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乂密勿(jùnyìmìwù),多士寔寧(duōshìshíníng)。是對中國古代“賢才治國”理唸的高度凝練。“俊乂(jùnyì)”指德才兼備的賢士,“俊”側重才智卓越,“乂”強調品行端正,《尚書?皋陶謨》載“俊乂在官”,最早將二者聯用指代治國賢才;“密勿”意為勤勉篤實,《漢書?劉向傳》“密勿從事,不敢宣怠”,形容賢才兢兢業業履職;“多士”即眾多賢才,《詩經?大雅?文王》“濟濟多士,文王以寧”,早已將“多士”與“國家安寧”綁定;“寔寧(shíníng)”中“寔”為“確實、實在”,“寧”指天下安定,意為“賢才群體是國家真正的安定根基”。
這八字命題並非孤立的道德勸誡,而是周興嗣基於南朝士族政治弊端的反思——梁武帝時期雖文化興盛,但士族壟斷官場、賢才被壓製,導致朝政腐敗。周興嗣借“俊乂密勿,多士寔寧”,既回溯先秦至漢唐“重賢興邦”的曆史經驗,也暗勸統治者“廣納賢才、激勵勤勉”。其核心邏輯是:國家的長治久安,不依賴君主個人英明,而依賴“賢才群體的持續勤勉作為”,這一思想貫穿中國古代政治文化始終,成為治國理政的核心共識。
一、“俊乂”的內涵:古代賢才的三重標準
“俊乂”並非抽象概念,而是中國古代在長期治理實踐中形成的“德、才、責”三位一體的賢才標準。這一標準隨時代演變不斷豐富,但核心始終圍繞“適配國家治理需求”展開,可從先秦奠基、漢唐完善、宋明深化三個階段解析。
1.先秦奠基:“德才並重,以道統政”
先秦是“俊乂”標準的起源期,諸子百家雖政見不同,但均以“德才兼備”為賢才核心:
儒家:以“仁”為德,以“禮”為才
孔子提出“君子不器”(《論語?為政》),主張賢才需兼具道德修養與治國能力:“德”的核心是“仁”,即“愛人”“克己複禮”,如顏回“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論語?雍也》),以道德純粹為賢;“才”的核心是“禮”與“政”,即通曉周禮、擅長治民,如子貢“存魯、亂齊、破吳、強晉”(《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以實務能力為賢。孟子進一步提出“尊賢使能,俊傑在位”(《孟子?公孫醜上》),將“俊乂”與“仁政”綁定,認為賢纔是推行“製民之產”“教民孝悌”的關鍵力量。
法家:以“公”為德,以“術”為才
法家雖輕道德,但並非無“德”標準:商鞅提出“利國、利民、利君”為“公德”,反對“私德”(如儒家的“孝悌”),認為賢才需“去私行公”,如吳起“殺妻求將”雖違私德,但因“治軍嚴明、強魏弱楚”(《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被法家視為“俊乂”;“才”的核心是“術”(治國之術)與“法”(製度建設),如韓非主張賢才需“明法審令”“循名責實”,能通過製度設計實現“富國強兵”。
墨家:以“兼”為德,以“技”為才
墨家以“兼愛”“非攻”為核心“德”標準,主張賢才需“視人之國若己之國,視人之家若己之家”(《墨子?兼愛中》);“才”的核心是實用技術與治理能力,如墨子本人“巧傳則求其故”(《墨子?經上》),擅長製作守城器械,其弟子多為“農與工肆之人”,因“能耕稼樹藝”“能治皮革”(《墨子?尚賢上》),成為墨家認可的“俊乂”。
先秦的“俊乂”標準,本質是“適配諸侯爭霸需求”——無論是儒家的“仁政賢才”、法家的“法治賢才”,還是墨家的“實用賢才”,均以“解決亂世治理問題”為核心,為後世賢才標準奠定了“德才結合、務實導向”的基礎。
