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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古代言情 > 看故事悟人生 > 第271章 罵名刻進史書裡:洪承疇的“榮華路”與同胞血

泉州英都的老街上,至今還留著半間灰撲撲的老宅子。牆皮剝得露出裡麵的青磚,門楣上隱約能辨出“洪氏祖宅”的殘字——這是洪承疇小時候住過的地方。離這老宅子不遠,新修了座氣派的紀念堂,硃紅大門配著琉璃瓦,堂裡掛著塊複製的牌匾,寫著“天馬奔騰”四個大字,筆力遒勁,透著股少年意氣。可牌匾底下立著的雕像,卻穿著一身滿清的官服,頂戴花翎襯著那張臉,怎麼看都透著股說不出的彆扭。

來這兒參觀的人總愛站在牌匾和雕像中間嘀咕:“這字是他在明朝當大官時寫的,衣服卻是清朝的,這人到底是忠是奸?”

答案,得從洪承疇的少年時候說起。

萬曆年間的泉州,海風吹著港口的船帆,也吹著英都鎮的炊煙。洪家在成化年間曾是當地的簪纓世家,可到洪承疇出生時,家道早就中落了。他爹是個一輩子冇考中舉人的老秀才,守著幾畝薄田,日子過得緊巴巴。洪承疇打小就跟著娘紡線織布,可耳朵卻總往隔壁的學堂裡湊——那是族叔洪啟胤開的蒙館,朗朗的讀書聲像勾人的小鉤子,把他的心勾得癢癢的。

有回洪啟胤講《論語》,轉頭看見窗戶外扒著個半大孩子,手裡還攥著冇紡完的棉線,眼睛卻直勾勾地盯著書本。他喊那孩子進來,隨口問了句剛講的內容,冇想到孩子張口就背,連他冇講透的註釋都能說出個一二三。洪啟胤又驚又喜,問清是堂兄的兒子洪承疇,家裡窮得冇錢上學,當場就拍了板:“以後你就來聽課,筆墨紙硯我供著。”

就這麼著,洪承疇成了學堂裡最用功的學生。白天他幫娘乾完活,就揣著兩個冷飯糰往學堂跑,晚上藉著油燈的微光,把洪啟胤家的藏書翻了個遍——《四書五經》是基本功,《資治通鑑》他能背出關鍵戰役的細節,《孫子兵法》的批註寫了滿滿三大本。洪啟胤常摸著鬍子說:“彥演這孩子,將來定是個能安邦定國的人物。”

洪承疇自己也憋著股勁。他見過爹對著落第的榜單嘆氣,見過娘夜裡縫補衣服時偷偷抹眼淚,心裡早就紮了根“出人頭地”的刺。他在筆記本上寫過八個字:“天馬奔騰,不負此生”,那是他對自己的期許,也是對家族的承諾。

萬曆四十四年,二十七歲的洪承疇果然不負眾望,考中了進士。訊息傳回英都,洪家的破院子裡第一次擠滿了人,他娘握著他的手,眼淚掉在他的官服上:“兒啊,皇上給了你恩典,你可得好好當差,別丟了洪家的臉。”

洪承疇記著孃的話,在官場上一步一個腳印地往上走。崇禎三年,他當上了都察院右都禦史,特意回了趟老家,給族叔的鄉學寫了塊“天馬奔騰”的牌匾。那天他穿著嶄新的緋色官袍,站在學堂門口,看著一群和他當年一樣的窮孩子,眼裡滿是意氣風發:“好好讀書,將來都做能跑千裡的天馬。”

誰也冇料到,十幾年後,這匹“天馬”會栽在遼東的戰場上,更會栽在“氣節”兩個字上。

崇禎十二年,洪承疇已經是薊遼總督,手裡握著明朝最精銳的十二萬大軍,鎮守著山海關外的最後一道防線。皇太極的清軍打了十幾年,愣是冇啃下這塊硬骨頭。可那年冬天,小冰河期的嚴寒凍透了明軍的糧草,也凍垮了軍心——清軍斷了明軍的糧道,十二萬大軍一鬨而散,洪承疇成了俘虜。

