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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古代言情 > 名義:人在軍閣誰敢動我孫兒同偉 > 第494章 信義二字很重要

到了六月十五日,更爆炸性的訊息傳來:

“老領導”的配偶——一位曾以“賢內助”形象出現在公眾視野的前文藝工作者,因涉嫌共同受賄、轉移钜額資產,被采取強製措施。

緊接著,其長子、長女、次子等三名直係親屬,也在一週內相繼“進去”。

一家五口,從年逾耄耋的“老領導”到剛過不惑的幼子,齊齊整整地住進了政閣紀委設在城郊某基地的辦案點。

專案組的同誌私下感慨:“這辦案點都快成他們家的‘家庭套房’了,真是一家團圓。”

隨著核心家族成員的落網,依附於這棵“大樹”的龐大根係被連根拔起。其秘書班子、警衛人員、司機、保姆等身邊工作人員,無一例外接受審查;

其子女掌控的數十家“皮包公司”、“影子企業”被查封;其在金融、能源、地產等領域的“代理人”紛紛落網。

一位參與辦案的紀委乾部在日記中寫道:

“這不僅僅是打掉一個腐敗分子,這是在解剖一個盤踞在權力頂端的、完整的腐敗生態係統。

其組織之嚴密、手段之隱蔽、時間跨度之長、涉及領域之廣,令人脊背發涼。”

燕雲西山腳下那片往日靜謐的區域,如今氣氛凝重。每晚都有黑色轎車悄然駛入駛出,帶走一個又一個曾在各種場合談笑風生的麵孔。

一些老乾部活動中心突然冷清了許多,茶話會上空缺的位置越來越多。

機關大院裡的竊竊私語,街頭巷尾的隱秘議論,都在傳遞著同一個資訊:天,真的變了。

在這場席捲全國的風暴中,有一個人的命運格外令人唏噓——錢立均。

時間回溯到六月三日,也就是“老領導”被正式宣佈“兩規”的第二天清晨,一隊來自政閣紀委和最高檢的聯合辦案人員,敲開了漢東省駐燕雲辦事處“淩雲閣”套房的門。

當時錢立均正坐在客廳沙發上,麵前擺著一杯早已涼透的茶。

他穿戴整齊,頭髮梳理得一絲不苟,彷彿在等待著什麼。當辦案人員出示證件和手續時,他臉上冇有任何意外,甚至露出一種如釋重負的、慘淡的笑容。

“終於來了。”他低聲說,緩緩站起身,主動伸出雙手。

冰涼的手銬“哢嚓”一聲鎖住手腕的瞬間,錢立均的身體幾不可察地顫抖了一下。

但他冇有掙紮,冇有辯解,隻是深深看了一眼窗外漢東省城的方向,然後順從地被帶離了這間他曾用來宴請、密謀、也在此經曆奇恥大辱的套房。

從他在海軍艦艇上按下手印、同意實名舉報的那一刻起,這個結局就已經註定。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錢立均都不可能逃脫這場劫難。

對“老領導”陣營的殘餘勢力而言,錢立均是背叛者、是揭蓋子的“內鬼”,是導致整個集團土崩瓦解的“罪魁禍首”。

他們恨不得將其生吞活剝。即使“老領導”已經倒台,但其數十年經營留下的關係網絡盤根錯節,在政法係統、輿論場、乃至海外,仍潛藏著不可小覷的能量。

報複,隻是時間問題。

而對整個官場的“潛規則”而言,錢立均同樣犯了“大忌”。

舉報,尤其是下級舉報上級、門生舉報恩主,在這個極其講究“規矩”和“忠誠”的體係裡,是最不能被容忍的行為之一。

即使舉報內容屬實,即使被舉報者罪大惡極,舉報者本身也會被打上“背叛”、“不可靠”、“政治投機”的標簽。冇有人敢再用這樣的人,也冇有人敢信任這樣的人。

更何況,錢立均自己本就罪孽深重。故意殺人、包庇犯罪、濫用職權、钜額貪汙……哪一項都足以讓他萬劫不複。

他之所以選擇舉報,並非良心發現,而是在祁同偉給出的“保家人性命”與“老闆必然清理門戶”之間,兩害相權取其輕的無奈選擇。

所以,當錢立均被押解至燕雲西郊那個戒備森嚴的辦案基地,走進編號為“709”的審訊室時,他異常平靜。

麵對審訊人員,他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從早年利用職務之便為親友牟利,到在漢東擔任要職期間大肆收受賄賂;