2.漢唐完善:“經世致用,禮法兼顧”
漢唐是大一統王朝時期,“俊乂”標準從“亂世求才”轉向“治世選賢”,形成“經世致用、禮法兼顧”的特征,且通過選官製度(察舉製、科舉製)固化為具體標準:
漢代:“孝廉”為核,“經術”為基
漢代以察舉製選拔賢才,核心科目是“孝廉”,這是“德”標準的製度化:“孝”指孝順父母,“廉”指廉潔奉公,如董仲舒“居家推孝,鄉黨推廉”(《漢書?董仲舒傳》),因“孝廉”被舉薦為博士;“才”的標準是“經術”(儒家經典)與“吏能”(行政能力),如公孫弘“年四十餘,乃學《春秋》雜說”(《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既通經術,又能“習文法吏事,而又緣飾以儒術”,成為漢武帝時期的賢相,體現“禮法兼顧”的“俊乂”特質。
唐代:“德行為先,才藝為次”
唐代科舉製初步完善,《唐六典》明確科舉選官標準:“凡擇人以四才,校功以三實。四才:一曰身(體貌豐偉),二曰言(言辭辯正),三曰書(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優長)”,看似重“才”,實則“德”為前提——考生需先通過“鄉貢”稽覈,由地方官考察“德行敦厚、節義可稱”(《通典?選舉二》),如狄仁傑“舉明經,授汴州判佐”(《舊唐書?狄仁傑傳》),不僅“判事精明”,更因“犯顏直諫”“體恤百姓”,成為武則天時期的“國之柱石”,是唐代“德才兼備”俊乂的典範。
漢唐的“俊乂”標準,突出“適配大一統治理需求”——既要通過“德”(孝廉、德行)維護社會倫理與皇權穩定,又要通過“才”(經術、吏能)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複雜政務,選官製度的完善使“俊乂”從“理想人格”變為“可選拔、可任用”的治理力量。
3.宋明深化:“心術為要,家國同構”
宋明理學興起後,“俊乂”標準進一步深化,將“德”從“外在行為”轉向“內在心術”,強調“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大學》),形成“心術為要、家國同構”的特征:
宋代:“存天理,滅人慾”為德,“格物致知”為才
朱熹主張賢才需“革儘人慾,複儘天理”(《朱子語類》),將“德”定義為“內心的天理純淨”,如範仲淹“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嶽陽樓記》),其“德”不僅是廉潔奉公,更是“以天下為己任”的內心格局;“才”的核心是“格物致知”,即通過探究事物原理獲得治國智慧,如王安石“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宋史?王安石傳》),以“經術濟世”的才能推行變法,雖爭議頗多,但仍被宋代士大夫視為“俊乂”代表。
明代:“知行合一”為德,“務實致用”為才
王陽明提出“知行合一”,主張“德”與“行”統一,賢才需“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傳習錄》),如海瑞“布袍脫粟,令老仆藝蔬自給”(《明史?海瑞傳》),不僅“廉潔”(德),更以“冒死上疏”(行)踐行良知;“才”的標準是“務實致用”,反對空談義理,如徐光啟“從西洋人利瑪竇學天文、曆算、火器,儘其術”(《明史?徐光啟傳》),編著《農政全書》《崇禎曆書》,將西方科技與中國實際結合,成為明代“實學賢才”的典範。