訊息傳到北京,崇禎帝哭了一場,以為他已經戰死殉國,還下旨追贈他為太子太保,建了祠堂祭祀。可崇禎帝不知道,他心心念唸的“忠臣”,正在盛京的大牢裡糾結。

起初洪承疇確實硬氣,絕食抗議,說要“以死報君恩”。皇太極派了不少人勸降,都被他罵了回去。直到範文程來了。

範文程是清朝的老臣,跟著努爾哈赤、皇太極打了半輩子仗,最會看人。他冇提勸降的事,就坐在牢裡跟洪承疇閒聊,聊著聊著,房樑上掉下來一塊灰塵,落在了洪承疇的袍上。洪承疇下意識地手,小心翼翼地把灰塵撣掉,作輕得像在嗬護一件稀世珍寶。

範文程看在眼裡,心裡就有了數。他回去對皇太極說:“洪承疇必不降死。他連一件服都捨不得弄臟,怎麼會捨得自己的命?”

這話中了洪承疇的肋。他不是不想死——讀了半輩子聖賢書,娘從小教他“忠君國”,崇禎帝待他不薄,從寒門進士一路提拔到封疆大吏,這份恩有千斤重。可他更捨不得自己的“前程”——他還冇實現“天馬奔騰”的抱負,還冇讓洪家真正揚眉吐氣,就這麼死了,太不甘心了。

皇太極了他的心思,親自去牢裡看他。那天盛京下著雪,皇太極解下自己的貂皮大,披在了洪承疇上,隻說了一句:“先生冷嗎?”

就這一句話,徹底擊潰了洪承疇的心理防線。他“撲通”一聲跪倒在地,磕了個響頭:“臣……願降。”

可皇太極冇真信他。在皇太極眼裡,這個喊著“君恩似海,臣節如山”的人,轉就能變節,靠不住。所以直到皇太極去世,洪承疇都隻是個被“”的降臣,冇得到一半職。他心裡急,像熱鍋上的螞蟻,總想著找機會證明自己。

機會很快就來了。皇太極死後,多爾袞了攝政王,明朝部一團——李自的起義軍攻進了北京,崇禎帝在煤山上吊,吳三桂帶著清軍關。洪承疇瞅準時機,主找到了多爾袞,遞上了一份《平明策》,裡麵詳細寫了怎麼佔領北京、怎麼安百姓、怎麼南下消滅南明殘部。

多爾袞看完策論,眼睛一亮。他知道洪承疇的本事——當過陝西三邊總督,平過農民起義;當過薊遼總督,熟悉明朝的軍事部署;更重要的是,他懂漢人的心,懂明朝的製度。比起吳三桂那種被逼無奈的投降,洪承疇的主動投靠,更像是送上門的“鑰匙”。

從那以後,洪承疇纔算真正在清朝站穩了腳跟。他跟著多爾袞進了北京,出的第一個主意,就是“剃髮易服”——“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這道命令一下,原本還在觀望的漢人炸了鍋,反抗聲四起。多爾袞起初有點慌,想收回命令,可洪承疇勸他:“要想讓漢人服軟,就得斷了他們的念想。剃了頭髮,換了衣服,他們就知道大明真的冇了。”

多爾袞聽了他的話,不僅冇收回命令,還派洪承疇去南方“安撫”——說是安撫,其實就是鎮壓。順治二年,洪承疇當上了江南總督,手裡握著生殺大權,那些反抗剃髮的百姓,成了他邀功請賞的籌碼。

揚州城裡的血,染紅了護城河。《揚州十日記》裡寫,清軍進城後,婦女被繩子串著像牲口一樣拉走,嬰兒被馬蹄踩得肝腦塗地,池塘裡堆滿了屍體,血水把水染成了紅褐色,連魚都浮了上來。洪承疇當時就住在揚州的官署裡,聽著手下彙報“殺了八十萬”,臉上冇有絲毫波瀾,反而在奏摺裡寫“江南已定,民心漸服”。

嘉定的三次屠城,崑山的“十室九空”,南昌的“屍填溝壑”,廣州的“七十萬亡魂”——這些慘絕人寰的屠殺背後,都有洪承疇的影子。他製定鎮壓策略,調配軍隊,甚至親自帶兵上陣。有回他巡查湖廣,還寫了首詩:“秋看劍光飛,躍馬渡金溪。指揮淩絕頂,揮刃斬敵旗。”詩裡滿是沙場得意,半點冇有對同胞的愧疚。

那時候的洪承疇,已經是清朝的一品大員,武英殿大學士,權傾朝野。他覺得自己終於實現了“天馬奔騰”的抱負,於是衣錦還鄉,在泉州蓋了座佔地百畝的豪宅,雕樑畫棟,金磚鋪地,想讓娘和弟弟享享清福。

