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物大有用處,朕召你入宮,封你做官,讓你將酒精的製作技藝記錄在案,將來還會推廣,你可願意?”
“草民在蒯府就已經將酒精製作之法傳授給了府中下人,聖上儘可安排宮中之人前往蒯府學習。”
“竟有此事?”黃懷瑾看向朝臣隊列中的蒯朔風。
見聖上目光傳來,蒯朔風出列回答:“確有此事。”
“年紀不大,一表人才,還識大體,卿可願意入朝為官?”
滿朝文武也都看著眼前這位俊俏小夥,想聽聽他會如何回答。
兩行隊列官員中唯獨蒯朔風眼觀鼻鼻觀口口觀心,冇有看向大廳中央的男子,似乎眼前的事情與自己無關。
“陛下恩遇,草民冇齒難忘。但草民性喜散淡,不堪朝堂案牘之勞,唯願返歸鄉野,以遂平生之誌。還請陛下體諒,允草民所請。”
此番回答先是感謝聖上的禮遇有加,而後堅守自身意願,既維護了聖上顏麵,又表明瞭自己的立場態度,符合委婉且得體的拒絕邏輯。
所以說上網是真能學到東西。
這不是丁承平自己的聰慧,而是東漢名士“傅粉何郎”——何晏當初拒絕曹操盛情時的原話,此番表態兼顧禮貌與態度的明確性,最適合此時此景。
但滿朝文武在聽到這番話之後全都不約而同的看向蒯朔風,哪怕坐在高處的皇帝也是如此。
麵對著眾人視線,他依舊如老僧入定般不為所動。
“總不會是蒯將軍不捨得如此有才華的年輕人離開蒯府來為朝廷效力吧。”
能在這種場合,這種環境下發言,調侃的還是八大世家家主級人物,肯定不是一般人。
但丁承平未側頭看說話者,再向聖上行禮:“草民本為軍奴,被蒯將軍購入府中。將軍或料聖上今日會封我官職,但朝廷規定非良籍不得為官,故已於昨日放良。”
此話一出,滿朝文武有些意外。
隻聽他繼續說道:“其實蒯將軍之前也想重用在下,但官場繁務,非我所長,躬耕隴畝,方得心安;故草民願效先賢,棲身丘壑,觀雲連麥壟,眠黃犢於閒日,此生足矣。故難赴任,還請聖上恩準。”
“朕聞君子之行,或濟世安民,或守誌自適,皆合天道。卿既言官場繁務非其所長,且慕先賢之隱,誌在丘壑,觀雲眠犢,此心澄澈,朕甚嘉之。特允所請,賜田十頃,以資耕讀,他日若逢明時,或當再征賢良。”
“草民謝聖上恩典。”
丁承平對這位年輕胖胖的皇帝印象挺好,冇有盛氣淩人,也冇有強橫霸道,聽聞自己不願為官,便直接準了所請。
賜田十頃不算多但也不少,在如今武國,一戶五口之家的典型耕地規模約為“百畝之田”才能維持溫飽。因此,十頃土地理論上可以養活十戶家庭,也就是足足五十人的吃喝拉撒。
用北方趙國的標準對比:其官品第一至於第九各以貴賤占田。品第一者占五十頃,第二品四十五頃,第三品四十頃,第四品三十五頃,第五品三十頃,第六品二十五頃,第七品二十頃,第八品十五頃,第九品十頃。
等於武國皇帝對丁承平的賞賜已經是九品官員的標準。
不過武國朝廷有大批清廉自守的官員存在,比如前宰相去世時,身為絕對的一品大員,馬家家產僅僅十五頃薄田與800顆桑樹。
當然,有清廉的官員自然也有財大氣粗的主,比如掌握兵權的蒯家、韓家、李家等氏族所擁有的財富土地那就不可計數。
皇帝黃懷瑾再次嘉獎了他幾句便放任離開。
丁承平出了垂拱殿天空也尚未全亮,在小太監的引導下,這次就站在殿外的廣場上等候。
差不多又是一炷香時間。
諸位官員紛紛走出,見到等在廣場上的丁承平也隻是看了幾眼,冇人上前打招呼示好,也冇人打臉秀存在,直到蒯將軍來到他身旁。
“回府。”
“是。”
兩人對話異常簡單,丁承平也冇說其他,緊隨其後,離開皇宮,乘轎返回。
回到蒯府吃完早餐,太陽才漸漸出來。
這就是此時代應該四點早朝的原因,太陽出來之後,在這個冇有空調,甚至連電扇都冇有的時代,大白天是真他媽的酷熱難耐。
“丁郎,你第一次參加朝廷朝會是不是很有意思,是不是有許多像丁郎這樣風度翩翩的青年俊傑?聖上是不是特彆英明神武?”
躺在榻椅上乘涼歇息的丁承平眼睛都懶得張開:“你們不都是青樓出身麼?雖說冇見過聖上,但官員、士子、富商應該見過不少,哪來這麼多英明神武之人,也就跟滿大街的百姓一樣。”
話剛說完,突然他自己跳了起來,“不對,你還彆說,朝廷官員雖然不是各個帥氣俊朗,但都是天庭飽滿、地閣方圓的正方臉,的確冇有特彆醜陋之輩,比大街上的百姓整體容貌高了不止一籌。”
“以貌取人”在此時代可是褒義詞。
大陸上三個國家,在科舉取士之後,吏部都會有一場“身言書判”考試來判斷你會不會做官。通俗的來說,想要做官你得顏值高,口纔好,會說話,還得熟識法律。
為什麼要外貌出色?
因為當官的得審案子,長得獐頭鼠目之人會有損國家體麵。而標準的正方臉,看上去除了有福之外還有威嚴,可以震懾住黎民百姓。當官除了審案子還得與上下打交道,這就需要好口才。給上級寫公文,給皇帝上表,就需要一副好字纔可以。為了不讓下邊的胥吏佐官隱瞞,一件案子怎麼判纔是最好,那麼自己對於法律也得熟識,這樣纔可以做好官。
所以在《趙律·選舉製》中纔會有:凡擇人之法有四,一曰身,體貌豐偉;二曰言,言辭辯證;三曰書,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優長。
這真是:
聖上欲封官職重,
丁郎婉拒誌歸農,
受田十頃資耕讀,
守誌自適亦英雄。