從指使王建明掩蓋兒子姦殺案,到親自策劃、實施對柳依然的殺害與分屍;從組建龐大利益網絡侵吞國有資產,到為“老領導”家族充當“白手套”和“斂財工具”……

一樁樁,一件件,時間、地點、人物、金額,交代得清清楚楚。

審訊持續了整整二十天。錢立均的配合程度讓辦案人員都感到驚訝。

他彷彿要把積壓了數十年的罪惡一次性傾倒乾淨,說到激動處,甚至會痛哭流涕,捶胸頓足,痛斥自己“不是人”、“辜負了組織的培養”、“對不起漢東人民”。

然而,當審訊觸及到那筆高達二十億的钜額涉案資產去向時,錢立均的態度發生了微妙而堅決的轉變。

“錢去哪兒了?我不知道。”他重複著這句話,眼神空洞而固執。

“錢立均!二十個億!不是二十塊!你會不知道?這些錢都是通過你掌控的公司和渠道運作的!”審訊人員拍案而起。

“以前是我在運作,但後來……丟了。”錢立均垂下眼皮,“被侯亮平騙走了。具體轉到哪裡,我真的不清楚。侯亮平那個人,太狡猾,他早就計劃好了要捲款跑路。”

“侯亮平已經落網!他交代是你指使他轉移資產,準備一起外逃!”

“他撒謊。”錢立均抬起頭,露出一絲譏誚的笑容,

“他都敢綁架省委書記、策劃謀殺祁同偉,還有什麼謊不敢撒?

他是想把水攪渾,減輕自己的罪責。那二十億,肯定被他獨吞了,現在不知道藏在世界哪個角落。你們應該去審他,而不是問我。”

無論審訊人員如何施加壓力,運用策略,甚至出示部分資金流向的初步覈查線索,錢立均始終緊咬牙關,一口咬定“不知道”、“被侯亮平騙了”、“無從查起”。

事實上,那二十億钜款的下落,錢立均心知肚明。

它們早已在祁同偉的操控下,分文不少地轉入了“漢東省城財政專項資金監管賬戶”,成了漢東省城政府賬上一筆來曆清晰(至少在表麵手續上)、用途合規的“特殊財政收入”。

錢立均之所以死扛著不鬆口,是在履行他與祁同偉之間的最後約定——祁同偉保他家人平安,他絕不泄露二十億的真實去向。

這筆錢進入漢東省城財政,是祁同偉未來在漢東大展拳腳的重要資本,絕不能被政閣紀委追繳回去。

一旦追繳,不僅意味著钜額資金的損失,更可能暴露出祁同偉在整件事中更深層的運作,這是祁同偉絕不能接受的。

錢立均守住了這個秘密。儘管他清楚,不配合追贓,會在量刑時對他極為不利,可能會讓他從“死緩”滑向“立即執行”。

但他依然選擇了堅守。這既是對祁同偉“信義”的回報,也是為那對私生子女爭取最後保障的投名狀。

辦案陷入了僵局。冇有錢立均的配合,想要在短時間內從錯綜複雜的離岸金融網絡中追回二十億,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專案組在進行了長達半個月的努力後,不得不將“追繳钜額涉案資產”這部分工作,暫時標記為“待查”、“線索中斷”。

六月二十五日,對錢立均的偵查告一段落,案件移送司法機關。

七月上旬,燕雲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錢立均案進行不公開審理。由於案情重大、涉及國家秘密,庭審過程對外嚴格保密。

出人意料的是,法院最終判決:錢立均犯受賄罪、貪汙罪、故意殺人罪、濫用職權罪、包庇罪等,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其配偶(知情不報、協助轉移贓款)判處無期徒刑。其子(強姦殺人、多項犯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當法槌落下,判決書宣讀完畢時,坐在被告席上的錢立均,臉上冇有任何表情,彷彿早已料到這個結果。

倒是他的律師,暗自鬆了口氣——在犯下如此多重罪、尤其是涉及命案的情況下,能保住性命,已屬不易。

旁聽席角落,一位戴著鴨舌帽、墨鏡的年輕人,在判決宣讀完畢後,悄無聲息地起身離開。他是祁同偉派來的人。

判決的背後,是祁家力量的悄然運作。

祁勝利利用其在軍閣和政法係統的影響力,以及在“老領導”倒台後日益上升的話語權,在合法合規的框架內,為錢立均爭取到了“留有餘地”的判決。

理由也很充分:錢立均雖有重大罪責,但後期有重大立功表現(舉報“老領導”),且認罪態度較好,積極配合調查(除資產追繳外)。數罪併罰,判處死緩,符合法律規定。

當然,更深層的原因,是祁同偉遵守了諾言。他要讓錢立均看到,與祁家合作,即使是走到絕路的棄子,也能得到應有的“善待”。

這是一種姿態,更是一種政治信譽的積累。

而祁同偉對錢立均的承諾,遠不止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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