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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歷史軍事 > 重整山河,從穿成宋欽宗開始 > 第3686章 找回以往奴仆

硯秋轉頭看向太貴妃和蘇達,又補充道:“另外,還有一件事,我要跟二位鄭重提出。

你們還從我的嫁妝庫裡拿走了大量冇有經過我同意的奇珍異寶和錢財。這些東西,我這裡都有詳細的登記記錄。我希望你們能主動把這些東西還給我——不告而取視為偷,如果你們主動歸還,我可以當這件事是你們向我借用;

但如果你們拒絕歸還,我就隻能到大宋的司法官那裡去告你們盜竊、侵吞我的嫁妝。

到時候,我會在打離婚官司的時候,要求把這件事一併解決。如果你們不希望大宋的司法官上門索要這些東西,落得個顏麵儘失的下場,最好還是把東西都還給我。

還是那句話,好聚好散,彆鬨到最後大家都不好看。那些東西,本來就是我的。”

太貴妃勃然大怒,指著硯秋罵道:“你胡說八道什麼?我們什麼時候拿過你的嫁妝?一身銅臭味的東西,賤人!你不就是有兩個臭錢嗎?在這兒顯擺什麼!彆說是你那些所謂的‘自己的東西’,就算是你主動送給我們的,我們也不稀罕!”

“那就好。”硯秋立刻接話,語氣平靜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堅定,“既然不稀罕,就把我之前送給你們的東西也一併還給我吧。這樣一來,咱們纔算徹底了斷關係,互不相欠。”

蘇達聽得氣不打一處來——母親說這種話倒是輕鬆,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就完了,可對他們來說,要還回去的卻是實打實的真金白銀!

那些東西數量可不少,而且很多都已經被他們處置了:有的拿去變賣換了錢,有的隨手送人做人情,還有的被他賭錢輸掉了。現在要還,他去哪兒湊齊這些東西?

這三年來,硯秋送他們的東西可不算少。要是能把這些東西留下來,家裡還能有不少值錢的物件,足以維持以往富足的生活。可一旦全部還回去,僅憑他和母親的那點薪水,頂多隻能過上小康日子。以他們平日裡大手大腳的花錢習慣,那些錢根本不夠用。

蘇達在心裡暗自腹誹:母親真是聰明一世,糊塗一時!怎麼在錢財上先是斤斤計較,到了嘴上卻又這麼窮大方?

而太貴妃剛纔不過是一時氣糊塗了,口不擇言才說出那樣的話,根本冇料到硯秋會這麼快抓住她的話柄,還當眾提出來要把送出去的東西也一併退回。

這下她徹底傻眼了——她當然不想退,可話已經說出口,當著皇帝和這麼多人的麵,她又不能打自己的臉。她是堂堂太貴妃,說出來的話如同潑出去的水,若是自食其言,前麵說“不稀罕”,後麵又霸著東西不肯退,那可就丟大發了!

硯秋親自帶人護送自己的嫁妝出了兵營,由雇傭軍負責押送前往京城。

與此同時,她也想趁機返回京城,去看看自己的宅院,順便安排好後續的事情——今晚就住在宅院裡,等明天再出城,去討要那些被人私自拿走的嫁妝。

剛走到兵營外,她就遇到了丫鬟玥兒。玥兒帶著上百個奴仆,一見硯秋,眾人立刻齊刷刷跪倒在地,眼中滿是熱淚,哽嚥著喊道:“拜見姑娘!”

這些奴仆都是當年她母家陪嫁過來的,其中有不少人是她還在江南時就一直伺候在身邊的老人。可當初為了討好蘇達,也因為太貴妃的一句不滿,她硬是把這些人全都送走了。

如今這些人得到訊息,說姑娘要讓他們回去,哪有不願意的?他們現在都被打發去做粗使雜活,還時常遭受虐待——就因為他們是“硯秋身邊的人”。

如今能回到主子身邊,不僅能過上好日子,更能重續往日的情分,對他們來說簡直是求之不得。更何況硯秋向來對下人寬厚,除非是犯了大錯,否則很少重罰,這樣的主子,誰不願意跟著?

硯秋趕緊上前,親手將幾個老嬤嬤攙扶起來,又招呼其他人都起身:“都起來吧,不用多禮。”隨後她對眾人說道:“我現在要回京城的宅院,正好缺人手打理。

你們跟我回去,幫我打點宅院,照看好我的嫁妝。我這邊還要跟蘇達王爺辦理離婚,還要討要回被他們私自拿走的東西。等這些事都處理完了,我就變賣宅院,帶你們回大宋江南去——這個地方,我是一刻都不想多呆了。”

一眾人等聽完,全都歡呼雀躍,紛紛點頭說好。硯秋也不介意把自己的打算直接告訴他們,她就是想讓這些身邊人心裡有個底,知道將來的安排。

隨後,硯秋便帶著上百個奴仆,在二百雇傭軍的護送下,押著浩浩蕩蕩的嫁妝隊伍,朝著京城坦賈武爾出發了。

眼看著硯秋把嫁妝全部帶走,太貴妃氣得渾身發抖。她立刻讓人把兩個兒子蘇達和泰納叫到自己的帳篷裡,商議對策。

泰納之前雖然經常譏諷哥哥蘇達,但那不過是兄弟間的明爭暗鬥。在“硯秋要離婚並帶走嫁妝”這件事上,他的態度和太貴妃、蘇達完全一致——堅決反對。

因為他跟他們一樣,手裡也拿著不少硯秋的嫁妝,而且以前從硯秋私庫裡拿銀子、拿金銀珠寶,就跟從自己抽屜裡拿東西一樣隨意。

一旦硯秋離婚帶走嫁妝,他就再也冇法這麼自在地拿錢了,這對他來說簡直是災難。更何況硯秋還當眾說了,那些冇經過她許可就私自拿走的東西,她都有賬記錄,要一筆一筆討回來——這裡麵可有不少東西是他泰納拿的,真要還回去,他怎麼甘心?

在這件事上,他們一家人算得上是同仇敵愾。

太貴妃坐在主位上,臉色陰沉地說道:“離婚這件事絕對不能成!而且硯秋也不可能再做四王妃。所以第一步,必須打消她離婚的念頭。

要是實在攔不住,那就隻能走休妻的路子,讓她名譽掃地。另外,她的嫁妝必須想辦法留下來——不僅咱們拿的那些不能退,她已經運走的,也得讓她還回來!那些都是我們王府的東西,她憑什麼帶走?你們倆想想,該怎麼實現這些目的?”

泰納立刻說道:“這還不簡單?她在我們朱羅王朝的地界上,就得聽我們的規矩!就算涉及大宋子民的民事和刑事案件,按規定隻能由大宋的司法官審理,可我們也能提出要求——涉及到我們皇族的案子,我們朱羅王朝的司法官必須參與。

到時候找一個忠於皇族、忠於咱們家的司法官介入,在案子的性質認定上,咱們不就有操作空間了嗎?反正外人也不知道她的嫁妝具體有哪些,隻要我們的司法官堅持認定,那些嫁妝裡絕大部分是王府的財產,不是她的私產,她還能不乖乖把東西還回來?這樣咱們的目的不就達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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