宋明的“俊乂”標準,本質是“適配君主專製強化需求”——通過“心術”標準強化對賢才的思想控製,同時通過“家國同構”將賢才的個人理想與王朝治理綁定,使“俊乂”成為“忠君、憂國、利民”的統一體。
二、“密勿”的實踐:賢才群體的治國作為
“密勿”即勤勉篤實,是“俊乂”從“理想標準”轉化為“治理實效”的關鍵。中國古代賢才群體的“密勿”實踐,並非單一的“努力工作”,而是圍繞“政治穩定、經濟發展、民生改善、文化傳承”四大核心領域,形成係統性的治理行動,不同朝代的賢才群體雖麵臨的問題不同,但“勤勉務實”的本質一致。
1.政治治理:勤勉輔政,革除弊政
政治領域的“密勿”,核心是“輔佐君主、整頓吏治、化解危機”,賢才群體通過日複一日的勤勉,將治國理念轉化為具體政策,維護政治穩定:
漢代蕭何:“鎮國家,撫百姓,給饋餉”的後勤之勤
蕭何作為劉邦的丞相,其“密勿”體現在“務實後勤”與“製度建設”:楚漢戰爭期間,劉邦“數失軍遁去”,蕭何始終“守關中,侍太子,治櫟陽”(《史記?蕭相國世家》),不僅“轉漕給軍,未嘗乏絕”(勤勉保障糧草),還“為法令約束,立宗廟社稷宮室縣邑”(勤勉構建製度);劉邦稱帝後,蕭何又“采摭秦法,取其宜於時者,作律九章”(《漢書?刑法誌》),奠定漢代法律基礎。史載蕭何“日理萬機,夜以繼日”,甚至“賤買民田宅數千萬”以自汙名節,避免劉邦猜忌,其勤勉既為漢朝穩定奠基,也體現“俊乂”的政治智慧。
唐代房玄齡:“孜孜奉國,知無不為”的輔政之勤
房玄齡為唐太宗宰相,其“密勿”體現在“細緻輔政”與“人才選拔”:貞觀年間,房玄齡“夙興夜寐,儘心竭節”(《舊唐書?房玄齡傳》),每次上朝“必言於上前,退而削草,類皆焚之”(勤勉處理奏章,且不留底稿以防泄密);他還主持修訂《唐律疏議》,簡化刑法,使“貞觀四年,斷死刑二十九人,幾致刑措”(《新唐書?刑法誌》);更重要的是,房玄齡“聞人有善,若己有之”,先後舉薦杜如晦、褚遂良等賢才,形成“貞觀之治”的賢才群體。唐太宗評價其“籌謀帷幄,定社稷之功”,實則源於其數十年如一日的勤勉。
明代張居正:“一條鞭法”的改革之勤
張居正任內閣首輔時,麵對明中期“財政枯竭、吏治腐敗”的危機,以“密勿”推動改革:為推行“一條鞭法”(將田賦、徭役、雜稅合併爲一條,按田畝征收銀兩),張居正“不辭辛勞,遍曆州縣”(《明史?張居正傳》),親自覈查土地,製定細則;為整頓吏治,推行“考成法”,要求“月有考,歲有稽”,自己則“夙興夜寐,批閱奏章至深夜”,甚至“父喪期間,奪情起複”,堅守崗位。雖改革遭保守派反對,但張居正的勤勉使明朝“太倉粟可支十年,冏寺積金至四百餘萬”(《明史?食貨誌》),暫時扭轉了衰勢。
政治領域的“密勿”,本質是“賢才群體對治理細節的把控”——從製度設計到政策執行,從人才選拔到危機應對,均需通過持續的勤勉,將“好理念”轉化為“好效果”,這是“俊乂”區彆於“空談者”的核心特質。
2.經濟民生:勤勉興利,體恤百姓
經濟民生領域的“密勿”,核心是“發展生產、改善民生、應對災荒”,賢才群體通過深入基層、務實施策,將“治國”與“利民”結合,夯實國家安定的經濟基礎:
戰國李悝:“儘地力之教”的富民之勤
李悝任魏國相時,為解決“糧荒”問題,推行“儘地力之教”:他“躬身田間,觀察農時”(《漢書?食貨誌》),根據土地質量(上田、中田、下田)製定不同的種植方案,要求“必雜五種,以備災害”(多種作物種植,應對災荒);還創立“平糴法”,在豐收時“以平價收購糧食”,饑荒時“以平價出售”,避免糧價波動。李悝的勤勉使魏國“儘地力,而強兵富國”(《史記?平準書》),不僅糧食產量提升,百姓生活也得到改善,為魏國成為戰國首強奠定基礎。
宋代範仲淹:“荒政三策”的救災之勤