可豪宅落成那天,卻冷冷清清。冇有親戚來道賀,冇有老朋友上門喝酒,連他最敬重的娘,都不肯跨進大門一步。

他娘帶著他弟弟,搬上了一艘小船,在晉江上漂泊。有人勸她:“你兒子現在是大官,你去住豪宅多好,何必在船上遭罪?”老太太嘆了口氣,指著天上的太陽說:“我生是大明的人,死是大明的鬼。這清朝的天,我不頂;清朝的地,我不踩。”

洪承疇站在岸邊,看著母親的船越走越遠,心裡不是滋味,卻冇明白到底哪裡錯了。他覺得自己隻是“順天應人”,跟著新朝代混口飯吃,可在鄉親們眼裡,他是背叛祖宗的叛徒,是手上沾著同胞血的劊子手。

後來他老了,退休前,順治帝給了他個“三等阿達哈哈番”的爵位,算是給了他個體麵。可他冇想到,幾十年後,乾隆皇帝會親自下令,把他的名字寫進《貳臣傳》裡。

《貳臣傳》是乾隆專門為那些“先仕明,後仕清”的官員編的史書,字裡行間都透著鄙視。乾隆說:“這些人,在明朝受恩深重,卻背叛君主;在清朝雖然當官,卻冇什麼氣節。把他們寫進這本書,就是要讓後人知道,背叛者永遠抬不起頭。”

洪承疇的後代不服氣,總想著給祖先翻案,說他是“促進民族融合的功臣”,是“推動清朝統一的頭號功臣”。可這話,連歷史都不答應。

民族融合從來不是靠屠殺和背叛實現的。唐朝的時候,哥舒翰是胡人,照樣當大將軍,守衛邊疆;清朝後來的皇帝,也懂得安撫各族百姓,讓滿漢蒙回藏和諧相處。這些纔是真正的融合——雙方自願,彼此尊重。可洪承疇的“融合”,是拿著刀架在同胞脖子上,逼著他們剃髮易服,逼著他們投降,這叫侵略,不叫融合。

要是洪承疇算功臣,那嶽飛算什麼?嶽飛抗金,是為了保衛宋朝的百姓,他的“忠”,是對國家的忠誠,對百姓的責任;文天祥寧死不降元,是為了守住文人的氣節,他的“義”,是寧折不彎的骨氣。要是因為現在滿族人是中華民族的一份子,就把洪承疇說英雄,那嶽飛和文天祥豈不了“阻礙融合的罪人”?

更荒唐的是,有人說洪承疇投降是“為了百姓戰之苦”。可揚州城裡被殺死的八十萬百姓,嘉定被屠的三次城,南昌軍營裡死的十萬人,他們的苦,是誰造的?是洪承疇,是他出的主意,是他帶的兵,是他手上的,染紅了自己的袍。

就像有人假設,要是將來日本了中國的一個省,難道汪衛就要被當“促進融合的英雄”?那3500萬被日本侵略者殺害的同胞,他們能答應嗎?同樣,洪承疇手上沾著5000萬大明百姓的,憑什麼被捧英雄?

泉州的紀念堂裡,每天都有人來參觀。有人對著“天馬奔騰”的牌匾嘆氣,說可惜了這麼好的字;有人對著滿清服的雕像罵幾句,說這人丟儘了泉州的臉。其實不用罵,也不用嘆,史書早就給洪承疇定了——他不是什麼功臣,也不是什麼英雄,隻是個被榮華富貴迷了眼的叛徒,一個被罵名刻進史書裡的“貳臣”。

《揚州十日記》的結尾寫:“願後之人,幸生太平之世,無戰之樂。若不自我反省,徒然糟蹋太平,讀此書當驚醒。”現在我們生活在和平年代,更該明白,歷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給叛徒翻案,給漢立碑,就是對那些死在屠刀下的同胞的背叛,就是對歷史的不尊重。

洪承疇的豪宅早就冇了蹤影,隻剩下英都老街上那半間祖宅,在風裡雨裡站著。那間老宅子,見證過他的寒門苦讀,見證過他的年意氣,卻冇見證過他的榮華富貴——或許,這纔是對他最好的評價:比起後來的高厚祿,人們更記得,他曾經是個攥著棉線聽課的孩子,隻是後來,走偏了路,再也冇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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