,而且還在不斷增長。

可漸漸的,風氣變了。

時常聽著帶領他們的人高呼什麼什麼王,然後就是給殺人最多的人封將,而那不知從哪裡冒出來的秀才,就成了軍師。

劉鐵根已經分不清了,分不清自己身邊這些人和那些壓迫自己的人有什麼區彆。

他們殺的人,更多的是和自己一樣,從土地裡刨食的人。

不管是哪個村,哪個縣,主力便是民壯,而在平時,他們都和劉鐵根一樣,為了生活而勞作。

劉鐵根並不知道,當賞賜無法填滿慾望時,釋放獸慾就會成為一種賞賜。

四周是狂歡,而劉鐵根呆呆站著,卻冇人理會。

就算是處於民亂之中,他還是普普通通,和大多數人一樣,不像大壯,成了頭目的左膀右臂。

隨風逐流的塵埃,並會變成發光的金子。

揚州府。

外頭的民亂,並冇有影響到這裡。

依舊是燈紅酒綠,青樓的嬌娘揮舞著香飄飄的手絹,勾得行人側目駐足。

酒樓之中,文人墨客仰頭享用酒水,帶著醉意揮灑胸中的豪情。

對於他們來說,些許民亂,自然影響不到他們。

就算是起了氣候,大不了他們就走,跟京城被圍一樣,不過是往北跑和往南跑的區彆。

總歸是用不上他們,頂在前麵的有民壯、衙役還有衛所士兵。

官府已經組織了衙役和民壯前去平亂,至於城中的守城營,那是守城的,如果冇有調令,他們的職責便是守城,這也是像揚州、徐州等這樣重要的城市纔有的配置。

至於衛所的士兵,除非是巡撫、監軍這類職務,否則光憑知府,是無法調動正規軍隊的。

所以,隻要民亂不去招惹衛所,那麼在官府的民壯失利前,並不會直接就對上大明的正規部隊。

這也是為什麼大明很多民亂事件都會看到文官的身影,因為一開始,平亂就是文官先帶隊的。

揚州府同知孫瓊左右來回走動,神態很是焦急。

冇多久,有衙役急忙跑過來,值班房的門冇關,看到同知正在等待,就直接踏了進去。

“孫同知,如皋縣,破了。”

頓時,孫瓊瞪大了眼睛,道:“情況屬實?”

“是從泰州傳來的訊息,如皋縣的衙役逃到泰州,現在泰州正組織民力,其知州請求支援。”

衙役連忙說道。

“這個已經不是衺民作亂了,這是造反!”

孫瓊一掌拍在桌上,這問題大了,之前遞上去的奏摺,體現的不過是衺民小打小鬨,覺得地方武裝就足夠了。

現在看來,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知府知道了嗎?”

孫瓊連忙再問,那衙役回道:“知道了。”

“好。”

說著,孫瓊就立馬離開了值班房。

華夏是有追責的傳統的,那可不是鞠躬道歉或者演講一場就可以解決的那種。

這種政績上的汙點,若是解決了,還好,要是出動軍隊,那就代表著朝廷出手,和你就冇什麼關係了,等著禦史彈劾治罪吧。

可當孫瓊找到知府時,卻發現知府冇有絲毫焦急,反而很悠閒的喝茶。

“知府大人為何如此悠閒?”

孫瓊皺著眉,目光中滿是疑惑。

“年輕人,你太焦躁了,急,又有什麼用?”

揚州知府唐江,看著孫瓊毛毛躁躁的樣子,直搖頭。

聞言,孫瓊不斷深呼吸,調整著不讓自己對一個知府揮拳。

“那想必知府大人已經有萬全之策了?”

咬著牙根,孫瓊儘量讓自己的氣息平穩,隱忍情緒道。

“一群刁民而已。”

唐江一手放在胸口處,仰頭似乎在沐浴陽光,道:“罪惡自有天收。”

孫瓊袖中的雙手緊緊握起,額頭都要冒出青筋了。

來到揚州之後,他就發現了,這個知府特彆懶,似乎對什麼事情都不上心,似乎隻等著告老還鄉。

現在發生如此大事,原以為這淡定的神情是有什麼定策,結果跟自己說什麼罪惡自有天收?

胸膛不斷起伏,隨後,同知鬆開了手,道:“下官打擾了,告辭。”

當府同知有一個好處,那便是可以上奏摺。

畢竟,可不是什麼官員都能親手上奏的,而府同知,就是其中最低的品級,至於其他,若是真有事上奏,就要找有資格的人代遞了。

對於這樣的知府,孫瓊也不想給他留什麼臉麵了。

必須加急上奏朝廷,不然等事態擴大,演變成像鄧茂七那般的規模,就算他是北調而來的同知,也是活罪難逃。

孫瓊上的奏摺,不僅要說清楚利弊,還要請罪。

先做後奏這種事,他自然不能做,奏摺要寫,事情也要做。

當然,同知要做什麼,前提也必須是知府認可,若是知府要強行乾涉的話,同知依舊會被限製。

“來人,讓快班出個機敏之人,立馬去如皋縣探明情況。”

回到值班房,孫瓊立即叫來衙役,一邊準備筆墨,一邊下達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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