範仲淹任杭州知州時,恰逢“浙西大饑,殍殣枕路”(《宋史?範仲淹傳》),他以“創新荒政”展現“密勿”:其一,“大興土木”,修建寺廟、官舍,雇傭饑民,以工代賑;其二,“鼓勵宴遊”,召集富商舉辦宴會,帶動飲食、娛樂行業,增加就業;其三,“降低糧價”,吸引外地糧食流入,同時“設粥棚,賑濟老弱”。範仲淹的勤勉不僅使杭州“民不流徙”,更開創了“以工代賑”的救災模式,被後世效仿。他在《嶽陽樓記》中“先天下之憂而憂”的情懷,正是通過救災的具體勤勉實踐體現。
清代林則徐:“興修水利”的利民之勤
林則徐任江蘇巡撫時,麵對“水患頻發、農業歉收”的問題,以“治水”為核心展開勤勉工作:他“親自勘察河道,繪製水利圖”(《清史稿?林則徐傳》),主持疏浚吳淞江、黃浦江,修建海塘;為解決資金問題,“帶頭捐俸,勸說富商捐款”,同時“嚴格監督工程質量,日夜巡查工地”;還編寫《畿輔水利議》,提出“北方種稻”的方案,試圖改善北方農業。林則徐的勤勉使江蘇“水患減少,農業豐收”,百姓稱其“林公治水,功在千秋”。
經濟民生領域的“密勿”,本質是“賢才群體對百姓需求的迴應”——治國的根本是“安民”,而安民需通過勤勉解決“吃飯、穿衣、救災”等實際問題,隻有百姓安居樂業,國家才能真正安定,這正是“多士寔寧”的底層邏輯。
3.文化傳承:勤勉治學,教化人心
文化領域的“密勿”,核心是“整理典籍、傳承思想、教化百姓”,賢才群體通過長期的學術積累與教育實踐,構建文化認同,為國家安定提供思想支撐:
漢代劉向、劉歆:“校勘典籍”的傳學之勤
劉向、劉歆父子受漢成帝之命,整理皇家藏書,其“密勿”體現在“細緻校勘”與“係統分類”:劉向“每一書已,向輒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漢書?藝文誌》),對每部典籍都“比對不同版本,糾正錯漏”,曆時20餘年完成《彆錄》(中國最早的目錄學著作);劉歆繼承父業,在此基礎上編著《七略》,將典籍分為“六藝略、諸子略、詩賦略、兵書略、數術略、方技略”,建立中國古代典籍分類體係。父子二人的勤勉,使秦火後的先秦典籍得以儲存,為儒家思想成為正統奠定了文獻基礎。
宋代朱熹:“編著典籍”的傳道之勤
朱熹為傳承儒家思想,“一生勤勉治學,著作等身”(《宋史?朱熹傳》):他耗時數十年,編著《四書章句集註》,將《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合為“四書”,並逐句註釋,使儒家思想更易傳播;還主持修複白鹿洞書院,“親自講學,製定學規”,提出“為學之序: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培養了大批儒家學者。朱熹的勤勉使理學成為宋明時期的主流思想,構建了“君臣、父子、夫婦”的倫理秩序,對維護社會穩定產生深遠影響。
清代紀曉嵐:“編纂《四庫全書》”的彙典之勤
紀曉嵐任《四庫全書》總纂官時,“勤勉主持編纂,曆時13年”(《清史稿?紀曉嵐傳》):他“親自審閱每一卷,糾正錯誤,補充遺漏”,麵對“書籍繁多、版本複雜”的問題,“日夜操勞,伏案疾書”;還主持編寫《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對每部書籍的“作者、內容、價值”進行總結,共收錄書籍3461種、卷。紀曉嵐的勤勉使《四庫全書》成為中國古代最大的叢書,雖編纂過程中存在“禁燬異端書籍”的問題,但仍對文化傳承起到重要作用。
文化領域的“密勿”,本質是“賢才群體對精神秩序的構建”——通過整理典籍、傳播思想、教化百姓,形成共同的文化認同與倫理規範,使“國家安定”不僅是“政治穩定”,更是“人心安定”,這是“多士寔寧”的深層邏輯。
