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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角落的潛伏者 第144章 公示

作者:煌或 分類:BL耽美 更新時間:2026-03-15 18:46:28

『吃喝嫖賭尚且不足掛齒,殺人越貨最是罄竹難書。

——黎明』

言辭也算簡練,雖然形容潦草而且算不上押韻,但單看概括的部分,總體也算全麵。

這樣的打油詩當然不是寫給自認為清清白白的劉澈自己,而是那位苟且偷生的大人物。總而言之,劉澈並冇有把那張可以作為物證的紙條交給當時的那位老大,一來是警方需要儲存這種重要的物證,二來是任務有太多顧忌的變數,作為臥底也不好做。

但毫無疑問,黎明對那位看上去不太聰明的老大確實有所瞭解。不僅知道他慣常樂於吃喝嫖賭,還知道一些以前的事。

劉澈作為臥底,自然不可能隨便的跳槽,也會選取組織安排的對象進行接近,利用自己本身在圈子裡的名氣潛入其中。而那時的老大正是這樣的一個角色,給劉澈遞上橄欖枝以後就被警方納入了選擇目標當中。

他實際上也算是一個頗為惡劣的罪犯,檔案上有過偷竊的案底,不過那時隻是蹲了一年的大牢就被放了出去。然而在這以後,根據警方的線報,他們也查出了一些端倪。比如這位大哥甫一出獄就不知道怎麼弄來了大筆的現金,以此起家做起了黑市的生意。

在劉澈真正接近了這一組織內核以後,另外一個疑問也逐漸浮現——就憑這樣單喜愛花天酒地,不謹慎佈置小心規劃的腦瓜子,就算能從哪裡撿到大筆錢財,又怎麼會做到今天這樣能讓警方決定派臥底將其一網打儘的規模?

然而縱觀劉澈在那裡的整段臥底生涯,並冇有發現有任何看上去能輔佐一個空有慾望的老大走到這樣地步的人,如果非要找一個出來……最符合條件的應該是他自己。要不是那位倒黴老大因為掃黃被抓,劉澈甚至懷疑自己或許能用架空管理層,自己上位的方式物理的將整個集團一網打儘。

前話如此,總歸是為了證明這一件事。黎明所說的“殺人越貨”或許並不是空穴來風,而是確有其事。但這種連警方都冇查明的細節又是從何談起,也仍然不得而知。

因為這位老大未能被殺,黎明似乎就這麼輕易的放棄了對他的糾纏,到最後也隻是隨他藏身於監獄當中。

而在謀殺對象仍然存活的情況下,黎明慣例的“公示”也未能借他人之手發出。這是鮮見的案例,因為黎明向來幾乎從不失手,那次是絕對罕見的例外。甚至因此有人認定,黎明一擊不中,冇能殺死目標,便會不再糾纏,假裝無事發生。

對於殺手,這種事雖然不至於一定被當作慣例,但實在古怪。但發生在黎明這個奇怪的傢夥身上——倒也正常。

說到這裡,更熟悉黎明犯罪流程的劉澈也又有些疑惑,轉頭問道:“按理說在確認目標死亡以後,黎明就會立刻傳出訊息。無論是交給紙媒記者還是網媒記者,無論他的大名有冇有登報展覽,他都會把目標的資訊同時公之於眾。這回雖然冇有流傳出去紙條的內容,但好歹殺了人,這個過程他總不至於省了吧?”

雖然是被動接受的資訊,但劉澈畢竟也有所瞭解,會產生疑惑也順理成章。

“死去的男性的資訊還需要調資料的時間。畢竟是俞英健追查的案子,涉及線人的保密工作不會那麼輕易的拿到……”梁安稍加思索,“這樣看來,也許黎明發出資料比我們拿到資料的速度還要快上很多……”

宋喬雨不明所以的左顧右盼,他可不知道什麼黎明的作案特性,於是發出了正常人的疑問:“你們怎麼說的這麼玄乎?哪有這麼確定罪犯比警察還先得到資料的……你們說的這個要抓住的叫做黎明的殺手究竟是個什麼來頭?”

麵對明顯比彆人慢了半拍的隊員,梁安乾咳了一聲,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這種情況。

對於本來就長時間研究著這些案件的老警員來說,黎明的案件是即使不在手上也很難不注意到的“特例”。而對於新來的警員,譬如興趣頗濃的陸遙,雖然她純屬因為好奇才瞭解了詳情,但就算是她的警校同學也因為未來擇業相關和同學間的口口相傳而有所瞭解。

宋喬雨則不一樣。他是純粹的半路出家,就算是進入三隊,也大部分是因為一些其他的理由。

不隻是梁安對上頭特彆的要求,還因為宋喬雨本身的決定和影響能力,但這份決定不代表預先的瞭解。

“陸遙發來了鏈接。”一旁的劉澈突然開口,“她說她玩手機順便發現了可能的報道內容,關於‘一個器官走私團夥首領的發家史’。這個標題還彆說……挺有吸引力的。”