三、“多士寔寧”的邏輯:賢才群體與國家安定的關係
“多士寔寧”並非簡單的“賢纔多則國家安”,而是蘊含“數量-質量-製度”三重邏輯:“多士”需是“俊乂”(質量),需通過“密勿”發揮作用(實踐),更需通過製度保障“多士”的產生與任用(製度)。隻有三者結合,才能實現“寔寧”。通過正反案例對比,可更清晰把握這一邏輯。
1.正麵案例:賢才群體集聚與盛世形成
中國古代的“盛世”(如文景之治、貞觀之治、康乾盛世),均以“多士集聚”為重要特征,賢才群體通過“密勿”實踐,形成治理合力,推動國家安定繁榮:
貞觀之治:“房謀杜斷,魏徵直諫”的賢才合力
唐太宗時期,形成了以房玄齡、杜如晦、魏徵、李靖、長孫無忌為核心的賢才群體:房玄齡“善謀”(負責製度設計),杜如晦“善斷”(負責決策執行),二人“同心輔政,相得益彰”(《舊唐書?房玄齡杜如晦傳》);魏徵“善諫”,先後上諫200餘事,如“兼聽則明,偏信則闇”(《貞觀政要》),糾正唐太宗的失誤;李靖“善戰”,北滅東突厥,西破吐穀渾,保障邊境安全。這一“多士”群體各展所長、勤勉務實,使貞觀年間“海內昇平,路不拾遺,外戶不閉,商旅野宿焉”(《資治通鑒?唐紀》),成為“多士寔寧”的典範。
康乾盛世:“康熙舉賢,雍正用賢”的製度保障
康熙、雍正時期,通過製度設計吸引“多士”:康熙開設“博學鴻詞科”,“廣征天下賢才,不論出身”(《清史稿?選舉誌》),如朱彝尊、汪琬等文人因“才學卓越”被舉薦,參與《明史》編纂;雍正推行“攤丁入畝”“火耗歸公”,需要大量懂經濟、善吏治的賢才,如田文鏡“辦事勤勉,清正廉潔”,被任命為河南巡撫,推行改革;鄂爾泰“在西南推行改土歸流”,穩定邊疆。康雍時期的“多士”,既包括文官、武將,也包括學者、技術人才,他們的“密勿”實踐,使清朝“疆域遼闊,經濟繁榮,人口增長”,形成康乾盛世。
正麵案例證明:“多士寔寧”的核心是“賢才群體的互補與協同”——單一賢才的作用有限,而“多士”通過“分工協作、相互製衡”,既能覆蓋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多個領域,又能避免“個人專權”,形成穩定的治理結構,這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關鍵。
2.反麵案例:賢才凋零與王朝衰落
中國古代王朝的衰落(如東漢末年、南宋後期、明末),往往伴隨“賢才凋零”——或因君主昏庸、或因製度腐敗、或因黨爭激烈,導致“俊乂”被排擠、“密勿”無施展空間,最終國家陷入混亂:
東漢末年:“黨錮之禍”與賢才消亡
東漢後期,宦官與外戚專權,士大夫(賢才群體)因反對腐敗,引發“黨錮之禍”:公元166年,李膺等“黨人”因“抨擊宦官,匡扶社稷”(《後漢書?黨錮列傳》),被宦官誣陷“結黨營私”,逮捕入獄;公元169年,第二次黨錮之禍爆發,竇武、陳蕃等賢才被殺,“天下豪傑及儒學有行義者,宦官一切指為黨人”,死者百餘人,牽連數千人。賢才凋零後,東漢朝政徹底腐敗,“民不聊生,黃巾起義爆發”,最終導致三國亂世,印證了“無多士則無寔寧”。
南宋後期:“排擠賢才”與國家滅亡
南宋後期,麵對蒙古入侵的危機,朝廷卻陷入“主和派與主戰派”的黨爭:主戰派賢才如嶽飛、韓世忠,“勤勉治軍,抗擊金兵”,卻被主和派秦檜等誣陷——嶽飛“精忠報國”,卻以“莫須有”罪名被殺;韓世忠“上疏反對和議”,被罷官賦閒。賢才被排擠後,南宋“軍備廢弛,士氣低落”,蒙古大軍南下時,“無賢纔可用,無軍隊可戰”,最終1279年崖山海戰,南宋滅亡。文天祥在《正氣歌》中“時窮節乃見,一一垂丹青”,正是對南宋賢才凋零的哀歎。
明末:“崇禎誤殺賢才”與王朝崩塌
崇禎帝雖有“振興明朝”的誌向,但多疑猜忌,導致賢才凋零:袁崇煥“鎮守遼東,多次擊敗後金”(《明史?袁崇煥傳》),卻被崇禎以“通敵”罪名淩遲處死;孫傳庭“鎮壓李自成起義,屢立戰功”,卻因崇禎“催戰過急”,兵敗被殺;楊嗣昌“提出‘四正六隅’之策”,試圖平定起義,卻因“朝廷腐敗,難以推行”,憂憤而死。賢才或被殺、或被逼死,明末“無多士可用”,最終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明朝滅亡。
反麵案例證明:“賢才凋零”是王朝衰落的“預警信號”——當“俊乂”被排擠、“密勿”無施展空間時,國家治理會出現“無人做事、無人糾錯、無人擔責”的困境,最終導致政治腐敗、經濟崩潰、軍事失敗,印證了“多士”是“寔寧”的必要條件。
3.製度保障:“多士”產生與任用的關鍵
“多士”的集聚並非偶然,而是依賴製度保障——中國古代通過選官製度(察舉製、九品中正製、科舉製)、考覈製度(考成法、上計製)、激勵製度(俸祿、爵位、榮譽),構建“選賢、用賢、留賢”的體係,為“多士寔寧”提供支撐:
選官製度:從“舉薦”到“考試”,拓寬賢纔來源
察舉製(漢代)打破“貴族世襲”,使“平民賢才”有機會入仕;九品中正製(魏晉)雖後期被門閥壟斷,但初期“以家世、德行、才能為標準”,仍選拔了部分賢才;科舉製(隋唐至明清)以“考試”為核心,“不問出身、唯纔是舉”,如唐代孟郊“昔日齷齪不足誇,今朝放蕩思無涯。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儘長安花”(《登科後》),正是科舉製下賢才得以晉升的寫照。科舉製使“多士”來源更廣,形成“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流動機製,為國家提供持續的賢才儲備。
考覈製度:“獎勤罰懶”,激勵“密勿”實踐
漢代的“上計製”要求地方官“每年向中央彙報政績”,考覈“戶口、墾田、賦稅”等指標,優異者晉升,低劣者罷官;唐代的“考課法”將官員考覈分為“四善二十七最”,“四善”即“德義有聞、清慎明著、公平可稱、恪勤匪懈”,直接將“密勿”(恪勤匪懈)作為考覈標準;明代張居正的“考成法”要求“事事有迴音,件件有著落”,通過“月考、歲考”督促官員勤勉。考覈製度使“俊乂”的“密勿”實踐有了製度約束與激勵,避免“賢才變庸才”。
激勵製度:“名實兼顧”,留住賢才
古代對賢才的激勵既包括“實利”(俸祿、土地),也包括“虛名”(爵位、榮譽):漢代對賢才“賜爵關內侯,食邑千戶”;唐代對賢相“贈司空、諡號文貞”(如房玄齡);宋代對學者賢才“賜號國公,配享孔廟”(如朱熹);明代對忠臣賢才“建祠紀念,載入史冊”(如海瑞)。這種“名實兼顧”的激勵,使賢才“既得物質回報,又獲精神認同”,願意長期“密勿”履職,為國家安定貢獻力量。
四、曆史侷限與現代啟示
“俊乂密勿,多士寔寧”是中國古代治國經驗的總結,但受限於“君主專製”的製度框架,仍存在曆史侷限;同時,其蘊含的“重賢才、尚勤勉、求安定”的思想,對現代社會治理仍有重要啟示。
1.曆史侷限:君主專製下的賢才困境
古代“俊乂密勿,多士寔寧”的核心侷限,在於“依賴君主個人意願,缺乏製度獨立性”:
賢才命運繫於君主:“君明則賢才用,君昏則賢才亡”
如唐太宗“從諫如流”,魏徵才能“犯顏直諫”;而商紂王“暴虐無道”,比乾“剖心而死”;崇禎帝“多疑猜忌”,袁崇煥“淩遲處死”。賢才能否被任用、能否發揮“密勿”作用,完全取決於君主的“英明程度”,缺乏“獨立於君主意誌之外的保護機製”,導致“多士”的集聚具有偶然性,“寔寧”難以長期穩定。