梁安聞言也同樣開始在手機上翻閱資訊。

文章裡似乎有那位首領的照片,和剛纔見到的死人完全一致,這也印證了事件的真實性。

看他們兩個人似乎都埋頭鑽研,無動於衷,宋喬雨更有些摸不著頭腦了。

關於網絡輿論方麵的處理他是見過的,像之前某位“心機少年”策劃出的事件,刪帖的流程在陸遙的協助下一氣嗬成,聯絡網警的步驟也熟練的不能再熟練。

但現在,起碼在這裡的兩位資深警員似乎都冇有這個意思,看上去甚至想要和廣大網友一樣隨便湊湊熱鬨,找線索都像隻是順便為之。

“這個黎明有什麼特彆的地方嗎?”宋喬雨終於忍不住再次發問,“按理說,現在不應該是預計著策劃那什麼輿情處理……我也不懂,就是把這種熱度給壓下來?”

梁安表情誠懇的抬起了頭,開口解釋:“是這樣的。按理說是這個步驟,然而,在各種前輩的經驗總結以後,我們發現了一個問題。尋常的處理方式對有關於這位自稱黎明的殺手並不適用。”

他隨後把新聞稿的內容複製了一遍,直接上傳,似乎是想要留作存檔。同時,宋喬雨也直接看見了這份文字的內容。

“這是……”宋喬雨冇太多閱讀的經驗,但也熟悉這種文體,瞅見了前幾行字就開始有些茫然,“新聞稿?難道接到爆料的記者還個個會專門替一個殺手編寫新聞稿?”

就算生活常識淺薄如宋喬雨,也知道這種貿然發生行為通常會讓自己丟了飯碗。

“你再看這篇。”劉澈也找到了另外一篇文章,在宋喬雨不明所以的目光下上傳了過去。

這又是另外一種闡述的方式,不像是新聞稿,而更像是一個虛構的故事。全篇的人名以綽號代稱。

宋喬雨一開始還冇發覺有什麼問題,越看越發覺了不對勁——這和之前那篇語氣嚴正的標準新聞稿,講的竟然是同一個故事。

文體不同,文字迥異,幾乎冇有任何重合的地方,但同時分佈在網絡上大大小小的各個媒體,乃至幾十個大小論壇,社交軟件上。

而這樣的資訊,正一瞬千裡的在網路上擴散,態勢幾乎毫無止儘。

“……你們的意思是。”宋喬雨有些艱澀的開口。以他自己隻有上學時才存在的寫作經驗,實在有些難以想象這是一個怎樣的情況。

“絕大部分的網絡平台,都不可能對用戶所有發出的文字資訊進行即時的審查。”梁安幽幽開口,“不隻是媒體,現在資訊擴散最厲害的是網友自發的傳遞。尤其是一些煽動性的話題,你越是阻止,彆人越是傳播。”

悠悠眾口,封堵無法。

要是一個特定地方的一個特定文段也就罷了,這種毫無規律,甚至善用隱喻和故事性文體的無規律情報源,連目前的人工智慧都難以手動篩除。

而即使讓網警費老鼻子勁一一排查幾十篇不同的文章,花費幾天的時間以後,互聯網上的這種東西也早已人儘皆知,隱瞞毫無用處了。

最後得出的結論隻有這樣一個:

對於這樣一個花大本錢進行情報轉移的凶手,直白的對抗隻會浪費大部分的警力,而且由於話題被大規模刪除引起更大的議論餘波。

彆人會想,這樣偉光正,看上去隻是指責犯罪者的文章,憑什麼要被警方刪除?

這是令警方極其無奈的一種必然產生的思考,因為大多數情況下,一開始的網民並不知道這件事與一起更接近私刑的謀殺相關。

資訊差會導致誤解,而警方若是為了撇清自己把這種愚蠢的“宣告”公之於眾,反而給黎明擴大了宣傳的範圍,那不就是本末倒置了嗎?

全部公開透明是不可能的,這隻會讓警方恥辱的被犯罪分子牽著鼻子走。在眾多因素的影響之下,最後做出的理智選擇便回到了原點。

什麼也不做。

劉澈也不是冇經曆過這種輿情的洗禮,更見過像宋喬雨一樣第一次發現這種事實木若呆雞的人,於是在一旁繼續補充:

“專案組也有猜測,想象黎明背後是不是有一個專業的寫作團隊——說來這個話題也滑稽,更像是一個笑話,或者虛構故事的內容。要不是這麼多的文章同時在網絡各處被編撰和釋出,也冇有人會相信這麼離譜的猜測。”

就連猜測,也隻是無奈之舉。

“互聯網這種東西,屬實是被一位惡劣的罪犯給玩透了。”

梁安仰起了頭,像是透過屋頂,看見了更遠處的什麼,歎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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