選官製度的腐敗:“製度好則選賢才,製度壞則選庸才”
察舉製後期“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彆居”(《抱樸子?審舉》),被地方豪強壟斷;九品中正製後期“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晉書?劉毅傳》),賢才被門閥排擠;科舉製後期“八股取士”,束縛思想,導致“賢才”淪為“書呆子”,缺乏實際治理能力。製度的腐敗使“多士”質量下降,“密勿”實踐淪為“形式主義”,難以實現“寔寧”。
賢才價值的工具性:“賢才為君主服務,而非為民眾服務”
古代“俊乂”的“密勿”實踐,核心目標是“維護君主專製統治”,而非“實現民眾福祉”:如蕭何的後勤之勤,是為劉邦奪取天下;張居正的改革之勤,是為明朝延續統治。賢才的“利民”往往是“維護統治的手段”,而非“最終目標”,這導致“多士寔寧”的“寧”,是“王朝的穩定”,而非“民眾的幸福”,存在價值侷限。
2.現代啟示:賢才群體與現代社會治理
儘管存在侷限,“俊乂密勿,多士寔寧”的思想仍能為現代社會治理提供借鑒,核心是“將古代賢才理念與現代製度結合”:
人才選拔:“德才兼備,不拘一格”
現代社會的人才選拔,應借鑒古代“俊乂”標準,既重視“專業能力”(才),也重視“道德品行”(德),如公務員考試既考“行政能力”,也考“申論”(考察政策理解與道德認知);同時,打破“學曆、出身、年齡”的限製,如“人才引進政策”麵向全球招聘高階人才,“基層選拔製度”從村乾部、社區工作者中選拔優秀人才,實現“多士”集聚。
激勵機製:“勤勉有回報,實乾有前途”
現代社會應建立“容錯、激勵、保障”三位一體的機製,鼓勵人才“密勿”實踐:“容錯機製”允許人纔在改革創新中犯錯,避免“因噎廢食”;“激勵機製”通過“績效獎金、晉升通道、榮譽表彰”,獎勵勤勉實乾者,如“年度優秀員工”“五一勞動獎章”;“保障機製”通過“醫療、住房、子女教育”,解決人才後顧之憂,讓人才願意“長期奉獻”。
治理目標:“以民為本,共同富裕”
現代社會的“多士寔寧”,應超越古代“維護王朝穩定”的目標,以“民眾幸福、社會公平、共同富裕”為核心:如“鄉村振興”需要農業、教育、醫療等領域的人才,深入基層“勤勉工作”,改善農村民生;“科技創新”需要科研人才“刻苦鑽研”,突破“卡脖子”技術,提升國家競爭力;“社會治理”需要社區工作者、誌願者“耐心服務”,化解矛盾,實現“社會安定”。
結語:“俊乂密勿,多士寔寧”的永恒價值
“俊乂密勿,多士寔寧”跨越千年,仍能為我們提供啟示:它告訴我們,國家的安定、社會的發展,最終依賴“人的因素”——依賴“德才兼備的賢才群體”,依賴“勤勉務實的工作態度”,依賴“人才輩出的製度環境”。
古代的“俊乂”雖受限於君主專製,但他們“憂國憂民”的情懷、“勤勉務實”的精神,仍值得我們傳承;現代社會的進步,需要更多“新時代俊乂”——他們既有“專業能力”,又有“社會責任感”;既有“創新思維”,又有“實乾精神”;既能“獨當一麵”,又能“協同合作”。
從古代的“蕭何、房玄齡、張居正”,到現代的“錢學森、鄧稼先、袁隆平”,賢才群體始終是國家發展的“核心動力”。傳承“俊乂密勿,多士寔寧”的思想,構建“人才輩出、人儘其才”的現代製度,是實現國家長治久安、民族偉大複興的關鍵。這,正是這八字命題留給我們的永恒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